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
只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说道:“程黑狗,醒醒!”
程默终于可以睁开眼了。
一睁开眼,他就发现自己在一个环境漆黑的房间里。
房间异常空旷,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五星级酒店大楼的一整层,大到甚至在这里练习跑一千米长跑也没问题。
只是这一层的装潢看起来极为美式简约工业风,那些贯通酒楼上下的几十根水泥柱都是原装模样,灰色的水泥以及**露出的黑色钢筋。
在这个空荡荡的楼层中,除了四周一圈的钢化玻璃之外,还有一个从天花板吊下来的白色沙袋,一张绿色的军旅单人床,以及一张巨大的黑色桌子。
此时此刻,一个女人正坐在桌子对面。
她双肘撑在桌面,直起手臂,手背托着下巴,值得注意的是,她的手指关节处伸出四把仿佛金刚狼一般的银色爪刀。
女人的嘴角似笑非笑。
程默看到,这个女人她有着一张棱角分明的外国人脸,以及一头美剧无脑花瓶女的标配金色大波浪长发。
但程默知道,这个女人一定不是花瓶!
她带着一副黑框茶色眼镜,黑暗中,镜片闪烁着两道噬人的精光!
这一点就足以证明,这个女人,绝对强到爆炸!
如果没有这幅眼镜的掩盖,那么,镜片下的那双闪烁着红芒的凶眼,比摄氏零下五十度的西伯利亚饿了七天七夜的狼人,更加凶狠和残暴!
“你终于醒了!”
这时,女人开口说道。
她的声音竟然很温柔。
真是出人意料的反差。
“你是?”
“吾名罗贝尔特·莱薇·巴拉莱卡·爱丽丝·休·杰克曼!”
“欸……”
听到这个名字后,程默不由拉长了声音惊疑了一番,才有感而叹道:“真不亏是外国人,名字好长啊!”
“你已经昏睡三天了!想吃点什么吗?”
“你在说什么啊?我跟踪宁次到了本子国,才刚见到了他的创造者。不过,好像哪里不对,岸本竟然是个女人?”
“没错!但那之后你就被伏击了!你中了艾斯的计,是他利用了宁次骗了你!骗术的最高境界,是连自己人都骗,宁次全不知情,否则也不会欺骗到你!艾斯引你到本子国,设计埋伏你,差点就成功了!”
“胡说的吧,艾斯这种角色,不玩热血,玩起了智谋,难道不混海贼世界了,连技能点都不会点了吗?”
“毕竟,这个世界是靠脑子生存,不是只有热血和呐喊就能成事的!想吃什么?”
程默摇了摇头,示意不用,心想,晚餐喝了两碗万蛇汤,简直饱得怀孕了似的,哪里还吃得下。
这个梦真有意思!
还能回档到之前的时间线上!
前不久做梦还明明一直用的是狗子的视角镜头,之前突然就变成了自己,还见到了这个世界时间线七十年后的万蛇和阿茶。
我还奇怪怎么切视角了,结果现在又回到了狗子的视角,竟然连时间线都提前到七十年前。
这梦境也玩蒙太奇吗?
程默嘟囔了一声,看向了桌子对面的女人,奇道:“那是你救了我?你为什么救我?我们认识吗?”
“真正救你的是你父亲!我只是听从主人的吩咐,奉命行事而已!”
“父亲?谁?”
“不要开玩笑了,少爷!”
程默忽然恍然大悟,他现在就是狗子,那创造了狗子的人,不就是我自己?
这怎么回事?
我叫我爹?
这不搞事嘛!
这时,女人站了起来,说道:“少爷,既然你已经醒了,那请跟我走吧!”
程默这才注意到,这个女人身穿一身黑白色的女仆服饰。
他不由心想,原来梦境里这个角色的设定是女仆吗?
在他这么想着的时候,只见名字很长的女仆走到他面前,随后虚空中拿出了一件苎麻面料的米色衬衣,小心地服侍他穿上。
也许是梦境不可知的推演力量驱使,程默发现自己竟然乖乖站起身,任由对方替他穿上衬衣,之后一粒一粒地系上同样也是苎麻面料编织成的盘扣。
程默看了女人的手掌一眼,这双手看起来修长白皙,但给人一种结实有力的感觉,当无意间碰到他的肌肤的时候,却又有一股毛茸茸的温暖感。
程默想到了之前看到的这双手掌上的爪刀,不由奇道:“你的爪刀呢?”
