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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温蒂

出生于1981年的温蒂,个子不高,偏胖,长发长裙。精心修饰过的一张脸,肤白唇红,还戴了一副黑漆漆根本看不清她眉眼的大墨镜,她讲话语速偏慢,声音低柔温婉,略带南方口音。——这是如今想来,我关于温蒂外在的全部记忆。

2013年初冬,我在上海见到她,衡山路,一家背街的小酒吧。

是她自己说的地址。我乘地铁过去,绕来绕去好一通找。可刚拐进那条小里弄,都还没留意到酒吧的名字,我的目光就先被临玻璃窗坐着的一个戴墨镜的女子吸引住了。那就是温蒂,是她的墨镜让我驻足,并最终找到了她。

温蒂说,既然已经答应了我,那么关于她自己,还有玫瑰的故事,她一定会事无巨细全部据实相告。“不过,”扶了扶一直戴着显然自己也颇觉得累的大墨镜,她又加重语气,“我们只聊天,并且,你还得保证,我们彼此只在对方的生活中出现这么一个下午。”

我当然举双手表示赞同。

事实上,温蒂在网上联系我,答应见面时,就已表明了这个态度。现在再讲一遍,那是重申。而戴墨镜来,她是为了时时提醒我,勿忘自己已提前承诺的交流限度吧?

那个下午,一直是温蒂讲,我听,一句话我都没插。

没插话,不仅因为我需要遵守承诺,更因为,温蒂的讲述,让我满怀感激。

温蒂曾跟玫瑰读同一所小学。

她一开讲就跟我细细推算时间,最后肯定地告诉我:距她第一次见到玫瑰,已过去整整二十二年了。

她说她至今都还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玫瑰时的情形,那年她十岁,在上海读小学。而最后一次见到玫瑰,她已经二十八了,那已经是在伦敦,她见到的,已是玫瑰的尸体。

那么,就从伦敦开始吧,让我从伦敦开始,讲给你,关于温蒂和玫瑰的故事。

1

2010年元旦后阴冷的正午。伦敦,苏活区,唐人街。

温蒂如约去那里一家旅行社取提前出好的机票,从地铁站一出来,就被人塞了份报纸到手上。她低头看去,发现那是张推销旅游景点的报纸。然而,只匆匆扫了一眼,那报纸题头处的一行文字,就让温蒂那段时间一直郁结于心的杂乱思绪陡然变得尖锐,变得汹涌澎湃起来。温蒂的目光,甚至内心,都像被突然灼伤一般,滚烫地跳将起来。

“When a man is tired of London,he is tired of life,for there is in London all that life can afford.”(当你厌倦了伦敦,就说明你厌倦了生活。因为生活所能提供的一切,你都可以在伦敦找到。)

温蒂知道,这是那位据说编纂了世界上第一部英文字典的英国著名的文学家、批评家塞缪尔的名言。

她更知道,一个月后自己将离开伦敦,离开这个当年曾承载了她无尽梦想的地方。

时间过得真快,那时温蒂已在伦敦待了五年,那五年在温蒂生命中是美好且重要的五年!从二十三岁到二十八岁,温蒂一个人在异国他乡,在那片陌生的土地上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无助和奋争、怀疑和确信、痛苦和欢喜……可现在这一切很快就要结束了,没多久,她就要离开这里了。

走在街上,温蒂发现自己开始流泪,眼前的景物变得越来越模糊。她后来茫然地、心事重重地呆立在过往的人群中极目四望,突然发现,伦敦——这个她一直都觉得是属于别人的地方,竟不知何时变得那么温情脉脉、恍若亲人。

手机就是在那会儿响起来的,温蒂甚至都还没来得及调整自己感伤的心情,神情都还有些恍惚。

对方的讲话声带有浓重的黑人口音,她用极慢极慢的语速,确认了温蒂的身份后,又一字一顿地告诉她自己是警察,她问温蒂,这几天什么时候方便,可以去警局协助他们办案吗?

女警察详细地告诉了温蒂她办公的具体地址、电话号码。温蒂慌慌张张地掏出小本子来做记录,无法自抑地浑身颤抖,她把一个个字母写得飘忽潦草,像鬼画符。她真的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除了办理住所登记,在伦敦生活了五年,温蒂没有任何同当地警察打交道的经历。

2

温蒂是被一个黑人女警察领着,进到一个空旷的冷冻室一样的房子去见玫瑰最后一面的。

玫瑰躺在一张略显宽大的单人床上。她那么瘦,被一张白得耀眼的床单蒙住,又被平平地放置在铺有洁白床单的床上,若不仔细看,都会以为那里空无一物。

女警察撩起床单一角,让温蒂看玫瑰的脸。

温蒂没有走上前,而是下意识朝后退,因为她遭遇到玫瑰仰起的惨白的脸,上面已若隐若现片片云一样瘀紫的尸斑,细长的半睁半闭的眼睛像困得不行了,脖子软软地向下歪着,嘴空空地朝上张着,唇上有一条条深深浅浅苍白干燥的唇纹,细密、焦灼、突兀……泪水一下子漫上了温蒂的双眼,她转过头不忍再看。

她对警察说,是的,我认识这个人,她叫玫瑰。

其实没进去看时,温蒂就猜到一定会是玫瑰了。当来到警察局,被告知是认尸体,因为在死者的项链吊坠里发现了温蒂的名字和电话号码,温蒂就想到了——肯定是玫瑰。

这世上还会有第二个人像玫瑰那样,把温蒂的电话号码放到自己最贴身的项链里吗?

原来玫瑰选择了安静地离开这个世界。

几天前,一个早起遛狗的老人在摄政公园玫瑰园里的一条长椅上,发现了俯卧在那儿已死去多时的玫瑰。想必玫瑰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是谁,从哪儿来的。她没携带任何证件、手机、电话本一类的小零碎。她身上穿着和温蒂上次在瑞士相遇时一样的黑T恤衫、黑牛仔裤,变化的只有她的头发——已恢复到原本的黑色,再有就是,她这次没背背包。她就那么孤零零地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握着一把水果刀,切断了自己手腕上的静脉。可是,她是忘记了,还是有意如此?这次陪伴她的,唯一能让别人发现她身份的线索,就是藏在项链吊坠里的,那写有温蒂名字和联系方式的小纸条。

然而,温蒂又能了解玫瑰多少呢?

女警察问温蒂:“死者为什么会到摄政公园去?死者住在哪儿?离那公园近吗?死者叫什么名字?什么身份?你觉得死者存在自杀的可能吗?死者怀有三个月的身孕你知道吗?”

温蒂什么都不知道,相反,温蒂的疑问比警察还多。

在温蒂看来,玫瑰是一个生活态度成熟通透的人,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有过不去的坎儿?她怎么会想到自杀呢?

于是,温蒂反问警察:“你们怎么就认为她是自杀?她为什么要自杀?你并不了解她这个人,她这个人……”一时情急,温蒂想不出该如何用英文合适地表达自己一直以来对玫瑰的印象,她最后说出口的话是:“她……她这个人真的非常非常聪明。”

不知是不是觉得温蒂的说法好笑,女警察耸耸肩,摊开手,咧开裸露着粉红色牙龈和雪白牙齿的大嘴巴,朝温蒂翻了半天眼睛,才问她:“嗯?你认为聪明的人就不会自杀?可我的经验告诉我,大多数自杀的人都是那些表面看上去挺聪明的人。”

温蒂最终离开了那儿,她说不清玫瑰的很多事情。只是后来,当她提及玫瑰有份工作,似乎是在唐人街做中文导游时,女警察才若有所思地朝她点了点头,旋即公事公办地说声谢谢,并同温蒂道别。

3

温蒂真的认识玫瑰吗?

