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投资分散可以化解风险,而美国券商又自称是驾御风险的高手,长于分散投资。大券商高盛在股市长袖善舞,在股市之外的投资也是五花八门。比如,高盛投资日本的高尔夫球场,投资日本的温泉疗养院,甚至直接投资赌具制造。高盛刚刚做成一笔投资,购买了Aruze的9%的股份。这家公司专门产生赌具弹球游戏机器。
股市是有风险的,这点大家都承认。但你不能说股市是赌场,说了的话许多人不高兴。美国已故总统西奥多说过股市是赌场,话说得太直,许多人就不爱听。其实,文过饰非的远不限于股市。比如皇帝是一夫多妻制,如果管皇后之外的其他配偶叫“小老婆”,那就很不好听。如果叫贵妃,那就好听多了。还有,为了保住自己的统治地位,皇帝会给来犯者送上美女,但不能说是性贿赂,要说是“和蕃”——“和蕃”,多么富有诗意。同样,不能说股市是赌场,要说股市是虚拟经济或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集合。
一、五十步笑百步
今天美国一般不提股市是赌场——至少券商不爱听。不过美国却有高官非要说其他国家的股市是赌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一位副主席罗·坎波斯(Roe Campos)就跳出来,公开批评伦敦交易所的AIM,说是AIM有如赌场。AIM全称“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中文意为“替代性投资市场”。AIM现有1600家公司挂牌上市,其中半数以上是2005年之后上市的。在AIM申请上市的公司,不再由证券监管部门进行审核,由指定顾问审核。指定顾问通常是券商的一个部门,而审核通过之后,经常由同券商的另一部门做上市业务。这就可能产生利害冲突。
AIM或许不尽如人意,但坎波斯先生的攻击逻辑上不通。伦交所可能不是善男信女敖包相会的地方,但当初美国的纳斯达克的网络公司不也是一场豪赌吗?为什么AIM是赌场,纳斯达克就不是赌场?如果给坎波斯先生戴一顶帽子,说他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可能是言过其实了。但说他是五十步笑百步,应该是比较恰当的。
AIM和网络公司是异曲同工。股市这个地方就是要推陈出新,不断变换概念,一会垃圾股,一会新兴市场股,一会网络股,一会又是对冲基金,总之是要让你看得眼花缭乱。狗皮膏药一副接一副地贴,才能不断地吸引人,尽管大多数情况是换汤不换药。但即便是换汤不换药,也可能歪打正着有重大发现:祖国医药宝库中的许多偏方、秘方,就是这样探索得来的。
坎波斯先生还说,在AIM上市的公司,其中30%的公司一年内便会消失。伦交所方面有不同意见,说是在AIM上市的公司绝大多数是好的或比较好的,退市率只有3%,与主流股票交易所相比并不逊色。我以为,即便30%的公司一年内消失,那也无妨。一将成名百骨枯,创新不就是这样吗?每个创新的成功故事之后都有无数的失败,都有无数的辛酸和泪水。股市如战场,股市如赌场——弄潮就是这样残酷。
不过英国方面还是有些心虚的。英国金融监管局正式出面,请各方集思广益,献计献策,就吸引公司上市与保证公司质量之间的关系展开辩论。金融监管局承认,伦交所确有令人堪忧之处。但金融监管局并没有认错,只是说要研究、讨论一下问题。金融监管局也不是屈服于美国官员的批评,压力来自一些大的机构投资者。而这些机构投资者也并不全盘否定伦交所的宽松政策,它们只是看不惯从俄罗斯和哈萨克来上市的公司,说是这些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太差,很可能成为害群之马。不知道是机构投资有偏见,还是伦交所真的是饥不择食,干出开门揖盗的勾当。
坎波斯先生批评伦交所,也是间接地批评英国的股市监管不力。但在美国公司高管的巨大压力之下,美国方面的监管也有倒退的迹象。比如,外国公司到美国交易所上市,必须在证交会登记。按照美国原先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的股东在300人以上,那么即便该公司从交易所退市,该公司仍然在证交会挂号,合规方面的工作不胜其烦。自2007年3月22日起,证交会放宽了要求,允许外国公司在证交会注销登记,只要公司能够证明,其股票在美国的日均交易量小于前12个月中其股票在全球交易的50%。
诉讼方面美国公司高管也开始反攻倒算。投资者诉讼在美国曾经非常活跃,股市大盘下跌时,诉讼更是如火如荼。投资者寻找各种诉讼理由,诉讼律师动脑筋、想办法,有的时候他们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出许多怪招。他们甚至搬出了反垄断法,说是券商连手承销是垄断。自布什上台之后,这些都在发生微妙变化。集团诉讼曾经是美国股民啸聚其下的一面大旗,但近来不行了。过去十年中,美国法院遇到的证券集团诉讼平均每年193起,而2006只有110起,低于平均数的五分之二。这与美国官方的立场有关。美国证交会就表示,不能让集团诉讼的“诉讼专业户”轻易得逞。布什总统接连任命了两位保守派大法官,打破了美国最高法院中保守派与自由派之间的均势。在美国,自由派法官通常较为同情弱势群体,同情股市中的散户,而保守派法官则经常站在公司高管等有钱人一边。布什任命的保守派法官也在各级联邦法院登场。
二、重在善后
无独有偶,我们这里曾经开展过股市是不是赌场的讨论,而且讨论得很热烈,有的人还很动感情。实在大可不必。股市是不是赌场并不重要。不是如何?是又如何?人生无处没有风险,人生无处不在赌。比如,北京汽车这样多,还有酒后开车的,连奥运“英雄”这样的民族榜样人物都酒后开车,行人出门就有危险。我们每天出门那一刻起就在赌。
