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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有时候爱情徒有虚名

生日宴的第二天,我就收到了邓宇的短信,内容不外乎关心我的身体,约我吃饭什么的。

起初我并没有上心,后来发展成他到我上班的地方来守着我下班,然后出去吃消夜。虽然每次我都把时序和李华玲叫上了,但这种感觉还是怪怪的,所以我每次也会给赵凌凌打电话,让她一起来。

只不过赵凌凌很快就开学了,可邓宇读的大学就在成都,所以他依旧阴魂不散。

有一次我们去玉林生活广场的音乐房子玩。

这是一个颇具传奇的酒吧,彼时刚开业不久,还不像许多年后那么盛名远播。大家在年轻的时候都喜欢泡吧,我们这帮人也不例外,尤其是邓宇。他可以说是这方面的翘楚,成都大大小小的酒吧,就没有他没去过的。

音乐房子与其他酒吧有许多不同,用现代网络流行的形容来说就是:满屋子的音乐,借着音乐与灯光喝酒,是会叫人多几分醉意的。

舞台上是Jazz Rap现场,虽然我根本就听不懂歌手到底在唱什么,但邓宇随着音乐扭动的身姿,确实令我沉迷。

李华玲和时序都显得很局促,他们坐在位子上,一本正经地欣赏着表演。

而少不更事的我,与赵凌凌一起在一切新鲜事物中穿梭,兴奋地跳舞,当然,也陪她躲在角落偷偷地抽烟。

赵凌凌对我说:“你看,现在又刷新你的三观了吧?”

我大惑不解:“啥?”

她笑说:“学霸也泡酒吧啊!”

我仰天大笑:“其实我在学校也是个学霸来着,但你看我像三好学生吗?”

“哈哈!”她笑着吐了个烟圈。

我说:“你真喜欢时序啊?”

“嗯。”她看我,不可思议地一笑,“怎么,这还有假的?”

“我以为你其实喜欢邓宇更多一些。”

“何出此言啊少女?”

“我觉得你们很合拍啊,在一起的时候非常有默契。”

“这不废话吗!我跟他是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朋友,能不默契吗!”

“他长得挺帅的,你们怎么就不来电呢?”我皱眉。

赵凌凌突然笑了,笑得令我心中不安,我知道,这份不安源于我的心虚。

我嘟着嘴,有些尴尬地跺脚:“你干吗啊,笑得这么瘆人。”

她抖了烟灰,说:“夏青,你喜欢邓宇吧?”

我毫不犹豫地否定:“怎么可能!”

“哈哈哈,你看你慌的。”

“我没有,别胡说,我可是有男朋友的人。”

“快拉倒吧,你那个男朋友,永远只活在你的手机里,他说不定连你住在哪里,在哪里上班都不知道,还男朋友呢。”

我有些脸红,因为赵凌凌都说对了。

“我跟你说,夏青。在李华玲看来,邓宇跟我是一对儿,你有男朋友,她喜欢时序,所以我们几个人的关系是平衡的。但实际上呢,我喜欢时序,李华玲也喜欢时序,但时序喜欢你,而你喜欢的人是邓宇,邓宇也正好喜欢你。所以,你是当下最幸福的那个。”

我被她的话说得涨红了脸,否定道:“你乱说,时序不可能喜欢我,他跟玲姐才是一对儿。至于邓宇,他就是好朋友,大家比较谈得来而已。”

赵凌凌不屑一顾地说:“你就装吧。”

“我没装,我是有男朋友的人,怎么可能喜欢上别人呢……”

她嘴角带笑,凑到我跟前来,低声说:“有时候爱情徒有虚名,实际上都经不起一点诱惑。有男朋友又怎样,假如再来一个更帅、更优秀、对你更好的,你还是会心猿意马,喜欢上人家。”

“我不会。”

见我否认,赵凌凌笑了笑,没有再同我争辩,只是潇洒地往座位上走去。

而我跟在她的身后,开始反思,闷闷不乐。

我真的已经喜欢上邓宇了吗?

