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阿萝干脆地回答,“那时我们的想法是,不过是被遗弃的东西,被遗弃就表示他们没有存在的价值。吃掉他们,只是为这个世界清理垃圾。我丈夫的想法跟我一样,那时我们相识,但并不友好,甚至敌对。他会抢走我的食物,我也会抢走他的。我们甚至比赛谁吃的遗弃物更多。那一次,我们在另一个国家,吃掉整整一个难民营的人。剩下最后一个孩子,眼睛看不见,抱着我的腿喊妈妈。我犹豫的刹那,他把孩子吃掉了。说,反正这孩子也没人要了。”她自嘲地笑笑,“那晚,我们坐在城市最高的地方,脚下是连绵战火,我问他,吃人,是不是仅仅因为饥饿?他说,吃人时才觉得自己是存在的,有奇怪的满足感。何况,吃的只是遗弃物,算是做好事。我没有回答,一直坐到天亮,我才说,为什么吃掉的遗弃物越多,反而觉得自己才是被真正遗弃的那一个?他答不上来。”
这时,门口一阵响动,那只小狗用嘴把门拱开来,在阿萝身上嗅来嗅去。
她把它抱在怀里,检查它的伤腿,说:“一只流浪狗,被几个地痞拿刀割着玩儿,我见了,就把它带回来。这些年,被扔掉的猫猫狗狗越来越多了。”她摸着小狗的耳朵,“那天之后,我跟他说,试试不吃人怎么样?以一百年为限吧。以我们的力量,就算不吃人类,一百年也不会饿死,顶多像常人一样老去。他说我疯了。但是,最后的最后,他同意了。但条件是,一百年之后,他要吃掉我。呵呵。然后,我们就以夫妻的名义,在世间开始了新生活。我们在各个城市里最底层的地方住下,这些地方往往最多遗弃物,也是修罗最喜欢的觅食场。我们赶走,甚至吃掉那些来觅食的同类,救了许多懵然不知的人。但,只要世上还有被遗弃的生物,修罗就永不消失。但,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好像越来越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当青龙第一次喊我妈妈的时候,那从前吃多少人都不会有的,真正的满足感。”她的脸上有了一种从没见过的光彩,“这么一路走下来,我跟他才觉得,‘被需要’才是我们最好的食物。吃掉被遗弃的东西,不如把他们带在身边来得好。与其说是我们救了一群弃儿,倒不如说是他们让我们摆脱了生来就刻在骨子里的堕落又空虚的烙印。”
小狗舔着她的手,漆黑的眼睛可爱地转动。
“为什么要过得这么困难?以修罗的本事,你们完全可以过更好的生活。”钟小魁想到那碗面条,身后那个贫困的家,还有那一箱值不了多少钱的十字绣。
“吃人是我们唯一的本事。”阿萝把小狗放回箱子里,坐回来,“记得曾有一个追杀我的道士说,你们修罗是世上最肮脏的存在。所以我想用最干净的方式,把我的孩子养大。我不吃人,容颜会变得老而丑,我没有念过书,更不太懂得人情世故、交际法则,所以我能赚到的钱很少。他也一样。我们打零工,捡破烂,绣十字绣去卖,钱都是这样来的。虽然少,但是真的很干净。而且我们已经存够了青龙的学费,明年他就可以去念小学了。至于那碗面……”她从兜里掏出几块钱还给钟小魁,“那天青龙不舒服,吃不下东西,就想吃葛记的排骨面,我去了才发现钱包丢了,剩下的零钱不够。真是谢谢你。”
钟小魁犹豫片刻,收下了这几张纸币,笑:“你们完全可以吃掉任何一个有钱人,然后拿走他的一切财物。”
“还是现在这样的生活,比较踏实。”阿萝连连摆手,旋即,她的脸色变得深沉,“我以为我们可以安稳走过一百年,但一个月前,有个男人来家里找我们,说他的孩子在附近走丢了,给了我们一张照片,说如果发现孩子的踪迹,请立即通知他。然后人就走了。但当天晚上,我半梦半醒时,发现摆在桌上的照片里,突然爬出一团灰色的东西,眨眼间便跳到了我丈夫的嘴里。我叫醒他,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嘴里也没有任何东西。还说我做梦看花了眼。可是,从此之后,他就变了。白天总是精神恍惚,有时候,一到晚上就出门去,天亮才回来。短短几天,他的模样开始变得年轻。问他去了哪里,他想不起来。让他照镜子,他说没看出什么变化。那天他出门去,我也跟了出去。他竟去了极远的一个小城,一个巨大的兽头从他的肩膀长出来,兽头的力量,加上修罗的速度,这座小城在几分钟之内就再无活人。”她的呼吸变得急促,“我根本阻止不了他。眼见着那些人变成了灰烬。我去追他,却见他跑去了一座山头,那个留下照片的男人竟也在那里,那兽头从口里吐出一团发亮的玩意儿,被他装进一个小瓷罐里。我听到他说了一句,做得好。然后就消失了。那兽头缩进我丈夫的身体,他倒在地上,人事不省。我将他带回家,足足睡了两天才醒来。问他到底怎么了,他又不记得。只说累,然后说饿。什么都要吃,连红薯白菜都吃个精光。”
