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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沈先生的手

今年的检测不同寻常。

进展极快,半天时间都没有,所有符合年龄的孩子全部检测完毕。

云之塔来了三个人,都是老年人。

他们和埃佛拉商量了一下,认为有必要第二天再检测一次。

第二天一大早,所有孩子又在检测站排起了长队。

不到中午,就检测完了。

雾水镇今年,七种血脉,一个也没有检测出来。

雾水镇今年绝收了。

云之塔的人走了,埃佛拉也走了,还带走了李维斯。

“老秦,事情不太对啊。李维斯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就是将死之人的表情。”

“我们早就有所估计对不对?我们想要自给自足,云之塔肯定不会允许的。他们肯定也会有动作。只是李维斯,我们就保不住了。他算不上跟云之塔沆瀣一气,他也是帮凶。接下来,我们要考虑,究竟,云之塔会怎么做?”

“难不成,把我们的手艺人都干掉么?”

“不会。云之塔需要人口,需要人口为他们提供神族后裔。但是他们肯定要干点什么,所以,不妨等等。”

“老秦,悠着点,最近我会多往外面跑,你多注意安全。”

春天到了,高盛根本在家待不住。

他总感觉,有种力量,已经在他身体里酝酿了一个冬天。万物复苏的时候,那股力量也觉醒了。

他不想躲在地下室里面,他想往外面跑。

外面有广阔的树林,还有数不清的异兽。

高盛没有忘记,得到神奇的反应釜,觉醒了技能之后,他在回来的路上,在水杉树林里,看见了一双红色的眼睛,和不可战胜的气势。

那只异兽,是他打不过的。

高盛在外面疯跑了两天,拖回来了好几只大家从未见过的异兽。

长着独角的变异狗,背上和胸口都有鳞甲,大块大块的角质层,只有腹部有柔软的绒毛。

全身都是白毛的山羊,一对角,跟利剑一样。满嘴尖牙,还挂着血丝。这是一只吃肉的羊。

还有一只蜥蜴,鳞甲覆盖全身,腹部也有细密的鳞片,没有牙齿。

但有三米多长的大舌头。

三米多长的大蜥蜴,就有三米多长的舌头。

这是妥妥的怪物。

勒纳德说,大地母神有了警示,天地将有大劫,恶魔把怪兽从地穴深处放了出来,吃人类的血肉,喝人类的血液。只有灵魂,怪兽没有办法。灵魂是大地母神的,可以去大地母神的神国。

勒纳德总是一番悲观模样,可是改造雾水镇的时候,他比任何人都更积极。他说,乐观活在当下,积极期待死亡。

高盛觉得都是歪理。

每年都有新的异兽出现,而且异兽一年比一年难缠。最开始的时候树林里的雪兔,还没有这么大,现在长得比猪还大。

高盛不相信邪恶的力量,他只相信邪恶的人心,比如云之塔,他们就是邪恶的人。云之塔把雾水镇和其他小镇都圈养起来,为他们做苦力还要提供神族后裔的苗子。收了一堆税,从不给为小镇提供保护。

更让人痛心的是,云之塔里大部分人,都小镇出身。只要在云之塔住上几年,就会把小镇忘掉。

云之塔派人去小镇办事,从来都不派出身于这个小镇的人。

因为从这个小镇走出去的人,对这个小镇最狠。

几年前,神族后裔去云木镇办事,正好他是出身于云木镇的,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委屈,突然狂性大发,用火球把云木镇上一千多口,连男带女,老人小孩,一个也没放过,全部烧掉了。

几年过去了,那个镇子已经被树林覆盖。

时不时有烧成琉璃状的人类骨骼被树根顶出地面。

高盛也闹不明白,为什么神族后裔对普通人类下手这么狠。

这些人,都被高盛归为邪恶。

那个烧毁了云木镇的人,高盛还不知道他是谁,但是他要是知道的话肯定要给那人一个深刻的教训。

雾水镇此次得罪了云之塔,下场可想而知。

雾水镇也走出了九个神族后裔,包括巫奇。

高盛相信,巫奇是好的,一定没有问题。

巫奇纯真善良,不管神族后裔用什么手段,也无法对她洗脑。

高盛已经做好了打算,只要云之塔派人,保证他们到不了雾水镇。

只是最近异兽的变化,让高盛更为担心。

几乎每天都能看见新物种,按照老秦的意见都是应该灭绝了才是。

因为每种地面动物,都在灾变中消失了。

留下的都是一些擅于打洞,愿意把自己藏在黑暗深处的物种。

人类并不幸运,几乎灭绝。

变异狗应该没有才对,却确实出现在高盛眼前,还让他很是花费了一番力气,才把变异狗干掉的。要是搁一般猎人,只能成为这种异兽的口中食。

“怎么样?没见过吧,这么大的嘴,一口就把你脑袋咬下来了。”

高盛背着变异狗,背着变异蜥蜴,变异山羊,招摇过市。遇到几个相熟的猎人,啪一下把变异狗扔到了地上,跟人开始吹牛。

可是却把所有猎人吓了一跳。

这玩意儿,根本不是他们能对抗的。

问清楚高盛在哪里猎到的这个东西,其他猎人已经打定了主意,以后绝不去类似的地方。

高盛没有注意到大家的表情,还在洋洋得意展示自己的成果。

又把山羊甩到地上,给人讲解。

“看到没?这山羊的两只角很厉害,更厉害的是它的脖子上的这一圈鬃毛。看看。”

高盛扯着鬃毛往外一拉,柔软的羊毛立刻凝成了一股,前面还出现了箭头一样的东西。高盛拿起变异狗的狗腿,用没有鳞甲那一边,往山羊的鬃毛上拍了一下。

鬃毛凝成的箭头,瞬间把狗腿戳了个对穿。

“知道了吧。这白羊就两招,往前顶,要是顶不到,就开始甩脑袋,脖子上的鬃毛变成箭头,把人扎成蜂窝眼儿。”

猎人齐齐往后退了一步。

“高盛,治安官,普通刀能穿透羊皮吗?”

