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叹,原名喟,苏州长州人,明亡后,改名人瑞,字圣叹。他是我国十七世纪着名的文学批评家和文学理论家,评批了《水浒全传》、《西厢记》、《史记》等“六才子书”,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尤其是他腰斩了一百二十回《忠义水浒全传》的十二分之五,使全书内容更加精练,在最精彩的“梁山泊英雄排座次”之处落了幕。受到了广大读者的欢迎。他写的评语蕴含着机智与才情,极富感人的丰姿,被称为“金评”;他的评改本成为风靡海内的传世之作。可以说,他不愧是位文学批评大家。
然而,这位名闻遐迩的大才子金圣叹一生倜傥不群,佯狂傲世,不屑干谒钻营,竟三十年科场不得意,到死时仍是一介布衣。五十四岁那年,他因亲自参与了轰动江南的“哭庙案”,命丧法场。一代奇才就这样被断送了。
《哭庙异闻》、《遭难自述》、《哭庙纪略》、《苏州府志》等都详细记载了“哭庙案”的经过。
顺治十六年,苏州一带发生灾荒,收成大减,本为富庶之地的江南水乡,变成了饥民遍地的灾区。朝廷本应减免田粮,救济灾民,可是,江苏巡抚朱国治和新任吴县县令任维初,却不顾人民死活,照常催粮逼税。谁要是拖欠不交,则以“抗粮”之罪论处。不论缙绅还是百姓,“受责者皆鲜血淋漓,俯伏而出,不能起立。”更为可恶的是,县令任维初竟监守自盗,私吞公粮,中饱私囊,数额高达三千多石,而其亏空之额却要灾民悉数补偿。百姓对任维初恨之入骨,倪用宾、金圣叹等诸多生员更是怒火中烧,决心把这些贪官污吏赶走。遂暗中串连,等待时机。
这个机会不久就来到了。顺治十八年二月初一,清世祖福临驾崩,哀诏传到苏州,苏州府巡抚以下官员各在府堂设立奠幕,并按规定哭灵三天。倪用宾、金圣叹等人认为,正好借哭庙之机,控告任维初等人的贪污残暴,惹起众怒,达到驱逐贪官的目的。据《哭庙纪略》记载:初四这天,“诸生百余人至庙,鸣钟击鼓,即并至府堂”,一时从者上千人,号呼奔走,群情激昂,震动了整个苏州城,酿成了一场大规模的抗议示威活动。抚臣见报,不但不体恤民意,相反却立即派兵捉拿。示威群众经不住刀砍马踏,哗然而散,金圣叹等十一人被当场捉拿,下入狱中。当时的会审记录称:“姚刚、丁子伟、金圣叹称鸣钟击鼓。伊等亦说,在倪用宾家聚会,丁子伟、金圣叹、姚刚为首,鸣钟击鼓聚众倡乱是实。”江苏巡抚朱国治见此案非同小可,害怕再审下去会牵连自己,于是连忙秘密涂改口供,并为任维初开脱罪责,接着就匆匆具文上报。他在参奏哭庙者的折子上,列举了金圣叹等人的三大罪状:
震惊先帝之灵,罪不容赦;扛打朝廷命官,目无朝廷;书写匿名揭贴,违反大清律令。
他列举的三条中的任意一条,都可置哭庙者于死地。朱国治恨不得马上将他们处死。恰巧,当时反清斗争此伏彼起,郑成功率领的抗清军队又一度连连攻克瓜州、镇江等地,引起了全国震动。面对这种严重局势,清廷决定采取严厉的镇压手段,因此,就决定以“哭庙案”惩一儆百,御旨定谳:金圣叹等八人斩决,家产籍没,妻子充军,其余十人也处以死刑,凌迟斩绞于南京的三山街。金圣叹坦然引颈就戮。
人们对金圣叹的惨死非常惋惜,《菽园赘谈》长叹曰:“所可惜者,以一卓荦不群之士,竟死于昏庸之夫;即谓天不忌才,安可得耶?”金圣叹死后,葬于苏州城外五峰下。因为当时他是被砍头的朝廷要犯,人们不敢凭吊他,三百多年来,他的坟丘隐于荒草野荆之中。有关他的生平身世也很少有人敢去撰写,即使有人涉猎,也大都是一些传说或趣闻,真是可惜可叹。不过,人们在欣赏他评批的名着时,还会记起这位白眼观人、痛砭时世的名士来,对他独具慧眼的才情赞美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