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刘盈看到厕所墙角这个形状怪异、血肉模糊、不停蠕动着的物体时,惊恐万分,当得知这竟是父亲生前至为宠爱、风情万种的戚夫人时,痛彻心扉,放声痛哭!
稍后,刘盈派人告诉吕雉,您所做的不是人做的事情。我是您的儿子,我不配治理天下!
自此,刘盈再无雄心,精神彻底崩溃,纵情声色,不理政事!
装孙子
随着刘如意、戚姬的死亡,戚姬一派被彻底铲除。
后系一枝独秀,皇太后吕雉傲视群雄。
现在,让吕雉觉得很不满的,是一件事——凭什么我家吕氏的子弟哪怕劳苦功高却只能封侯,而刘邦和其他女人生的这些犬子都已封王?
吕雉准备发泄不满,同时改改规矩,但她知道,这事要从长计议。
汉惠帝二年(公元前193年),十月。
齐王到首都长安朝见。
现在的齐王,是刘邦和小老婆生的大儿子。他生于刘邦造反之前。我分析,可能是父子的第一次见面给刘邦留下了太过深刻的印象,刘邦给他取了个相当有份量的名字:刘肥。
现在的齐国(首府临淄),下辖胶东(山东省平度市)、胶西(山东省寿光市)、临淄(山东省临淄市东临淄镇)、济北(山东省长清县)、博阳(山东省泰安市)等七十三个县,可称地大物博,是天下一等一的封国。
向韩信致敬吧!齐国,是韩信当年拼死拼活、浴血奋战拿下的地盘;齐王,是韩信当年不惜要挟领导也要弄到手的好岗位。
朝见的公事既已完毕,刘肥继而参加皇太后吕雉举办的私人宴会。这算是家宴,皇帝刘盈也出席参加。刘盈是个讲究亲情、尊长爱幼的好孩子,他执意请大哥刘肥坐在自己的右手上位。
刘肥可能很多地遗传了老爹刘邦的禀性,大大咧咧,稍加推脱,也就坐了。
刘肥的教训提示我们:位子,有时是不能乱坐的。
冷眼旁观的老太婆吕雉眼看刘肥居然分不清大小王,坐在了自己的儿子,大汉帝国皇帝的上位,顿时怒火攻心。
好你个刘肥,胆子真是很肥啊!
恶向胆边生的吕老太即席作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为刘肥“开小灶”。
于是,刘肥享受到别人享受不到的待遇,他面前摆的两杯酒经过特别勾兑,坦率地说,就是毒酒。
看着准死人刘肥,吕老太心情大爽,她态度和蔼地询问了刘肥的岁数,提议刘肥干杯(令齐王起为寿)。
刘肥站起来正要一饮杯中酒的时候,变化发生,他的皇帝弟弟刘盈也被宴会当时所呈现的、少有的和煦亲情所感染,提出要和大哥刘肥“同归于尽”——大家共同把杯中的酒饮尽。
问题是,刘盈顺手拿的,恰好是刘肥面前的另一杯毒酒。
宴会总导演吕雉吓得魂飞魄散,她立即起身叫停,一把将刘盈手中的酒杯打翻。
事起突然,大家都不明所以,于是冷场。
刘肥虽不精细,却并不愚蠢,他稍加分析,猜测酒中可能有古怪,于是绝不再碰;差点毒死自己儿子的吕雉心有余悸,也不敢再耍出花样,于是宴会草草收场。
死里逃生的刘肥回到住处后,私下花重金打探,终于买来了他要的真相:皇太后吕雉要毒死自己。
刘肥魂不附体,一时却无计可施。
情况是明摆着的,自己只要在首都长安,就是吕雉砧板上的肉,如果吕雉想,自己随时可能发生交通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死了都没处说理,防不胜防啊!