当然了。她早已讲过,她认识玫瑰时,才十岁。

那是1991年的上海静安,九月,大田路第一小学,温蒂是四年级刚转学来的新生,怯生生、软绵绵地站在学校烈日炎炎的操场上。

正是秋老虎发威最凶的时候,头上顶着烤人的大太阳,身边本来就一丝风都没有,却还密密麻麻站满了一个个名字她都叫不上来,许多时候连人家讲出口的话,她都没法真正听懂的同学、老师。陷落在这样的人群里,温蒂越发觉出自己的孤单。站了那么久,可她还是一动都不敢动。眼前的一切温蒂毫无兴趣,可她依然在心底盼望着自己来到新学校参加的第一次集体活动尽快开始。

温蒂就是在那个学期回到上海外婆家借读的,彼时她父母还都在黑龙江北大荒农场,从小就敏感多思又自卑的温蒂,一到人群中就无所适从。在此起彼伏、杂乱的交头接耳声,以及老师们远远近近大呼小叫的整队声里,温蒂越来越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不自在。

多年以后,当温蒂回望从前,她对年少时的自己报以无奈的苦笑——那个时候,各方面都平庸的她,是最应该也最容易被别人忽视的啊,可为什么在心里,她却总是感觉自己恍若日日陷落在无数道目光织就的壁垒森严的墙里?

玫瑰就是这个时候出现在温蒂眼前的。那时玫瑰还叫苏媛媛。

先是听到在自己身后,有人小声嘀咕:“嘘,快了,你看,苏媛媛都要上去了。”很快,一直在人群里走来走去的老师也开始高声呵斥:“谁说话呢?啊?没看见吗,苏媛媛都上去了,她一上去,马上就要开始了。”

追随着大家的视线,温蒂看见沐浴着各色目光,一个穿了条孔雀蓝长裙的女孩正昂首挺胸、脚步轻快而又坚定地走向领操台。

女孩像一只神气的大花蝴蝶,一出场,就晃晕了温蒂的眼睛。

那天,在众多艳羡目光的追随下,玫瑰登上领操台。她瘦弱矮小,可表情却像小大人一般端庄严谨。她不紧不慢地站定,先四下里看了看,才清清喉咙,开始讲话:“各位老师、同学们,开学典礼马上就要开始了,请各班注意清点人数、清点人数、清点人数……”

扩音器不好,回声太大。玫瑰清澈、明亮、激越的声音被一环一环地向四周扩散开去,而她美丽的形象也由此一波一波地深深印刻到了温蒂的脑海里。

多少年过去了,玫瑰当年的形象、举止,都还鲜活地珍藏在温蒂心中,从未彻底消失。人的记忆其实是很玄妙的,每天照面的人你可能转眼即忘,但一个仅打过一次照面的人,你却非常可能终生难忘。——玫瑰,她注定要成为温蒂生命中这样的人。

那次远远地隔着人群的张望,使得小小的温蒂,她心中对同龄女孩所有美好的形容词全都落到了实处,玫瑰,她自此成了温蒂心目中美好女孩的具体样板。

多年以后,当温蒂逐渐长大,有关美丽女子的形象,永远都逃脱不掉玫瑰的影子:比如光洁宽展的额头,比如清澈的、光波流转的眼眸,比如含羞的、总微微抿起的嘴唇,比如讲话时庄严、不苟言笑的表情,比如饱满提起的颧肌,还有轻启双唇有板有眼地发出来的明亮、激越的声音……

很快,温蒂便经常在课上课下听老师同学讲起有关苏媛媛的事情:她高温蒂一级,是五年级的,她遥遥领先的成绩,她获全国征文比赛二等奖的那篇被无数老师在课堂上朗读过的作文,她能歌善舞,她大方得体,她父母都是机关干部,她从一入小学就当班长,直至中队长、大队长,她到处代表学生发言,她主持学校里的每一次文艺演出……

从那以后,课间操的操场上,上学、放学的路上,温蒂到处都在寻觅玫瑰的身影。找到玫瑰其实一点儿都不难,因为无论在哪儿,玫瑰都像一道光,让周围的一切统统淹没到她耀眼的光芒里,让温蒂除了她,对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

可那状态持续得并不久。很快,玫瑰升入中学了,她从温蒂的视野中彻底消失了。只是温蒂依然忘不了她——学校里又有新的同学出来替代玫瑰的位置了;随着长大,温蒂的身旁又不断出现新的漂亮神气让人羡慕的女孩了;周围再没有人讲起玫瑰,甚至难得有人谈论玫瑰,都没几句好话了……然而出生、成长都在一个偏僻荒凉的名字叫逊克的小县城的温蒂,却无论如何都无法忘记初回上海自己认定的第一个偶像。

美丽的如惊鸿般从温蒂的世界里掠过的玫瑰,是温蒂除自身之外,真切关注到的第一个同龄人。毫不夸张地说,是玫瑰,让成长在温蒂心中变得可感可触;是玫瑰,让自卑、内省而心中又常常升腾着躁动和不安的温蒂,开始对长大有了向往。从那时起,温蒂关于未来的想象,玫瑰再也无法缺席,温蒂开始向往自己有一天可以像玫瑰那样在人群中备受瞩目,像玫瑰那样出现和消失都能像天空中的云朵一般,飘忽而又优雅。

4

在伦敦时,温蒂只同一个人讲起过玫瑰,那就是她当年的同居男友皮特。

“我跟皮特如今早就失去联系了,我们在彼此的生活中,出现了不到三年。”

那个午后,讲自己和玫瑰故事的温蒂,第一次提及皮特时表情多少有些慌乱。像是力不从心需要停顿一下积蓄力量一般,温蒂先低头沉默了一会儿,说出这句话后,她的讲述才又慢慢继续。

那天离开警察局,温蒂直接回了宿舍,一进门,正巧遇上赶着要出门的皮特。

“有什么特别的事吗?”皮特很随意地问了一句温蒂去警局的事。

皮特总有这种本事,不管自己房间如何藏污纳垢、杯盘狼藉,他总能迅速地从垃圾堆里脱身,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拾掇得纤尘不染。他那天的行头也一如往常光鲜可人,他神气活现的口哨声,见到温蒂才戛然而止。

“没什么。”温蒂朝他摇头。她心灰意冷,头脑昏昏沉沉的,她不想再同皮特讨论玫瑰的事情。更何况,她也清楚皮特不可能对玫瑰感兴趣。自从前一天接到警局的电话,温蒂心里一直不安,所以曾跟皮特提及此事,皮特对此颇不以为然。现在知道温蒂刚从警局回来,又说了没事,皮特更是一脸得意扬扬,他朝温蒂挤了挤眼睛,那神情仿佛在说:“瞧,怎么样,果然不出我所料。”皮特咧嘴朝温蒂夸张地一笑,就继续快活地吹着口哨,没心没肝地扬长远去了。