“缩起来了。”
“像猫一样吗?”
“嗯。”
“你刚才坐在桌子那面的样子,双手交叉托着下巴,一脸面无表情,镜片反光的样子,好像碇源堂司令官啊!”
闻言,只见女仆一本正经的严肃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个温柔的微笑,仿佛遇到了知己,整个人都变得欢快了起来:“欸,被你看出来了吗?很有意思吧!是不是特别有那感觉!”
随后,意识到自己似乎有点失礼,伸手托了托眼镜片,轻轻咳了一声,浑身上下又散发出了一股不怒自威的寒冷气场。
程默心想,原来女仆身份不是这个梦境角色的萌点,性格和外表意外反差萌才是吗?
女仆带着他走到了这栋楼层唯一的门口前,那是一个电梯门口。
走进电梯后,女仆却又没有按下任何一个楼层的数字按钮,而是在电梯门合上之后,又按了一下开门键。
叮的一声!
电梯门重新打开,女仆率先走了出去,然后在外面伸了一下手,微微弯腰鞠躬,示意程默出来。
程墨一脸可达鸭傻脸问号。
但还是走了出来。
而在他踏出脚步的一刹那,原本空荡荡的楼层内部空间瞬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脚跟落地之后,水泥地面忽然疯狂长出了碧绿的青草,泥土瞬间翻新,春发绿芽,花开芬芳,一路延伸到远方。
然后,楼层间的玻璃镜子轰然破碎,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湛蓝的天空和白云飘飘。
而在更远的天空尽头,程默看到了一座浮空岛。
空气变得无比清香,不是城市的水泥味,而是属于大自然的甘甜,清新醒目,甚至还有一点点大海的味道。
最重要的,他发现自己现在站在一个花园小径的路口。
花园里种满了彼岸花,红色的花海连绵成一大片,十分美丽壮观。
他回头去看,那背后的再也不是什么电梯门口,而是一扇两边开满了紫藤花的树门。
随后,随着他视角上移,映入他眼帘的是一栋漂亮的二层别墅楼房。
风格是他熟悉的中西合并式,有着欧式的结构造型,但白墙黛瓦,又透着中式复古的典雅韵味。
女仆发现他的目光,说道:“主人用了很长时间才建好这栋小洋房,花了很多心思。”
程默心想这审美也不咋滴,中不中,洋不洋的,不由在心中吐槽了一声,四不像,洋泾浜,土老帽。
穿过了彼岸花花园,之后女仆领着他继续走,两人路过了一个大菜园。
菜园是一个山坡,是真的大!
里面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蔬菜,长势都十分喜人。
这么多菜,吃得完吗?
又走了片刻,见到了一座竹山和一条竹山小径,程默忽然莫名觉得这里很熟悉,转头四处打量。
女仆的声音说道:“很熟悉对吗?这就是你父亲住的地方,隙间。拜你所赐,在这里,主人以前吃了很多苦。好在都苦尽甘来了。”
女仆长突然停下了脚步。
程默的面前出现了一个岔道,一条通向竹山,这条路平坦,沿途都是竹林,景色优美,路上还能吹吹清风,而另一条路通向大海,那条路崎岖,都是沙砾,炎热的太阳晒得人脑袋直发晕,而且除了椰子树就是大海,没什么好看的。
程默理所当然选择竹林小径。
“嗯嗯!”女仆轻轻咳了一声。
听到这声音,程默抬起的脚步顿了一下,回头去看女仆,看见她的手臂自然垂下,但左手的食指却隐秘地指向了海边。
于是,程默不由问道:“走那边吗?”
“走哪条路,需要少爷自己决定哦!”
是吗?
程默再次朝向竹山小径。
“嗯哼!”
女仆用力地咳嗽了一声,然后清了清嗓子,抬头望天。
“不是说了让我自己选吗?”
程默看向了女仆,气恼道。
女仆一脸微笑,但就是不开口,不解释!
程默嘟嚷了一声,负气地调转脚步,走向了海边。
走了没几步,女仆跟了上来,撑起了一把黑色太阳伞,替他挡住了酷热的太阳光直射。
“我没这么娇气!打什么伞啊!不过你是叮当猫吗?怎么身上什么东西都有啊?”
“替主人解决一切困难问题,这是一个完美女仆的自我修养哦!比起女仆长大人,我还差远了!”