人生的许多风险远比股市的风险要大。婚姻是风险,生儿育女又是最大的风险,我们不知道自己的孩子会生活在盛世还是乱世。有朋友会说,风险与风险不同,有些风险我们无法规避,而有些风险我们本没有必要去冒——股票就可买可不买。似乎也不尽然,生活中我们就是经常甘冒本可以回避的风险。要不要孩子我们是有选择的,我们很多人选择要孩子,尽管这样做是我们一生所冒的最大风险。尤其是许多人自己很不幸福或是自认为很不幸福,但还是选择生儿育女,简直是拼死向前。
股市的原动力是贪婪和恐惧,股市不是弘扬美德的地方,牛市不会天长地久。美国股市大起大落,崩盘情况屡见不鲜。股市崩盘不可怕,股市长期萎靡也不可怕,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善后。赔钱之后谁不着急?输钱之后大多是有理三分理,无理也是三分理。这时候就需要有权威的人出来摆平,而且必须是有道德权威的人出来说话——否则大家不服啊!美国法官有很高的道德权威,是很强的支撑点,可以顶住雷霆万钧之力,化解了不少社会矛盾,美国股市的许多烂事最后都推给了法官。
政府可以用行政手段来调理各方的矛盾。但政府来管,政府就得买单。即便只有这一个原因,政府就不太愿意来管股市的烂事。而且行政处罚所得罚金并不赔偿给投资者本人。不错,美国有投资者保护基金。但来自该基金的赔偿金额有上限,还有种种条件,并不是想拿便拿得到的,更不是全额补偿损失,很多情况下是聊补无米之炊。解决股市争端,美国主要还是借重诉讼。诸君不是喜欢到股市来博弈吗?那就请君博弈到底。
美国那边还多了一个仲裁,利用仲裁来解决争端。全美证券营销商协会设有仲裁机构,受理投资者的申诉。但很多情况下,仲裁并非投资者首选,是券商通过格式化合同强加给他们的。格式化合同(adhesion contract)也叫附合合同,是券商事先炮制好的,投资人要在券商那里开户,就必须签订格式化合同,而此类合同中通常规定,双方选择仲裁解决争端。
券商更愿意通过仲裁解决争端。仲裁不是死缠烂打,仲裁经常是和稀泥、拉偏架——仲裁员大多是业内的资深人士,与券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太可能站到自己的对立面,为中小投资者仗义执言。还有,较诉讼而言,仲裁的程序相对隐蔽。权贵奔走于殿堂之上,策划于密室之中。他们小口品着苏格兰威士忌(有时是伏特加加冰块),就能把事情搞定。弱势群体成员不同。弱势群体的成员必须临行喝妈一碗酒,才能浑身是胆雄赳赳。茅台他们一般是喝不上的,能喝茅台就不是弱势群体了,很可能是灌几口北京红星二锅头。
如果到法院诉讼,股民可以呼兄唤弟,招朋引类,纠集无数“苦主”,在同一个案子中告同一个被告。这就是所谓的集团诉讼,类似股市的人民战争或人海战术。时间上股民也可以死缠烂打。即便法官很不理解中小投资者,即便法官很不同情中小投资者,那也不要紧,原告至少有一次上诉的机会,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告到美国最高法院。而且一旦诉讼进入审判程序,原告还可以要求陪审团审判,由陪审团认定事实,法官只负责解释法律。与法官相比,由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团更同情原告。仲裁是一审终审,原告可能还没有弄清东南西北,便已经被打发回去了。
因为对手太强,所以弱势群体或个体必须采取游击战,“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券商不是这样,他们有雄厚的实力,股市博奕的时候更乐于打大仗、歼灭战。到了诉讼阶段,苦于诉讼程序的限制,券商无法打大战、歼灭战,无法大踏步前进,大踏步后退。但券商也不会轻易投降,通常是打阵地战,寸土必争,严防死守。
三、自担风险
股市的风险之一是泡沫。好心人提醒投资者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贸然出手。可投资者未必领情。试问,股市有泡沫难道投资者会不知道吗?知道!但许多投资者要的就是泡沫,没有泡沫他们还不来呢。没有泡沫他们如何能够翻两番——混水摸鱼、乱中取胜是股市场的一大特点。至于击鼓传花最后花落谁手,他们愿意撞大运。这种现象法律上被称作是“自担风险”。
自担风险(assumption of risk)指依照法律,如果当事人自愿置身于其觉察和了解的危险中,则不得就为此所受损失获得赔偿。自担风险是一种侵权法的抗辩。通俗一点说,自担风险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过,打虎上山固然余勇可贾,但若打不死那只老虎,葬身虎腹只能无怨无悔。
有些风险即便是没有警示,涉足者也应该知道。这有点像合同中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force majeur)指不可预见和不可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方可以免责。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水灾等自然力,也包括战争、政府干预和罢工等人为的力量。但上世纪80年代,意大利工潮不断,罢工风起云涌。那里的罢工就不在“不可抗力”之内。
法律的原则性概念比较模糊,“赌博”二字就没有提到。但法官在判决书中就明确多了。美国不仅是法院独立,更是法官独立,所以法官真的就敢想、敢说、敢于得罪人。联邦地区法官波洛克(Milton Pollack)生前是位老英雄,96岁的高年龄还在审理案件,驳回过股民的集团诉讼。老法官痛斥这些投资者是把股市当成了赌场,只想撞大运,全然不顾其内在风险。他的原话是这样的:“一头扎进翻江倒海的赌场,成千上万的人因为诱惑而来,他们一心做一个美梦,就是要成为顶尖巨富”,但“赌场中能够成为赢家的寥寥无几”。美国法官就这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