当务之急是,如何才能让吕雉同意放自己回齐国。
刘肥的秘书长(内史)向他提出了建议。
要想脱身,必须得巴结老太婆吕雉高兴,要巴结老太婆,最好从她最喜欢的女儿鲁元公主入手。
稍后,刘肥向中央政府请求,愿意把齐国的一个郡——城阳郡(山东省莒县)贡献给鲁元公主作汤沐邑。同时,愿意把鲁元公主当妈一样伺候着(尊公主为王太后)。
这是个不合乎常理的请求。刘肥是刘邦的大儿子,鲁元公主是刘邦的小女儿,实际上,鲁元公主是刘肥同父异母的妹妹。
现在刘肥哭着喊着要给自己的妹妹当儿子——这哥们儿也真是被逼急了!
在吕雉看来,刘肥知错能改,这孙子也算是识相。
于是,批准了刘肥回国的请求!
刘肥,虽然逃出虎口,捡回了一条命,然而失了块土地多了个妈,深感郁闷。
刘肥,且放宽心,在不久的将来,你的儿子将替你向吕氏讨还公道。
萧规曹随(一)
相国萧何已经很老了,来日无多。
萧何病重期间,皇帝刘盈亲自前去探视。顺便征求意见:相国百年之后,谁可接替?
萧何谦恭一世,到老时曾突遭牢狱之祸,现在更是谨慎为臣,滴水不漏:臣僚的能力,君主最为了解(知臣莫如主)。
这是典型的官场语言,语句没有瑕疵,毫无实际意义。
显然,萧何现在已经没有当年力荐韩信的豪情,他认为当下政局复杂,上级意见并不明朗,不愿多言惹事,危及儿孙。
眼见萧何耍滑头,不肯提出建设性意见,刘盈只有更加主动。
他突然想起老爹刘邦断气前和老娘吕雉的一段对话,于是询问:那么,曹参怎么样?
本来躺在病榻之上,基本上进气多出气少的萧何突然眼中闪出光彩,挣扎着以头击枕:皇帝找到最合适的人选了,我死而无忧!(何顿首曰:帝得之矣,臣死不恨!)
汉惠帝二年(公元前193年),秋季,七月五日,萧何逝世,谥号“文终”。
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闻曰文,学勤好问曰文,慈惠爱民曰文,愍民惠礼曰文,锡民爵位曰文。
有始有卒曰终;克成令名曰终。
这谥号,于萧何,极为贴切。
萧何,从沛县小吏起步,毅然追随刘邦杀官造反,成为汉帝国首任相国,文官首领。
萧何,战争年代,他安抚百姓,保障大军后勤,发现并举荐人才;大汉初建,他废除秦朝苛法,制定九章汉律,影响后世深远,是为良臣。
萧何,虽然功高盖世,然而兢兢业业、克勤克俭、谦恭为人,曾因为民请愿而获罪,可称好人。
史载,萧何为了避免刘邦的猜忌,也曾广置田产,自污名节,以示私心。但他老先生另具慧眼,挑的田地都是别人不要、兔子不拉屎的贫瘠之地,所盖房屋不成款式,简单粗陋乃至不需围墙(何置田宅必居穷处,为家不置垣屋)。
对此,萧何自有解释:后代子孙如果成器,必定学习我的勤俭低调;子孙不肖,这些家产也不至于为人算计乃至招祸(后世贤,师吾俭;不贤,毋为势家所得)!
萧何,大明白人啊!
话说,萧何胥吏出身,于是被后代的胥吏们树为偶像,尊为“衙神”。
我曾参观过一座保存完整的县级官署衙门,中有“衙神庙”,又名“酂侯祠”,门前有两副楹联:
对联一:不求当官称能吏;愿共斯民做好人。
对联二:策马追贤日月近;安邦崇德乾坤新。
盖棺定论:萧何是成功人士,无论做人还是做官做事,都很成功。
萧规曹随(二)
萧何的接班人曹参现在正在齐国作宰相。
萧何和曹参在造反前就同为沛县小吏,两人既是老乡,又是同事,在公职上都算是刘邦的领导,私人关系极好。
造反后,花开两朵,两人一文一武分头发展,最终,萧何成了文官首领,曹参却因为作战甚为勇猛,军功大(凡下二国,县一百二十二;得王二人,相三人,将军六人,大莫敖、郡守、司马、侯、御史各一人)、伤疤多(身被七十余创)而被尊为武官班头。
建国后,文官集团和武将集团曾为谁的功劳更大而展开辩论会,双方阵营分别把领军人物抬出来比较,于是萧何、曹参上台,面对面PK。最终,皇帝刘邦别出心裁,提出了重要的“功人功狗论”,于是“功人”萧何胜出,功劳第一,曹参被拉入“功狗”系列,只有屈居第二。
此番对决之后,两人心存芥蒂,就此不再来往。萧何安心在中央政府做相国,曹参则担任齐相,帮助刘邦家的老大刘肥治理齐国。
萧何逝世的消息传到齐国,曹参立即召开家庭会议,吩咐随从打点行装,准备搬家。
大家疑惑:好好的搬家干啥?往哪儿搬?