那会儿温蒂已同皮特同居近三年。若干年后,想起自己在伦敦的生活,皮特一直都是温蒂无法绕开的记忆。

皮特那年三十来岁,是出生在牙买加的英国人,在一家语言学校教书。和温蒂一样,他那会儿也即将离开伦敦。温蒂的签证一个月后到期,而皮特也一直在百折不挠地申办去日本教书。就像他们当初匆匆忙忙聚到一起一样,他们天各一方的离散也即将到来得无比匆忙。

那天,看着皮特在自己视线里渐行渐远,温蒂觉得自己恍若置身于当年打工的那家小餐馆,第一次看见皮特目光闪亮、笑眯眯地朝自己走来。

傍晚时分,温蒂刚刚把象征餐馆开始晚餐营业的小宫灯挂出去,皮特就推门进来了。他穿着旧的粗线毛衣,浅黄色的油汪汪的头发,满是积尘污垢的大头皮鞋。那会儿,他虽邋遢落魄,却依然有明快夸张的口哨和笑语。他风一般来来去去,所过之处,总会森森细细飘洒出高田贤三香水的独特清香。

皮特一进门就不住嘴地大声说笑,那时温蒂听力太差,一见能说会道的食客上门就本能地紧张。皮特手上捧着一个大纸袋,装着他刚刚冲洗出的一沓照片。

皮特并没有过多饶舌,他很快就去靠窗的一个位子坐下,然后开始哗哗哗低头翻弄那些照片,可分明地,他的目光在只有他一个食客的餐馆里飘来荡去。他对给他递去菜单的温蒂故弄玄虚地微笑,他看都不看那菜单,说自己只需要一瓶啤酒。

温蒂送啤酒的时候,皮特指着自己手上的照片给她看。“这是我太太和我的两个女儿,这是我们的小狗COCO。它两岁了,非常喜欢游泳。”他笑眯眯地不停地同温蒂搭讪。

温蒂只对他照片的背景感兴趣:“好美的海滨。这是哪儿?”

然而皮特是有预谋的,他对温蒂本人更有兴趣。他挤着快活的蓝眼睛说:“这是我的家乡蒙特哥贝,在牙买加北部,你喜欢这儿吗?我的母语是英语,你喜欢跟我交朋友吗?你什么时候才能下班?我可以带你出去吗?”

那会儿正是温蒂最难的时候,刚到伦敦不满半年,出国前预算有误,从国内带去的钱交完学费后,生活费很快便捉襟见肘,和妈妈关系还僵着,不愿再开口去要,就只能自己出去找工作,但英文又不够好,四处碰壁。碰壁多了,她便看清楚了自己,知道自己能做的工作,恐怕只有中餐馆,然而中餐馆老板也在挑剔她不够体面,太矮太胖。那家肯留下她的店,不过是旺季临时用工性质,说什么做楼面,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在厨房打杂。温蒂自知不是长久之计,一天到晚,除了上课,依然到处找工作。

她的问题后来终于彻底解决。当然,她不是找到了还算像样的工作,而是找到了还算像样的皮特。

事后皮特才告诉她,他其实早就注意到她了。他租的房子就在温蒂打工那家餐馆的对面。“你是个mystic女孩。”第一次见面时皮特就这样跟温蒂讲过,但温蒂没听懂。后来,皮特在温蒂的笔记本电脑上,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敲出这单词,让温蒂自己看。

看到翻译过来的意思是神秘,温蒂能感到自己心底陡然悸动带来的疼痛。

“其实皮特说的是对的。我们俩在一起,就像是两个陌路人彼此互为远方的探险,从感性到理性,从肉体到精神,从饮食起居到娱乐休闲,从大惊小怪到渐渐相安无事。”多年以后的那个下午,温蒂如此这般总结自己和皮特的故事。

她和皮特的第一次是在皮特租的小房间里。窄窄软软的单人床,满屋子弥漫着香水和体味混杂的呛人气息,这气息让温蒂感到局促和紧张,她不由自主地打起了哆嗦,像发高烧一样可以清清楚楚地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带着一阵比一阵明显的恶心,咬着嘴唇尽量不发出一点儿声音。

因为毗邻厕所,门口总有人经过。穿着各类鞋子踩踏地毯上下楼的声音,哗啦哗啦马桶冲水的声音,淅淅沥沥窗外的雨水敲打房檐的声音……那些声音一会儿近,一会儿又远了,高高低低、断断续续贯穿了那天的始终。

一个月后,温蒂的租房合同到期,就搬去跟皮特同住了。

自己真的爱皮特吗?或者说,皮特对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如今,温蒂已能心平气和地看待那段过往。她承认,自己在伦敦的日子,因为有了皮特,变得忙碌充实起来,甚至也的确出现过终于在陌生土地上有了自己温暖小窝的短暂错觉。可和皮特相处的时间越长,她越清楚皮特对自己的意义。这像极了自己曾见过的一种夹层里压着真花的玻璃盘子,远观近看,都无比晶莹剔透、缤纷美丽。然而,它再香艳美丽,始终还是隔了一层玻璃的,只要真正用手去触碰,你便会意识到它的坚硬、冰冷,那些美丽的花永远都不会有什么真实的芳香。

5

离开伦敦前的那一周,温蒂还一直去汉堡王打工,有天收工已是子夜时分,一走出大厅,就接到了皮特的电话。

皮特很兴奋地告诉温蒂,自己去日本的签证终于下来了,这会儿正在朋友家庆祝。

“你也来,好吗?”他显然是喝了不少酒,语气除了一如既往的快活,竟然还夹杂了些许柔情蜜意。

皮特到温蒂下地铁的站点来接温蒂,一路带她走回朋友家。皮特显得非常兴奋,边走边不停地对冻得瑟瑟发抖的温蒂说:“这是值得的,多冷都是值得的。因为理察是我所认识的人里,最有意思的一个!”

理察站在昏暗的过道迎接他们。

他很正式地躬下身子,伸出瘦长冰冷的手与温蒂相握。理察有一头长长的栗色卷发,苍白憔悴的脸上,一双目光混沌的眼睛,陷落在松懈的大眼袋里,加上他一开口讲话,嗓音低沉、干哑,让温蒂不由自主地紧张,心里总不时生发出阵阵午夜撞上幽灵的惊悚。

进到理察只开了一盏小台灯的房间,温蒂发现,原来他们一直是在散放着杯盘的地毯上席地而坐。他们喝着红酒,在听理察收藏的那些老CD。

很奇怪如此邻街面的房子竟然不通暖气。看到温蒂不时抱肩膀,皮特和理察便一起动手,把厨房里的炉灶搬过来取暖。炉灶拖着长长的管道线,压过层层叠叠皱起来的脏兮兮的看不出原本颜色的地毯,四个火头都被扭到最大,很旺盛地跳跃着燃烧。在温蒂眼里,那是一种不管不顾的放纵。

理察五十多岁了,神情步态都流露出显而易见的老迈,可话题却绝对没有。

皮特告诉温蒂,理察从十七岁就离开英国南安普顿的家乡,满世界跑着去教英文,去过许多国家,会讲五六种语言。理察很感兴趣地问了温蒂一些关于中国的事。他竟然还拿出一张京剧CD,梅兰芳婀娜曼妙的扮相、封套的色彩和装帧都让温蒂倍感亲切,然而京剧温蒂是全然不懂的,她只把那CD握在手上,前翻后摸不肯放下,却也没有任何打算听听的意思。理察对温蒂不急于听自己国家的音乐大为诧异。他告诉温蒂:“五年前我曾错过一次去越南教书的机会,这辈子还从未去过亚洲,或许这将是我此生最大的遗憾。”

