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世界,嘉桐市。
深夜。
嘀嘀嘀……
聊天窗口响起了对方来信息的声音。
风从窗外吹进来,窗帘摆动,带着夜晚寒露独有的阴冷和潮气。
程默微微一愣,看着电脑左下角跳动的消息提示,移了下鼠标,点开。
写小说死路一条:在不在?
看着这个网名,程默有些意外。
倒是一个有些日子没联络过的人了。
于是放下手里的瓜子,暂停了电影,拉过移到一边的键盘,回复了过去。
老咸鱼:在啊,怎么了,很久没聊了啊,最近怎么样啊,大作家。
写小说死路一条:汗,笑我呢,还是老样子,又扑街了。
老咸鱼:这么惨吗,我记得你这本成绩不错啊,发生什么事了?
写小说死路一条:emmm,一言难尽,总而言之,我把主角的女仆长嫁人了,然后评论区炸了。
老咸鱼:你还真敢写啊,女仆长这么高人气的角色,嫁人?那你是活该。
写小说死路一条:我我我,连你也这么觉得吗?
老咸鱼:我还想着女仆长完美结局呢,说实话,我都有点想掐死你了。
写小说死路一条:其实我是觉得主角配不上女仆长,才把她嫁给男二号的,你应该懂的吧,男二的性格和女仆长更合适。
老咸鱼:我懂个毛线啊,开什么玩笑,女仆长嫁人,嫁人你还写那么多,不娶何撩啊,换我我也炸。
写小说死路一条:我太难了。
老咸鱼:自己作死能怪得了谁,这种情节一出来,天王老子都救不了你,你打算怎么办?
写小说死路一条:嘿嘿嘿,已经计划新开一本了。
老咸鱼:所以,又要太监?
写小说死路一条:没有没有,写小说的事情怎么能说太监呢,是灵感枯萎了,暂时搁笔一阵,换个思路和新方向,回头再续上。
老咸鱼:你可做个人吧!
写小说死路一条:嘤嘤嘤。
程默长舒了一口气,呼出了体内的郁闷,说起来这家伙做这种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割鸡成习惯,老读者甚至都习惯了,恨归恨,可偏偏真对胃口很难逃过真香定律。
老咸鱼:你说,要是小说里的角色能到现实里,你的那些主角出来会不会直接弄死你?
写小说死路一条:怎么可能?那可是灌注了我爱的角色。
老咸鱼:呵呵,那你的爱可真够深沉的。
写小说死路一条:呜呜呜,我我我我……
程默笑了笑,手指放在键盘上顿了顿,他知道对方这个时候找他聊天,看似插科打诨开玩笑,其实应该也是挺烦恼的吧。
他记得刚和这个人认识的时候,那时自己也是一个怀揣着梦想的小扑街,在同一个群里聊天打屁,因为脑电波对路互相加了聊友。
几年过去了,联络时有时无,却也一直没有断过。虽然从未真正了解过对方,但也算是半个知己。
只不过他一次次扑街之后,放弃了所谓的梦想,而对方屡战屡败又屡败屡战,似乎从来没有想过放弃这条路。尽管是个没什么天赋的写手,但几年下来,努力也有了回报。
当努力远远还没到需要讲天赋的时候,那是因为努力得还不够。
程默是挺佩服对方这种坚持不懈的毅力。
毕竟人总是会向往自己没有的。
他想了一下,重新打了过去。
老咸鱼:那新开打算什么类型?
写小说死路一条:你觉得灵异有没有搞头?
老咸鱼:呵,你就不怕404大神等着你。
写小说死路一条:只要我太监得足够快,404就追不上我的脚步,河蟹,不存在的。
老咸鱼:你全订没了!
写小说死路一条:别别别,开玩笑呢,这本一定完本,一定!
老咸鱼:呵呵。
写小说死路一条:背景现实完全架空,讲述一个穿越者来到和我们世界类似科技文明程度的异世界,不过这是表面上的,实际上这个异世界还联通着另一个神灵与鬼怪共存的世界,主角继承了一间因为没有神灵入住,失去了除灵作用,而即将废弃的神社,然后在主角奋斗之下,广邀神灵入住,渐渐将神社重新发扬光大的故事。
老咸鱼:哦,那金手指是什么?
写小说死路一条:没有金手指,是个普通人,然后就是男穿女,主角变成了女性。
老咸鱼:性转倒没什么,毕竟还能百合花开,但没金手指吧,这主角也太惨了点?
写小说死路一条:主角必须是平凡人,这样才能突出普通人逆袭。你想啊,现在穿越者十个里八九个都有金手指,要不智商爆表,要不帅得没天理,十项全能,就好像没了金手指,没了这些附加条件,这些穿越者就什么都不能干了,这种人穿越真的能算逆袭吗?不,那是暴发户!
老咸鱼:你这文青病得治啊,死火海哪个不是血统论,不也表现出了热血和努力的一面。再说你这主角都被你变性了,这都不补偿一下?关键是,大多数人看小说都是为了暂时放松一下,这年头没点金手指,谁买你账,还想不想恰饭了?
写小说死路一条:emmm,好像有点道理。那就安排个强力打手,前期给主角铺路,等主角站稳脚跟了,再慢慢神隐好了,咋样?
