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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陷阵高顺(上)

“高…顺?”我勒个去,难道是历史上那个不近女色、不沾酒水、攻无不克的陷阵营统领——高顺?之前只听到魏续和张辽叫他伯达大哥,怎么都没想到会是在吕布帐下也算是第一战将的高顺啊。

原来高顺的表字是伯达,这在历史上可是没有任何记载的啊,自己曾经还纳闷呢,高顺又不是农奴或者奴隶,也不是什么神秘人物,称得上是温侯吕布的左膀右臂了,如此人才怎么可能会连表字都没有。难不成是因为避讳某人?所以历史上才未留下高顺的表字?

不过此时高顺已经向己方发出邀战了,所以李陵也来不及多想,略微思考了一下对阵形势,便拍了拍还在一旁憨笑的典韦,示意让他上阵。

典韦微微一愣,朝着李陵指了指自己的鼻尖,见李陵肯定的点了点头,便哼哧哼哧的双手提起刚刚到手的雌雄双剑站到了高顺身前,一身如虬龙般强壮的肌肉,强大的气势冲着高顺喷涌而出,竟然带起了一阵劲风。

高顺微一蹙眉,典韦突如其来的战意让他感到些许惊讶,不过身形只是微微一颤后变恢复如常,不过在心底他也觉得似乎这场比斗也有些扎手了,原本计划与典韦的一战看来是要有些变化了。

张辽搀扶在魏续退到了场边,但是典韦刚才一瞬爆发的战意和强大气势虽说已经减弱了很多,可也让他们二人微微心惊,只不过他们并不知道高顺即将面对的乃是有着“古之恶来”之称的超级猛将,不然恐怕就不是心惊这么简单了。

魏续此时也算是回过了神来,将两枚硬币塞进了张辽手心,冲高顺和典韦所立之处努了努嘴,张辽会意的起身往场中走去。

待走到高顺与典韦身前,示意他们二人来选择铜钱的正反面,以决定先手顺序。这次仍是由李陵这边先选,也算是给第一场胜者的优先权吧。典韦无所谓的选择了字的那一面,接着张辽不动声色的手指一拨弄,掏出了一枚五铢钱,向空中一抛……

原来魏续给张辽的两枚铜钱也都是做了手脚的,一枚两面都是“五铢”字样,另一枚两面都是四条龙形图案,所以不论对方选择的是什么,张辽只要拿另一枚出来就万无一失了。

高顺眉头一皱,似乎也看出了点什么门道,不过他看了看张辽,想到刚才还在一旁浑浑噩噩的魏续,虽有不喜,却也没有制止张辽的作弊。毕竟在外人面前,自己总不能拆自己人的台,何况对阵典韦,他心底也没有必胜的把握。而此时己方已经先输一阵,只有掌握住比斗的选择权,才能将把握住主动权,从而以自己擅长的方式获得胜利。

高顺是实在,但是并不迂腐。

结果没有丝毫意外,由高顺选择比斗方式。而高顺见识过典韦的气势之后,竟然和魏续一样,也选择了马战!

李陵不由得深深的看了高顺一眼!沉稳!非常的沉稳!身为军中骁将,没有像魏续那样的自高自大;见识过魏续的惨败、典韦的气势后,也没有任何一丝心浮气躁!仍然选择了身为并州狼骑最擅长的战斗方式!这样的人若是成为了敌人,那真是太可怕了!因为他没有任何一丝破绽!

高顺去前厅牵马了,典韦却在原地傻眼了。倒不是因为他没骑马过来,必要的话他借赵云的马一用也可以,可典韦他压根就不会马战啊!在这个马匹精贵到是身份和实力象征的年代,典韦长这么大,到现在压根就买不起马。不管是纵横山林还是游侠四方,他典韦基本都是靠着自己的一双脚,再就是付点车钱搭个顺风车,所以这个骑术,用一句话说来就是“上马容易下马难!”更别说还要在马背上交战了。

可这边高顺已经骑着他的并州战马缓缓而来了,这边典韦欲骑上赵云的白驹,赵云倒是没意见,可那白驹却死活不让典韦上去,折腾到高顺已到了近前,只得无奈作罢,开口向洪掌柜的暂借了一匹普通的黄鬃马。

相较之下,高顺胯下的战马比起典韦来可强了不止一星半点。高顺出身并州行伍,而并州自古就有“宜五扰”的说法,说的是并州非常适合饲养马牛羊猪犬五类动物。远在公元前九百年的时代,非子居住犬邱,擅于养马,周孝王就召他去渐渭之野养马,马群很是繁息,于是他被封为赢秦的祖先《史记·三秦本纪》。《前汉书·货殖列传》还提到“乌氏赢畜牧,至用谷量牛马……桥桃居塞,致马千匹。”一直以来,并州就是重要的良马出产地,而高顺身为统兵战将,他所骑乘的这匹并州马自然是百里挑一的上等战马了。

等到典韦小心翼翼的爬上黄鬃马,然后再故作淡定的接过店小二递过的长枪,身上之前那股慑人的气势早就荡然无存了。让李陵和王成刚心下也是暗暗叫苦,让典韦这个半吊子骑术的水货,去跟历史上都赫赫有名的陷阵营统领比试骑战,这不是坑爹么?那“每所攻无不克者”的评价总不可能是空穴来风吧,就连关二爷和张三爷在高顺的陷阵营面前都讨不了好啊。

正当李陵和王成刚暗自腹诽的时候,典韦和高顺却是在张辽的长臂一挥之下,各自向着对方冲了过去。只是高顺明显呼吸平稳悠长,身形就如同他的性格一样,单手平持长枪,一手紧紧抓住马鬃,在马背上稳如泰山,显示出了其高超的骑术,与赵云相比,只是朴实无华了许多。

长枪在手,高顺那平淡无奇的眼神此时忽然变的锐利无比,就像盯上猎物的野狼!一直内敛的气势也砰然爆发,一股凛冽的杀气瞬间笼罩了典韦,似乎连周围的温度都下降了不少。让人禁不住想到了那天生的猎杀者——狼!

就连此刻正在场边观战的李陵和王成刚都感受到了高顺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逼人的寒气,那像狼一般锐利的眼神,迅猛的冲击,让李陵心里暗自惊叹:并州狼骑,果然名不虚传。身为陷阵营的统领,狼群的头狼,仅此一人就已经给他们带来了如此的震撼,如果那七八百人号一千的“陷阵营”集结在此,那会是何等气势??

要知道,原本在地球上最迅猛的食物链顶级杀手,不管是恐龙、剑齿虎、泰坦鸟,终究都已经成为历史尘埃。而狼!因为它们天生的团队战斗作风,而一度站着了食物链的最顶端!一直它们到被更善于大团体合作的人类所取代。

每天世界上都有物种在不断灭绝,而狼这个族群,仍然延续至今!

现在看来,高顺所统领的陷阵营,也许那就是一群“狼”!并州狼骑自吕布之后便退出了历史舞台,也许就是因为能领导他们的两只头狼都已经不在了吧,也不知道高顺训练出来的那八百陷阵营最终魂归何处……

李陵心头忽然涌起了一股将高顺收服的冲动,如此将才,若是不能归于己用,那么……就只有将他彻底毁灭了。只是,不到万不得已,他真的不想高顺死。因为,那个为人清白有威严,不好饮酒,屡进忠言而不被用,却始终忠诚不二,最后一言不发从容赴死的高顺,是他发自内心去认同、去尊敬的汉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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