理察开始不停地推荐给他们听不同的音乐,大多是一些歌剧的选段。华丽暖亮的高音温热地簇拥着他们,飘飘地打着旋儿,在昏暗的房间里自由地穿梭游走,这一切让理察有些忘情。他站在那里,修长的身体斜倚着占据了整整一面墙的大博古架,他拿起歌剧CD的内页给他们朗诵,先是原文,然后再用英文翻译。他闭着眼睛,不时伴着音乐挥舞着他瘦长干枯的手臂。

有一首曲子,理查和皮特似乎都很喜欢。他们反复听了好久,是循环往复的调式,德语的语音听起来不如英语流畅,更没有法语婉转,爆破音和喉音明显,仿佛一字一顿,格外古板僵硬,浑厚的女中音在大提琴的烘托下越来越忧郁、激愤。“姆塔,啊,姆塔。”那女子反反复复地咏叹。

“她在唱什么?”温蒂忍不住发问,“姆塔是什么意思?”

理查用感伤的目光看着温蒂,用英文低低哼唱:“妈妈,哦,妈妈,为何我直到现在,还是不想回故乡?”

高高大大的理察是那么瘦,一件暗绿色粗线的大毛衣套在他身上,就仿佛是挂在衣架上,空荡荡的,没有着落。在理查的周围,全是他满世界收集来的工艺品。铜黄的金属、亮红的玻璃、青白的动物骨骼都蒙着厚厚的积尘,让人辨不清它们从前的真实光泽。流苏和链子也大都打着结,肆意地纠结着,处处彰显主人的潦倒和颓败。它们和理察一样衰老,也一样藏污纳垢,可它们那会儿都是理察的道具,理察不时转身去拿它们过来,醉酒后的理察有些口齿不清,却依然在絮絮叨叨不停地讲述自己在不同国家的见闻。皮特显然很感兴趣,一直在耐心地侧耳倾听,偶尔轻声发问。

温蒂的英文不足以完全跟上他们的表达,她有一搭没一搭地听他们讲。不知是因为紧挨着炉火,还是因为喝了酒,她只觉得自己的脸在发烧,耳朵也一跳一跳灼热难耐,她越来越感到胸闷,觉得自己心里翻腾着冲动,只想张嘴哭出声来。

是的,故乡,远方,这样的词让温蒂莫名地激动。她发现了,她其实早就发现了,自己和理察、皮特他们是一样的,都是同类。

他们应该都属于某种迁徙类动物吧?或者说,血液中有某种动荡动物的野性?他们对常态的日常生活总有不满和恐慌,而对远方,对未知的一切,却总莫名地充满热切的渴盼。

但远方是什么?理查从十七岁就开始了对远方的追寻,他找到了什么?还有即将出发的皮特,以及温蒂从前见过或听说过的皮特那些也在教英文的朋友,在伦敦这个城市里,他们是特殊的一群人。因为很小就对远方着迷,他们在自己很年轻的时候,就以教英文的名义离开故乡,跑到四面八方去看这个世界。有些人甚至终老他乡、埋骨异邦,让他乡变成故乡。还有一些,像理察一样,年迈时选择归来,不得不面对自己尴尬的处境——居无定所,四处租房子,没有从业资格,去不成好学校,只能在一些薪水不高的语言学校教书,并因为待遇、环境等原因,频繁变动工作和住所。

而温蒂自己呢,她觉得自己连这样的人都没法比。

因为他们还可以教英文糊口,可以享受高福利,老来无忧,而且他们好像根本就不在乎周围人对他们生活方式的看法。他们的故乡和故乡的亲人,难道从不把这样的压力施加给他们吗?

6

想想真有些匪夷所思,一个人竟是在离开故乡,远远逃离自己熟悉的人群后,才渐渐学会打量自己、一点点看清自己。

在那个被音乐和红酒装点得晕晕沉沉的夜晚,在理察和皮特天南海北的闲聊声慢慢变得越来越远的夜晚,温蒂眼前越来越清晰地出现的,是自己母亲那一如既往的,总对温蒂强压着火不忍发作,却又分明又气又痛、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温蒂的母亲用这种表情面对温蒂多年,在温蒂决定要来英国留学之前,她这表情才起了变化。

温蒂记得,在自己临离开家的那个晚上,睡梦中的她,被母亲压抑的哭声惊醒。在清冷的月光下,她看见自己的妈妈正佝偻着腰,把脸埋在摊开的双手上,干瘪的身体正如筛糠一般颤抖不止。

但温蒂一点儿都不同情妈妈,那会儿,温蒂甚至对妈妈还有怨恨。

温蒂到国外留学,最初可是妈妈的主意。

那时温蒂还在上高中,在教育系统工作的妈妈便利用出差的机会,带她去了一趟英国。那次妈妈的公务是去考察中学教育。是被国内学校这些年一直呈上升趋势的留学现象刺激的吗?那次出发时原本只说带温蒂去感受一下异域风光的妈妈,兴之所至,竟怂恿温蒂及早负笈西洋。

不过,那次考察,妈妈没能如愿把她的温蒂变成留学生。后来,温蒂在大学毕业后自己又萌生了去英国读研的念头。可这一回,妈妈却又哭鼻子抹泪地不支持了。

温蒂反感母亲出尔反尔,签证下来的当天,她跟妈妈大吵,用当年妈妈带她远行考察的事来反驳妈妈。妈妈显得有些愣,可怜巴巴地申辩道:“可现在和从前不一样了啊,现在家里不是只剩下妈妈自己了吗?”

温蒂笑妈妈自私,她跟妈妈陌生人一样扛着互相不说话,沉默地度过了她要离家前的那段时光。直到临出发前的那个晚上,妈妈自知管不住她,跑到温蒂房里,对着已入睡的女儿默默流泪。

寂静的有清冷月亮的夜里,温蒂一动不动地听着妈妈低声抽泣,听着妈妈一次又一次口齿不清地唤她的乳名:“囡囡……囡囡,你怎么这么狠心?你走了,妈妈可怎么办?”

虽然那时温蒂眼里的泪水早已无声地溢出,但她依然紧紧闭着双眼,佯装熟睡。最后,妈妈终于伏在她的身上,泣不成声。

温蒂在伦敦一住五年多,期间只回过两次家。

一次是刚来那年的圣诞假期。才来不到半年,原本没打算回的,只因跟妈妈通电话时,无意中提起有些同学订了机票回国。妈妈在那边急切地问:“那你为什么不回来?”不知为什么,温蒂鼻子一酸,哽咽起来。后来,强压住自己喉头的颤抖,温蒂用故作冷静的声音轻轻回答了妈妈:“我当然也是订了机票的。”

第二年,中国年之前的一个晚上,温蒂在静寂的深夜突然醒来,头脑极其清晰,心里却空落落的。从前的往事缤纷凌乱,纷至沓来。她瞪大了眼睛望着窗外灰黑的朦胧天色发呆,直到天色一点点变亮、泛白。

后来她才知道,妈妈正是在那晚去世的。那天傍晚,妈妈从广州出差回来,在从机场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送去医院抢救了一整夜,天还没亮就过世了。

所以,第二次回国,温蒂就是去参加自己妈妈的葬礼了。

一切正如她所预料,在妈妈的葬礼上,温蒂见到了已离家多年的父亲。妈妈的秘书小张叔叔急急地跑来叫她。叔叔支支吾吾,话都没来得及讲清楚,爸爸已站到了温蒂面前。

“你在英国过得还好吗,囡囡?”爸爸并不提妈妈,只是用沙哑的声音关切地问温蒂。这声音让温蒂的心流泪,可脸上却一点儿也没有。温蒂尽量心平气和地反问爸爸:“你呢?你好吗?”

