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田家的人是从外省迁徙到广西的汉族,已经过来好几代人了。因为是外来民族,所以住在高高的山上。山上立着二十多间歪歪斜斜的房子,生活着百来口人,养育着百来头牲畜。我出生的时候这个地方叫谷里生产队,现在叫谷里屯。它坐落在桂西北天峨县境内,方圆五里全是汉人。
大约七岁那年,父亲指着遥远的山下对我讲:“那是你寄爷家。”我顺着他的指头瞄准,前方群山茫茫,云雾缭绕,布柳河的波光在谷底时隐时现。从此,我知道了向阳镇平腊村桂花屯,那里住着我的罗姓寄爷。所谓寄爷,就是寄父,相当于城市里的干爹。由于我小时候体弱多病,父亲就把一碗盖着我布帽的大米蹾在香火上,为我找寄爷,以确保我能健康地存活。自从这碗大米蹾上香火之后,第一个踏进我家的辈分合适的非本姓男士,都是我寄爷的候选,前提是他愿意揭下碗上那顶帽子。一个蝉声高唱酷热难耐的午后,途经本村的罗氏因为口渴,走进我家找水喝,没想到却喝上了我父亲熬出的包谷酒,于是,顺手就把那顶帽子给揭了。
向阳镇大都居住着壮族,而地处布柳河流域的桂花屯,更是百分之百的壮族村落。我在芝麻开花节节高的日子里,曾多次跟随父母到寄爷家去吃满月酒、过鬼节、参加寄姐的婚礼……因而有了许多新奇的发现。首先,我发现这里门前门后全是稻田,一丘连着一丘,一直绵延到河边,简直可以用“一望无际”来形容。当时,农村的富裕程度往往是以稻田的多少来衡量的。稻田越多就越能多打粮食,粮食越多就越能多养牲畜,牲畜越多就越能卖钱,钱越多家庭就越殷实。一颗童心被宽广的稻田震撼,以至于多年以后,当我在收音机里听到“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的歌声时,脑海里瞬间就浮现桂花屯的画面。立在田间的房子都是砖瓦结构,又大又整齐。水渠里的水哗啦啦地流淌,晚上还能发电。这样的景象在今天看来波澜不惊,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的边疆农村,却足以令一位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呼吸急促。我在这里第一次看到电灯,第一次感受到出生地的落后。
其次,我发现他们家家都有织布机。他们身上穿的,大都是手工织的土布,看上去没有机织的时尚,但与当时灰扑扑的汉族服装形成了鲜明对比。土布经过棒槌捶打、蓝靛浸染之后再做成服装,穿在身上既蓝又亮,还很挺括。女人们的衣襟、袖口和裤脚处,大都绣着细碎的红花和流畅的线条。她们布鞋的鞋头红花朵朵,走起路来就像沿途栽花。尽管我不适应他们的服装,却惊异于他们的制造。我以为只有城市里的铁机器才能织出布来,却不晓得我的寄娘、寄姐都能从木机器上织出布匹。她们拉动织布机,把梭子在棉线中穿来荡去,仿佛电影里的工人,课本里歌颂的劳动者。她们在地里种出棉花,把棉花纺成线,把线织成布,把布缝成衣服。每个家庭妇女,都能单独完成这一过程。而这门手艺,正是土著民族的标志。他们在这块土地上生活得很有些年头了,不管城里有没有纺织厂,也不管供销社里有没有布卖,反正他们自己能织出布来,以保证冬天不冷,节日里能换新装。当布匹富余的时候,寄娘会送些给我母亲。于是,我们一家人的身上,偶尔也会穿上土布剪裁而成的唐装。
再次,我发现他们特别会吃。什么白切鸡,什么酱血鸭,什么米花糖,我都是在寄爷家吃到的。我尤其爱吃他们家的搭梁粑,很糯,很甜。同一种食物,在我们山上被简单对待,只要炒熟就行。可一到山下,那做法就翻出了新花样。能把吃弄出花样来的地方,除了富裕,还因为好客。我之所以愿意在谷里与桂花屯十里长的曲折山路上往来,其中不乏食物的诱惑。有一年鬼节,父亲要带我到寄爷家去改善生活。我非常纳闷,因为过鬼节在当时属迷信活动,汉族地区只好装傻,假装把这个节置之脑后。但是到了寄爷家,我才知道鬼节是壮族的重大节日,仅次于过年。这一天,他们要杀小猪祭奠列祖列宗。所谓的改善生活,就是在祭奠完毕之后,我们对小猪的分享。那是全中国物质都很匮乏的年代,过节事小,杀猪事大。所有农户必先上交一头猪,才能杀另一头猪。谁要是违规,就有被批斗的危险。鬼节的清晨,寄爷和父亲偷偷摸摸地背着一头小猪进山。他们在一条溪边把猪杀了,刮了,解剖了,再用背篓背回来。那天早上,被茅草和树林覆盖的小溪两旁,到处都是小猪的嚎叫,桂花屯家家户户都在杀。当时我想,这样的行为,为什么不能在汉族地区发生?答案是汉族地区会有人告密,而壮族地区没有。由此可知,这是一个族群意识极强的民族,也是一个有胆的民族。
随着年龄增长,我开始打量壮族姑娘。她们比山上的姑娘长得漂亮,爱笑,每笑,必露出雪白的牙齿。她们喜欢扎堆,喜欢三五成群。碰到哪家办婚礼,她们就唱山歌。唱着唱着,她们偷偷地在手掌抹上红漆,然后瞄准某个后生哥,迅速出手,抹得那个后生一路狂奔。逃不掉的后生,脸和脖子全红,笑翻了一屋子的客人。后生们不服气,用红油漆反击。你追我躲,男女打成一片,身体公然冲撞。他们在田野追逐的身影,成为我少年时代的慢镜头。这种娱乐精神,在我生活的汉族地区从未见过。男女的公然嬉闹,在谷里屯是要被长辈们严厉呵斥的。可是,在桂花屯却是那么妥帖,那么合情合理。我忽然发现我生活的地方过于严肃,也许是生活困难的原因,也许是基因遗传?