每一天和我联络比较多的人,是邓宇。

每一天和我分享喜怒哀乐的人,是邓宇。

每到周末我都会期待见到的人,是邓宇。

而林峰,虽然是我名义上的男朋友,可是我们的联络越来越少,他日复一日地说着早安晚安、多穿点、别累着、我爱你、很想你。除此之外,我们甚至没有更多可说的。能说什么呢?他的训练是我不懂的,我的工作他也不懂,两个人聊聊天气,聊聊生活的轨迹,然后被迫发现现在的生活不在同一个世界里。

异地恋,何其悲凉。

我在还不太懂爱情的年纪里体会到了爱情的无奈,可悲的是我们却为了一个名义死撑着爱情不肯放弃。

很多时候,我们舍不得放手,是因为念及相爱时的甜蜜往事,习惯性地爱着那个曾经的人,就算爱不在了,习惯却很难戒掉。

而我的否认,正是对这段感情的垂死挣扎。

从十六岁爱到快十九岁,这段爱情是青涩的、稚嫩的、真诚的。人一生中发自肺腑地去爱一个人,不为身份名利地位地去爱,真的没几次。

而林峰是我第一次爱的人,所以我不想失去他。

但是感情的发展,从来都由不得自己。

在被赵凌凌戳破那层窗户纸以后,我再看邓宇,觉得更加不好意思。

邓宇所在的大学离我并不太远,坐几站公交车就可以到。他时常会到我与李华玲的出租屋来,有时候下厨做几个菜,有时候在客厅里给我们唱歌。而我和李华玲也乐得家中有个免费的劳动力,灯泡坏了有人换,桌子不平有人修。

邓宇不仅长得好看,也是个多面手。

那天,李华玲休假回越西老家探望奶奶,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

邓宇打来电话,问我在干什么。

那时我正好感冒在家,就瓮声瓮气地说:“睡觉啊。”

“你感冒了?”

“嗯。”

他又问:“玲姐呢?”

“玲姐回老家啦,我自己在家呢……”

“哦,知道了,我给你买药过去。对了,你晚上想吃什么?”

我也没多想,漫不经心地说:“都可以。”之后,我就挂了电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铃响了,我迷迷糊糊地从床上挣扎起来,披着睡衣开了门,见是邓宇,打了个招呼,又迷迷糊糊地往自己床上爬去。

见我病怏怏的样子,邓宇颇为心疼地说:“怎么会搞成这个样子,昨天不还好好的吗?”

我嘟着嘴:“昨天晚上跟你们出去吃消夜,没想到会吹风,凉风一吹就不行了。”

“你啊,还是要注意锻炼身体,别仗着自己年轻,就不爱惜身体。”

“知道啦,以后我会注意的。”

他从厨房倒来一杯热水,又拿出几盒药,坐到我床边来:“来,把药吃了。”

我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他见状,忙伸手扶住我的腰。

这不是我们第一次肢体接触,大家一起出去玩,时常会碰到手、碰到肩膀什么的,但这一刻,他的手掌落在我的腰上,我突然就忍不住红了脸。

我吞了药,又躺下,邓宇替我盖好被子,温柔地说:“先睡一觉,睡醒就可以吃饭了。”

我应了一声,满心甜蜜地睡去。

被人爱着的感觉是美好的,我的手机短信发件箱里,还躺着一条上午发送出去的信息,我跟林峰说我感冒了,头好痛。

然而直到下午五点邓宇都来了,林峰却依然没有回我的短信。

当我再一次醒来时,走出屋子就看见邓宇穿着围裙正在厨房里忙碌。

我倚靠在厨房的门框上,歪着脑袋看他。

他的背影真好看,双腿修长,像个模特一样。这样优秀的男生,在学校里应该有很多女孩子追的吧!他此刻却在这里,为我做好吃的。

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在我心中膨胀,我轻轻地唤了一声:“邓宇。”

他转过身来:“你醒了。去外面坐着,马上可以吃饭了。”

我很听话,乖乖地坐到餐桌边去。

小米粥、煎蛋、两个小菜,漂漂亮亮地呈现在我面前。

“你感冒了,吃点清淡的。”

“嗯。”

被爱被宠溺的感觉在心中萦绕,我看着他,心头一暖,说:“邓宇,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笑着说:“我喜欢你啊,你没感觉到吗?”