“除了这些,他还有什么地方有变化?”钟小魁问。
“脾气变得古怪,而且暴戾。前天还对着孩子们发脾气。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阿萝皱起了眉,“最可怕的是,就算那兽头没有出现,他还是会吃人。背着我,偷偷吃。那些白天没有给过我们好脸色的人,以前我们从不与他们计较,但现在,只要遇到这样的人,他就会在夜里跑去吃掉别人。那天在面馆的事,我根本不敢跟他提起,谁知被住在前头的那个老叫花子凑巧看到,在他下班回来时讲给了他听。等我知道后赶去面馆时,一切都晚了。”
现在,钟小魁明白了,为什么葛老板的店里,一点食物都没剩下,感情这家伙吃了葛老板还不够,把他店里的东西全扫荡光才罢休。
“你讲了这么多背景,跟你说的那个蜃街有什么关系?”他在脑子里仔细搜索关于蜃街的一切,但毫无收获,他根本没有听说过这样一个地方。
“蜃街是个可以买到任何东西的集市,任何东西!”阿萝如是道,“蜃街就在一个叫‘这里’的城市里,但从我们这个世界到‘这里’,有一扇门,这扇门有一把锁,我试过无数办法都打不开。”
“你凭什么觉得我打得开?”钟小魁不觉得自己长得像把钥匙。
“凭你姓钟。”阿萝说道,“你身上流着跟别人不一样的血。你也是我唯一能找到的,可以帮我的人了。我的朋友,只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浪者。”
“你要去那个地方买什么?”
“买那个兽头的消失。”阿萝决然道,“我要还孩子们一个原来的爸爸。”
钟小魁沉默,思索。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奇怪的地方,但就是没听说过蜃街,去一个完全未知的地方,危险系数太高。
“钟先生,我带你来这里,不光是要跟你谈生意。”阿萝恳切地说,“我是把事实放到你面前,你也不想有更多的人死于非命对不对。我无法保证他下一次失常是在什么时候。”
“如果只是解决这个问题。”钟小魁站起身,“我有更彻底的办法。”
阿萝也站起来,说:“对你来说,杀掉的是修罗。但对里面的孩子,你杀掉的是他们的父亲。”
空气略略有一点紧张。
大门被人推开来,青龙揉着眼睛站在他们中间。
“妈,爸爸咳得好厉害。”阿萝一听,忙进了屋去。
青龙抬头,望着钟小魁,问:“哥哥,你要杀掉爸爸?”
“你听错了。”钟小魁拍拍他的脑袋。
“我的手是被怪物吃掉的,爸爸打跑了怪物,带我回家。”青龙认真地说,“如果你杀掉爸爸,我长大以后会为他报仇的。”
看着孩子光秃秃的手腕,钟小魁微微一怔,他蹲下来,摸着他刺猬一样的头顶:“青龙这个名字很特别啊,谁给你起的。”
“爸爸起的啊,他说青龙是一种很厉害的动物,有四条腿,每条腿都有五个爪子,如果不小心被砍断了腿,它也会再长出来的。”青龙有模有样地说着。
这故事编得真蹩脚。钟小魁站在门口,望着这个特殊的家庭,伸了个懒腰。
屋里,恢复原貌的林七七掀开毯子,转动着眼珠。
5.
“我就知道那个死丫头不会安分守己。”钟小魁抓起背包就往房门外冲。
他到底还是跟阿萝一道,来了“这里”。
从阿萝家回来的翌日晚上,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钟小魁在阿萝的带领下,去了市郊的垃圾处理场。然后,两人手拉手跳进了垃圾焚烧炉里……
等到眼前重新敞亮起来时,钟小魁发觉自己已然站在一道高大威武的朱漆大门前,四周全是五彩流云,而一把造型奇特的大锁,正正挂在上头。
解开这把锁,对他来说确实不费吹灰之力,它只是世上最最简单的封印。
大门后,是一条掩在密林里的石板路,天空中星月闪烁,四周和风起舞,走在这样的地方,实在是心旷神怡。但,钟小魁总觉得两旁的深深树林里,有奇怪的眼睛在注视自己。
走了不多久,二人便看到一座写着“这里”的城门,也是彩云缭绕,宛若仙境。阿萝看得热泪盈眶,连声说:“到了到了!”
