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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现实的荒诞与温情

我是一个从不追问自己内心的人,所以,也很少做总结。

这么多年来,除了高三,我从没写过日记。那是一个64开的小本子,和电话簿差不多大,它在我裤兜里闷了整整一年,每当踩到一坨狗屎或者捡了五毛钱时,就掏出来写上几句。我像路易十四一样,用非常吝啬的笔墨概括了所有重要的日子。整本日记加起来,还没有小学生作文的字数多。

往事沉入烟海,虽然没有记录,但也没有忘却。从小到大的一切,在我脑海里其实都有一个属于它的存档。

我在一个和养猪场一样破旧的乡村小学里完成了我的启蒙教育,和每一个乡下孩子一样,骨子里都顽劣不堪。

班上的同学愣头愣脑,淳朴中又带着乡野特有的狡黠。那时在校园里特流行扒人裤子。一旦谁落单了,其他的孩子就会偷偷紧随其后,趁其不备时突然冲上去把人家裤子扒到脚跟,然后一哄而散。那些年,我扒过别人,也被别人扒过。不过当时还乐此不疲,一心满不在乎,因为那是一个没有羞耻心的年纪。

那时候经常因为爬树而把裤裆撕破了,又怕回家挨揍,所以就偷偷翻出奶奶的针线包,自己补了起来。但是最后还是被发现了,因为裆上面好大一个疙瘩。

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喝水玩,经常把肚子喝得像个球儿一样,圆溜溜的。然后两只小手在肚皮上拍来拍去,特爱听肚子里“咕噜咕噜”的声音。阿冬也有这个爱好,我们总是比谁拍出的声音更好听。有一次放学后,我和阿冬打着伞从很高的田坎上跳下去,最后却弄得一身都是狗屎。

初三时,我还去山洞里住过几天。那是我第一次离家出走,我浑身上下除了一个打火机以外一无所有。每天早上表弟就端一碗稀饭送到洞里来,作为我一天的能量来源。半夜的时候,月光照进洞里,气温骤降,我就起来烧火取暖。但是山洞通风不畅,滚滚浓烟差点把我熏成腊肉。

在邻中读书时,每到周末,我就会去一个固定的店里买包子。因为卖包子那个老婆婆总是喜欢叫我“狗儿”,感觉特亲。而在九龙读书时,我最害怕的就是停电,因为每一次停电,寝室的哥们就乱拿牙刷,在那一年,我不知道换了多少把牙刷。

高中,我读了三个学校,做了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

在二中读书那一年,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我想去看一看这个城市在半夜的时候是一副怎样的容颜。于是,我就在邻水城里逛了一个通宵。到半夜的时候,我看到一群混混在撬别人的车,偷里面的东西。我就站在离他们几米远的地方,呆呆地看着,他们用惊疑的眼神望了我一眼,然后又埋头继续“工作”。一会儿后,他们就过来把我围住了,每人手里拿出一把刀,在我面前比划着。其中带头的一个人就问我有没有钱,说着拿出一支烟点了起来。我就假装我也是“道上”的人,和他们神侃,我说:“我干这行已经五年了,怎么没见过你们?”然后找他要烟来抽。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相信我的话,但是他还是给我点上了一支烟。我得意洋洋地和他讲述起我那比老水手还丰富的“人生经历”,将一个小说家的潜力发挥到了极致,同时还小心翼翼地兼顾着夸张和真实。后来我趁他们不注意时,拔腿就跑,最后逃出虎口。

从那以后我开始明白,这个世界是如何的光怪陆离。

好吧,我承认,我是个怪胎。我从不按常理出牌,从不按你们的逻辑走路,我讨厌中归中矩、顺理成章。我喜欢棱角,喜欢意外。你也许永远也猜不到我下一刻将会做出些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来。有可能这一刻我还乖乖坐在教室里读书,等你撒泡尿回来我正光着膀子在菜市场杀猪。留着007那样拉风的背头,一脸猪油的嘴里洋气的叼着一根卡瓦娜大雪茄,深邃的瞳孔稀疏的胡碴,突然来句:“人生不杀一头猪,读尽诗书也枉然。”然后旁边一路人甲抢过镜头说一句:“拜托你一个杀猪的不要说这么有品位的话好不好?搞得我很没方向感!”