我脸上一红,尽管早就知道答案,可亲耳听到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娇羞。

“可是我有男朋友……”说完这句话,我很想咬掉自己的舌头。邓宇只说喜欢我,并没有说要做我的男朋友,我这话一下子暴露了自己的想法。

邓宇见我面色尴尬,不禁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温柔地说:“只要你还没有嫁人,我就有追求你的权利,你也有选择爱人的权利。”

我想了想,似乎也是那么一个道理。男女朋友的关系,只是口头上的契约形式,遵守与否,在于个人的定力与责任感,它与婚姻关系是不同的。这也是许多年后,当我被魏仁劈腿时,连质问他的底气都没有的原因。那个时候我心中存了这个谬论,于是与邓宇的交好与暧昧关系,让我没有特别深刻的罪恶感。

但“姑息养奸”的结果真的就是“勾搭成奸”。

那件事也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吃过饭邓宇还没有要走的打算,于是我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明明播的是部爱情文艺片,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们看来却像爱情“动作片”,两个人都不说话的时候,气氛就尤其紧张。

电影放到女主与男主在书店分别,两人的背影渐行渐远时,邓宇突然一把握住我的手。

我被吓了一跳,抬头看他:“你干吗?”

他的喉结上下滚动,过了良久,他才说:“夏青……”

我感受到了危险的气息,脑子飞速运转,没有吭声。

“我可不可以吻你?”

我的目光随着他的话落到他的唇上,那是一双总是带着邪魅坏笑的嘴唇,那些爱慕他的女孩一定渴望能被他亲吻。而现在,他在我面前向我乞求,想要得到一个吻。

我不知所措,此刻是应该故作矜持呢,还是大胆地迎上去?

我不知道,脑子很混乱,无论怎样决定,似乎都不是正确的。

就在我犹豫的当口,他已经伸出手来,轻轻地放在我的后脑勺上,将我的脸往他面前推去。

他的吻由浅入深,最后排山倒海,充满了难以抵抗的情欲。

一切发展得顺理成章,他将我抱起,放入我房间那张乱糟糟的床上。

我被吻得七荤八素,脑子已经没了思考能力,只能由着他在我身上为所欲为。下一秒他的吻会落在哪里?我不知道;下一步他会怎么做,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迷迷糊糊跟随着他的节奏,由着他将我与他身上的庇护拆得一干二净,达到裸裎相见的目的。

我对于这个过程是好奇的,也是恐惧的。

与林峰谈恋爱的时间里,我们共处一室的时间只有两次,而两次他都是发乎情止乎礼,做到了坐怀不乱真君子。

我们都相信彼此会将最美好的自己留到长大成人,能为彼此负责的情况下,再做那件事。

然而有时候命运的车轮往前滚动,从来不由人。直到与邓宇肌肤紧密结合的那一刻,疼痛才将我的理智拉回现实。我用力想要推开他,然而一切已经来不及了,他势如破竹,攻城略地,而我无力抗拒。在短暂的痛苦过后,我被一种从未经历过的充实感与愉悦感占有,情不自禁地将双臂缠在他的脖子上,身体不由自主地往上迎向他,予以身心乃至灵魂的回应。

我知道,这也是爱情的一种表现方式。

互有好感的男女单独相处,其实就是一个迷魂阵局。在这个阵局里,理直气壮地丧失理智,意乱情迷,只因天时地利人和,所以才将彼此身体内最原始的渴望激发出来,只为给相互吸引一个善终。

浪潮过尽,一身疲惫,我躺在邓宇的臂弯里,却忍不住落泪。

他问:“怎么了?弄疼你了?”

我嗯了一声。

可实际上,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在哀叹我的爱情,哀叹那段与林峰之间徒有虚名的爱情。

第二天,邓宇离开后,我打开手机,看见了林峰发给我的短信:训练任务实在太重,没来得及回复你,快去买点药来吃,多喝水,保重身体。

看着他的名字,我觉得惭愧,脸上火烧一样烫,心里很难过。

我觉得我已经失去被他珍惜的资格。

他百般呵护的东西,在昨夜已被我交给了别人。

过了良久,我回了他一条短信:林峰,努力让自己成为你想成为的那种人,希望你的未来一切都是美好的,也希望你能忘了我。

然后,我关了手机,取出电话卡,扔进马路边的垃圾桶,再到楼下的报亭重新买了一张电话卡,将新号码发给正在联系的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

