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啊!”王吒魂飞魄散,慌忙侧身闪躲,他娘的,这货来真的啊!
不过让他有些意外的是,他居然轻易地躲开了哮天犬的攻击。
他下意识地朝哮天犬看去,却被它的样子吓了一大跳,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这家伙的身形就小了两成不止,背上的毛发也变得不如原来那般光滑油亮了,跟饿了好几天似的。
“你这是怎么了?”王吒奇怪地问道。
“我投胎下凡,只存了不到半成的法力在仙根之中,再加上这十八次转世的消耗,早已所剩无几,所以刚才那一道定身术便让我法力尽失了。”哮天犬一边张口吸鼻努力地做着吐纳,一边说道。
“仙根?”王吒下意识得就朝它的某个部位瞧去。
“仙根乃是众仙升之天时天道赐予的灵根,藏于神魂之中,即便是轮回转世,也不会失去。”哮天犬似是看出了他的龌龊心思,解释道。
“但如果你以为我没了法力就拿你没办法了,那就大错特错了。想要收拾你区区一个凡人,本神犬的手段多得是,你最好老实点,不然的话——”哮天犬盯着王吒的裤裆开始嘿嘿冷笑。
王吒只觉胯下冷飕飕的,赶忙捂住裤裆,他躲得过第一次,不见得能躲得过第二次啊。
这一人一狗闹腾了这么久,已经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路人纷纷对他们侧目而视。
王吒甚至还看到有人拿出了水果手机,将他和哮天犬对峙的场面拍了下来,开始飞速地打字。
王吒臭美地想到,他们肯定是在给朋友圈配标题:今天在街上遇到了一个大帅哥……
为了不上新闻,也为了保住他的传家宝,王吒终于还是屈服在了哮天犬的淫威之下,表示暂且相信它了,但条件是哮天犬得把它说的那个朋友给找来解释清楚,而且必须以德服人,否则他就是死也不会接受他们的忽悠的。
哮天犬满口答应,把他安置在了附近行人较少的一个公园里,并用狗尿在他的周围画了一个大圈,便窜没影了。
于是,就有了如今这一幕,王吒已经被困在这个不足十米的范围里将近三个钟头了!
只要他一碰到哮天犬画出的结界,就会被弹射回来。公园里的人都以为他在练习什么新型的舞蹈呢,对他的动作赞叹不已,要不是这会儿到了饭点,估计他们能围观到明天。
王吒多想跟他们说,其实我是被一条狗给绑架了啊。
但是他根本说不了话,因为他除了不能离开圆圈之外,还被哮天犬点了哑穴,口不能言。
他也想过用发短信报警,让警察叔叔来救他,结果一摸口袋,手机也不见了,想来也已经被狗子给顺走了,这该死的哮天犬!
关于哮天犬的身份,王吒基本已经相信了,这家伙会说话,会法术,说明它的确不是一条凡狗,而根据王吒掌握的仙界知识,这天上地下,能够做到画地为牢,口吐人言的狗,好像也只有哮天犬一条了。
要说这狗子会不会是一只修炼成精的妖怪,他转念一想就觉得不大可能。
你或许听说过狐妖,蛇妖,狮子妖,可你听说过狗妖吗?
众所周知,狗几乎是不可能成精的,这跟它的生存环境有很大关系,要知道,动物们想要修炼成妖,那至少得在深山老林里闭关修炼个几百年才能成功,而二狗子们每天不是在撒欢,就是在拆家,哪有那功夫啊。
所以,综上所述,这家伙还真的可能就是哮天犬。
不过,真正让王吒相信哮天犬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哮天犬在施法定住他之后看他的眼神,除了傻里傻气的之外,更多的是真诚和期待,饱含真情,令人耸然动容,若它心中有鬼,是绝对做不到如此的。
正值午后,太阳高高地挂在天上,日光毒辣得像是要将大地给点着了,王吒蜷缩在仅有的一片树阴下面,满脸的生无可恋。
“小伙子,要不要再来跟冰棍儿?”一旁冰糕摊老板又一次笑眯眯地对他说道。
“阿巴,阿巴……”王吒发出惊恐的拒绝声,就这么一会儿功夫,这老板已经逼着他吃了五根冰棍了,凉气上头,眼前都开始发黑了。
“还要?好嘞!再来一根今年特大号老冰棍,您拿好!”