原来真的有这样神奇的地方。
不过,钟小魁万没想到的是,以为一切顺利,只等蜃街开市时,林七七居然出现在‘这里’,还被人像猴子一样关在了笼子里。
他冲出店门,循着那只三头犀牛的去向追了上去。
可是还没迈步,他就被癞蛤蟆店小二死死拽住了。
“客官,您这么疯狂是为哪般?”癞蛤蟆翻着眼珠,“您该不会是想跟阿蜊二少爷抢姑娘吧?”
“什么二少爷大少爷,放手!”钟小魁急道,眼见前头只能隐隐望见犀牛屁股了。
“阿蜊二少爷是蜃街的拥有者阿蛤大少爷的弟弟,他们两兄弟是这里的最高管理者,阿蜊二少爷每年都会娶一个老婆,很多光棍羡慕嫉妒恨,常有不要命的土匪去抢亲,但最后都被阿蜊二少爷变成水蒸气了。小的看你是外来客,又给小的口香糖吃,才提醒你不要乱来,否则你没命回去啦!”癞蛤蟆呱啦呱啦说完,才对他附耳道,“那姑娘若真跟客官有密切关系,若客官你本人真的很能打的话,建议你租下本店跑得最快的交通工具,在蜃街开市的当晚去抢亲吧,二少爷每次娶了新夫人,都会在那个时候带她去逛街。你若打得过他,就带着你的姑娘跑路吧。”
“又想要口香糖?”钟小魁斜睨着好心的癞蛤蟆。
它笑眯眯地点头。钟小魁把剩下的口香糖都给了它,不禁问了一句:“为什么你那么爱吃口香糖?”
癞蛤蟆眨巴眨巴眼睛,说:“它让我想起我的主人。我还是一只真正的癞蛤蟆的时候,我的主人每天都训练我跳高,然后跟别人养的癞蛤蟆比赛,赢了的话就奖励我口香糖吃。我真爱吃这个呀!”
“然后呢?”钟小魁佩服那些拿癞蛤蟆当宠物的高人。
“然后?”癞蛤蟆撇撇嘴,“然后主人找到了别的玩具,好像是会唱歌的鸟,然后就把我装在口袋里扔掉了。再然后,一辆摩托车把我轧死了。没了。”
钟小魁一愣。
“这里都是没人要的东西。”癞蛤蟆嘎嘎一笑,“来来,客官跟我来,小的包管给你挑一个最好最快的交通工具。”
最后,当钟小魁跟阿萝各自骑着一头玩具大猪往云沙台赶的时候,他一直很沉默。这就是最快最好的交通工具!
当天上的银月移到“箭靶”中心时,他们刚刚好赶到。云沙台附近欢呼涌动,各种奇奇怪怪的物体或者人类,翘首望天。
一道蔚蓝的光束从空中洒了下来,正好垂到那座云沙台上,一条宽宽的楼梯从台上一级一级出现,一直没入了月亮里。台下,那辆白色的公共汽车咔嚓一声开了门,一队看似正常人类的人从车上走了下来,领头的,是一只毛都快掉光了的老猫,它举着导游用的小旗,吆喝着:“跟上跟上啊!”
仔细一看,这些人大都穿着睡衣,一脸惊恐的样子,但都说不出话,只能身不由己地跟着老猫走上楼梯。
所有人都骚动起来,但大家只是围观,没有一个当地居民走上楼梯去。他们只是站在楼梯前,用各种表情仰望那一队穿睡衣的人类,但没有一种表情跟“友好”有关。
阿萝跟钟小魁穿过人群,当他们踏上第一级楼梯时,围观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了,所有人都用怪异的眼神打量他们,但无人阻止。
“这些家伙的眼神很古怪,上去之后小心一点。”钟小魁对阿萝低声道。阿萝点头,又紧张又期待。
两人继续往上走,越往上,空气越清新,比吸纯氧还舒服,脚下是空的,但有一股力量托着你向上走,奇妙的感觉。钟小魁屏息静气地走,走了很久才走完最后一级楼梯,抬头一望,一条不长也不短的小街,在薄薄的云雾中铺开在他面前,干净又简单,天上仍是柔亮的月光,两边是空空的摊档,看不到摊主,也没有顾客。在他们之前上来的那些人呢?
“这就是你说的,可以买到任何东西的地方?”钟小魁环顾四周,连说话声都有回音,“鬼都没一只!”
阿萝显然没有想到迎接她的会是这样一条空荡荡的街。他们在街上晃了两圈,没有任何收获。这里除了这条街,四下都是云雾,离街道越远,云雾越浓。
“喂,还做不做生意了啊!”钟小魁站在街中间,大声喊。回声,回声,回声……
“怎么会这样呢……”阿萝很是焦急,甚至有点失望。
吱吱吱……
呱呱呱……
汪汪汪……
每个摊档后头,突然冒出了一些小小的脑袋,有青蛙,有仓鼠,有猫有狗,每一只都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害怕地看着他们。定睛一看,这些玩意儿,每一只都穿着人类的睡衣,看着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