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院中既将交割给翠云轩的二百坛酒,杜元的眼睛里满是惋惜的神色:“家主,这回咱回去不是就要对郎山下手了么,这二百坛酒这时候交割给了翠云轩,岂不是打了水漂?”
我微笑道:“怎么了老杜,舍不得?莫说这二百坛酒了,等到一个月之后,即便你想要这翠云轩都可以,就怕你不要。”
杜元连忙摆手道:“那俺老杜确实不要,倒不是俺老杜看不起那些姐儿,只是老杜打打杀杀的还成,这人肉买卖俺老杜确是做不来。”
我望着雇佣来的那些人套车的套车,牵牲口的牵牲口,缓缓道:“不管做什么事情,总是要万无一失才好。有了这二百坛酒的存在,我们才能打郎山一个措手不及,要是没了这个流程,以窦成元老奸巨猾的心思,一定会对我有所猜忌。真被他察觉到什么的话,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就都会前功尽弃了。”
杜元狠狠的点了点头道:“那俺老杜就等一个月,一个月之后,俺老杜一定为家主把这二百坛酒的钱连本带利都收回来。”
看着杜元纠结的纠结神色,我付之一笑:“去吧,交割完了赶紧回来,我们启程回家。”
不管身处在什么时代,回家的感觉总是让人期待的。想着临走的时候安慧儿眼中的泪水和小丫头荆娘的幽怨神色,我的心里就感觉到无比安宁。虽然说这两个女孩子跟我组成的这个家庭没有什么血缘至亲,但是,带给我的这种安宁的感觉确实实实在在的。这种安宁,也只有家这种存在才能赋予。
必须要为守护这份安宁付出点儿辛苦啊!其实或许并不只是辛苦。我有时候在想,如果有一天,这种代价是我的生命的话,我还会不会毫不犹豫的勇往直前。我的大脑给我的答案是,会!
我没办法让自己再去承受一次失去家的痛苦了。如果有必要的话,我宁愿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家的永恒,重活了一次之后,我明白了一个从前一直存在却被忽视了的道理:相对于某些东西来说,生命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
碧云天,黄叶地。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
出了蔚州左近的群山,山势明显变缓,斜阳映照之下,山岭上半枯半荣的野草都披上了金红色的霞光。时不时的有一只山鸡自草丛之中“扑棱棱”的飞起来,越过山道,却又钻进了另一处的草丛里面。
不愧为前隋的职业军人,苏卫三人的箭法都不错,短短的十几里山路,已经有十多只山鸡被三个人挂到了马屁股后面。
为了尽快的赶回怀戎,从蔚州出发的时候,我让人准备了充足的食物和饮水,没有让队伍在路上的镇店停留歇息。不过临近二更的时候,我注意到,雇佣来的这些人面色都已经疲惫之极。虽然这些人一直都是坐在牛车之上,但是由于这个时代的牛车没啥减震,山路的颠簸让这些人吃尽了苦头,比我们四个骑在马上的人,坐在牛车上更加难过。
这些人不是我的门下,也就没办法然他们跟着我一起受苦。说起来,连着走了五六个时辰,我也是有些疲惫不堪了。找了一处比较平坦的墁坡,我翻身下马。吩咐一声:“就地歇息。”
听了这声吩咐,众人发出一声欢呼。而我在这一刻,心里却突然警醒了一下,看来,我对这些人还是过于煎迫了,不知不觉之中,我已经把自己摆在了上位者的位置上,完全没有顾及到这些人的感受。这让我心里面有些纠结,再这么下去,我会不会变成那些后世的那些剥削底层人民剩余劳动价值的黑心资本家!
都是些吃过苦的,知道这会儿该干什么,不多一会儿,两大堆篝火就燃了起来。一众人将铁锅架在篝火上面烧了开水,拿出随身的干粮,用树枝串了放在火上烤着。虽然神色依旧疲惫,不过,歇下来的众人,情绪明显的好了许多。
只要是我身边的人,不管是手下的这些军户还是雇佣过来的这些人,都在脑子里记着我的强行灌输给他们的规定,那就是不许喝生水。不管是谁,只要喝了生水,轻则接受处罚,重则赶出家门。在我严厉的处治了两个违反规定的人之后,众人已经把喝烧开的水当成了一种习惯,没人愿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去冒这个险。
围坐在篝火近前,看着这些人不时的把烤热了的干粮放到鼻子前面贪婪的闻着香味儿,我长吁了一口气。这是一群极容易满足的人,我做得的确是有些过了。这有些违背我做人的初衷,即便我现在算得上是一个上位者,也应该想着去善待他们,而不是去压榨他们。
歇了一小会儿,我让苏卫等人把猎到的山鸡摘下来,挨个儿的剖开肚腹去掉内脏,用清水洗剥干净之后,又拿出随身带着的细盐从里面仔细抹了一遍。然后,我让杜元用铁铲在路边的山壁之上水挖下来一些黄泥,用水调了,将没去毛的山鸡挨个儿用泥巴包了起来,不一会儿,篝火旁边就多出来十多个钵盂大小的泥团子。
“家主,这样做出来的鸡也能吃?”杜元睁大了双眼,一脸茫然的看着我。
我用树枝将一个个的泥团子放置在了篝火之上,微笑道:“亏得你做过蔚州城花儿乞丐的团头,这都不知道。这鸡当然可以吃,而且,我可以告诉你们,这样做出来的鸡,一定比你们从前吃过的那些鸡味道都要鲜美。”
苏卫也近前问道:“家主,这么做可有名堂?”
