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把她从厨房里推了出去:“你去躺一会儿,饭做好了我叫你。”
她真的去床上躺着了,因为在他的面前,难免会脸红心跳,她怕让他看出她这种小女生的心态。
躺在床上,因为家里多了一个男人,何况这个男人是她喜欢了整整十年的人,她总忍不住去寻找他的声音,想他正在干什么,他为什么会突然出现?
厨房里一直传出哗哗的水声,这声音莫名让她心安,不一会儿竟睡着了,是叶锦年打电话的声音把她吵醒的,她只听到他清冽低沉的嗓音对着电话那头说:“我知道,放心吧!”
电话那头不知又说了什么,他在这头答:“我明天会去的,您就别操心了!”
季岚在卧室门口停住了脚步,觉得这样打断他打电话不太合适,直到听到他跟对方再见的声音,她才从卧室里走了出来。
叶锦年挂断电话回头,正看到季岚站在他面前,许是因为刚刚睡了一觉的缘故,她的头发随意地披散在脑后,脸色红红的,相比较十年前,此时的她更添一份女人的妩媚,不似十年前那样青涩懵懂,不论何时的她,总能轻易打动他的心扉。
她穿一身随意的家居服,颜色款式老旧,但在他的眼里,却比任何一个身穿华服的明星还要漂亮,此时的他,竟有些讨厌自己,讨厌自己白白浪费了过去十年的光阴。
“饭已经做好了,洗手吃饭吧!”叶锦年招呼她,好似他才是这个家的主人。
两人坐在餐桌前,一份香甜软糯的薏米山药粥,几份颜色鲜亮的清炒素菜,莫名地勾起了季岚的食欲,叶锦年把菜夹到她面前的碟子里:“医生说你现在只能吃些清淡的,所以我只做了这些。“
她点点头应着,夹了一筷子放进嘴巴里,竟是意外地好吃,也许是她许久没有吃到这种家常菜了,一顿饭竟让她感受到了岁月静好的滋味。
相较于她,叶锦年几乎没怎么吃,只是不停地给她夹菜,顺带叮嘱她:“慢点吃,细嚼慢咽,你的胃才会好。”
“你怎么会做这些?”她不禁问他,他的家庭她是知道的,从小身边就不乏照顾他的人。
“当了几年兵,就什么都会了,不过这些,是我最近才学的。”他抬眼看她,眼里柔情万丈,接着轻轻开口,“为了照顾你。”
她听到自己的心脏咚咚擂鼓似地跳个不停,她把脸埋在碗里,再不敢抬头看他。
他瞧着她的样子,不禁伸出手,在她的头上轻轻摸了摸,动作轻柔得好似是抚摸一个宠物。
十年不见,她还和当初一样:单纯美好,纯静自然,听说她这几年一直做销售工作,业绩还不错,也不知道她这样的性格是怎样签到合同的,不用想也知道,对她来说,其中的难过和辛苦,不由得又对她心疼了几分。
吃过饭后,季岚提出去洗碗,也被叶锦年拒绝了,他是这样说的:“你还生着病呢!去床上休息!”
今天躺了一天,她哪还能睡得着,端了一杯水坐在了沙发上,水也被他换成了枸杞红枣养生茶,男人高大的身躯在她狭小的厨房里不停地忙碌着,案台对他来说有点矮了,他不得不伏下身子,可是这样,更是从视觉上拉长了他的两条长腿,上学的时候他就有一米八多了,现在当了几年兵,感觉他又长高了,宽肩窄臀,身材不亚于杂志上的模特。为了便于洗碗,毛衣袖子被他挽了上去,露出半截精壮的手臂,肌肉线条在灯光下隐隐发着光,她望着他的背影脸又莫名地红了。
叶锦年从厨房里出来的时候,正看到她悄悄别过脸去,他擦了手,去她的身边坐下。
季岚只感觉自己身边的沙发陷了下去,连带着她的身子也往他那边倾斜过去,她忙两手撑住以维持身体的平衡,这本就是房东留下的老式沙发,质量不佳,季岚这种小巧的女生坐上去还不觉得怎么样,而像他这样魁梧的男人,沙发就明显有些承受不了了,季岚有些尴尬。
叶锦年倒是神色如常,把手中的药递到她手里,柔声说:“该吃药了。”
季岚有些讨厌药的味道,前两天叶锦年没来的时候,她也就一把吞进去了,这忽然有个人照顾她,她却不自觉地皱起了眉头,好比小孩子去打针,本没什么事,妈妈柔声安慰几句,哭得反而更厉害了。
可是此时的她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悄然发生的改变,她接过药,又嘟起了嘴巴:“我已经好了。”这声音怎么听怎么有几分撒娇的意味。
“乖,听话。我问过医生了,这药还得接着吃几天。”
她手里拿着药,而他一直在看着她,无奈之下把药放进了嘴巴里,就着他递过来的水咽了下去,然后就看他的手在她面前慢慢展开,手心里赫然躺着一颗糖。
季岚不由得笑了,拿过来细看之下,下意识地欢呼起来:“竟然是我最喜欢的橙子味。”
“当然要选你最喜欢的。”
“你怎么知道?”她仰脸问他。
他一双含笑地眼睛望着她,她的脸红红的,眼里是心无城府的热切,他一双狭长的眸子在她的脸上巡视了一番,最后停在她微微张开的小嘴巴上,停顿了几秒,方才慢慢开口:“我尝过。”
“呃?”