有一天,寄爷对我讲:“就在桂花屯找个老婆吧。”我高兴地吹起了口哨,并一度相信这会成为事实。但高兴之余,我问母亲:“为什么壮族姑娘不落夫家?”母亲答:“这是他们的风俗。”壮族姑娘在出嫁之后,并不跟丈夫住在一起,而是继续留在父母身边,直到怀上了孩子才正式进入夫家。这个风俗,当时桂花屯还完好地保留。我对这个风俗一知半解,以为“不落夫家”就是给女方无限的自由,以为这就是所谓的开放,以为这个风俗里会有许多猝不及防的故事……我被这个风俗困扰,让想象无数次地飞舞。在对这个风俗的漫天想象中,我头一次意识到自己有超强的虚构能力。直到今天,我才愿意承认当时的想象是狭隘的。淳朴的风俗,可能被我严重地歪曲了。当然,我也因此错过了一段姻缘。
在汉民族被严重阉割的年代,在我内心充满恐惧的发育期,因为香火上那一顶布帽,因为寄爷的口渴和偶然闯入,使我有幸地接触到了壮民族文化。这个民族的文化有情有趣,大胆开放,它让我在禁欲的时代看到了人性,在贫困的日子体会富裕,在无趣的年头感受快乐,而更为重要的是我在与壮民族的交往和对比中,发现了真正的人,看到了天地间无拘无束的自由。如果排序,壮民族文化无疑是我身体里的第一个异质文化,它在我恐惧的心里注入胆量,在我自闭的性格中注入开放,在我羸弱的身体内注入野性……随着年龄的增长,视野的开阔,阅读的拓展,行走的延伸,我接触了更多更多的异质文化。它们打包进入我的身体,却都没有像当年壮族文化那样,在我身上产生巨大的撞击,发生核爆炸。究其原因,是后来的文化吸收,都不在我的人格形成时期,我的心灵已经没了当年的敏感。
现在,我经常跟几个壮族作家厮混在一起,就算是我心灵超级麻木,也还能辨析出他们的性格特点。他们豪放,能喝能侃,大大咧咧,直言不讳,疾恶如仇,因为会两种语言(壮语和汉语),所以特别聪明。从他们身上,我还能看到当年桂花屯壮族人的某些影子。但同时,他们也具有非壮族人的特性。因为他们读过《诗经》、《三国演义》和《红楼梦》,读过鲁迅、卡夫卡、托尔斯泰和巴尔扎克,看过美国好莱坞的电影,吃过麦当劳。当我这个汉族人在吸收壮民族文化的同时,他们也在吸收汉民族和其他民族的文化。在全球化的今天,恐怕没有任何一个民族敢说自己百分之百的纯粹。尤其是壮族,因为他们开放,异质文化容易进入;因为他们包容,外族文化可以共生。
但是,壮民族的地理环境、生活方式以及主要性格特征基本上还在。当我走过十几个壮族村落之后,才发现它们和桂花屯相似处颇多。比如,他们大都生活在谷底河畔,拥有宽广的稻田。比如他们都爱唱山歌,都喜欢在婚礼上给别人抹红油漆,都热情好客,都能做出各种美食……如果用桂花屯做壮民族的样板,那我甚至可以从历史的长河中找到例证。他们爱唱山歌,可以用壮族人的歌仙刘三姐来证明。他们喜欢叛逆和自由,可以用早期农民运动领袖、壮族人民的优秀儿子韦拔群来证明。他们的野性,可以用抗倭英雄瓦氏夫人来证明。之所以倒证,就是想说明不管是在桂花屯或别的什么地方,无论是过去或者现在,所有的壮民族习性相近。
遗憾的是桂花屯消失了,它被龙滩水电站淹没,成为库区,当地的村民都搬到了山腰上。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已经把织布机一同搬走?就算是搬走了织布机,可稻田搬不走,棉花地也搬不走。那个我心目中的壮族村落标本,已静静地躺在几十米深的水下。所幸这只是特例,而不是所有的壮族村落。但愿桂花屯生机勃勃的文化,像他们的牛群那样已悄悄地跟随村民迁到了山腰,而不至于彻底地消失。让我们赶紧双手合十,一同祈祷:“褒们[1]!”
注释
[1]“褒们”是壮语“保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