我笑着点头道:“名堂的确是有的,不过,却不是什么能登大雅之堂的名堂。我刚才不是说了老杜么,他这几年花儿乞丐的团头算是白当了。这种做法,原本就是花儿乞丐的做法。很久以前,南地吴郡有个乞丐在农户里偷得了一只鸡。得手之后,却又没有适当的锅灶烹饪,没办法,就把鸡掏去了内脏,用黄泥包裹了起来放在火中烤熟了吃。没想到的是,这样做出来的鸡不骨酥肉烂,而且,味道极为鲜美。后来,这个乞丐用这门手艺自己开了个饭馆儿,发了大财,还把这种办法做出来的鸡起了个名字,就叫做‘叫花鸡’。据传说,就连微服私访的皇帝吃了这个叫花鸡都赞不绝口。不过,嫌这‘叫花鸡’的名字不好听,又给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富贵鸡’。”
杜元挠了挠脑袋,说道:“家主真是见多识广,俺老杜领着那些花儿乞丐混迹了好几年,却从没有听过这个典故。”
郑喜春却在一旁道:“家主,你说的这个典故不会也是你那师门终北国里面的吧?难不成,神仙住的地方也有乞丐么?”
听了这话,我摇头苦笑道:“谁说神仙住的地方就没有乞丐了。那里不只有乞丐,还有强盗,有妓女,五行八作样样不缺。当然了,那里还有很多分门别类的衙门,衙门之中有各司其职的官员,平民百姓也会每天为自己的生计奔波忙碌,豪商巨贾也会每日为自己的生意明争暗斗。
那里虽然有很多灵丹妙药,却也有很多无法治愈的疾病。那里的人虽然大多彬彬有礼,却也有曾经席卷天下的战争。那里有一种战争的武器,虽然只有钟鼓大小,爆炸的威力,却足以毁掉一个方圆几十里的城池,而且,被炸过的地方,数十年之内人类都没办法生存。”
苏卫瞪大了双眼,低呼道:“一颗雷火弹毁掉一座城池?”
我点了点头:“不错。不过,那种炸弹并不能叫做雷火弹,而是一种叫做核弹的东西。那里的人把这种核弹绑在可以飞行几万里且不偏离目标的火箭之上,想炸哪里就炸哪里。”
苏卫的眼神凝滞,口中喃喃道:“相隔万里就能毁掉一座城池?我滴天,那不就是神仙斗法么……。”至于郑喜春和杜元,此刻已经是惊讶的说不出话来了,只是把嘴张成了O型。
过了半天,苏卫才缓过神来:“家主,这世上真有那样的地方么?”
我望了望天上的月亮,缓缓道:“当然有。不只是有,而且,即便是我们所在的地方,一千多年后也会变成终北之国的模样。到时候,这里的人一样可以日行万里,飞天入海,甚至可以飞到月亮上面去。到了那时候,如果两个人不在一起的话,除了特殊需要,连书信都不用写就能够随时进行沟通。而且,不论在这个世界的任何地方都可以,哪怕是相隔万里。”
郑喜春咽了一口唾沫,哑声道:“那,俺老郑在这里想要跟关中的老娘说说话,也随时都可以么?”
我笑着点头道:“不管何时何地都可以。”
杜元张着嘴喃喃道:“真有那样的地方,老杜想去看看。”
不知何时,雇佣来的那些人也都聚到了我们几个周围,一个个儿的睁大了双眼,脸上都是神往之色。我所描述的这个世界,在他们看来,绝对是神仙才能居住的地方。要是真到了那里,自己岂不是也成了神仙。
一个多时辰过后,我让人把已经烤好的叫花鸡从火里扒拉出来。等到稍凉,我拿过一个泥团子,将外面已经烧硬了的黄泥敲开。“卡啦”一声,随着泥土的剥落,没有拔掉的鸡毛也跟着泥壳一起脱落了下来,雪白的鸡肉油汪汪的,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此刻正值秋日,山鸡正是肥美的时候。闻到了鸡肉的味道,众人都从幻想中缓过神来,口水流地老长。十三只叫花鸡,我们四人一人一只,剩下的分给了那些雇佣来的人。至于他们怎么分,由他们自己做主就是。
既然有肉就不能没有酒,不过,也只能意思一下而已,旅途之中,没办法让这些人尽兴。在场的人,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小碗酒,就着肥美的叫花鸡,众人的疲惫之色尽去。
吃喝完毕。我叫人在左近又燃起了几堆篝火,然后,吩咐除了留下的两个值夜之人,剩下的所有人都在几堆篝火围出来的空地上躺下休息。前后左右都有篝火带来的热量,足可以抵挡秋夜的寒凉。
在值夜的换了三拨人之后,东方的天际已经翻出了一抹鱼肚白,我起来的时候,苏卫和郑喜春早就收拾停当了。只有杜元这个神经比较大条的货依旧把呼噜打地震天响。
五更已过,苏卫叫醒了所有人。众人简单吃过了早餐,收拾停当之后,该骑马的骑马,该坐车的坐车,继续行程。正要走,苏卫过来低声对我道:“家主,少了两个人。”
我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沉声道:“可有什么痕迹?”
苏卫低声道:“没有任何痕迹。问过了两个值夜的,说是什么都没看见。据属下猜想,这两个人应该是自行离开的,不然,不会不发出一丝声响。”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慨叹道:“看来,本公子身边还真是热闹啊!就是不知道,这两位爷又是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