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快点吧。罗斯!成年礼就要开始了!”“好。”一位黄发少年放下了手头的书,向下探头应和道,转身将书放在一个陈旧的大箱子里,从阁楼下来。
(我叫罗斯坦·底格加里斯。是加拿大育空地区的居民。今天是我十八岁生日。我们家族有个特殊祭典:每当家里成员年满十八岁的时候,就要前往一处秘密湖泊进行祭拜。那个地方极其神秘,没有任何外人来过。我去过一次,那是我的大哥里斯克十八岁的时候。这个传统已经传承了很久很久,据说是十九世纪的家族祖先加姆森·底格加里斯所定下的族规。距今已有百年的历史了。)我坐在大伯的车里,看着穿梭而过的风景。大哥里斯克在打游戏,而姨母正翻阅祷文,做着笔记。(我从小父母双亡,一直在伯夫母身边生活。所幸他们对我很好,把我当作亲儿子看待。大哥里斯克也很关照我。)看着车窗外的风景,我想起了今早整理旧物的时候发现的一本手抄书。
那是加姆森先生的往事回忆录,多年来一直由家里出生的第一个孩子来抄写。到了伯父这一代,已经是第五代了。伯父抄完后,存放在阁楼里,等到里斯克二十岁的时候接手。
祖先加姆森先生和我一样,都是孤儿。那个时候正是一八几几年。世界格局依然动荡不安,战争四起,人民不得安生。他九岁加入童子军,为军队运送情报物资。这本书就是他自述从军五年后所发生的一系列奇妙经历。
第一章妈妈说过,晚上不要自己一个人跑出去
我作为童子军军长,已从军五年,翻山越岭,走过荒野,也见识过奇景,可没有任何经历能比得上和萨尔斯老师相处的三年。
———加姆森·底格加里斯
军队已行至基奈山北部的山脚平原,在大家精疲力尽的要求和童子军总长的命令下,我们在此驻营休整。正值月光照耀大地时分,我和好友巴里前往一处坡地勘察地形。“加姆森!快过来!”听到巴里的声音,我转过头,只见他正大喊着朝我挥手,示意我过来。“怎么了?”“看到不远处的那座村庄了没?”顺着巴里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一座小村庄,夜晚灯火通明。“看到了啊。”“相传那是恶魔的地盘,住在村庄里的人都一夜间不见了,人们都说是被恶魔吃掉了。而灯火通明则是恶魔吸引过往行人的把戏。”我看着村庄,眉头紧皱,“而且据说还有人最近经过这里的时候在这附近看到了那个“地狱驱魔人”呢。”我从未听过这个人,但不知为何,听到这个名字就让我胆寒。“地狱驱魔人?那是什么?”“唉?你不知道吗?”巴里很惊讶,“那是十年前的事了。相传说他是一个赫赫有名的驱魔师,但却被魔鬼吸引,召唤出魔神罗尔比诺。事后被驱魔协会发现。但罗尔比诺太强大了,无法驱回地狱,他就用自己的身体作为容器,封印了罗尔比诺。封印后,他与恶魔同化,被协会的人所驱逐,流浪世间。嘛,后来有在场的医生说他那是神经疾病,所以产生了幻觉,而释放出来的恶魔也只是幻想。哈。谁知道呢。反正从那以后他就成了整个世界驱魔协会的眼中钉,据说一直在派人杀他。”“唉?”我有些意外,“恶魔真的存在啊。”“所以说啊,你要不要……”“不去。你死了这条心吧。能在国际协会的眼皮底下逃十年,实力绝对不凡。怎么可能被你抓到。”我早就猜到巴里要说什么,二话不说回绝。巴里撇撇嘴,不再说什么。
深夜已至,我躺在睡袋里,习惯性翻身,却抓了个空。“嗯?巴里?巴里。巴里!”我猛地惊醒,看向旁边,睡袋空空。我知道巴里去干什么了,急忙套上衣服跑了出去。
长夜漫漫,周围一片黑暗沉寂,唯有不远处的村庄灯火通明。我赶紧跑过去,站在村口大喊。突然,一串血红色的火焰从一栋房子中涌出,伴随着一声尖叫。我认出是巴里的声音,赶忙冲过去。打开门,我看到的景象,至今依然清晰:血色火焰充斥着那人,耳朵又长又尖,长有尖利的爪子,两颗獠牙从锯刀般的牙齿中脱颖而出,暴出双唇。一条尾巴在身后轻轻摇摆,兽瞳直直盯着两人。“恶,恶魔!”巴里吓晕在地,面色苍白。恶魔咧开嘴,露出诡异而又惊悚的笑容,朝两人走去。我拔出随身携带的短刀,站在巴里前面。“别过来!不然我就砍你!”“哈哈哈哈!真是个愚蠢的家伙呢!”恶魔狂笑着,正准备扑过来,我闭上了眼睛,等待死亡的降临。“砰!”一声枪响,臆想中的死神并没有来袭,我抱着巴里,缓缓睁开眼睛。只见一个银发男人正背对着我们站在面前,手里还拿着一把枪。“嘛。真是的。一下就干掉了。”叼着烟,语气懒散。当他转过身,我看清了那副容貌:似乎很年轻,大约二十岁左右。左侧面颊有三道兽爪一样的痕迹,不光是头发,连眉毛也是银色。耳朵尖尖的,像书中描绘的吸血鬼一样。