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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前行又十数里,遭遇了满清军的巡逻队,十几名骑兵,还没有问完话,就被这边的士兵乱箭射死了,大雪纷纷,越扯越大。满清的士兵,根本看不清这里的人,何况,还一个个蒙古军装。

一路上,非常顺利,两天一夜之后,明军来到了赫图阿拉的外城。

“这就是赫图阿拉?”所有的明军官兵,一个个仰首翘望,为之震撼。这么不起眼的一座小城,怎么就是赫图阿拉呢?难道满清伪国的都城,。竟然这样寒酸?

在大雪纷纷扬扬里,满清的旧都,呈现出清醒的青黑色,不过两丈高的城墙,是砖木石土结构,虽然还不错,可是,比起明朝的长城和诸多的城池来说,就显得小多了,初级多了。

路旁的树木不少,都被雪压弯了枝条,玉树琼枝之所谓了,非常美丽。

毛仲军小心谨慎,轻易不敢逼近城池,让部下军官们有些不解:“将军,怎么不进攻呢?应该立即攻打敌人,我们是来偷袭的,不是来玩儿的。”

“可是,杰书的军情,会不会已经到了赫图阿拉?”毛仲疑问。

这确实是一个大问题。如果豪格知道了明军的动向,那么,一定会有所准备,或者将主力撤离了都城,远离危险地带,使明军扑空之后,进退维谷,他就可以慢慢地做出选择,或者,满清军也可以集中兵力,逆袭明军,在城市里展开巷战,如果展开逐家逐户的巷战,则明军的数量劣势必然暴露出来。清军既然有五千新军,必定还有上千的老军,加上豪格的亲兵,数量相当惊人了,豪格经受过辽东战场的失败,对明军火力有一定了解,一定不会莽撞的。

犹豫之中,明军的侦察兵已经撒了出去,对赫图阿拉的四周雪地,十数里的地面,进行了侦察了望,明军又派遣了部分人力,朝着敌人城池逼近,依然是蒙古军的装束,全副武装,甚至还打着缴获的蒙古军的军旗。

依然没有反响!

赫图阿拉城,好象一座死城,寂寞无语。

毛仲着急了,不过,还是决定仔细地观察城池的情况,过于安静的城子,让他这个老特种兵立刻就起了疑心,可是,怎样才能打破敌人的意图呢?

清军一定是隐藏在这里,等待着最佳时机,如果明军到了,仅仅清军的一轮箭弩攻击,就可以叫上百,甚至三四百明军死伤。

不进攻又不行。

毛仲思前想后,还是决定派遣人员,攻击城门,在西门外,明军三十余人,以步枪和手榴弹,交替掩护,到了城下,然后,轻轻一捅,城门就破裂了。这些士兵悄悄闪进。

明军一半从西门鱼贯而入,发现城中果然无人,空无一人!

豪格玩的什么把戏?这个历史上头脑有些喜欢发热,简单的猛将,在战场上是一个人才,可是,政治上就不行了。难道他还玩什么阴谋诡计?

士兵们四下里搜索,发现城中不仅没有人烟,就是一切可以使用的东西都没有了,包括锅碗之类,包括粮食,细软,一丁点儿也没有留下。

“哈,原来他用的是坚壁清野!”

占领这样的地方,对明军来说,连鸡肋都不是,所以,稍事休整,明军就走了。

“不忙,放火,烧!我就不信清军能够忍受!哼,我要用两把火,将满清的两座京城,都烧成灰烬!”毛仲很恼火,这样秘密的奔袭都没有效果,还让满清军的两个空城计弄得非常紧张,太让人失望了。

大火,从一家家的房屋里点燃了。不久,全城就弥漫起冲天的烟火,缭绕的烟云,有些诡异。

明军在这里停留了约一个小时,直到大火将全城笼罩祝

不过,侦察的骑兵忽然丛四面惊慌失措地奔来,向毛仲报告,说四周都发现了清军的痕迹,人山人海,非常之多,正向这里快速地包围过来。

“这就是了,满清军就是以我们放火烧城为信号的,他们也估计到了我们的动作!”毛仲多少有些佩服敌人,敌人狡诈,并非一无是处。“哈哈哈,我们早就等待他们来了!”

毛仲军并不惧怕,将明军立刻准备好,就在赫图阿拉的城西一片旷野,摆下了阵势,步枪军,弓弩手,分化组合,严阵以待。

不久,清军的浪潮,一股股地拥来,一面面军旗,蔚为大观,当明军的军旗猎猎地随着士兵的挥舞而飘扬的时候,清军很快就发现了明军的位置,开始改变了方向,形成稳固的阵势,向前推进。

两刻钟的时间,清军将明军全部包围,从马上看过去,也看不到清军的阵势边缘,密密麻麻,水泄不通,将整个雪原都布满了。

“这么壮观的景象,哈哈,我们可以大杀一阵了!”

