四大刑衙是白圭为了改革司法、清除异己的联合机关。
一为三法司,指原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负责处理一般性、通常性的案件。大部分时间,一般只有三法司处理案件。
二为锦衣卫。锦衣卫在改革后,正式成为大明特工,对于大型案件、特殊案件有权介入侦查甚至全盘接手。而在行动方面,锦衣卫的装备则全面向兵部靠拢,甚至有不少机甲装备。
三为国子监刑学堂,对于疑难案件以及危险度高的案件,刑学堂可提供辅助作用。必要时,刑学堂可以办案。
四为明镜阁,这是白圭成立的情报机构,收录除了皇史宬外的一切情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