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辩的口才,灿烂的笑容,奥巴马(Barack Obama)从底层一路走到白宫的个人奋斗历程,俘获了众多美国人的心。美国时间2009年1月20日,奥巴马在全球瞩目中宣誓就职,成为美国有史以来第一位非洲裔总统,为美国政治史掀开了新的一页。
草根出身,白人家庭长大的黑人小孩
奥巴马的母亲安·邓纳姆(Ann Dunham)生长在堪萨斯州的一个小镇,后来随家人搬到夏威夷群岛,并在那里结识了获得夏威夷大学奖学金的肯尼亚留学生老奥巴马(Barack Obama Sr.)。两人于1959年结婚,小奥巴马于1961年8月4日出生在檀香山。两年后,老奥巴马离开了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远赴哈佛大学读研究生,后来返回肯尼亚在政府部门从事经济工作。1982年老奥巴马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
父亲离开了,奥巴马跟着母亲生活。邓纳姆后来嫁给了一名印尼石油公司的经理素托罗,素托罗由于工作关系需要去雅加达,于是,邓纳姆带着6岁的奥巴马去了印尼。就这样,奥巴马在印尼度过了四年的童年时光。
10岁时,母亲与继父离婚,奥巴马回到了夏威夷读高中,大部分时间他和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在一起。邓纳姆带着她与素托罗生的女儿玛亚又回到印尼。当时,邓纳姆生活十分困难,她一边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一边省吃俭用供儿子读书。奥巴马老少一家挤在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奥巴马的外祖父换过多份工作,先做过家具推销员,还当过一名很失败的保险经纪。奥巴马的外祖母则在一家银行工作。奥巴马靠着自己的努力,竟然考取了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
2004年7月,奥巴马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做“基调演讲”时,没有回避自己的身世:“我站在这里,清楚地意识到我的故事只是大量美国故事中的一个部分,我感激所有赋予我生命的人。我的故事或许也发生在全球的各个地方。”他的坦诚,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和理解。
曾为街头混混,迷茫的青春时代
奥巴马在他的第一本书——《父亲留下的梦想》(Dreams From My Father)里,记录了他在青少年时期有别于同龄人的坎坷经历:“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烟酒、大麻,我希望这些东西能够驱散困扰我的那些问题,让那些过于锋利的记忆变得模糊。我发现我了解两个世界,却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由于对复杂家庭的不理解,年轻的奥巴马在恣意放纵中度过了少年时代。他经常逃学,游荡在夏威夷海滩和印尼的街头,尝试用大麻和酒精麻醉心底的那份失落。
好在这段“街头混混”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
改变命运的读书
后来,奥巴马再次离开夏威夷,去洛杉矶西方学院(Occidental College)学习,为时两年。随后,他搬迁至纽约市,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1983年获得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文学士学位。毕业后,他主动到芝加哥南城的一个社区教会联盟从事社区组织工作。这是一个贫困的非洲裔城区,因当地经济从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而遭到重创。这份工作带给他的年薪只有1.3万美元。三年社区工作者的经历,使奥巴马获得一些切实的成功。他为南城居民在经济重建、职业培训和环境治理等方面争取了权益,而这些成绩也让奥巴马决心从事公共事业,为下层民众争取权益。
