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死去的人,不管是敌人,还是伙伴,不是生前做好事,还是做坏事,我们都应该选择原谅,并为他们唱赞歌,欢送他们回到大地母神的怀抱。大地母神说,死是大事,所以我们要为死者举行体面的仪式。大地母神说,死是在母神怀抱的新生,所以我们要把葬礼变成庆典。大地母神说,亲人的眼泪,会让死者灵魂留恋世间,会加重他在另一国的罪孽,所以我们要欢笑。……”
“……,魂兮,归去!魂兮,归来!”
“大地母神说,敌人的鲜血,能洗刷仇恨,不必迁怒他的家人与朋友,除非他们也和敌人一样,做下恶事。”
大雾弥漫,雾水镇外,甬道上,镇民集中在一起,为前两天在游猎的抢劫活动中死去的四个人举行葬礼。
大地母神的神侍主持勒纳德主持葬礼,大家跟他的节奏,该唱就唱,该跳就跳。
四个人两个光棍,两个人有妻儿,又留下了两个寡妇和三个孩子。
孩子和女人的哭声,凄惨无比,让人抓心挠肺般难受。
神侍勒纳德劝慰,说如果痛哭不休,会让亡者的灵魂留恋不去,不能及时赶上大地母神的审判,耽误了时辰会加重罪孽,对亡者不利。
但是用处不大。
如此痛苦,大地母神如果心存怜悯的话,就应该用大神力隔绝人的感情。
葬礼仪式完成。四个人顺利在火焰中魂归大地。
现在到了聚餐的环节了。以前没有过的,因为大家都穷,没有钱聚餐,更弄不起那么多的食物。
昨天晚上,高盛把敌人杀死,带着敌人的信物回来,还从森林里打了很多异兽兔子。
据说金色头发约翰发现了森林里的动静,叫了几个伙伴去探查,却发现是高盛,红着眼睛把好几窝兔子杀得毫无还手之力。
二十多只兔子,都被干掉了。
金发约翰赶紧叫住了高盛,帮忙把兔子拿了回来。
二十只兔子,至少有六百斤肉。还有兔毛兔皮,都是好东西。
高盛说,兔肉大家分了。听说以前人死了举行葬礼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聚餐,那四个死去的同伴,应该也有如此待遇。兔肉就给大家聚餐用。
兔毛和头皮分给死者的妻子和儿女。
三天后,英雄石刻悄无声息树立在广场上。
这是雾水镇第一块英雄石刻,但是高盛不同意声张,不愿意庆祝。
只说让石刻在这里吓唬外人就行了。
一个星期后,高盛从海滩上回来,扛着一条大鱼,异兽虎鲨,两百来斤。
高盛的力气,其他人是知道的,但是今天的雾水镇来了几个外人,正在看英雄石刻,看得津津有味。一个锦衣少女,两队黑衣护卫,背着锅碗瓢盆和甚至柴火。
灾变后时代就是这样,人少的话,去陌生的地方,还能买到吃的,如果人多,只能走到哪里,就在哪里打猎,自己解决吃的。
这些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尤其黑衣护卫衣服上的板甲和胸口云状纹饰还有家族徽标,这是云之塔大家族出来的人。
镇民们也离他们远远的,并不靠近。
那个少女正在看碑文,一边看一边念,笑出了声。
“达叔听听这个,英雄高盛,一刀就切开了游猎的喉咙,鲜血带着哨音喷出,美妙如音乐。刚刚才写这个高盛还在想办法进门,还没进门,就能隔着十个人也抬不起来的厚重石头门把游猎给干掉了?真是好笑。就算是高盛杀的,那么他也是偷袭,当不上英雄的称号。你说呢达叔?”
达叔,就是少女跟前一个黑衣护卫,精瘦精瘦,满头银发,面容红润,一看就是每顿饭都能吃饱那种。
“阿文,不要胡闹。保护了镇民就是英雄,杀掉了作恶的游猎就是英雄。至于用什么手段并不重要。阿文,你在强人所难。”
“真想让这个所谓的英雄和我的护卫们比一下,看看谁更厉害!”
阿文小姐一句话,就让护卫们沸腾了。
如果能当着阿文小姐的面,打败那位英雄,说不定就能得到小姐的赏识。随便赏点什么东西,都是荣耀。
“真是胡闹!阿文,如果你不收敛的话,回去我要如实告诉三夫人。”
“开玩笑的啊,达叔,一点幽默感也没有。”
少女阿文抱着达叔的肩膀开始撒娇。
这位阿文小姐的生活才叫好,不过十六七的年纪,身材比达叔还高,匀称修长,面色白皙如牛奶。一看就知道,根本就没有缺过吃的。
人群中,高盛背着虎鲨悄然离开了。
今天早上,公告栏更新了任务,带着神秘印记的任务,沈先生想要虎鲨背鳍一对,限时两天。
高盛一早就去钓鱼了,事关巫奇的安全,他不敢大意。
不知道为什么,高盛不是很喜欢吃鱼肉。
或许是因为老秦一直跟他说鱼类肉质中重金属的残留,会在人的身体里沉积,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病变。
什么时候,我也能挑自己喜欢不喜欢?