爸爸似乎有些猝不及防,他有些尴尬地干咳了一声,才含含糊糊地回答:“我是好的。当然,我是好的。”

爸爸是在温蒂读高三那年离家出走的。

他走前没有任何征兆。他一直在一家出版社做编辑,平时不怎么坐班,常一个人在家。如同从前任何一个平常的日子,那天当温蒂和妈妈相继回来时,家里已是饭热菜香。除此之外,爸爸还留下了一纸离婚协议书,人却早已不知去向。

妈妈一言不发,迅速地收起离婚协议,跟温蒂在一盏耀眼的日光灯下坐下来吃晚饭。厨房里冰箱的嗡嗡声一浪一浪地传过来,邻居家里的炒菜声、电视声,以及偶尔经过窗前的人们打招呼的声音都显得格外刺耳。

两个月后温蒂在老师的办公室接到了爸爸的电话,仿佛是经过了充分的准备,一向不善言辞的爸爸说了很多依然惦记家、惦记女儿的话。爸爸说:“囡囡,等将来你有了家,相信你会原谅爸爸的。”

爸爸甚至还打空头支票,保证将来一定会参加温蒂的婚礼,保证在温蒂生命中任何一个重要时刻,作为父亲,他一定不会缺席。

事后温蒂想,爸爸一定是有预谋的,他把电话打到温蒂学校里的教师办公室,办公室里老师同学人来人往,温蒂只有安静地听的份儿,不能反对也不能赞成,甚至不能发出一点儿感慨。

又过了一阵子,爸爸的事开始不断被不同的人提起,成为温蒂周围熟人圈子里茶余饭后的话题。于是,温蒂得以知道,爸爸是和他们社里一个年轻的女编辑,一起出逃去远方的。

爸爸和妈妈是初中同学,他们“文革”时一起离开上海去北大荒下乡,在那儿结婚,生下温蒂,后来,温蒂读小学四年级时,又被独自送回外婆家借读,三年后,温蒂已经读中学了,父母才先后调动回到上海。他们一起走南闯北,那么多年的患难夫妻,尤其是后几年,妈妈走上了领导岗位,家里的日子,用妈妈的话说,那叫蒸蒸日上。可就是那么蒸蒸日上的日子,在温蒂眼前,竟毫无预兆地突然凉了气。

那个小于阿姨,是爸爸社里新分配来不久的大学生,温蒂在自己家里遇见过几次,戴一副深度近视眼镜,文弱病态,平常得像沟边壑底一丛在风中瑟瑟发抖的不知名的野草闲花。

大学毕业后,温蒂下定决心要离开家,远远地去英国读硕士。从开始打算到最终成行,她只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在那半年里,她常常会想起爸爸,如果她愿意,或许可以联系到爸爸,把她的打算说给爸爸听听,但她最终也没有那么做,而是对父母一视同仁,都保持了沉默。

当然,这绝不是说温蒂不在乎爸爸,或者说生爸爸的气。彼此同龄的温蒂父母是在他们三十一岁那年有的温蒂,从小就特别宠她。尤其爸爸,爸爸比妈妈脾气好,比妈妈会做家务,比妈妈在家陪伴温蒂的时间长得多……当妈妈最终知道了温蒂的计划,跟她吵、跟她冷战的时候,温蒂总是假设:若爸爸在,一定不至于如此吧?

对别人的很多事,或许你无法搞懂,可就算是你自己的事,你真的就能说清吗?就好像温蒂一直搞不懂,是强势的妈妈,还是温顺的小于阿姨,抑或是想要逃离琐碎、单调、呆板的常态生活,到底是什么最终导致父亲离家出走一样;她同样也搞不清,是继续读书深造,还是天马行空地到全然不同的远方去,到底哪一个对自己诱惑更大,以致促成了自己对留学这个决定的固执坚持。

7

那晚在理察家,一直到第二天凌晨,天都蒙蒙亮了,温蒂和皮特才起身告辞。

回到他们租住的房子,两个人依然毫无睡意,于是又开始聊天。

“皮特,你知道吗?我出生在高寒地区,那儿地处中俄边境,全年平均气温都在零下,一年里最长的季节就是冬季,大雪封山,遥遥无期。那里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忙忙碌碌地生老病死。我的父母并不是那里的土著,他们十几岁就离开家乡,斗志昂扬地响应号召跑去支援边疆,可到了没多久,却又无时无刻不想着离开,想着回老家去。我从记事起,就不断被父母教育,一定要努力学习,将来有一天离开那儿。从小,我就觉得自己跟周围的人是不同的,我心里一直埋藏着强烈的要离开、要去远方的念头,那念头甚至都有些盲目。在回到外婆家之前,我甚至都有个错觉,觉得人多、气温高的地方就是经济发达、生活美好、自己将来努力要奔向的地方。”

皮特爆发出一阵肆意的大笑。他说:“要知道,你其实不该来伦敦,你应该去Equatorial Guinea。”见温蒂朝自己茫然地瞪大眼睛,皮特又跳下床去开电脑,把那两个单词敲出来,一边给温蒂看,一边继续笑道:“不过那里也不合适,那里可是穷得厉害,而且官方语言是西班牙语。”

温蒂看到翻译出来的单词是赤道几内亚,也不禁莞尔。但她那会儿一点都不介意被皮特取笑。

那天,是因为在理察家喝了点酒吗?温蒂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激动,她觉得自己强烈的要倾诉的欲望无法自控。她告诉皮特自己已经很久很久没跟别人谈及自己的内心了,她的语调越发感伤、低沉,她终于跟皮特谈到了玫瑰。

“皮特,你知道吗?来伦敦五年,我只跟玫瑰谈过故乡,谈过远方。”她说。

温蒂向皮特讲起自己始于少年时代对玫瑰的崇拜,讲起她跟玫瑰之间那两次美好的相遇。

第一次是温蒂高中时随妈妈来英国旅行。

那是个冬天的下午,妈妈有公务,给温蒂买了伦敦塔的票,让温蒂自己去参观。可温蒂对监狱没兴趣,她进去没一会儿就出来了。

她现在还记得,那天是伦敦冬日最常见的密云欲雨的天气,天上密布着厚厚的棉絮状的云,一阵风来,绵绵软软洒落几许,一阵风过,又会有太阳狡谲的笑脸隐约闪现。一个人无所事事地踱步去了塔桥,转了转,她又离开那儿,一路向西,沿着拉沃·泰晤士街,慢慢走到了伦敦桥。她在写有伦敦桥字样的桥头拍了张照片,便慢慢走上桥去,一边走一边打量来来去去的各色人等。天哪!就在那天匆匆而过的人流里,温蒂竟惊喜地看见了自己小学时代的偶像——玫瑰!