“是啊,来多少我们都要收下的,小满清够意思!”

“这么多的礼物啊?以后,咱们不要咒骂豪格胆小如鼠了。”

明军官兵,高声说笑着,以掩饰内心的紧张,虽然他们有胜利的把握,可是,面对这么多的敌人,还是感到了危险。

五百米以外,清军停滞了步伐,接着,有人冲上前来,是几个军使,挥舞着旗帜,前来谈话。

“明国的将军,投降吧!”军使狂妄地大笑着:“你们已经被我一万大军包围在这旷野之地,擅长野战的大清铁骑,即刻就能冲上去,将你们全部踩成烂泥!如果你们还有脑袋,想想就应该立刻下马投降!”

毛仲上前:“喂,小子。你跟谁说话呀?你吓唬谁呀?叫你们的将军过来!”

“你谁?”

“大统领。”

“好!”

一队清军的骑兵,纵横驰骋,踏破了雪原,闪电般冲到了跟前,一看,就知道那是技能熟练的老兵,“明军士兵,立刻投降!跪下!”这人竟然是清军新军的统帅多铎!

年轻英俊的多铎,带领数名亲兵,就敢闯到跟前,让毛仲非常佩服。由此而来。忽然想和他会战一场,作为技能相当高深的特种兵,经过了几个月的阅历,自信非常,毛仲心念一动,纵马而去。

清军岿然不动,多铎一见毛仲冲来,冷笑着,驻马观看,等毛仲相距不过二十余米,一面拔刀在手,一面狂呼:“明将太自不量力!”

两人拼杀在一起,你来我往,各尽所能。

多铎的马上工夫非常了得,忽然驻足:“你投降吧,我让你做佐领!”

毛仲大笑:“叫我当满清国的鸟皇帝我也不干呢!”

多铎勃然大怒,挥刀杀来,两马错蹬,一场激烈的搏斗,刚刚闪过,毛仲忽然觉察了不对,因为,多铎的神色在那儿放着呢,毛仲察言观色,非常警惕。

果然,背上突然一麻。毛仲已经中箭了!

不用说,箭已经射破了两层皮甲,刺进皮肉中,多铎哈哈大笑:“再来!”

多铎的射箭本领极高,据说,他从五岁开始,就勤于练习箭法,技能之娴熟,在满清军中,非常稀罕。

毛仲一笑:“你是多铎?果然厉害,这样吧,你投降大明,我给你干千人队长。”

多铎怪叫。毛仲道:“你不遵守纪律,我现在降你为百人队长!”

多铎鄙视,挥舞一刀一弓,纵马而来,意气风发,要取毛仲的性命。

多铎的刀法弓弩,非常纯熟,让毛仲非常紧张,加上背部一箭尚在,顾忌不少,多铎则越打越顺,越打越轻松,看得周围的清军,纷纷鼓噪狂欢,而明军官兵,则一个个摇头叹息,王海生,牛雷等几个,已经向前,将步枪压上子弹,随时随地准备射击,以保护主将的安全。

战圈儿之中,忽然生出变乱,只见毛仲在两马错蹬之际,虽然以刀架格多铎刀锋,却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多铎的战马忽然疯狂跳跃,上下颠簸,失去了控制,接着也不管多铎如何禁喝,那马终究转身逃窜。毛仲哈哈大笑,将刀一抡,笔直射去,破空之声乍响,已经中了马臀,战马怪叫一声,骤然昂起前蹄,人立而起,差一点儿将多铎甩下来,然后,才疯狂地,箭一般逃走。

这样的结果,是明军所没有想象到的,能够在危急之中实现如此结局,自然是反败为胜了。

“好好!”

“将军赢了!将军赢了!”

“朱总兵天下无敌!”

“靼子逃得好难看啊!”

明军官兵,大肆鼓噪,而前面的清兵则人人`失色,鸦雀无声。

多铎逃走,让毛仲长长喘息,面对真正的冷战杀手,毛仲在速度上并不输与,他不过想在这上面积累些经验,寻找些自信吧。

严格地说,毛仲没有击败多铎,而是以旁门左道,隔山打牛,整了人家的战马,触一发而`动全身,将敌人弄得无法战斗的。他本来还计划飞身跳跃,纵上多铎的战马,以匕首横割其颈,将之杀掉或者胁迫拘捕,怪都怪背上的那支箭,让他行动上受了很大限制。现在,毛仲伸手在背后,开始拔箭。

痛,随着他的手轻轻一动,就强烈得发作起来,看来,箭射得不浅,于是,他轻轻一扭手指,将那箭折断了。

刚才麻痒的地方,现在已经是火辣辣一片地疼。

“就这样受伤了?”

向后退几步,王海生等人已经簇拥上来,对面,清军的骑兵大队,已经开始移动,真正的战斗,即将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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