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云之似懂非懂,“哦”了一声,道:“师父,那你的意思就是,这不是妖怪所为?”
龚至成道:“《饮血魔心经》在魔教广为流传,只要是魔教中人,想习此功法不难,但它的弊端显而易见,大部分习此邪功的人,都步入走火入魔的下场。所以,即使是魔教中人,很多人都不屑于这种功法,因为走火入魔的危险如影随形。”
“那师父,到底有没有妖怪呢?”
“没有!”
“师父,你确定没有妖怪?”
“徒儿,你回逍遥山吧!我不想带着你了。”
“……”
妖怪一事,暂时放下,“血煞剑”又起,顾云之连忙问:“师父,那‘血煞剑’又是怎么回事?”
“血煞剑”乃江湖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事情,将来徒儿踏入江湖中,若是有人问起“血煞剑”一事,他回答不知,那可丢得是龚至成的颜面,丢得是逍遥山逍遥山的颜面。
所以,他捋了捋经过,道:“这个就说来话长了,二十年前,魔教横出江湖,扰得是天下血雨腥风。当时魔教教主叫谢仲天,其手中拿的剑便是‘血煞剑’,一把‘血煞剑’杀得四大门派毫无招架之力,节节败退。这把剑的厉害之处,在于它能吸干人血,并以人血为原料,转化成内力反馈给主人,所以即使是四大门派联手,依然打不过谢仲天。后来,魏王发起屠魔令,召集所有江湖中人,一起讨伐谢仲天,并且带着国师府中的五位宗师。然而,谢仲天以一人之力,对抗整个江湖团结起来的人,一打便是一天一夜,没人敌得过他,他好像有无穷无尽的力量一样,整整斩杀了半个江湖的人。最终,谢仲天被活活拖死,其‘血煞剑’也就落入了魏王手中。再后来,就有这样的传闻,得‘血煞剑’者,可得半个天下,意思就是谁拥用了它,就能将半个江湖的人屠杀干净。”
这便是“血煞剑”的往事,闻之色变的一把剑。
“师父,要是我得了这把剑,是不是也能得半个天下?”顾云之双目一闪,天真地问道。
龚至成险些一口老血吐出,只怪当初李道长,硬要把这么蠢的徒弟托付于我!他叹了一口气,再叹一口气,无奈道:“你还是把咱们剑法练好,其他的你就不要多想,身处江湖之中,你或许会有奇遇,又或许遇见贵人,自然比得上一把破剑!”
二人继续闲扯几句,不知不觉便到了这龙福客栈前。
站在老远,便能瞧见客栈屋顶,一面黄色的布旗飘扬,旗子上以正楷字标有“龙福客栈”。至客栈门前,大门敞开,才踏过门槛,便闻酒香扑鼻,如同身处万花丛中,花香四溢,如此如醉。
“老板,来壶清酒。”
两只脚一踏过门槛,龚至成便大声喊道。紧接着一位身材矮小、面如马脸的小二,一瘸一拐至其旁,并引他们入了坐。
“客官,除了清酒,你们还需要什么?”
“需要来点饱肚子的东西。”
“好的嘞!”
小二又一瘸一拐地离开,而龚至成开始打量客栈内的人。左侧一桌有三人,匪气十足,单脚踏于长凳上,目光傲慢,吵吵闹闹,骂骂咧咧,似乎是喝多了的样子;右侧一桌有五人,五人皆穿衣身紧窄青衫,腰束黑色宽带,脚穿黑色长靴,其三人旁竖有刀剑,坐姿挺拔,不苟言笑,默默地食着饭菜;对桌只有一人,面容清秀,身着素白直裰法衣,额头束一白色额带,一边喝酒,一边食菜,两眼时不时望向右桌的五人。
没一会,酒先至。龚至成迫不及待倒满一杯,任酒香扑鼻,然后小抿一口,入口即化,余香萦绕,花香四溢,回味无穷。不过,酒虽好,却比不上青山城中的天子笑,在口感上略差一筹。
龚至成问:“这酒叫什么名字?”
小二答:“客官,这是林安县有名的桂花酒,香味十足。”
龚至成追问:“可否有青山城的天子笑?”
小二道:“客官,您说笑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青山城自有天子笑,我们林安县自有桂花酒,各有各的美酒!”