温蒂兴奋得无法自已,一向拘谨的她,竟然主动跑上前去跟玫瑰打招呼,玫瑰对温蒂提及的小学点了头,却显然对温蒂本人没什么印象。然而,玫瑰到底是玫瑰,她是不一样的,她依然很热情地邀请温蒂去了她的住处,那是离伦敦桥不远的一座三层小楼,玫瑰住二楼。

在玫瑰的住所,温蒂还诚恳地请玫瑰帮自己拿主意,关于她是否该如妈妈建议的那样早早出来留学。玫瑰并没有帮她下结论,却跟温蒂谈及自己的生活。“我来这儿一年多了,挺不容易的。”玫瑰像大姐姐一样忧伤地看着温蒂,一字一顿认真地说,“这可是件大事,要来的是你自己一个人,不是你妈妈或爸爸,所以你一定要搞清楚自己是否真的愿意。”

第二次是2008年的6月。瑞士,日内瓦。

那次,为了找提前预订好的一家青年旅馆,温蒂走了很多冤枉路,沿途打听了不少人才找到。可到达时,却只见简陋的门脸。温蒂伸手去拉门,却发现门被人从里面牢牢锁上了。旅馆怎么可能会锁门,一定是又错了吧?温蒂转身欲离开。

“再等一个小时就开了,门上贴了告示。”她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在用英文跟自己讲话。

回过头,温蒂看见门一侧的水泥地上孤零零地坐着一个穿黑T恤、黑牛仔裤,长发焗成淡黄色的东方女孩。女孩倚靠着一个大大的旅行包,兀自吸着烟,看都没看她一眼,只挥挥手,示意温蒂去看那小小的刚才没留意到的告示。

及至真正开门,门口已排了不少人。各色人等鱼贯而入,都是直奔登记处去排队的。那女孩就排在温蒂前面,她选择的是八人间,那是那家青年旅馆最便宜的房间。当然,那也是温蒂的选择。

住进房间,温蒂才看清那女孩的脸,有些似曾相识却又一时想不起来。可那女孩却直接用中文普通话问她:“中国人?哪儿来的?”

事后玫瑰告诉温蒂,她是通过背包猜到温蒂是中国人的。那是个温蒂从国内背来的李宁双肩包,用的时间太久,连她自己都忘记了包的牌子。

当然,当玫瑰讲出中文后,温蒂也终于认出了她。是的,她是玫瑰,是外貌已然变化太多的玫瑰。

当年她们在伦敦桥相遇,温蒂一眼就把玫瑰从人群中认出来了——想必那时玫瑰身上一定还存留着许多年少时的影子。可时光一晃过去十多年,玫瑰的生命里又经历了什么?她脸上那些为温蒂所难以接受的改变,到底来自何方?再次面对玫瑰,温蒂切实感觉到了时光的流逝,这让她越发用心打量被时光改变了模样的玫瑰,还有她自己。

不过那时温蒂已是年近三十的成熟女子,她已无法像当年在伦敦桥上那样,轻易张口跟自己年少时的偶像重话往昔了。

“有时我会想,我和玫瑰此生所有的相遇,都好像是一个暗喻。从年少时开始,每次我们相遇,似乎都远远地隔着形形色色的人,隔着心底的探询和猜疑。”那个午后,温蒂曾如此感叹。

她后来只含笑肯定玫瑰的判断,并告诉玫瑰自己来自上海,除此之外没再多讲什么。

然而,两颗相似的内心永远都是在彼此寻找,若再次遇到,便注定要敞开。当温蒂和玫瑰得知对方都是一个人来瑞士旅行后,很快,她们便决定结伴同游。

出门旅行,是一个人脱离了生活常态的时候,也是一个人开始接近自己本真的时候,尤其是在你被伦敦的阴霾潮湿搞得无比抑郁之时。

日内瓦的初夏是明亮而热情的,城区建筑都不高,更不摩登,可吸引温蒂和玫瑰眼球的正是那些四处都蓬勃生长的不知名的花草树木,以及它们散发出来的蓊郁的山野气息。她们沿着湖边走,看见远处湖面上星星点点的各色小帆船在晃来晃去,缥缈美丽得简直如幻如梦,都有些不真实。在斑驳的阳光下,她们不由自主地仰起头,去呼吸新鲜干净的空气。前方湖中有巨大的喷泉在喷水,微风拂过,带来沁人心脾的丝丝凉意。脚下的路也因晒得发烫而变得有些柔软,脱了鞋光着脚踩上去,能感觉到温热的气息自此传来。

温蒂和玫瑰携手在城里漫步,到处可见闲散的人群,他们并不都是游客,可似乎每个人都有游客的好兴致,三五成群,或坐或立,或干脆就躺在草地上肉皮红红地晒太阳,即便像温蒂、玫瑰那样走在路上,他们也大都步履懒散,目光亮亮地左顾右盼,且行且停。温蒂由衷地喜欢这儿,羡慕这些人,她不由得对玫瑰大发感慨:“真羡慕这些人啊!他们的生活节奏可真慢。你看,他们大多是中年人,正是该为生计打拼的时候,可他们竟然都无所事事地在这儿晒太阳!”玫瑰只笑,不置一词。

她们兴致很高地拿相机四处拍风景,也互拍彼此。有一群游客路过,其中一个戴帽子的老太太一直在朝她们微笑。后来,老太太停下脚步,用生硬的英文问她们:“是否需要帮你们拍照?”

温蒂和玫瑰都有些惊喜,欣然同意。老太太听了,便神气地用下巴朝一旁的一个矮个子老头儿示意。老头儿连忙殷勤地跑过来帮她们拍照,分别用她们两个人的相机各拍了一次。温蒂和玫瑰都忙不迭地表示感谢。玫瑰又问他们是否也需要帮忙拍照,老头儿再次把头转向老太太,好像讲的是法语,嘀咕了一阵,老太太笑了,用英文连说带比画地告诉她们:“我丈夫说你们的相机好,我们的不好。”老头儿耸耸肩膀,噘噘嘴做了个鬼脸,扬手便把相机递给了玫瑰。

那么一大家子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小,就拿了那么一个简易的一次性相机。

给他们拍过照,目送他们远去,玫瑰对温蒂说:“你同意我的观点吗?我们和他们的不同,不仅仅是经济能力和社会保障,其实还有文化心理。他们对生活,不像我们那么精明,那么算计,那么为明天考虑。当我们有一百块的时候,我们在琢磨如何用它来赚两百块,而他们有一百块的时候,却在琢磨该去哪儿晒太阳。”

天色将晚,她们来到了联合国欧洲总部在日内瓦的驻地,两个人对那些建筑都没兴趣,但却被离入口不远处的一个街心雕塑吸引住了。

那是一把只有三条腿的椅子,高高地立在一片车海人流中央,与飘扬着万国旗的森严建筑遥遥相望。温蒂问玫瑰:“你觉得这雕塑要表达什么?是说看似处于和平之都,然而世界终究不太平吗?”玫瑰有些神情黯然,摇摇头,说:“其实何止是世界呢?我们每个人的内心,不也都是如此吗?困惑、求证、自省、顿悟……何曾有过一时停歇?”