“哮天犬,你要再不来!就只能到地府里找老子了!”王吒仰天发出无声的怒吼。
……
各位上仙,插播一段个人演讲。
为了防止王吒同学成为本世纪首个刚出场就被冰棍冰死的主角,本道特允许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自己。
灯光,摄影机,准备就绪,有请本书的主角,王小吒!
霎时间,王吒被一股异次元力量从公园的树阴下送到了舞台之上,一束亮光照亮了他周身一米的范围。
“大家好,我是一个渣男,每天不是在渣,就是在去渣的路上。”
“从小学开始,我就给女同学写情书表白,从来没有失败过,到了后来,反过来追我的女孩子越来越多,多到堵塞了校门口,校长的车都开不进来了,因为这我差点被开除。于是我不得不经常带着墨镜上学,以避开那些狂花滥蝶的围剿。”
“我说的都是实话,不是在吹牛,真的,放开我,让我说完!”
由于台上演讲者有吹牛逼的嫌疑,台下出现了一阵骚乱,甚至有观众冲上去架住他,要将他从台上丢出去。
短暂的混乱过后,场内保安终于维持住了秩序,安抚了观众的情绪,演讲继续。
王吒似乎丝毫没有被这段插曲影响,继续介绍着自己。
“身怀此等神奇的能力,就连我自己都一度怀疑,我上辈子是不是拯救了地球?老天才在这一世让我拥有了被妞泡的天赋,根本不需要当上CEO,直接就走上人生巅峰了!”
“经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弄明白,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天生长了一双魅惑女人的眼睛,每当她们看到我的双眼,就会感到浑身发软,心尖发颤,控制不住地想要扑进我的怀里,根本无法抗拒!”
“好在有墨镜可以遮挡住我眼眸中的魅力,才让我从一个绝世奇男子,变成一个普通的大帅哥。”
啪叽!
一只臭鞋不知从何处飞来,正好摔在王吒的脸上。
“你个装逼犯,老子要抽死你!”
台下众人对王吒早已不满,其中一人最为激动,他满脸嫉妒,眼圈发红,破口大骂。若不是被周围人拉住,估计已经冲到台上跟王吒拼命了。
“人不风流枉少年,更何况是身怀如此的特殊天赋。既然她们投怀送抱,我就来者不拒了。”
王吒擦了擦脸上的鞋印子,仍旧是满面春风地演讲着。
“你们都嫉妒我的女人缘,但这是天赐的能力,我也没有办法啊。刚刚用鞋子丢我的那哥们儿,就你长那样,听哥一句劝,嫉妒是没有用的,还是当个老实人,多挣点钱,兴许还能娶着媳妇儿啊。”
众人看了看王吒的帅脸,又看了看丢鞋的那位,都情不自禁地点头,王吒说得有理啊。
“哇呀呀,气煞老子也,太装逼了!”
那人恼羞成怒,大手一挥,袖袍迎风便涨,天地为之变色,原本光线昏暗的大礼堂霎时间变成了青天白云,朗朗乾坤。
灯光师、场地保安等工作人员也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王吒和一众看官目瞪口呆。
“你是何人?”
众人大骇,挥手间便是如此改天换日之神通,莫不是隐士大神现世?