身后长有一条黑色的尖尾。但最惊人的还是那双眼睛,是血红色的竖形兽瞳,就像刚才的被杀掉的恶魔一样。“你……难道说,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地狱驱魔人!”我吓的声音发抖,身体不住的往后退,“啊?”他把枪插回口袋,踏着悠闲的脚步走了过来,“哎呀。这里有两个小鬼呢。”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他一拳打晕,什么事也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时,我和巴里已身在军营。大家都围过来询问我的情况,我草草答了几句便跑到那边的山坡,试图寻找那个背影。可是在一片漆黑中,什么也看不到,只好就此作罢。
第二天深夜,我又跑到那个村庄,站在门口大喊。我等了很久很久,久到黎明将至之时。突然,一串脚步声传来,紧接着头上一痛,我回过头,只见昨晚的男人正站在我身后,微笑着握紧拳头。“你是昨晚的小鬼。”“疼死了!下手轻点啊!混蛋!”我顾不得害怕,朝他嚷道。他愣了一下,哈哈大笑。“没想到居然还有知道了我的身份却不害怕的小鬼头。真有意思。”说着,他举起了枪,“最好给我说实话,不然,这个家伙可是会让你尝尝厉害的哦。嘛。其实也无所谓。反正,在恶魔的面前,谁都无法说谎。”“这么说,你真的是……”我惊异的看着他,而他似乎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还恶趣味的指了指自己的脸,“怎么了?怕我了?还是说想把我抓走领赏?我的人头可值钱了。赏钱上千万黄金呢。”“才,才不是呢!你在说什么蠢话!”“好啦好啦。你能自己回去吧。这附近没有恶魔了,不用担心。我可懒的再送你回去一次。而且啊,我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走了哦。”说着,他摆摆手,准备离开。“请带上我。”说出这样的话,我自己也很惊讶,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什么。“哟。我还是第一次遇到你这种人呢。想给我打下手?”他愣了一会儿,回头看我,用带着玩笑的口气,说道。“啊。向你学习驱魔,顺便当个小弟。”我直视他的眼睛,表情认真。“……想来就来。随你的便。不过小心,等着哪天要是我付不出工资了,就把你丢在哪个地方了喔。”他转过身,继续走。“不需要你付工资,钱都你拿着,管好我吃喝安全就行。”我三步两步跟上去,走在身边。“哈哈哈。真是个不客气的小鬼。”两人并肩同行,走向黎明。
“我叫萨尔斯·底格加里斯。小鬼。”他踏着轻快的步伐,把玩手里的枪。“我叫加姆森。不要叫我小鬼啊。”我看着他丝毫没有任何变化的懒散神情,不满的反驳。“哦。你的姓氏呢?小鬼。”“都说了不要叫我小鬼!”“看来是没有姓氏,跟我姓吧。以后你就叫加姆森·底格加里斯。”“不要随便改人家的名字啊!我才不要跟你姓!”我气的涨红了脸,挥舞拳头。“你称呼我萨尔斯老师就行。”说着,萨尔斯老师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娴熟的抽出一根,咬在嘴里,擦了一根火柴,点火,深吸一口,吐出云雾般的白烟。烟草的味道并不呛,反而有种果香味,带着甜甜的感觉,让我心情舒畅很多。“抽烟不?”“不抽。”我摆摆手,“给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烟抽,可不是一个正经人做的事。而且吸烟多了,小心身心也一同腐化。”“啊。你真是个奇怪的家伙。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名镇整个驱魔界了。而且我也参过军,压力可是很大的。抽烟也是为了解压。”萨尔斯老师对我的话并没有在意,反而自顾自的说。“你那么厉害吗?”“当然。你没听过我的传说?”“听过是听过,但你的真实实力并不清楚。”“有些事少知道的好。”萨尔斯老师似乎语气有点变了,我也就没有多话。“总而言之,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师傅了。请多指教。”他嘴角微微上扬,“啊。请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