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青青,一度我都忘了自己曾有过的这个名字。我当了很多年的凤姐儿,一个长袖善舞、七窍玲珑的女子。只是,我有王熙凤的泼辣,却没有她出身名门的尊贵。我是卑微到尘埃的风尘女子,世人眼里我是卑贱的歌厅小姐,出来卖的那种。虽然我觉得很多到我们那里玩的人并不比我们干净,他们的虚伪更肮脏。
我的老家在一个偏远的山村。我从小生活的环境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苍茫,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多漂亮。电视机里的画面就是我的快乐远方。我读完了村小,没上两年初中就停学了。因为我弟弟病了,是一种永远治不好的病。爸妈说不能再供我上学了,其实我花得并不多。爸妈开始节衣缩食,接着卖光了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再借尽了能帮一把的所有亲戚,为了给弟弟做那个永远没完没了的血透。等到再也没地方找钱了,他们跟我说,青青,你出去挣钱给你弟治病吧。
他们眼神复杂地看着我。我知道他们给我议过亲,但这里哪有什么好人家肯摊上彩礼钱要那么多的我家!而且十里八村的都知道我家的情况,没人肯沾上这个麻烦。而我除了长得还不错,别的啥也没有。我妈有些局促不安地跟我说,青青,你长得这么好看,你去大地方挣钱吧。村里阿秀哪有你好看,早些年出去,都挣很多钱了。阿秀去年是回来给家里盖了楼,但大家也都知道她在外头做的是不正经的脏事。
我内心无比羞愤,不吭声低头做事,父母就那样一直在我耳边唠叨,直到最后对我骂骂咧咧,让我还他们的养育之恩。他们甚至不给我饭吃,家务活依然还是什么都我做。我爸我妈每天都出去尽量找活干,挣更多的钱,家里的一切都丢给我。我觉得自己过得还不如一头猪,虽然它最后会被宰杀,但起码它之前的日子都是安乐无忧的。直到有一天,我妈对我跪下求我,让我出去挣钱。青青,那是你弟!你亲弟弟!咱家就这一个香火种了!你得救他!虽然那时候很多事我还不懂,但我想就我弟那样,怎么结婚生子?哪还有什么香火可言。
但我最终还是踏上了外出打工的不归路,我妈让阿秀姐带着我出门。我随身的行李只有一套半旧不新的换洗衣裳,还有一块很旧很旧、根本看不出原来花色的毛巾。那年,我十六岁。我来到了一个江南水乡小城,美得像图画一样的地方。我一下子就爱上了这座城,我喜欢在清晨坐在河埠头,看着古老的石桥,桥边的垂柳,听住在河畔的老人家们絮絮叨叨着我一点也听不懂的方言。我心里很是欢喜,碧水江南原来就是这个模样。
但我的日子注定属于黑夜,因为我是个歌厅小姐。我都记不得我的第一个恩客是谁,不知道是因为时日久了忘了,还是我根本不想记得。我只记得我的初夜卖了两千元,我一分没剩全寄回去给父母了。从此他们开始不停地跟我要钱、要钱。两千元,对于我们家来说是一笔天大的巨款,但根本经不起我弟的看病花销。当然,平时父母都是有钱就给弟弟做治疗,没钱就吃点药吊着。我就像是他们认定取之不尽的提款机,每次他们打电话过来,除了要钱从不问我过得怎么样。我想他们也是没脸问吧,但他们就是有心要榨尽我的最后一滴血。可他们是我的父母啊,我能拿他们怎么办?