程默心想,就冲你这句话,以后绝对进化成完美女仆长!
看看,看看啊,莫莫你学着人家点!
这条路虽然不好走,但程默终于来到了海滩边。
当然了,作为代价,白球鞋也沾满了沙子和泥土,脏了。
程默在一片椰子林中看到了一座小木屋,他猜想,看来这就是自己的目的地了。
这栋小木屋让他觉得很熟悉,看起来就是他在隙间住的那栋。
只不过,大概经历了太久岁月的风吹日晒,已经变得很苍老。
女仆停下了脚步,说道:“主人在里面等你,不过,要不要打开那扇门,还是由你决定!”
程默心说,真是事多!
都到这里了,不见见,SB吗?
我倒要看看,这小木屋里是何方神圣!
就算再吓人,也不就是看到自己吗?
程默回头看了女仆一眼,而她只是静静地站着,面对他淡淡微笑,什么提示也没有。
程默深吸了一口气,转身,走到了小木屋的木阶前,拾级而上,然后站定,手指轻轻扣响了房门。
屋内没有回应。
程默回头,女仆对他做了一个用力踹门的动作。
这么暴力吗?
程默摇了摇头,伸手,试着狠狠一推,没想到,一把就推开了木门。
巨大的声浪瞬间从门内冲了出来,简直就像是推开了KTV包厢门似的,与此同时,从里面传出了一个嚎叫般的唱歌声。
听说过,没见过,两万五千里。
有的说,没的做,怎知不容易。
埋着头,先前走,寻找我自己。
走过来,走过去,没有根据地。
想什么,做什么,是步枪加小米。
道理多,总是说,是大炮轰炸机。
汗也流,泪也流,心中不服气。
唱一唱,躲一躲,心说别着急。
啊,一,二,三,四,五,六,七。
来了啊!来来来,先找个位置坐!喝什么酒自己挑,随意啊!别客气!我先唱完这首歌!
出乎程默的意料之外,在这个小木屋里面唱歌的人并不是另一个一模一样的他,而是一头高大健壮得异乎寻常的狼人,身高至少有两米五,肌肉就更不要说了,想想坦克什么样就行!
程默走进了小木屋,扫了一眼小木屋里的环境,还真的完全就是个KTV小包厢的布局。
一颗九星龙珠挂在半空中,投射出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光,周围墙壁上被投影出一颗颗龙珠内部照射而来的五角星,随着灯光变化而显现出斑斓的星光,使得整个房间内部仿佛璀璨的星空一般。
以前的硬板床没了,但那张沙发倒还保留着,程默看了周围一眼,没有发现还能坐的地方,就坐到了这张沙发上。
沙发有点破了,弹性和舒适度也差了很多,这是程默坐下后的第一感受,随后就是感到很疑惑,小木屋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这么奇怪地想着,他看向了这个在房间中对着电视机大声唱歌的狼人。
歌是崔健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但电视机里的画面却是一群奇怪的生物群魔乱舞的画面。
有一团绿色的人型火焰在吹奏着一根萨克斯。
有一只红色的木乃伊在弹着贝斯。
一只黑寡妇蜘蛛在疯狂敲着架子鼓。
一个长得像是戴维琼斯的章鱼脸男在弹着伴奏吉他。
一个长着一张鞋拔子长脸,而且又黑又瘦的长辫子男人摇头晃脑地弹着电子琴。
一个穿着黄色雨衣看不到脸的未知生物拍着摇铃。
一个头上歪带着一副羊头面具的大胸妹子摇着沙锤,笑得傻乎乎的样子。
主唱是一只狼人,在电视机里的他背着一把主音吉他,在尽情地弹唱高歌。
程默奇怪,这电视机哪来的电?
但想想这是梦境,哪有什么逻辑,也就不在意了。
程默看出来了,那在电视机乐队的主唱狼人就是小木屋里的这个。
但在电视机里的那个唱得挺正常,小木屋里这个家伙就唱得太差强人意了,这唱的,神级调音师都救不了啊!
太难听了吧!这哪是在唱啊!简直就是狼嚎嘛!
可偏偏这狼人不觉得,他唱得异常投入。
摇滚的情感是有了,但唱得真不行啊!