说着说着,玫瑰突然加快语速,像是要摆脱自己的抑郁情绪似的,她边说边跑向那雕塑,并远远地扬手朝温蒂喊:“帮我拍张照片吧,就让我来做一条椅子腿。”

于是,在有些昏黄的夕照下,瘦瘦的玫瑰双臂下垂、手指并拢地站到了那雕塑旁,她气定神闲,表情恬淡,仿佛要彰显一派四平八稳的和平景象。温蒂来来回回比画了好一阵,最终调整好角度,稳稳地按下了快门。

8

回到旅馆时已经很晚了,除了临出门前见过的一个匈牙利人还在蒙头大睡外,另外几张床不知是人没回来,还是根本就没人,都空着。楼道里不时传来阵阵伴着吉他的低吟浅唱,还有口哨声、喝彩声断断续续,想必是些西方学生在大厅里狂欢。温蒂翻来覆去睡不着。一会儿,玫瑰探头上来,轻声问:“嗨,也睡不着吗?愿意到我床上来吗?我们聊聊天好吗?”

那个夜晚,她们并排躺在青年旅馆窄窄的单人床上,夜色将防备和不安逐渐消解,让絮絮的诉说成为向导,让她们彼此坦诚相对。

那个夜晚,温蒂给玫瑰讲起自己年少时对她的崇拜,讲起她们之前的那次相遇。当然,温蒂也讲到自己白山黑水的出生地、自己的父母,还有自己从小就对远方的向往,以及这些年一次又一次不断的出发。

玫瑰则告诉温蒂,她来英国已经十多年了。那是她第一次真正离开父母离开家,当时她并不是很情愿。每次放假她都早早订机票回上海。可后来,父母离异,她渐渐发现自己成为一个悬在半空中的人,在英国她是外国人,回到中国她虽然还不至于是外国人,却是彻彻底底的局外人了。慢慢地,她又逐渐发现自己跟亲朋旧友的隔阂。她发现自己对国内的了解还停留在十多年前自己还是个小女孩时的状态。她并不真正懂得他们,更何况他们也都在日新月异地变化着。如今她每年都会回国度假,可除了一些也在联系出国的人之外,她已很难再同从前的亲友有什么共同话题了,包括她已离异的父母,现在都变得跟她越来越心意相隔。她很害怕如今这种和亲朋好友之间带着礼貌的联系、带着节制的热情、带着分寸的关切。

而这些年在伦敦认识的人呢?他们也都是过客,一个个来了,又一个个走了。很多对自己来说意义重大的人,却很快就成了自己此生再也无缘相见的人。玫瑰说,可能是因为这些年她身边的人不断变化和离开,她发现自己已经变得越来越投鼠忌器,对身边的新朋友远观近望,要隔着好几层打量。她说,如今她只觉得人和人之间,不过是同林为鸟,随时都在心里准备着振翅起飞、各奔东西。

因为什么呢?因为太多太频繁的分分合合,使人的心不再柔软吗?

那个夜晚,玫瑰和温蒂还发现很多彼此的相似之处,不仅因为年龄相仿,来自同一个城市,都经历过父母的离异,还有当她们敞开心扉讲述自己的故事、困惑时,为了尽可能地保护自己,双方都在刻意忽略具体人名、地名。这便越发让她们觉得,其实她们彼此间看似版本不同的故事,却有那么多的相似之处;她们各自从生活中跌爬滚打得来的看法,原来是那么容易感同身受,容易理解和认同。

温蒂告诉玫瑰,她母亲去世前很喜欢读佛经,也总推荐给她看。母亲去世后,那些佛经便成了温蒂去亲近自己母亲的便捷途径。现在温蒂出门常喜欢带一本在身边,偶尔翻翻。“这世上的许多事,我们是不可能都看到都说清的。就比如缘分,比如活在各自环境中的你我,有缘相遇,并发现彼此的相似之处。”温蒂说,“玫瑰,你知道吗?释迦牟尼说过,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人在年轻的时候都少年狂狷,踌躇满志,也都有成神成佛的机缘,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耐得住行走途中的疑惑和困顿。”

玫瑰不同意温蒂的看法,玫瑰说:“人为什么一定要成神成佛?我觉得我自己小时候也是这样的人,对自己严苛,向往在人群里做精英。这些年在国外,我觉得自己最大的变化就是开始向往做一个平平常常的幸福的人。像你我,都太容易对那些隐秘的、难接近的东西产生热爱了,但其实只要你真正上了路,真正走了千里万里,就会发现,自己其实还是走在自己的小路上,所悲所喜,并没什么两样。”

温蒂无法不同意玫瑰的看法,温蒂知道,和玫瑰一样,自己也不过是单薄弱小的女子,对远方、对不断出发着迷,其实和世俗的宏图大志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她忍不住再次表达自己对玫瑰的崇拜,她告诉玫瑰,虽然她只比自己年长一岁,但这么多年过去了,在自己眼里,玫瑰一直都是走在自己前面的。她觉得玫瑰显然要比自己强大,也成熟通透得多。

“你真的这么看?”玫瑰朝她摇头,“其实我上中学后成绩就不好了。要不是当年我父母看身边太多的孩子被送出国,也赶着把我送了出来,我想,在国内,我是不大可能一直读书的。当然了,就是现在,我年年交学费,也不过是为了续签证。有时候我会想,要是当初我没出国,会是什么样子?我会成为一个家庭主妇?或小职员?每天洒扫庭除,朝九晚五,家里家外跑进跑出?其实倒也没什么不好。”

玫瑰苦笑着低下头去,又说:“其实,这世上哪有天生的强者?谁不是生而软弱?大多数人不过是在自己长大的过程中,一点点学着坚强起来。对任何人来说,精神上的成长都是一辈子的事,尤其像你我这样小小年纪就离开家独自面对世界的人,有时候,尤其是受到伤害的时候,常能感觉到自己心底的偏执和脆弱。最恐怖的是,自己的生活里总会有那么多的提醒,让你想起往事,想起故人。像我这次来瑞士,就是因为这段时间我心情特别糟。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一定要找点事情做来分散注意力。要是不想走远,在自己住的地方乘公交车出去跑跑也好。再或者就像我这次这样,重新到自己之前来过的地方走走。比如今天,我们在外面闲逛的时候,我脑子里总是会出现自己当年第一次来瑞士时的情形,我们今天走的大致就是我当年来时走过的路线。我和他还曾有过十年之约呢,可说真的,十周年的时候连我自己都已经忘了。现在,都快十一年了。我不知道如今他在哪儿,过得怎么样,我只知道,非常有可能他早就记不得我是谁了。”

“玫瑰,你考虑过回国吗?”就像读高中时温蒂征求玫瑰自己是否要出来留学一样,温蒂忍不住又问起玫瑰自己如今最纠结的问题,“今年秋天我就要毕业了,签证明年年初会到期,这段时间,我正拿不定主意是否该回去。你从来没有面临过这种矛盾吗?”