一次意外,我醉酒闯祸了,我惹毛了一个最难伺候的客人。醉意朦胧里,我以为自己得挨打了。说真的,被打几下我是无所谓的,以前在家不是没被我爸打过,出来做事之后也被客人打过。太疼了我自然会流泪,但我的心其实一点也没哭。但最后我逃过了一劫,只是赔了那晚的包厢消费,如果包厢被砸个稀巴烂,我这个月就白做了,又得被我爸骂得个狗血淋头。哪个月如果我挣得少,寄回去的钱不多,似乎都是我的错。这一次让我记住了我们“花好月圆”的常客方总,那个很男人的男人。
后来我们慢慢就变成了有点像朋友那样的,我愿意把自己的心事说给他听,不管他信不信。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其实也很简单的,愿意选择相信,就不妨试试。我这样的人也没有什么可以再失去。我和他之间不发生任何肉体关系,我想在他面前留着最后的一点干净。在那样杂乱的环境里我慢慢成长,逐渐强势,我长得也越来越好看,我成了“花好月圆”有名的凤姐儿。我见识了太多的男人,但我心里就是知道,只有这个方总,才是和我一样孤独的人。
很多个午后,我早早来到歌厅,按理说我是不用去那么早的。我只为在幽暗的屋子里,陪他安静坐着。相互可以不说话,但知道边上有个人在。如果他说没吃饭,我就给他买一碗汤面。我跟他一样喜欢那热腾腾的感觉,整个人似乎就在这样简单的汤汤水水里安心了。后来他给我找了个出租房,价格很便宜,但装修得实在太漂亮,漂亮得比我所有衣服都让我欢喜。那种粉红粉紫,真的就像童话一样。我心里当然很清楚,那样的价格哪里能租得到这样的房子,肯定是他暗中贴补了很多。尤其是装修,用他自己公司的人手、材料吧,他肯定没算我一点钱,这份人情真的很重,我真的欠大了。但我还是欢欢喜喜地领了,因为我懂他的心意。
所以,等到他自己有事找我帮忙的时候,我说不出一个字的拒绝。虽然我心里觉得他太傻了,怎么会被杨怜那样一个女人缠上的,结果肯定没得好。我见得最多的就是人,最了解各种男人女人。当那个小怜一家子啥事都缠上我的时候,我就知道方南杰的悲剧开始了。他们能这样依赖我这么个外人,那以后呢,他真的是个傻的!但我能说什么呢,他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轮不到我来多嘴。我就是尽心尽力帮他跑腿罢了。多说多错。
那会儿我心里是真的憋屈,自己的生意都扔一边不管了,一心一意替他奔走,可最后也没落着一个好。对男人我太知道,自己做下了不光彩事,又要人帮忙,又不想人知道,死要面子,过河拆桥太正常。不过他好歹拿钱给我补偿了,那就得了,从此路归路桥归桥,我这样没心的人也谈不上伤心。我的心早就被我的父母伤透了。他们除了跟我要钱,从来没有别的话说,我的死活他们根本不管。给多了没有一句谢,给少了肯定会有怨。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为啥活着,就为了替父母弟弟卖身挣钱么?我要用多少年才能还完父母的生养之恩?到老到死么?
在我们这一行里,男人都是匆匆过客,我们做的就是迎来送往的生意。我跟方南杰就那样一步步疏远,简简单单地断了情分,就像停在我楼下地下车库里的那辆车子一样,慢慢积满了灰尘。那些掺和到他生活里的日子记忆我很快就丢开了,我还得忙自己的事,我还得努力挣钱。只有一个谭嫂还让我心里留着一丝温暖。说起来也真的可笑,小怜那一家子从来不知道有一点感恩,反倒是一个月嫂看在眼里,把我记在心里。我很喜欢听谭嫂叫我大姑娘,在她的眼里,我不是一个什么小姐!我是干干净净的一个大姑娘!大姑娘!多么暖和的字眼。
我说不上有太多意外,方南杰家里果然出事了,但我没想到他居然离婚了!他的那个老婆真的是个好样的,好得让我实在太崇拜。她斗败了小三,再洒脱地不要一个出轨的男人。我觉得方南杰真的是活该,就像我们欢场上混的人一样,什么事可以当真?谁玩大了谁就惨了,这样的例子太多,他又不是没见过。这男人真的是蠢啊!有眼无珠,那么好的老婆!但看着他那副潦倒的模样,看着这粉色的屋子,我到底还是心生不忍,他是唯一一个真心体贴过我的人。
我只是想陪陪他,陪他说说话,但我真的没想到他会叫出青青这个久违名字。那一刻我心里的所有坚硬盔甲都破裂了,我看到自己柔软心还在,还在这一声“青青”里。所以我心甘情愿尽心伺候他,让他愉悦,那一回我才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女人,而不是风尘女子。我记不得自己多久没那样哭过,只要他不嫌弃,我愿意给他所有的温柔。不过,我心里很清楚自己的身份,我从来不会作不现实的奢望。贪心不足的人才会失去更多。
我们就那样心照不宣地往来,虽然偶尔也有床事,只要他喜欢,但我们更像亲人。我觉得这样也挺好,起码有一个人能让我完全不设防,有一个人会叫我青青。只是我真的没想到我住的房子本来就是方南杰自己的,而最后他把房子送给了我!这样的大礼,这样的心意,让我拿什么还他啊!我觉得最好的报答就是听他的话,在一个合适的时机,我彻底放弃过去,远走高飞。我要替他好好活着,我们是一类人,我们彼此真正懂得!