待季岚读懂他话里的意思,脸已如红透了的柿子,她掩饰似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在客厅里踱了两步,只觉浑身更是燥热,脱口而出:“屋子里好像变热了。”说完后,又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果然,他眼里的捉狭意味更浓了,一双桃花眼里笑意满满,反问她,“是吗?”
她更窘了,不知该怎么答他,她能说自己跟他坐在一起,就会心跳加速,连带着浑身发热,他什么也不用做,单单那双眼睛望着她,就好似是在她的身上点了火。
他却不再逗她,回身试了试暖气片的温暖,说:“是变热了。”
“怎么可能?”
他冲她点头,示意她过去摸一摸,她有些狐疑地把手伸过去,和他的手并排放在一起,他的手掌宽厚,手指细长,骨节分明。而她的手掌窄小,根根手指犹如莹白的笋,两只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昭示着主人身份的不同。
他抬起手轻轻覆在她的手上,握住了她的手。
她的一颗好不容易平静的心又开始动荡起来,她佯装镇静,不敢抬头去看他,良久,才听他在她耳边低语:“是不是热了。”
“呃?”她反应过来,才发现手心下真得传来了比原来要高得多的温度,“怎么回事?”
她讶异地望着他。
他伸手捧住面前那张小脸,望着她的眼里深情似水,“因为我来了!”他停顿了几秒,再次沉声道:“以后你的身边只会有温暖,再无其他。”
她的心又擂鼓似的跳动起来,一双眼睛感觉无处安放,不敢看眼前那张帅气清俊,柔情肆意的脸,却又总是忍不住想去看他。
十年不见,他真的变了,以前的他是不会说这样的话的,那时的他是大众情人,跟谁都走得很近,风趣幽默,开朗帅气,总有很多女孩子围在他身边,但他似乎又跟谁也不亲近,礼貌有加,维持风度。
季岚是高一下学期才转入春华一中的,这是一座百年老校,也是春城最好的高中,升学率非常之高,考入春华一中的学生就意味着你的一只脚已经迈入了大学的校门。当然这里的分数线相应地也高得离谱。
当地很多人家为了让孩子可以进春华可谓是煞费苦心,季岚进这所学校却没费多大功夫,她初中是在县里读的,理所当然地也就进了县里的高中。季岚爸爸本是在县城里开了一家饭店,因为季岚妈妈的操持,这几年挣了些钱,季岚爸爸季怀远就想着把生意做大,把饭店开到市里去。
那是个人人都想往大城市奔的时代,季怀远也不例外,他和妻子杨茹这几年起早贪黑,辛苦操持,手里挣了些钱,就想着去市里寻求更好的生活。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们生了个非常争气的女儿,季岚从上小学开始就一直是班里的甚至是年级里的第一名,小学到初中,现在又到高中,学习成绩一直稳居首位。杨茹私底下不止一次和季怀远商议,说不能耽误了他们家这只“金凤凰”,听说市里的春华每年都有不少学生考入清华北大,咱这闺女在这县城里上学,这县里的教学水平怎么也不能与市里的比,只怕是会影响她的前途。季怀远手里有了些钱,财大气粗,说话底气也足,说,“我这就去春华附近买套房子,你们娘俩先去着,我把这里安顿好就去与你们会合!”
去市里买房子不难,但要把饭店开到市里去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光找合适的地方就得费一番功夫,装修,办证等等这些都不是一时半会能解决的,但杨茹心里急呀,这眼看着闺女这高中上了快一年了,总共就三年,一眨眼的功夫就过去了,虽然心里百般不放心,但还是领着季岚先行去了。
季岚从小就是乖乖女,对父母的话总是言听计从,虽然她有些舍不得生活了十几年的家,但还是没有忤逆母亲,跟她一起去了春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