奥巴马认识到,要想真正改善这类贫困社区,他需要从更高层参与,即利用立法和政治途径。在这种信念的驱使下他进入哈佛法学院(Harvard Law School)就读,并成为《哈佛法学评论》(Harvard Law Review)杂志社首位黑人社长。1991年,奥巴马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通常,这一职位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了宪法学。
投身公共事业
奥巴马后来在宣布参加总统竞选的演讲中回顾了这段时光。他说:“正是在这些社区中,我获得了出生以来最好的教育,感悟到基督教信仰的真谛。”
1996年,他第一次决定参加公职竞选,并在伊利诺伊州参议院竞选中赢得代表芝加哥的一个席位。从多方面看来,这场竞选是他早年从事社区组织工作的自然结果。奥巴马将同样的世界观也带入他的政治奋斗目标中,即政治家要促进基层公民活动并缔结广泛的联盟。他当时说过:“凡是只在口头上说种族主义是我们获得成功之障碍的非洲裔美国人,如果他们不同时正视更大的经济力量给所有工人——白人、拉美裔、亚裔——造成的生活缺乏保障的问题,就是受到了严重的误导。”在州议会担任参议员的八年里,他取得的立法成就包括竞选经费改革、为贫困工薪阶层减税和完善州刑法系统。
奥巴马背后的女人
奥巴马与妻子米歇尔·鲁宾逊(Michelle Robinson)在1989年相遇。当时米歇尔在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的悉尼与奥斯汀(Sidley & Austin)法律事务所工作,她被指派负责辅导暑期实习生奥巴马。这位未来的奥巴马总统请鲁宾逊参加他在芝加哥展开的组织社区的活动。她接受邀请并出席了其中一次会议。她对《新闻周刊》说,奥巴马对与会人员谈到要缩小在“世界现状与世界应有状态”之间的差距。
1992年,奥巴马与米歇尔·鲁宾逊喜结良缘,同时开始在芝加哥从事推动选民登记的工作,帮助比尔·克林顿及其他民主党候选人竞选。奥巴马夫妇希望他们为公众服务的热情及大量的专业经历会有助于他们面对未来的挑战。但对于奥巴马来说,促使他希望担任总统并对世界产生积极影响的动力来自两个年幼的女儿——10岁的马莉娅(Malia)和7岁的萨夏(Sasha)。
他曾在给女儿的信里这样写道:“当我还年轻的时候,我认为生活就该绕着我转:我如何在这个世界上得心应手,建功立业,得到我想要的。后来,你们俩进入了我的世界,你们对这个世界的种种好奇、淘气和微笑,总能填充我的心,照亮我的日子。突然之间,我为自己谱写的伟大计划显得不再那么重要了。我很快发现,我在你们生命中看到的快乐,就是我自己生命中最大的快乐。而我也同时体认到,如果我不能确保你们此生能够拥有追求幸福和自我实现的一切机会,我自己的生命也没多大价值。总而言之,我的女儿,这就是我竞选总统的原因:我要让你们俩和这个国家的每一个孩子,都能拥有我想要给他们的东西。”
竞选总统之路
奥巴马是在经过激烈的选战——先是同纽约州联邦参议员希拉里·克林顿在民主党初选阶段的长时间艰难角逐,而后又同麦凯恩在大选阶段激烈交峰以后,赢得的胜利。
由于希拉里享有更高知名度、拥有运作十分顺畅的竞选机器、并获得州一级主要民主党人的支持,因此奥巴马阵营制定了一项新颖的战略以抵消这些不利因素:把目标对准那些通过预选会议而不是初选产生代表的州,并侧重那些在以往总统大选中把票投给共和党的较小的州。在这场旷日持久的选举消耗战中,他不断创造筹款数量和速度的历史纪录;他神奇地让一贯对政治漠不关心的“80后”们狂热地涌向投票箱。希拉里的一位幕僚对此做出了极为精辟的注脚:“希拉里可以战胜任何对手,可是奥巴马不是一个对手,他是一种现象。”
至于和麦凯恩的最后对决,则可说是一场年轻人和老年人、热情与冷静、草根VS. 权威的对决。最终,奥巴马以压倒性优势赢得了大选的胜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44位,也是美国建国200多年来的第一位非洲裔总统。
奥巴马总统开启了美国政治的新篇章。他在很多美国人认为需要从根本上改变国家方向的时候,加入了竞选。《华盛顿邮报》政治专栏作家迪翁(E.J. Dionne)或许对奥巴马成为总统候选人和美国当今思潮的巧合做出了最为恰如其分的总结。他写道:
“今天,最重要的是变革,而不是经验。在竞选演讲中,最有效的是气势磅礴,而不是把握细节。最有价值的承诺是要与过去彻底决裂,而不是仅仅重返过去的美好时光。”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