龚至成摊摊手,只好作罢。桂花酒虽不如天子笑,但也是花香四溢,酒中之花酒。又小酌一口,小二已是端来三盘菜。顾云之饿昏了头,在美食面前,毫无师徒之别,拿起筷子便是风卷残云,狼吞虎咽,一下子吃掉半桌的菜。
龚至成见之,连连摇头。
吃了那么多菜,却没有米饭入口,顾云之总觉得少些什么,便起身去了厨房,盛了两大碗米饭回来。待入座之时,忽见正门进入一男子。男子身着青衫官服、长筒官靴,手提一把横刀,双目凶煞,环视客栈一周,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是青司衙门的差人,不过没有佩戴血三面。
自打被青面以可怕的手段吓唬过,顾云之对青司衙门的人身怀畏惧感。此人一进客栈,他便乖巧如孩提,正襟危坐,细嚼慢咽,连师父见了也惊讶万分,这还是平时的徒儿吗?
对桌的抹额青年见了青司衙门的官差以后,顿时笑容渐失,低额夹菜抿酒,一副生怕被官差认出来的样子。不过,左侧三人,依旧我行我素,骂骂咧咧,满嘴脏话。
“爷我从来就不怕什么妖怪,你信不信爷今晚和那妖怪大战三百回合?”
“汤哥,你喝多了呀!今晚还有正事要办!”
“正事?爷的正事就是要办这妖怪!”
“别闹了,赶紧吃完,还要给老大带酒回去的!”
“爷没有闹!自打这妖怪入了咱们林安县,咱们连肉都没得吃,天天清汤寡水,爷难受呐!难受啊!”
“……”
“爷已经摸清楚了,这妖怪每隔十四天,必然出来觅食一次,爷今晚就抓它个正着,以它的血,祭咱们一年多的苦日子!”
似乎是在说妖怪的事情,顾云之既惊奇又害怕,忍不住地竖起耳朵,探出脑袋,细细倾听。而龚至成听到每隔十四天的关键词以后,心头一惊,若有所思。
“话说是十四天没错,但老大说今晚的事更重要,汤哥,你莫触了老大的眉头!”
“不行!爷今晚就要办这妖怪。你们俩今晚跟我一起,我回去自会跟老大说。”
“汤哥,你别闹了!”
三人继续争执不休,明显另外两人不想抓妖,而汤哥却对妖怪孤行己见。然而,下一刻,汤哥拿起桌上的碗,对准顾云之摔过去,嘴里喊着:“臭小子,你偷听个什么!”
碗从脚边掠过,响起清脆的破碎之音,残渣散落一地,而碗中原本盛着的酒溅出,沾到了顾云之的鞋上。顾云之惊呼地跳了起来,没想到偷听被抓个正着。
汤哥不依不饶,撸起袖子想过来教训顾云之,却被同行的伙伴拦住。
“汤哥,算了算了,今天不宜闹事!”
“是啊!汤哥,跟小孩子一般计较干嘛!”
顾云之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好!不应该偷听。”
然而,汤哥并没有打算放过顾云之,而是伸手将同行的伙伴们推开,摇晃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到其桌前,一拍桌子,吼道:“小子,找死吗?爷今儿就好好教训你!”说着,便是举起拳头,而同行的伙伴们立刻跟了上来,拉住他的胳膊继续劝导。
“汤哥,汤哥,今儿使不得!”
“汤哥,今天还有重要的要办呐!”
顾云之一个劲地道歉。
原本碗摔在地上破碎时发出的声响,已经引起客栈内部分人的注意,而这一声怒吼,则将剩下的人的目光全部吸引过来。
师父龚至成眯起眼睛斜视汤哥;对桌抹额青年露出把玩的目光;右桌五人纷纷皱眉;青司衙门的官差则握住了横刀。
瘸腿小二才从后厨出来,手中还端着菜,见客栈内发生争吵,连忙跑来劝住:“这位爷,这位爷,何必发那么大的火呢?出门在外,大家都不容易!”
“去你的!”汤哥一巴掌甩开小二,而小二重心不稳,后退时绊了脚,一屁股摔倒在地,手中端着的菜随之倾斜,噼里啪啦碎一地。汤哥继续吼着:“你特么谁啊?我说话的时候,有你说话的份吗?”
“是是是,爷说的对……”小二连忙应道。
开门做生意,和气生财,他一个伙计都和客人较真,那生意迟早会垮掉。纵使心中满满怨气,他还是俯身慢慢捡起破碎的渣子,用衣角好生包住,然而汤哥依旧不依不饶,像是一条疯狗一样,逮住谁都是一顿疯咬。刚刚是顾云之,现在是客栈的小二。
他对准小二的屁股就是一脚,把小二踹得扑在了地上,而小二衣角包囊的碎渣洒了出来,还把他腹部划了两道口子,鲜血侵染了衣裳。
“去你特么的,敢屁股对着爷,爷跟你没完……”说罢,又是抬起右腿,不过却被同行的伙伴拦住了。方才汤哥第一次抬腿时,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否则当时便阻止了他,瘸腿小二也不会受这般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