曹参回答,俺要到中央政府当宰相了,自然是往长安搬。
听者尽皆不以为然:这老头莫不是想升官想得疯了,中央政府人才济济,你和萧相国素来不睦,凭啥做这个梦?
数日后,果然中央政府的任命书到了,曹参接任萧何的中央政府宰相职务。
屈指算来,曹参担任齐国宰相已经九年了。在九年里,曹参把齐国治理得百姓安居乐业,国内一派祥和(齐国安集),经民意测试,全齐国百姓对曹参的评价相当一致,两个字:贤相(大称贤相)。
曹参的自信和预言正是来自于此。曹参知道,虽然自己和萧何产生隔阂,然而萧何时时关注自己,关注自己治理下的齐国,自己的政绩有目共睹,萧何有君子之风,他会为国举贤,给自己一个公道的评价。
萧何、曹参后来被人并称为“萧曹”,唐代诗人杜甫《咏怀古迹》诗中就有“指挥若定失萧曹”之句,以萧何、曹参的公信度来抬高诸葛亮。
萧何、曹参虽不来往,却相知至深,互有默契,可称君子之交。
有一个问题出现了,曹参赳赳武夫,身上伤疤不少,但肚中墨水不多,如何懂得治国之术?
答案是,有高人指点。
曹参初到齐国任相之时,战乱初平,国内一片狼藉。无从下手的曹参倒是明白“不能马上治天下”的道理,于是遍寻知识分子甚至前朝遗老,咨询治国之术。
一时,曹参的相府变成了人才市场,前来应征的知识分子竟然有数百人之多(齐故诸儒以百数),场面壮观。
问题是,大家的治国大纲各不相同,理论自成体系,各村有各村的高招,谁看谁都不服(言人人殊),辩论得十分激烈。
被吵得头昏脑胀的曹参深感无所适从。旁边有明白人给出主意,这帮瞎吵吵的孙子都是水货,真正的高人其实根本没来。
所谓高人,就是住在沂山上的一个老头,号称“盖公”,据说精研道家经典,深通治国之术。
曹参本着有佛就拜的原则,高规格地请盖老头出山,盖公倒没啥大架子,一来就向曹参传授了自己的学习心得,七字真言:贵清净而民自定。
简而言之,就是三个字——别折腾。
萧规曹随(三)
盖公是道家人物。
所谓道家,是源于先秦时期的一个思想派别。道家以为,天地间有一个看不见兼摸不着的东西,谓之道。
既然看不见、摸不着,那么有啥好研究的,大家都歇了吧!
错!道家说了,偏偏就是这个看不见兼摸不着的东西每时每刻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大到宇宙的裂变、四时的变化、人类的繁衍,小到人的吃、喝、拉、撒、睡,道,无处不在(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
好了,不卖关子了,所谓“道”,其实就是宇宙间的行为法则,是万物的运行规律。
太形而上了?那么说简单点,寒来暑往是季节规律,是道;春耕秋收是作物生长规律,是道;生老病死是人类新陈代谢规律,一样是道。
道家认为,处事要按照道的规律,像水一样,顺势而为,才能事半功倍,获得成功(夫唯道,善贷且成)。
体现在治理国家上,就是减少人为折腾,只要不折腾,则道的作用就会充分发挥,以道治天下,四海自然太平,天下大治(为无为,则无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