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别喜欢喜欢张爱玲的一句话: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最近,越来越多的毒鸡汤出现在某平台上,打着“爱情”的旗杆招摇撞骗。我希望你可以擦亮眼睛,明辨是非!
爱,不该问值不值得。既然你爱了,就该为你的爱付出代价,结果如何,你都不能怨恨任何人。
我是小妖,今天我们来谈谈我自己的故事。
前几天,我翻看QQ空间时,发现她官宣,她恋爱了。我不禁想到了以前和她在一起的日子。
那时候,我们还在上高中,她长的很好看,笑起来也特别的甜,那时候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盯着她看。高三那年,我们快毕业了,于是,我就鼓起勇气对她说:其实,我已经喜欢你三年了,马上就快毕业了,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我不知道当时哪来的勇气,可能是年轻和无知吧。她没有接受,但同时也没有拒绝,我以为我还有机会,何曾想她早已经和别人在一起了。当我知道这个消息时,我很清楚那个晚上我做了什么——我人生第一次为一个女人哭(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为第二个人哭过)。
我难过不是因为她不喜欢我,而是因为那个人居然那么轻易的得到她。三年来,我几乎每天都会给她带早饭,她想吃东西了,我就去买。她不想上体育课,我就同意,尽管最后我被老师责骂,我又何曾抱怨过一句?而他,仅仅只认知几个星期,就在一起了?!那个时候,我就一直觉得自己是真的不值得!我就像一个跳梁小丑一样,一厢情愿。
可是,我能怪她吗?当然不能!喜欢她的人是我。既然选择喜欢,就要勇于承担下所有的结果。
一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找过女朋友,因为我放不下,我是一个恋旧的人。过去难以放下,但是不代表放不下。也不是不爱你了,只是你选择了你的生活,我也要开始我的生活了。
思绪从过去中回来。我关上手机,套上外套,和室友说一声,我出去了。
学校后面不远的地方有一座山,山上有一座塔。以前没去过,今日也闲来无事,便一个人走过去看看。
来到山顶,我俯瞰山下,凌云壮志。
我在某网站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我特别喜欢:
我与春风皆过客,你携秋水揽星河。无端坠入凡尘梦,惹却三千烦恼丝。身是红尘雨中客,愿有执伞并肩人。错把陈醋当成墨,写尽半生纸上酸。
这首诗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你我终是路人!
我一直在山上待到傍晚,直到日落西山,我才缓缓下山。曾经我最怕一夜之间失去你,如今我最怕一夜之间想起你。
回到宿舍后,室友似乎发现了我的异常,他们问我,你这样值得吗?
值得?还是不值得?我觉得还是值得的,因为她给我上了一课。是啊,有些人匆匆出现在你的世界,给你上完一场终身难忘的课之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那么,
此生无缘,愿来世为你挽发成辫。
我的故事,会是你的故事吗?朋友,不早了,别等了,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