高盛摇摇头,扛着鱼走远。
至于广场上阿文小姐等人对他的嘲笑,他是一点也没放在心上。好像他们说的不是自己一样。
其实,这也是他的主意。
书记员问他战斗经过的时候,一开始,高盛不耐烦。
但是后来想想,他的很多手段都见不得光。那么何不趁着书记员记录的时候,多加点烟雾弹呢。
书记员要在兽皮上把战斗经过详细记下来,然后摘其精要者,刻于石上。
所以,石刻中的高盛,看起来很厉害,但是仔细一推敲,又像是假的,再一看,又像真有这么回事。真真假假,让人头皮发麻。
至于高盛多厉害,用了什么手段干掉了游猎,从石刻上是看不出来的。
最近高盛一直在练习回旋镖。
因为回旋镖是他唯一的远程武器,因为他听说过那长着翅膀的黑色恶魔。
对付天空目标,只有远程武器才是最为有利的选择。
老秦也没有闲着,设计了几套软甲,高盛觉得还可以,可是哈缇娜却觉得不够好看。
哈缇娜说,软甲必须好看。
老秦从善如流,让哈缇娜也参与到设计中来。美即是战斗力。
不但如此,自从高盛能给老秦提供各种材料之后,老秦的生活就改变了。
他不但喜欢书本上的知识,还喜欢用验证这些知识。
高盛说过,希望镇子里有远程武器。老秦就上了心。
其实不管弓弩的设计都很简单,关键是材料。弓弩对材料的要求极高。
如果不行,那就只能制作标枪了。
没日没夜试验研究,老秦还真找到了一条规律。
陆地上的异兽骨头变得异常坚硬,适合做刀做枪,也能磨出刀刃。
海里的异兽骨头则变得极为有韧性,是做弓的好材料。海里的异兽体侧各有一条肉筋加工之后,韧劲弹性特别好,是做弦的好材料。
当然了,也能用树木切板压制做弓,老秦手艺不到位,成功了一回。那张弓极为笨重射程近得让人发指。
手艺不够,材料来凑。
还好,真让老秦给找到了。
只要能找到一根大鱼的鱼骨头,和两根大鱼肉筋,就能做成一张弓,保证成功。
然后高盛就扛着一条大鱼回来了。割下鱼鳍交任务,剩下都交给老秦去折腾了。
虎鲨也能跃出水面,像海豚一样跳水,让高盛惊讶了一番。
用自己做饵,高盛试了三回,终于成功了,用十字回旋镖打死了一只虎鲨。足足有三米多长两百来斤重。只能把虎鲨引到浅水的地方才能成功,这么大的鱼,就算高盛,在海里也只能是它嘴里的菜。
虎鲨的肉质也不错,能杀出来一百多斤肉。
高盛不爱吃,可是老秦和哈缇娜都喜欢吃。
留了几斤,剩下的,高盛都要卖给检测站。
“高德宝先生,算账算账。”
“高盛,再给两天时间。最近雾水镇的收获实在是出乎意外,储备的金币和物资都不够了。你我之间,这些信任应该有的吧。”
“好说好说,高德宝先生,如果我向你借一百金币,三月为期,利息多少啊?”
高德宝面色一紧,转而发苦。
“高盛啊高盛,多少年的生意伙伴了,你至于如此斤斤计较么?”
“不专业啊高德宝先生。别人都可以说斤斤计较不好,唯有你高德宝先生,干的就是斤斤计较的活,斤斤计较才是你的专业啊。高德宝先生,你已经被债务压得乱了方寸了也。还有一个方法不知道你想不想听一听?”
高德宝的脸色立刻变了,变得像是受了惊吓一样。
“不要开玩笑了高盛,云之塔城有规定,兽筋是禁用物品,绝不允许私自交易。不但云之塔城是如此规定,很多大城都有这样的规定。我是绝不会拿兽筋儿偿债的。”
“哦,那么弓箭呢?”
“弓箭倒是不禁,没了兽筋的弓箭,能用多少次,射程能有多少,根本就不是威胁。”
“云之塔城究竟在怕什么?”
“高盛,想不想活得长久?”
“想,请高德宝先生指教!”
“少管别人闲事!”
高盛哈哈一笑,高德宝先生幽默起来,还是挺好玩的。
“高德宝先生,在家吗?”
声音刚刚送到耳边,门就被推开了,广场上那个精瘦男子,叫达叔的那位,进来了。
满脸堆笑。
高德宝给高盛使了个眼色,高盛明白,挑了几斤鱼肉,准备离开。
“且慢,这位小兄弟,鱼肉卖吗?我家小姐就喜欢吃一口鱼肉。小哥手里这块肯定是她的最爱。只要小哥肯卖,价钱好商量。”
高盛拿这块肉正是鱼腹的肉,最为鲜嫩,最为好吃,最近哈缇娜和老秦都迷上了这口。
高盛见过这位达叔,广场上,他劝着那位阿文小姐嘴下留情,想来也是个明事理的人。
所以,那就卖给他吧。
高盛不顾高德宝眼睛眨啊眨,速度极快,快成闪电了。还是把鱼肉卖给了达叔。
阿文小姐每到一处,大部分食物都是自己带的,但是她也喜欢品尝当地美食。
达叔对阿文疼爱有加,不比亲爹差。
阿文尤其喜欢吃鱼腹。想来这些肉,能让小姐高兴几天,不着急回去了吧。
只是看着高盛,达叔眼睛一亮。
“这位小哥,帮了我的大忙,怎么称呼?”
“高盛,都叫我高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