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奥运会,沈棠那会儿刚好放暑假,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他们没有去成,两个人就坐在自家院子里,沈爸爸把电视机搬了出来,四合院里的人坐在一起看开幕式,嗑瓜子。
晚上的时候杜仲悄悄把沈棠叫进了自己的房间,从自己的枕头下拿出一个画着福娃的文具盒,杜仲自己也有一个,他的是蓝色的,而他给沈棠的是粉色的,沈棠不知道,那是杜仲用自己奖金买的,那年的杜仲,是中考的前十。
那一年,沈棠十五岁。
南方的冬天终究要比北方的冬天暖和一点,南方是很少见到雪的,沈棠在这里,第一次过了一个没有雪的冬天。
出租屋在二楼,是个破旧的筒子楼,背着阴,终年晒不到太阳,沈棠要是晾衣服的话,还要把衣服拿到楼顶去晒,那里能照到太阳。上楼的楼道比较窄,旁边的墙皮脱落,另一边的栏杆也生了锈。
沈棠妈妈打来电话,问她房子怎么样,沈棠瞥了一眼旧到发黄的墙壁说道:“挺好的啊,一室一厅,还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
沈妈妈叹了口气,说道:“你这孩子,好好的北京不待,非要跑南方去,可有的你苦吃。”
沈棠蹲在地上给重重喂狗粮,心不在焉地敷衍道:“北方太冷了,我受不了。”
“冷?你在北京生活了二十六年!你现在说冷?”沈妈妈在电话那头说道。
放在灶台上热水壶发出响声,沈棠慌忙跑过去关闭闸门:“好了妈,我不和你说了,我要去洗衣服了。”
那头刚要开口说话,这头的沈棠就连忙挂了电话,最怕和妈妈打电话,啰嗦的很。
看了看时间,早上八点,沈棠围上围巾出了门。
沈棠在这里给自己找了一份卖花的工作,就是在花店给人打工。
她工作的地方在闹市区,那里商店商场琳琅满目,那是一家大花店,在租金高昂的商场里,老板是一个比沈棠还小两岁的小姑娘,据沈棠观察,她是个富二代,每天来买花的人少之又少,花还卖那么贵,当天卖不了,晚上就丢了。
沈棠就是在一个晚上认识的老板唐秋景,那天晚上沈棠在商场里逛了逛,买了漱口杯洗衣液等日用品,在商场外面,看见了拖着大箱子的唐秋景,小小的身子,力气倒是不小,沈棠上去帮她把箱子拖到了垃圾箱旁边。
“这里面是什么?”沈棠问。
唐秋景气喘吁吁,“你自己看呀,全是卖不出去的花。”
沈棠打开纸袋,里面全是快要枯萎的花,说道:“丢了多可惜,给我吧。”
唐秋景摆摆手:“你还真不客气,知道这花卖多少钱吗?一枝花三十呢,拿去拿去吧!”唐秋景从里面拿出花来,塞到沈棠手里,然后丢了实在是看不了的花。
沈棠闻了闻花香,问道:“这是什么花?”
“月季,也可以叫它玫瑰,反正现在市场上卖的玫瑰都是这种月季,红艳艳的。”唐秋景想了想,又问道:“你看不见颜色吗?”
沈棠笑笑,没有回答她,反而鬼迷心窍地问:“那个,你店里还差员工吗?”
就这样,阴差阳错地,沈棠做了唐秋景的员工,其实店里就她们两个人,唐秋景大学毕业没两年,不想去家里安排的地方上班,就干脆出来开了个花店,名字叫“桃夭”。
“你大学学什么的?”沈棠问唐秋景。
“计算机,以前是个黑客!”唐秋景坐在椅子上看剧,完全看不出她黑客的潜质,“你呢?”
“犯罪学,以前是个警察。”沈棠说完,看向店门外,门口人来人往。
“哇!你以前是警察啊,哎,你说,如果我用我的黑客技术黑了银行,然后你用你的反侦察力躲过警察,那我们是不是就发财了?”唐秋景把头伸过来说道。
沈棠摇摇头,笑道:“你想都别想。”
唐秋景靠回去,接着看她的韩剧,里面的男主英姿飒爽,从飞机上下来,捡起了女主的围巾。
沈棠笑了笑,想着人生真是有趣,一个黑客和一个警察,一起经营着一家花店,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
晚上九点,唐秋景早早就溜了,徒留下沈棠看店,沈棠百无聊赖,把眼前的花枝都剪好,然后插进花泥里,免得它们死的太快。
把店里打扫干净,沈棠关了灯准备关门下班,一个人突然挡在了她身后,开口说道:“帮我包束花了在下班吧。”声音有些清冷,身上还带着酒味,沈棠扭头看去,来人遮着半张脸,看不清容貌,只有一双眼睛特别熟悉。
“你要什么花?”沈棠开口问道。
来人揉了揉眼角,半张脸掩在围巾里,只能看见他好看的眼睛,那双眼睛,似曾相识,来人愣了愣,说道:“就红玫瑰吧,包一束。”
沈棠顿了顿,转身在一排花材里找红玫瑰,玫瑰有好几个颜色,红黄蓝粉,唐秋景知道沈棠分不清颜色,就在旁边编好了名字,可是红玫瑰她忘了给送货的人说,送来的是黑色的玫瑰,唐秋景就直接把黑玫瑰插进了红玫瑰的桶里。
等沈棠慢慢包好,都九点半了,来人一直看着她,目不转睛,沈棠将花束递给他,玫瑰里还扎有白色的满天星。
来人看着玫瑰愣了愣,而后面无表情地拿起花,付了钱就离开了,开门时带起了一阵风,来时无声无息,走时带起寒风一阵。
走到外面,买花的人将围巾扯了下来,露出了全脸,一张脸明目皓齿,眼角有一颗泪痣,嘴角上扬,他平时不笑时都像是在笑着的,给人一种温柔的假象,他拿起那束花,是黑玫瑰,他说过,他要的是红玫瑰,他刚才也看见了,那些花材上都标着颜色和名字。
她看不见颜色?那人思索起来。
最后看着街头涌动的人群,想到:好久不见,沈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