室友说我很神出鬼没,他在一楼发现我在望天,在二楼又发现我在望天,到三楼他吓怕了,直接一口气冲到六楼,最后走错了教室。他上厕所看到我在洗手,几分钟后他在小买部又看到我在买冰糕,等他气喘吁吁跑回寝室后差点哭出来,我正躺在床上悠闲的听着歌。

我对天发誓!我真的没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啊!

其实我也经常走错教室,因为我平时从不戴眼镜,所以有好几次我站在教室外瞅墙上的挂牌,这时候一个哥们就会上来按一下我的头:“莫瞅了,这就是我们班!”然后我才放心大胆的钻进去。如果一个胖子离我很远,我那对感情丰富的死鱼眼准会把他看成是一对情侣紧紧拥吻在一起。然后那个向往啊,羡慕啊。

其实不戴眼镜有一大好处,就是遇到自己讨厌的那些人就可以装着没看到了。我是个感情上的天才表情上的笨蛋,我喜欢一个人会表现出来,讨厌一个人也会表现出来。我随时随地都在真情流露,我不懂隐藏不懂中庸不懂明哲保身,所以我在为人处世中永远也作不来弊。喜欢我的人很喜欢我,讨厌我的人很讨厌我。我常常因言获罪,叫我讲假话毋宁死,但我又不喜欢杨修的结局,所以大多数时候我宁愿保持沉默,沉默是金。

我明令禁止自己去关注时政,但是每一次又总是忍不住去搜罗天下事。那些社会现实,看得人血压都要升高。我以前就像那个诚实的孩子,一次又一次地去撕破皇帝的新装。后来我发现我也无能为力,因为皇帝他根本就没穿。所以后来我变乖了,再也不愤世嫉俗了。我给自己找了个最心安理得的借口: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了。我很穷,所以我还是少悲愤点少感慨点,多看淡些多坦然些。我有忧国忧民的心,却没忧国忧民的命啊,要不早去中南海坐着吹空调了。

我不喜欢有心机的人,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我不喜欢城市的烟尘,汽车的油腻和引擎的声音。不喜欢那些钢筋混凝土生硬的轮廓,不喜欢你们的忙忙碌碌和行色匆匆。

我不喜欢在上楼梯时走别人后面,因为我不想看到一排屁股和我头一样高。

我不喜欢上体育课,因为我不喜欢混身是汗的感觉。

我不喜欢别人看了我的文字后一个劲儿的夸好有文采,因为我想要的只是最朴素的感动,而不是最华丽的赞美。

我喜欢在半夜的时候和九五(我室友,这名字确实很奇葩,一开始我还以为他爸是数学老师)坐在床上练气功,喜欢和他把台灯当话筒一起嗨歌,手还不停的在桌子底下做弹钢琴的姿势。我喜欢拿别人做催眠实验,喜欢黑色幽默,喜欢在别人吃饭时搞笑直到他笑得不成人形最后被呛哭。

我向往有一天能远离天下,遁出繁华。在南山下有一块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还有一个老婆两个孩子。

儿子叫狗子,女儿叫丫蛋。

按理说,我这样的“怪胎”,交的朋友应该都是一些牛鬼蛇神,最起码也是桃谷六仙那种朵朵都是奇葩吧。但事实并非如此,我的很多朋友,都是一些循规蹈矩的好儿童,甚至还有点一本正经。

尽管在高三,我却一点也感觉不到压力。有一次上晚自习,我偷偷溜出校门,去游戏厅玩游戏。朋友发现我不见了,她们两个人偷偷溜出教室,把学校后山找了个遍。因为以前我每一次“失踪”了,她们都能在后山找到我,然后会发现我正躺在草地上摇头晃脑地听音乐。不过,这一次却没有。

直到放学了,我才回到寝室,她们冲到我寝室来把我大骂了一顿,一边骂我还一边哭。整栋宿舍楼的男生都跑来围观。她们走了后,那些男生都七嘴八舌地问我:“你到底干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坏事’?两个女生跑到男生寝室来又闹又哭。”

当时我又好气,又好笑。

大学时,寝室的床铺本来是可以挂蚊帐的,但是床栏杆被我拆下来做成了椅子。所以,被蚊子咬,我也算是“罪有应得”了。在空间发了一条说说,几天后好朋友刘千梦就寄了一盒蚊香来。当时,真的很感动。

想到了五个字来总结我从前的所有生活——“荒诞与温情”。有时让人感觉不可思议、捧腹大笑,但也有过感人至深的小片段,就像地心引力一样,时而让你的眼泪自然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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