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真大。
要是把雾水镇这样的镇子搬进来,能让上万人在这里生活,不用担心晚上被异兽咬破喉咙。水泥建筑地下室看起来很是坚固,但是跟发光的护罩一比就显得很是单薄不足了。
高盛一边闲逛,一边想东想西。
虽说灾变后时代,人与人的信任难以为继。
不可否认的是,他和巫奇从小就被老秦和镇民养大,对雾水镇他有着难以割舍的感情。
对外人或许不信任,可是对雾水镇,他除了感激还是感激。尽管镇上的人也一再对他讲灾变后人与人的信任问题,那就是不应该相信任何一个人,包括雾水镇上的人,甚至亲人,也不能完全相信。
出来已经快十天了。
从来没有离开雾水镇如此长的时间。
也没有离开老秦如此长的时间。
要不是那个狗屁沈先生的要求,要不是为了巫奇,他才不会答应。
不过,好像不答应也不行。沈先生究竟为什么让他来呢。
高盛想不明白。
老秦以前还有些当猎人的追求,现在么,不吃饭也要研究灾变前的知识。他认为知识能改变一切,知识才是最为伟大的力量。高盛在雾水镇的住处里,堆满了老秦从各处收集到的各种书籍和纸片。
但是灾变前,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数字化时代。所有纸质的书籍,只有专门的图书馆才会收藏。普通人收藏的图书,都在小小的芯片里面。
灾变彻底毁灭了芯片,看似轻易的知识,也更不堪一击。
图书馆的图书也未能幸免,跟着图书馆一起不知道被灾变干到了哪里去了。
经常让老秦痛心疾首。
老秦自己倒是带了很多书,都是他收藏的。物理化学数学,天地阴阳推衍变幻,都有一些。
光看他的图书,无法判断他是个学者还是个神棍。
可是灾变后,另外一种力量出现了。
血脉之力,可以调动天地间的基本元素。
他的那些知识已经快要用不上了。
不过老秦还是坚持他的理念,知识就是一切,知识能改变一切。
想想那个固执的不像老头的老头,高盛露出了微笑。
“朋友,这里,看这里!”
高盛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
他在一个光秃秃的广场上,最近的建筑也在几百米开外。这个声音像是两片砂纸在一起打磨,不可能传播那么远。
高盛循声往前又走了几步。
地上一根茅草动得诡异,显然有古怪。
高盛不过是十八岁的少年,正是好奇心旺盛能作死的时候,他几步就来到茅草跟前,装作系鞋带,蹲下来,仔细听。
“朋友,过来,靠近点。”
高盛趴在了地上,眯起一只眼睛往里面看。他已经确定了,地下有人,声音就是从地下传来的。
他看到了一只眼珠子!
吓得高盛差点把金属丝插了进去,把那眼珠子给串起来。
“不要趴这么低,朋友,会被人发现的。”
求着高盛,他也不想在跟那颗眼珠子对眼珠子了。
“朋友,你是来试药的吗?告诉你一个秘密,根本就不是试药,也没有丁点儿机会觉醒技能。试药其实是养药,是人形培养皿。我已经被掏空了,他们把我扔在这个破洞里等死。你也快了,兄弟,没有机会了,你比我强一点,你能做个明白鬼。我呢,稀里糊涂就被绑来了。”
“啊,死神,请远离我。我是大地母神的子民。我的时间到了,我要回到大地母神的怀抱。”
雾水镇上,高盛见过很多辞世诗。有些很优美,比如他自己的。有些枯燥乏味,只有真的死亡,才能为之增添一抹光彩。
高盛记得其中最为枯燥乏味的辞世诗,就是他现在听到的这首。
“红头发约翰!是你吗?”
这首辞世诗正是红头发约翰的,他为此伤透了脑筋,头皮都挠破了想出来了这么几句。
大家都说,他是想用枯燥的辞世诗,把死神闷跑,从而豁免一死。
所以高盛对他的辞世诗印象深刻。
或许认不出他的声音,可是却能认出他的辞世诗。
喊了几声,底下仍然没有声音。
“呃--”
长长的倒气声传来,红头发约翰状态不好了。
“我是高盛啊,红头发约翰!你还在吗?”
“高盛?怎么是你?哦,对了,你是出色的猎人。难怪他们不会放过你。我的女儿哈缇娜怎么样了?她还好吗?”
“她很好,老秦一直在照顾她。她也很懂事,非常有个性。”
“她,她能吃饱吗?”
“能的,我来之前,为他们储备了足够的食物,还有金币。”
“那就好,那就好。可怜的哈缇娜,我让她伤心了。”
“不提那些伤感的话了,红头发约翰,你在什么地方关着,有办法出来么?”
“我?我没有被关。用完了我之后,他们以为我死了,把我扔进了这个地窖里。入口已经被填死了。日夜盼着一死啊。”
高盛顿时觉得一股子怒火几乎要从胸口喷出来。
“谁把你带来的?”