可狼人继续唱,程默也就继续听着。
一,二,三,四。
问问天,问问地,还有多少里。
求求风,求求雨,快离我远去。
山也多,水也多,分不清东西。
人也多,嘴也多,讲不清道理。
怎样说,怎样做,才真正是自己。
怎样歌,怎么唱,这心中才得意。
一边走,一边想,雪山和草地。
一边走,一边唱,……
突然,梦境把后面的歌词消音了。
紧接着,程默就看到狼人仰头,做出了一副狼嚎啸月的样子。
只见他紧紧握着话筒,身体后仰,弯成弓形,引吭高歌。
嗷……
一,二,三,四,五,六,七!
程默听得眉头直跳,心里狂喊,神啊,救救这个破嗓子吧,一首好歌完全被毁了啊!
接下来又唱一段副歌。
之后,狼人终于停了下来,小木屋里稍稍安静了一点。
这时,狼人把话筒放到了电视机顶,走到了程默面前。
不知道为什么,程默发现自己身体情不自禁颤抖了一下。
狼人咧嘴一下,露出了四颗闪着寒光的尖利狼牙。
程默发现自己抖得更厉害了。
他其实是无所谓的,但这好像是身体的本能,又好像在害怕的是另外一个人。
“放心!今天不打你!”狼人核善一笑。
程默看他那副笑起来更可怕的模样,心里不由吐槽,拜托,你还是别笑了,笑起来更让人毛骨悚然啊!
这时,狼人直接坐到了地上。
他身高马大,即便这样,也能跟坐在沙发上的程默视线齐平。
两人之间是一张桌台,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酒,而且酒瓶也有点眼熟,像是白天他在海上那个漂来的木桶里捡到的酒瓶样子。
想到这,程默不由四处张望,企图找到那个木桶的踪影。
“找什么?”
“木桶。”
“什么木桶?”
“哦,没什么。”
“奇奇怪怪!喝什么?”
“不喝酒。”
“混小子天天泡酒吧,你告诉我你不喝酒?在我这里装什么逼?嗯?”
泡酒吧?我?怎么可能?
哦!
对了,他说的应该是狗子。
妈的,这混小子用我的身体天天去酒吧干什么,泡妞搞事吗?
“抽烟吗?”
狼人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包香烟,这烟也很眼熟,像是白天木桶里发现的那包,不过那包是黑壳,这包是红壳的,看起来似乎黑壳那包更高端一点。
程默点头。
“小孩子抽什么烟?”
妈的,那你问个屁啊!
程默翻了个白眼,心想这是SB吧!
老子三十岁,还小孩子?
不过,看这小木屋的苍老程度,说不定这狼人在这隙间呆了几百年了,这么一对比,可不就是小孩子嘛!
狼人自顾自抽出一根,叼到嘴里,打了个响指,指间弹出了一团绿焰,点燃了香烟,狠狠吸了一口,吐出。
程默吸了吸鼻子。
尼古丁的味道,真是让人怀念!
狼人看了一眼默不作声的程默,奇道:“今天怎么这么老实?哼!狗崽子!果然是吃硬不吃软!记打不记好!他就是太心软!你把他关到隙间,他吃了多少苦!换我早打死你了!也就他还护着你!一个小说角色,还真当自己儿子看待了!搞笑嘛不是!”
程默眨了眨眼?
心想有没有搞错!
要是见到那狗东西,看他打不打死!
嗯……确实打死也没什么必要,打到他叫爸爸就行了!一定很有趣!
“你自己想想吧,要不是他护着你!你弄出的这些事情,绝对不是一句爸爸我错了就能解决的!莫莫的死,这些年来,他一直耿耿于怀!如果不是因为你搞出的那些破任务,他也不会回档重新来过!现在,我给你一个弥补的机会!想个办法,让莫莫活!别让莫莫的死,来刺激他的心!变强的方式有很多!想要变强的决心也有很多!绝对不要用最偏激的方法!懂不懂?无论需要付出什么代价!他都能够承受!只要别伤害到他爱的和爱他的,我说的这些话,你明不明白?”
程默顿时惊疑不定。
莫莫会死吗?
原来它真的会死啊!
它竟然没骗我?
哼!
嘴臭得要死,死就死了!
我才不会介意呢!
耿耿于怀?
我?
才怪呢!
程默正在思考中,忽然感觉到一只狼爪重重地拍到了他的肩膀上。
狼人狠狠抽了一口烟,直接用手指捻灭,再次站了起来,走到了电视机前,拿起话筒,准备开唱。
他转头,这时咧开嘴,招呼道:“过来一起唱啊!”
