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叫温杰,二十五岁,是个领固定薪水的上班族,没有女朋友。
没什么兴趣,没什么专长,样貌普普,没什么值得注意之处。
平常一早起床,去早餐摊贩买个豆浆油条,就赶紧上班去了。
中午顶多订个外卖,有时候根本没吃。
晚上大概加班到八点回家自己煮个泡面,配上QQ阅读来吃。
假日顶多晚上自己一个人去小酒馆喝一杯,但是我也在那儿交到什么朋友。
整个人就是很一般。
啊,有啦,我倒是有一个跟别人不同的地方,我会“速读”。
其实这也不算是什么厉害的能力,只不过是运用一些心理学的技巧来帮助自己快速读完篇文章罢了。
具体像是将文字“组块化”就是不错的技巧。
像是“默读”这种很不必要的行为就被我去处在生活之中了。
简单点来说,别人看完一行字,我大概能看完一页这样的速度。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能力,在这个资讯爆炸的时代,想要多读点东西帮助自己更胜一筹?
别傻了,别人上网一查就有的东西,我记在脑子里做啥?
更别说现在文字已经渐渐减少,许多东西被影像化,我的能力可以被称作时代的眼泪。
我为什么要说这些呢?
纯粹是因为我在写日记,我有个每天写3000字日记的习惯,但由于字数太多,所以我只好像刚刚这样水文字。
“温杰!你的专案计划不是说中午前给我吗,怎么还没完成?”
完蛋完蛋,老板来了,赶快把日记本收起来!
“嘿,是,老板。我的专案计划已经传过去了,您没看到吗?”
事实上我的专案计划还没作好,这样说只是为了支开老板,以便我赶快完成,只要在老板回座位以前寄出邮件,这样就万事safe了。
“是吗?你已经传给我了啊,我没看到,或许是邮件出了点问题,你在寄给我一次好了。”
“好的。”
成功了!老板的右脚正在离开我的位置,只要他再踏出左脚!
“你以为这次骗的过我吗!”
什么!?
“你被开除了!温杰!”
“.........”
对的,我就这样被开除了。
所以我现在才在马路上流浪,或许等等会有一个求职的广告单飞到我的脸上吧?
走半晌,没有广告单。
“好吧.......看来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我暗自感叹,或许我就是没有这个命吧。
没有天降奇迹的我只好放弃,走上回家的路途。
谁知突然间,马路的对面有一台卡车朝着路直直开过去,
“喂!等等!”
眼见路那头的老妇就要被撞上!我赶紧大叫!
突然间,那台卡车的司机好像是突然意识到自己即将撞上路边,赶紧将方向盘横转到底。
碰!
我只感觉头部凉凉的,视线被鲜红覆盖了。
我听见一旁好像有人在大叫,不过我也不清楚他在说什么。
也不重要了,突然感觉好像什么也不重要了。
工作?
女朋友?
想太多了。
感觉超脱世俗了呢。
我忽然意识到。
我,是不是凉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