“不认识,一个穿着兽皮大衣,拿着一杆长长骨枪的游猎。我猜是他干的。他的衣服袖口有一只红眼睛蝎子,气质很特别。刚看到他的时候,我愣了一下,然后就失去了知觉。”
或许是见了熟人的缘故,红头发约翰恢复了一些精神,说话也流利起来了。
是那个游猎,高盛记得,嗨二狗也是被他给拐走的。
不过他已经被高盛给在山洞里用回旋镖干掉了,割破了喉咙,流了那么多血。
或许那个游猎,兼职人贩子也说不定。
“大脚爱因斯坦你认识吗?哈德医生呢?搓火球的安德里斯?这些人你都有印象么?如果需要你试药,大脚爱因斯坦肯定在旁边。”
“我认识他们。都是一帮怪物,尤其那个哈德医生。他用我的血喂他的蚂蟥。大脚爱因斯坦,生气的时候,浑身冒出可怕的土刺。他把我扔到了这个地窖里面。多亏了这棵倔强的茅草,根把地窖穿透了,我才能发现你的脚步声。”
“明白了,红头发约翰,你还能坚持么?我需要时间救你出去。”
“不用管我了,高盛,努力活着。要是能出去,记得替我照顾哈缇娜,拜托了。”
“放心吧,这个给你。”
高盛把哈德医生给他的营养液顺着茅草根,塞进了地窖。哈德医生说这是新人类或者叫觉醒人类,或者叫神族后裔们补充能量的高级能量食物。对恢复身体机能有很大好处。
红头发约翰已经被扔进地窖三四天了,他自己也不太清楚,总之营养液能帮到他。
先吊住性命,再想办法救他。
高盛还没有主意,但是现在,除了收集高能能量,他又多了个救人任务。
在广场上没转悠多久,高盛就被护士玛丽叫了回去。
哈德医生又是一番检查,这次极为详细。
“哈德医生,什么时候开始试药?我的朋友说,试药的话,也能改变血脉,成为神族后裔,或者新人类。”
“不要着急。试药是个科学的工程,风险很高,只有当你身体状态最好的时候,才能最大概率觉醒技能。”
“什么时候能开始呢?我已经等不及了。不管成功与否,我都要回到雾水镇。那里有人等我。你们这里太冷清了,没什么人气。”
“哼,试药人神赐,不要想东想西,赶紧好好休养。”
说着,哈德医生又从高盛的胳膊里抽了一管血出来。
直勾勾盯着针管,高盛突然开口。
“哈德医生,我头一天来的时候,你就给我检查过,还给我……”
“玛丽,出去。”
哈德医生突然打断了高盛,把玛丽赶了出去。
“就在门口,不准走远。”
接着哈德医生一张丑脸对着高盛,语气阴森。
“小子,在你开口之前,你要想好。我是一心为了科学的医生,你不知道为了科学研究,我能做出什么事来。先让你尝尝这个,然后你再决定要不要继续说下去。”
不知何时,哈德医生已经把注射器扎在了高盛胳膊上。满满一管红色液体,全部推进了高盛身体。作为一个研究型医生,哈德或许茫茫然一片懵懂。可是作为一个打针的高手,他确实足以自傲了。
他连吭都没来及吭一声,仰头就倒。四肢抽搐,口吐白沫。
这次,连神奇的反应釜也救不了他了。
因为哈德医生给高盛注射的是神经药剂,让他在清醒中,承受无尽疼痛的药剂。与神奇的反应釜而言,这是低级能量,不值得吸收。
痛苦,只能由高盛一个人承担。
或许过去了十几秒,或许过去了三分钟,或许是三年三辈子!
已经不重要了,高盛疼得灵魂出窍,失去了对时间空间的感知。
痛苦的海洋,痛苦的高山。
好比被人扔进了碎木机里,一寸寸打碎,捡起来,拼好,再扔进去打碎。周而复始,毫无尽头。
高盛的眼泪鼻涕狂飙,难以自已。
不知道过了多久,哈德一手把着高盛的手腕,一手拿着怀表在看。
等怀表走满了两圈,才给高盛推进了另外一种药剂。
痛苦,潮水般退去,高盛神魂归位,又活了过来。
红头发约翰说的没错,这是一个魔鬼,最变态的魔鬼。
“想好了么?还要继续吗?”
高盛点点头,好不容易把舌头在嘴里摆顺。
“头一天,你就给我注射蓝色的药剂,也就是你们说的基体药剂,三个小时后,又把从我身上把药剂抽走了。你在干私活对吗?可能导致基体药剂失效的私活。或许大脚很有兴趣知道这个消息。或者--”
高盛顿了一下,揉了揉脸蛋。他感觉自己的脸刚才已经疼裂了。
“你这个所谓的医生,对如何把基体药剂变成基因药剂根本一无所知。你干的活,玛丽完全可以胜任。这个消息,估计大脚更愿意听到。你觉得呢?哈德医生。”
不知道从哪里又掏出了一支注射器,已经扎在了高盛胳膊上了。
哈德医生的打针技巧确实已经臻于化境。
技术再好,也不及高盛嘴炮。
哈德医生僵住了,艰难开口,声音沙哑。
“你想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