程默情不自禁地走了过去,拿起了一个话筒,一起唱了起来。
这是一首痛仰乐队的再见杰克。
雨绵绵地下过古城。
人民路有我的好心情。
今天就像一份写好的邮信。
等着贴上一枚新邮票。
宁愿我的心里没有平静。
遗忘的只能剩下美好。
过去就像脑海里翻腾的喧嚣。
繁星在梦里闪耀。
让我欢乐一点。
让我欢乐一点。
不要让疑问留停在心间。
……
程默发现,原来自己的嗓子唱起来也好不到哪里去。
两个破锣嗓子比着谁唱得更响,小木屋里顿时充满了鬼哭狼嚎。
程默开始大口喝酒!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但他就是想喝酒!
他吨吨吨喝了一整瓶,又吨吨吨喝了一整瓶!
喝完酒,他开始抽烟,抽了一大口,又抽了一大口。
妈的!烟劲贼大!刺得眼睛疼!
程默揉了揉眼睛,看向了狼人的背影,这时酒劲也上来了,他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
歌声还在继续,但接下来,程默感觉自己已不再是自己。
他被狼人拉到了身旁,两个人一起唱啊唱。
让我欢乐一点。
让我欢乐一点。
不要让疑问停留在心间。
再见,杰克!
再见,我的凯鲁亚克!
程墨却唱道:再见,别克,再见,我的凯迪拉克!
狼人哈哈大笑道:笨蛋,你唱错了!
程默不承认。
狼人又是哈哈大笑,他说道:程默,你要开心一点!be happy!我把我的力量交给你了,一定要笑着战斗啊!抽烟喝酒,笑着战斗,这才是男人的浪漫啊!所以,大笑着去战斗吧!再大的困难也不要怕!狗行千里吃屎,狼行千里吃肉!程默,你要做狼!做一匹自由自在快快乐乐的风狼!来!我们再唱一遍!
音乐重启。
狼人率先唱了起来。
……
让我欢乐一点。
让我欢乐一点。
不要让疑问留停在心间。
再见,杰克。
再见,我的凯鲁亚克。
程默又一次唱错了,他唱道:再见,别克,再见,我的泰罗奥特曼!
狼人一脸无奈地直摇头,无语地笑道:笨蛋,又唱错了,再来!
程默才不来了!
唱得这么难听,谁受得了听你唱第三遍!
程默开始拼了命地狂喝酒!
我喝醉了,一醉不醒,看你让我怎么开口!
干掉了七八瓶后,程默终于如愿以偿地喝倒在了地上,呼呼大睡了起来。
只是,当程默沉睡之后,他却再次睁开了眼。
狗子坐到了沙发上,手捂着肚子,一脸难受。
“狼叔,你怎么不拦着点,他有胃病,不能多喝酒啊!”
狼人放下了话筒,走到了狗子旁边,坐到了地上,喝了一口酒,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狗子半天没吭声。
良久,才说道:“老头子不愿意,我也没办法。”
狼人咧了咧嘴,摇了摇头,说道:“他就是心软。不过,好在他也得到了狼牙手链。这一个轮回,希望他不要吃太多的苦了。”
狗子轻轻哼了一声,嘀咕了一声:“本来就没让他吃苦,要是一点点锻炼就受不了,还当什么穿越者啊。”
“还敢顶嘴,皮痒了,没打够是吗?”
“吃得好,喝得好,什么都不缺,哪受苦了?”
“我说的是物质上吗?战斗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爱情却叫人死不了也活不好!懂?”
“还不是吃饱了闲的要跟异界人谈恋爱,自己惹出来的情债,关我什么事情啊!”
“妈的,狗崽子,我看你是真的皮痒了!”
“去你的!你只是老头子的分身,客气点叫你声狼叔,当你长辈才让着你,以为我真打不过你吗?我老子都没那么打过我!”
“现在承认他是你老子了?嗯?老实说,是不是怕了?”
“呵呵。”
“那行!嘴硬吧!等他出来,看他怎么打你!”
“嘁!”
狗子不服气地哼了一声,拿起酒瓶,正想喝一口,只是胃一直不舒服,想了想,又重新放下,悄没声地嘟囔了一句:“妈的,老子什么时候否认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