他替我卖了房子,好大一笔钱。我给父母寄了最后一次钱,留了一句言。从此我不再是你们的女儿,曾经的我死了。就像他说的,这么多年这么多钱,我早就把生养之恩还完了。然后我把原来的手机卡扔进了河里,在河埠头的柳荫下坐了一个下午,直到太阳落山,我的夜晚从此不再是灯红酒绿了。方南杰在一片阳光明媚中送我远离过去的一切,我给了他一个最后的拥抱,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我把最灿烂的微笑留给他,我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走向新生。我们不说再见。
我来到一个陌生的小城,一个依然充满江南风情的地方。我想重新寻找自己的心喜。我在一家服装店当售货员,顺带给店里的女式衣服当模特。我每个月挣得不多,卖房子的钱我都小心存着。那家沿河的小店生意一般般,但老板娘为人很好,我很喜欢那里的悠闲氛围,我尽心尽力帮她卖衣服。我租住的是一个简陋的老房子,穿的都是最便宜的地摊货,我临走时把原来那些华丽丽的服饰都送人了。我妖冶的长波浪成了简洁的一个马尾,我觉得这样简单的日子真好。
不知道几时起,有个小伙子老在我们店门口转悠,总偷偷瞧我。小伙儿长得很清秀,神情很腼腆,一看就是刚进社会的那种稚儿。我觉得好笑,他肯定是看上我了。我这种老妖精可没想着吃嫩草,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于是我不再对他礼貌地微笑,我一直躲着他,这样的小男孩都脸皮薄,晾他几天也就过去了。我真的想过日子也要找一个年岁大些的人,能够对我知冷知热就足够了。
哪知道这傻孩子还是一直盯着我,于是有一天我下班后就直接走到他面前问他,你是不是喜欢我?他当即就红了脸,先摇头又马上猛点头。我问他,你了解我么?他小声说,慢慢就会了解的,我可以让你先了解我。于是他慌乱地跟我说,他是外地人,山里出来的娃,今年大学刚毕业,现在一家科技公司做设计,收入还可以。他大着胆子对我说,我一见你就觉得很喜欢,你就像是我最亲的人。
我听过太多甜言蜜语,没见过这么劣质的。于是我大笑起来。他痴痴地看着我说,你真好看。我马上板了脸,这臭皮囊有什么用!好看能当饭吃?他笑,但人都喜欢好看啊。我怜悯地看着他,沿着这条街出去,横着的是西街,那里有一家很有名的歌厅知道吧,叫夜巴黎。那里有很多很好看的女孩子,你会喜欢么?他涨红了脸,我从来没去过。可我去过,我就是从那种地方出来的。你还能说喜欢我么?我淡淡看了他一眼,你快走吧。别在这里说笑了。
那孩子就好些天没再出现了,意料中的事。我跟家里断了联系,跟所有过去断了联系,我这样就是一个人待在这山清水秀的小城里也很好。就像门前的小河,我不知道它从哪里来,流到哪里去,但经过我眼前的这一截,我每天看不厌。我还是没想到,那个男孩子又来了。他跟我说,我去过夜巴黎了,去了两次。你跟她们不一样。可我曾经就是那样啊!我斜着眼看他,露出从前最习惯的神情,魅惑轻佻,放肆张扬。
他看着我笑,你怎样我都喜欢。给我机会试试好不好?他握住我的手,清亮的眼睛专注地看着我。没有哪个男人这样看过我!我突然不知道怎么办好了,毕竟曾经的凤姐儿已经不在了。我嘟囔一句,试试就试试,老娘我怕谁啊!我踢了下脚边的一块小石头,把它踢进河边的青草丛里。穿惯了可以大步如飞的板鞋,确实忘了高跟鞋的妖娆滋味。
两年后。谭嫂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一个外地号码。谭嫂,是我,是我!啊,是大姑娘么?真的是大姑娘啊!谭嫂!是我是我!我是青青,我叫青青!谭嫂,我给你地址,我请你来给我做月嫂,我要生孩子了!谭嫂!我要生孩子了!谭嫂和对方同时又哭又笑,大姑娘,我来!我说啥都来!她的大姑娘生了一个大胖儿子。谭嫂去了那个小城,后来一直留在那里。有活计的时候她就去做月嫂,没活计的时候就在大姑娘家里住着,帮着做做家务带带孩子。有些像长辈,有些像家人,就是一点都不像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