看到这,程默嘴角忍不住划过了一抹轻笑,敲了两个字回复。
老咸鱼:真香。
写小说死路一条:嘿嘿,不过这个打手怎么安排比较好,不能太强了,不然喧宾夺主。也不能太弱,得能替主角惹事之后兜底,至少打不过也能跑。最重要的是,这个人绝对不能是第二个女仆长。
老咸鱼:地缚灵如何?原本人类身份时是主角母亲的爱慕者,所以会对主角比较照顾。因为意外而死,死后变成了类似地缚灵的存在,却拥有类似土地神一样在土里自由穿行的能力,这让主角具备打不过就跑的资本。不过同样因为是地缚灵的原因,所以不能离开某个距离范围,主角换地图出去浪也带不了他,完美解决之后的神隐解释。
写小说死路一条:来来来,大佬,笔给你,你来写!
老咸鱼:咳咳,不做大哥好多年。
写小说死路一条:说真的,你那本我变成了宝箱怪什么时候续上?
老咸鱼:嗯……家祭无忘告乃翁?
写小说死路一条:其实我打算用一些你那本的背景,没关系吧?
老咸鱼:能有什么关系,天下文章一大抄,说起来我也是借鉴一点阴阳师,话说,怪不得一开始觉得有点似曾相识,你这主角倒真算是阴阳师了。
写小说死路一条:咳咳咳,嘿嘿。说起来,那游戏还在玩吗?妖刀出sp了,腿真好看!
老咸鱼:知道啊,已经弃坑了。忙,没什么时间玩,社会狗伤不起。
写小说死路一条:我也是,每天绞尽脑汁想情节,不敢玩,一玩起来时间过得贼快,简直有毒。
程默莞尔一笑。
夜晚逐渐变深,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最后,对面借口理大纲匿了。
关掉了聊天窗口,程默重新点开电影电影,画面里,我是谁站在山顶,仰天大喊,我,是,谁。
你是程龙。
程默摇头笑了一下。
当然那是戏外。
在这部戏里,你是一个暂时失忆了的前fbi特工。
磕了一粒瓜子,一边看着这部不知重温了多少遍的老电影,尽管如此,也依然津津有味。然而,这时却突然觉得有些索然无味。
犹豫了一会,程默点开了一个熟悉的网页。
从头开始看起,看着看着,竟然觉得有点陌生,甚至有一种,这真是自己写出来的,那个曾经没什么阅历,满脑子幻想的自己,原来还写得不赖嘛。
从前的记忆慢慢被一点点想起,此时此刻,仿佛还能感受到那时指尖触碰键盘时候,那种轻灵飞扬的放肆和灵动。
但是,一切,戛然而止。
抱歉,这本书,太监了。
没有解释,很突然的,就短短几个字,没有任何交待。
程默静静看着最后一章的内容。
虽然,只有几个字,但,回忆很长。
许久,他站起身走到窗口,默默点上一根烟,微微吸了一口,轻轻吐出,烟头在黑夜中发出忽明忽暗的红光。
昏天暗地,这里到底是哪里?
要往哪里走,要往哪里去?
滚滚风沙,混沌中我是谁?
还要怎么追,还要怎么退?
昨天我是谁,今天谁是我?
耕过耘过,得过且过,来过去过。
断断续续地哼着,直到一支烟渐渐烧没。
“这么晚还不睡吗?”隔壁传来一个女声。
程默停顿,转头看去,原来是房东的女儿,手里端着一个盛了一半的红酒杯,正依着阳台的栏杆,静静打量着他,一双黑夜中显得格外明亮的大眼睛,眼神中透着三分好奇的意味。
“不好意思,打扰你了吗?”程默问。
房东女儿摇了摇头,又问,“你有心事?”
看着房东女儿似乎变得有点八卦的表情,程默微笑,摇头,反问,“那你呢?”
他自然不认为对方大半夜不睡,喝酒,是因为情调。
房东女儿喝了一口红酒,没回答,抬头看天。
天上没有月亮。
看天的人都有自己的心事。
程默又点了一根烟。
快抽完的时候,一直看着天空的房东女儿又转头看向了他,似乎意有所指的问道,“程哥,现实和梦想,你会怎么选择?”
程默想说,现实。
毕竟,不是谁都能为梦想窒息。
然而,程默却沉默了一下,他其实不想告诉房东女儿现实中有很多不得已,不是光有梦想就能成事,人得先活着,活着才有资格追求梦想,但她还年轻,何必将自己的暮气和怯弱传染给对方。
所以,他说,梦想。
没有梦,那人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房东女儿得到了答案,一口气喝完了酒杯中的酒,之后回屋睡觉了。
程默从烟盒里抽出了一根烟,想了想又重新塞了回去。
时候不早,明天还有一堆工作,应该睡觉了。
他重新坐回了电脑前,打了一阵键盘,将信息发了出去。
老咸鱼:新书到时记得发我留言,顺便求个龙套。附带龙套信息:程黑狗,能力是宝箱怪,消耗相应资源作为代价,召唤出一个合成宝箱,宝箱内物品随机合成,珍稀度和实用性随代价提升,甚至能够出现超凡物品,但品质越高,失败几率越大。这个龙套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前期能够帮助主角成长,快速积累第一桶金。后期超凡泛滥的话,如果要退环境,也只要说明失败率的代价太大,资源投入不成正比,不如脚踏实地更有优势,能解释得通。这个角色在你书里做个联动,算是给我自己做个交待。好好写,我这是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你了。真的,这次别在进宫了。
发完,也没等回复,程默关了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