有猎人问了个关键的问题,高盛把羊扔在地上。

“这只羊,我也不打算要了,都来试试吧。”

猎人们腰上都挂着长刀,怀里揣着匕首,背着长枪标枪。广场挤满了人,都抽出了长刀短枪,排着队,要试试山羊的防御。

有人拿来木头,搭成了架子,把羊绑好,挂了上去。

猎人爱德华先动手,握紧刀,鼓足了力气,哈一声一刀捅在羊肚子上。

轰一声,架子和羊都摔到了地上。

猎人们围上去检查羊的伤口,把羊白白的肚皮摸黑了,也没找到。

猎人爱德华奋力一刀,竟然连羊的皮都没有穿破。

都开始慌了。

不止猎人。

外面要是都是这种异兽的话,猎人们打不回猎物,吃光了存粮,大家都要饿死了。

让人把架子扶起来,高盛把变异狗挂了上去。

“别着急,那头羊,也让我费了些脑细胞。要不是我有个聪明的脑瓜子,我也干不掉它。试试这个,保证有收获。”

一人高的大狗,被挂了起来。

失去了生命力,大狗的鳞片松弛,露出缝隙。

猎人爱德华还想再来一次,却被别人挤到了一旁。每个人只有一次机会,爱德华已经用掉了自己的。

捅变异狗的人有福了,只需瞄准缝隙,骨刀就顺利捅了进去。

“知道了吧?现在的情况是,长毛的比长鳞甲的可怕。长毛的我们穿透皮毛都很困难,长鳞甲的呢,只要找准时机,等它们的鳞甲张开,我们就有了机会了。”

高盛一脚把变异狗踢开,变异狗在架子上晃荡起来,他拔出长刀往前一送。铁沁骨刀从变异狗的鳞甲缝隙进去,从它的嘴巴里出来。

“变异山羊不会主动追人,我主动追它的。但是变异狗和变异蜥蜴都会攻击人类。在外面遇到了,能跑就跑,跑不了,就趁着它们攻击的时候反击,效果最好。”

高盛把变异狗和变异蜥蜴留在广场上,回家和老秦聊了两句,又出发了。

因为沈先生确认他已经恢复了,又开始给他分派任务。

这次沈先生让人把信直接捎给了高盛,让他探查云之塔,到雾水镇三十多里地段的情况。

还很贴心地给他画了地图。

高盛正好也想去看看,安顿好了家里面就出发了。

三十里的距离,正好是一次白天完成不了的,再优秀的猎人,也无法在白天奔袭三十里。

高盛带着大背篓,和熊皮。

刚走出镇子五里地,高盛就发现了不同寻常的地方。

异兽少了,森林极为安静。

连虫子都不多。

高盛也感到一阵寒气,从脊梁骨往上蹿,吹得后脑勺凉凉。

他特别有种冲动,立刻扭头,往雾水镇走。

外面太危险,高盛想回家。

(我是分割线)

两天前,云之塔城中,五味杂陈酒楼,云之塔最好的酒楼。

一间普通包厢里面,一个一头金发的帅气年轻人,用药酒药倒了了另外一个胖乎乎,相貌平平的中年人,意图不轨。

“沈先生--醒醒!”

年轻人指尖冒出一团火苗,他对着火苗吹了一口气,橘红的火焰变成了蓝色的针尖状。对着中年人左腿迎面骨刺了一下。

焦臭的气味在包厢里蔓延。

中年人的迎面骨被蓝色火针刺了个窟窿。

“哎呀妈呀!”

中年人醒了过来,看着自己的腿,惨嚎不已。

“不要叫,按我说的做,沈先生。”

“我不是沈先生!”

“我知道你不是,我还不是艾思拉马丁呢,我是个绑匪。但是我知道你是沈先生的第三只手,沈先生的信都是你处理的。雾水镇的高盛是你们的手套之一,立刻给他去信,让他赶到雾水河边。”

“沈先生知道了,会杀掉我的。”

“沈先生不会怪你的,毕竟你是屈从于武力。跟你说个秘密,我也害怕沈先生。”

“是吗?艾思拉马丁,既然怕我,还敢威胁我的人?”

另一个雄浑的男声在包厢响起。

金色头发的艾思拉马丁,收起了手中的火苗。

“沈先生,有一笔交易你肯定感兴趣。只要把高盛交给我,让我杀了他给我弟弟约翰报仇,家父说风异兽的羽毛就是你的了。”

沉默了足足有三分钟,那个男声才说可以。

突然一只巨大的空气拳头出现,狠狠锤在了艾思拉马丁的胸口。他的胸口明显塌下去一块。接着,白光笼罩。他又恢复如常。要不是刚刚那痛彻心扉的疼,他都不敢相信自己挨了一拳头。

“我的人,我的狗,你都不能随便动。给你个教训。阿三呐,按照艾思拉的意思写信吧。回头老爷我给你找个新手套,比高盛还厉害。”

“谢谢老爷。”

包厢里,陷入了宁静。艾思拉看着有人拿走了信,他才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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