那人哈哈大笑,身形微动,便骤然消失在了原地。
虚空中传来缥缈悠远的声音。
“我宣布,主角自我介绍到此结束,散会!我乃此方主宰,以后你们可以叫我水哥,也可以叫我十三叔……”
“……”
“开玩笑啦,叫我小十三就行了。”
“……”
书归正传,下面由小十三亲自给大家介绍我们的王吒同学。
王吒,二十三岁,穿越者,前世今生都是个混蛋。
尽管人人都知道王吒是个喜新厌旧,脚踏N只船的渣男,可奇怪的是,从没有一个女人讨厌过他。即便是被他玩弄了感情,甚至是看到他跟别的女人亲亲我我,她们仍旧是对他爱得死去活来。
可见,王吒的神眼不光能轻易地勾引女人,而且效力强大,永不变质,跟那些天桥上小巷里满脸猥琐的家伙们兜售的化学药水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然而正应了那句话,有得必有失,苍天饶过谁。在王吒得意穿梭于花丛中的同时,他的男人缘却特别的差,至今都没有特别要好的哥们儿,每次有事儿都要找女人帮忙,搞得跟吃软饭似的。
事实上,这家伙还真就是个吃软饭的,除了吃女人的软饭之外,他主要吃的是他家里两个老神仙的软饭。
这厮在上大学之前,父母都还是普普通通的工薪阶层,两人的收入也就够供一家日常用度的,闲钱几乎是一分没有,家里的生活比较拮据。
但就在他考上本地的一所三流大学那年,市里忽然宣布要修地铁,一部分街道要进行拆迁,他家的房子正好位列其中。王吒的父母通过托关系,找熟人,多方活动,最终得到了一笔不少的拆迁款。
传说中的拆迁户就此诞生。
那段时间二老刚退休,正愁没什么事儿做呢,得了那笔钱,一下子就重新迸发出了年轻时的干劲。老头子大手一挥,拍板买下了两套门面房,一个经营各种小礼品,另一个则装修成了快餐馆。
王吒这小子听说家里拆了迁,学也不上了,收拾收拾铺盖,直接回家当起了大少爷。
他老爹知道他找女朋友的本事,不愁将来没有儿媳妇儿,加上王吒读的大学确实差劲,也就同意了。
本来以王吒好吃懒做的德性,他老爹是不愿意把单独一个店交给他的,只让他在快餐馆帮忙。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两个店铺开门营业之后,快餐馆这边生意惨淡,礼品店的生意异常火爆,人手也捉襟见肘起来,二老只能都腾出手来,一起去经营礼品店,让王吒负责这个生意不好的快餐馆。
那小礼品店的生意之所以好,是因为在礼品店开业后不久,街对面就成立了一所私立的职校,那里面的学生都处在荷尔蒙激增的年纪,小情侣们出双入对,路过礼品店,男生好意思装作没看见吗?
你们好意思吗?反正我好意思。
鉴于这种状况,王吒曾突发奇想,建议老头子改卖夫妻保健品,结果老头子嘴把不住门,当晚就把这事儿告诉老太太了,王吒隔着好几天都没敢去给老太太请安。
王吒同学自打接管了快餐馆,摇身一变,成了王少掌柜,神仙般的日子就此开始。
每天上午,王吒睡到自然醒,洗漱完毕之后,就从后厨拿几个包子和一杯豆浆,拎在手里,跟个旧社会的公子哥一样上街上晃悠,只不过人家手里拿的是鸟笼,他提的是韭菜包子。
如果在街上遇到感兴趣的妹子,他就摘下眼镜,冲她们放放电,拿了她们视若贞操的微信号码,等有空了约出去一起运动。
等到了日头绕过头顶的时候,他才晃荡回店里,开始窝在柜台的深处打盹儿,顺便翻翻账本,以应对二位老神仙的盘问。
王吒从来不在晚上认识女人,因为他认为,喜欢夜晚出没的女人大多是在寻求露水情缘,相比之下,还是白天的女人更深情一些。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王吒已经深得渣男艺术的精髓——专挑好的玩。
不过大家可以暂时把刀收起来,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王吒也是身不由己。
王吒的神眼虽好,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他无论如何都无法对一个女人产生真情,即便有一个女人愿意为了他去死,他都不可能爱上她。
他曾经尝试过,像普通人那样,专心对一个女人,结果发现这根本就无法实现,因为当他前一秒钟跟一个女人分开,后一秒就会把刚刚培养出来的感情忘得一干二净,甚至如果这个女人不再跟他联系,他将会永远遗忘她。
换句话说,王吒是个产生不了爱这种感情的可怜人,每日都在承受着生命不能承受之重,想要将灵与肉归纳统一而不可得。
什么?你们也愿意承受?排队去,我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