在那个时代,如果只是由一张电话卡、一个QQ号码所组建起来的关系,想要彻底消失在对方的世界里,其实是件非常容易的事。

我不敢再面对林峰,不知道该如何解释,问心有愧,也不太看得起自己。背叛已经足够无耻,我还那么懦弱,就连主动告别一段恋情的勇气都没有。

时序是在我与邓宇在一起之后的第二周才听说这件事的。当然是李华玲那个小喇叭干的好事,我千叮咛万嘱咐,叫她不要告诉时序与赵凌凌,可她还是迫不及待地告密去了,在我对她的信任与她对时序的爱慕之间,她选择了时序。

时序当时什么反应我忘记了,他好像毫无反应,像一颗石头落入大海里,沉寂无声。他的这个反应,就像路人一样平静,我反而因此松了口气。看来赵凌凌说时序心里有我,完全是个谬论。

赵凌凌却特地打了一个电话过来表示关心,还神神秘秘地说了一句:“是你换电话号码那天在一起的吧?你们睡了吗?”

我语塞,无力回答,电话这一旁的脸已羞红一大片。

赵凌凌又说:“邓宇虽然爱玩,但人还是不错的,他对爱过的女孩都很大方的。”

我听到这话觉得有些不对劲,皱了皱眉头:“都?”

赵凌凌笑了笑:“我随便说说,我是邓宇的专业黑,你又不是不知道。别想太多了,也别想太远,过好当下即可。”

大概是我与邓宇在一起之后的第三周,仿佛消失很久的时序突然有一天给我打来电话:“夏青,要不要吃冰激凌?”

那时我正在帮货品打包,累得大汗淋漓,将手机压在耳朵旁,嘟囔道:“吃啊,正好我热得要死了。”

“那你一会儿出来一下,我就在拐角那家店。”

“好。”

我将手中的活忙完,跟老板请了一小会儿假,小跑着去了拐角的小超市,远远地就看见一个高个子男人站在超市门口,长得英俊又帅气,双手插在裤袋里,静静地站在那里,似乎在等人,又似乎在发呆,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从这条路走过的女人都免不了要多看他两眼。

我傻笑着唤他:“序哥。”

他回过神来,看见我招了招手,而我想也没想就向他跑去。这在旁人看来,我跑向他的那个样子还蛮滑稽的,像个小狗,也像个小孩。

他也像哄小孩一样对我说:“想吃什么就拿,我给你买。”

我有些诧异,但还是照做了。对于时序,我始终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依赖感,从来不跟他客气,对于他对我的所有好,我都认为理所应当——当然是理所应当,我将他视为目前为止最信任的兄长,而我最信任的姐姐又正好喜欢他,所以这种亲切感是很难用言语来形容的。

等我抱着一大包零食从收银台出来之后,发现他还是站在门口,不同的是,他手中掐着一支抽了快一半的烟。

我问:“序哥是不是有什么要跟我说的?”

他静静地看着我,没有说话,但那副姿态也不像是无话可说。

我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自然不好意思催问。

过了很久,他手中的半支烟燃得差不多了,他终于开口:“你才十八岁,急什么呢……”

我有些不解:“啊?”

他又说:“你年纪小,千万要懂得保护好自己,是如果邓宇欺负你,记得告诉我,我去收拾他。”说完这句话,他似乎也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将目光转向一旁,轻轻地咳了咳,又补充道:“我是你哥,你记住,我是你在成都唯一的亲人。”

“还有玲姐。”我笑了,忙不迭补充道,“我在成都的亲人,除了序哥,还有玲姐。”

他没说什么,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但我知道他认可了。

对于一个漂泊在他乡的人来说,最温暖的事情,莫过于拥有几个可以当成亲人来对待的知己好友吧。所以很多人在他乡遇见一份温情,总是会倍加珍惜。假如再遇见个仗义的,像序哥这样的人,就更是福气了。时序这个人,吃过很多苦,走过许多坎坷,是非常懂得惜缘的。

他身上有一种特别江湖的气势——并非“社会”那种气势,而是仗义、诚信、待人以真。

正因为如此,我才特别信任他。

那一次对话以后,他再也没有问过我与邓宇的事情,对待李华玲,一如往常,不刻意亲密,也不刻意回避。李华玲也沉得住气,居然一直将那份喜欢藏在心底,没有主动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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