“我……我其实也有过两次。一次是我大学毕业那年,为了一个男孩。我以为我们之间会有将来,可后来我回国去找他,一直等他等到我签证都过期了,真的很伤心。还有一次,是去年冬天,我一个同学出车祸死了,刺激了我,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并不想一辈子都留在英国,正好当时有个上海男孩对我特别好,我就下决心跟他一起回去。可挺难的,真挺难的。我找工作不容易,更何况后来遇到了问题,那个男孩太让我失望。咳,现在我再也不想这些了。有时我会对自己说,无论在哪儿,你面对的事情不会有太大不同,不同的无非是自己的心境。我发现我现在越来越喜欢伦敦的安静自在、没人打扰。谁说只有回国才能找到家的感觉,觉得自己不再孤单?我看未必。不是早就有人说过,人生如寄,何以为家,家在心里,无须外求嘛!”

大道理总是令人困惑和费解,这话题也太过晦涩,而玫瑰和温蒂都只是孱弱的、敏感多思的小女子。大道理在遥远异乡的床上,渐渐化作轻微的唏嘘和感叹,并导致她们最终结束谈话,各自昏昏沉沉睡去。

这样的夜晚是被别人也被自己照亮的夜晚,是难能可贵、可遇而不可求的夜晚,这样的夜晚在温蒂后来的生活里,再也没有出现过。

第二天早晨,温蒂和玫瑰各自出发。玫瑰要继续远行去伯尔尼,而温蒂来前已订好返程机票,要回伦敦去了。经历了昨夜的推心置腹,她们都有些依依不舍,但心底也都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惴惴不安。

温蒂问:“玫瑰,你会忘记我吗?回伦敦后,我们继续联系好吗?”

玫瑰含笑不语,只是当着温蒂的面,把温蒂写给她的信息折得小小的,再打开自己颈上一个大得夸张的心形吊坠,把它装了进去。

于是,温蒂知道,自己不该给玫瑰压力。她走上前去轻轻地拥抱了玫瑰,伤感地同她道别,并知趣地不再希望自己有一天会接到来自玫瑰的电话。

见到玫瑰的尸体,距上次温蒂同玫瑰的相遇,不过一年半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玫瑰到底发生了什么?玫瑰为什么要选择那样残忍的方式离去?

跟皮特讲自己和玫瑰故事的时候,温蒂总是忍不住要表达自己的疑惑,然而,估计是已被温蒂冗长的故事搞得筋疲力尽,皮特只强打起精神向温蒂笑。“很动人,”他说,“可干吗想那么多?干吗不追随自己的心?就像你,回家,为找爸爸。”

温蒂笑了,皮特到底还是了解自己的,他说得倒也不错,自己决定离开伦敦回国,正是因为父亲。

是母亲的突然离开提醒温蒂了吗?在后来的日子里,温蒂越来越牵挂自己日渐衰老的父亲。当然,她的父亲也同样如此,不止一次,父亲会突然打个电话过来:“囡囡,你好吗?等书读完了,是不是就没理由不回来了?”

9

温蒂离开伦敦那天,是那个季节里难得一见的艳阳高照的好天气。

飞机要下午才从希思罗机场起飞。温蒂本打算多睡一会儿,却依然不到八点就准时醒来。

没人送她。皮特早在半个月前就回了牙买加,为远去日本做最后的休整。温蒂一些同学和朋友的告别,也陆陆续续以一同出去吃饭、来寓所话别、打个电话、发邮件等方式处理妥当。客居他乡,每个人似乎都已习惯如此,无论是到来还是离开,永远都显得那么稀松平常。更何况,在大多数人的眼中,寡言少语的温蒂是个无足轻重的角色吧?

温蒂行李不多,一个人去机场还算现实。从她十岁那年独自回到外婆家,温蒂已在自己的生活中经历了太多的搬迁,早习惯了不断地放弃和丢下。除了给亲戚朋友买的礼物,属于她自己的物件着实不多,一如她最初来伦敦时的情形——规定可携带三十公斤行李,温蒂只带了不足二分之一,让不少中国同学大跌眼镜。

十几个小时的航程,温蒂想找本书消遣,可行李都已打包。恰好见桌上有一份中文报纸,是昨天去唐人街改手机系统时店里赠阅的,她便顺手拿过来,塞进了随身背包里。

在机场办理完一切手续,坐下来候机时,温蒂打开那份报纸,不想在第三版,竟迎面撞上玫瑰被放大的证件照,是一整版的关于玫瑰的报道。温蒂实在不习惯玫瑰的故事以这种冰冷、严谨的新闻语言在自己面前赫然展开。

玫瑰本名苏媛媛,1980年出生在中国上海,1997年1月来英国读ALevel,2004年7月毕业于阿伯丁大学,后离境回国,但同年冬天再次申请签证赴伦敦攻读硕士学位,2006年7月取得格林尼治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死者生前的有效签证通过报名参加ACCA培训班的方式获得,住所在伦敦西北温布利附近,和几个捷克、保加利亚等东欧国家的人一起合租房子。据房客们反映,该女子搬到那里还不足两周,平常极少出门,也不见有人来访,大多数时候是一个人待在房里,非常安静,不打扰别人,也不喜欢被别人打扰,所以大家对她都不了解。

另据玫瑰打工所在旅行社的同事说,玫瑰父母均为中国公职人员,已于1999年离异,现已各自组建新家庭。玫瑰在英留学期间,年年回国探望,和父母感情都还不错。

玫瑰去世后,她父母曾一同来英处理玫瑰的后事。玫瑰死时腹中有个三个月大的胎儿,但此事无从查起。警察给出的认定结果是自杀。

报纸上还刊发了一张玫瑰父母的照片。微雨的背景,面色晦暗的两个中年人,他们竟长得那么像,简直就像亲兄妹。照片上,站在异国街头的他们缩着肩膀,紧紧倚靠在一起,视线虽各自游离,表情却是如出一辙的呆滞、迷茫。

当然,还有相关新闻背景,近年来中国大陆留学生在英数量、增幅情况、学习现状及玫瑰自杀引发的一些思考、感慨之类的文字,连篇累牍。

开始登机的时候,人头攒动,温蒂也起身离开。

她特意绕到垃圾箱处,把那报纸折好扔掉。她实在不喜欢把玫瑰死亡的记忆留在自己的脑海里,她喜欢的玫瑰,是那个在小学操场上如花蝴蝶般华美炫目的女孩;是那个在人头攒动的伦敦桥上,被她一眼从人群中认出来的穿草绿色短大衣的阳光少女;是在日内瓦青年旅馆里,跟自己畅谈的优雅通透、外冷内热的成熟女子。温蒂更愿意相信,离开这个世界,是玫瑰自己选择的又一次向远方的进发。

当然,扔掉那报纸,还因为玫瑰其实早已留了最好的纪念给温蒂。那是存放在温蒂电脑里的两张照片。

一张是玫瑰面无表情地站在一把三条腿的椅子下面,试图充当另一条椅子腿。

另一张则是玫瑰跟温蒂的合影。她们是那么不同,却又那么相同——她们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但看上去却那么和谐亲密。她们安安静静地牵着手,在日内瓦明媚的阳光下,绽放出深藏心底的微笑。

当然,温蒂更知道,自己和玫瑰其实不过是两个萍水相逢,并携手共行短暂一程的伙伴。

多年以后,只要是远行,只要是在机场、车站等人头攒动的公共场所,温蒂总是无法自控地频频四顾。那是因为她知道,就在自己的周围,在自己视线所及的范围内,一点儿都不难发现,那些不同年龄、不同状态的玫瑰,还有温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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