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三天时间,才有人想出来办法,把高盛带回来的驯鹿切开了。
好在现在天气寒冷,驯鹿的肉质刚刚好,算是排酸了。
高盛很大方,驯鹿本来就是给大家练手的。
所以肉也便宜卖了出去。
驯鹿皮,高盛本来要自己留着,做一顶帐篷的。
他已经设计好了,能做一顶相当大的帐篷。
皮匠莫里哀找到了高盛,让高盛把皮子交给他。他不但能做出高盛想要的帐篷,还能做几双靴子。报酬就是剩下的下脚料。
高盛没有半分犹豫就答应下来。
打造武器的佩兰也找高盛,要买他的鹿角。
没什么好考虑的,高盛只是要求佩兰能给他做两柄短刀,带鞘的。
其他鹿角就当报酬了。
其实高盛也有私心。只要雾水镇越是繁荣,云之塔就愿意保护雾水镇的安全,不会轻易把雾水镇从地图上抹去。
而雾水镇的繁荣背后,有他的一份力。
名声就传出去了。
名声越大,保护力越强。
昨天晚上老秦建议高盛,实在不行就给巫奇捎话,说不定巫奇能做点什么。他把巫奇从婴儿养到十岁,算是半个养父没问题吧。高盛就是巫奇的哥哥了。
哥哥有难,巫奇出面帮忙,不是应该的么。
快六年了,老秦从来没在高盛面前提过巫奇,一次也没有。也没有在别人面前提过。
也就是喝多了老秦才说了一些心里话。
原来老秦也很想念巫奇。
老秦这么一说的话,高盛也觉得巫奇有些不合适了。这么多年了来封信应该不是很难吧。沈先生几乎每过几天就给高盛来信。可是巫奇人也不来,信也不来。还是高盛从别的地方打听到的,巫奇现在不错。
但是又不能告诉老秦,说了就得牵扯出别的故事。
老秦知道越少,越安全。
虽然老秦烂醉如泥,高盛也没告诉他关于巫奇的事。
只说,不用麻烦巫奇了。神族后裔有神族后裔的烦恼,他们能做的很多,也就意味着解决不了的麻烦就更大更危险。还是不要让她分心为好。
老秦同意了。
他说他有一双铁拳,马丁有一个算一个,都不会是他的对手。
“治安官来啦!高盛,看到没有,我们把驯鹿解开了,看见没?里面都是上好下水!我们雾水镇应该多一家餐馆了。下水好吃,但是制作麻烦,谁也没时间没手艺弄那个。弄不好就是吃粪呢。”
大脚趾杰克跟高盛拉家常,少见的热情。
“大脚趾,你有事对不对?”
“呵呵,被你看穿了。这样吧,我想干一家餐馆。我是祖传的手艺川菜粤菜都拿手。但是本钱不够,我是说,你要是认为这件事能成,借我一笔钱,赚了钱,给你算利息。”
高盛看着大脚趾杰克,金发碧眼,高鼻梁,深眼窝,毛孔粗大。绝对是西方人啊。在一个华夏人面前说自己的会做川菜,还是祖传的手艺就有些太欺负人了。
“真的,高盛,我母亲是华夏天府的,烧一手好川菜,我的外婆又是羊城的,所以我母亲也会粤菜,后来都传给我了。手艺正宗,绝对没得说。”
高盛想不到来广场转一趟,还有这样的收获。
大脚趾杰克跟高盛滔滔不绝说起了做菜的事,高盛不太明白。他觉得烤肉条蘸海盐就是美味。
高盛还真被说动心了。倒不是想赚钱什么,只要镇子能更繁荣。
三个月之前,整个镇子只有两种职业,猎人,和当不了猎人的人。
现在不一样了,或者做猎人很次,但却是一个裁剪衣服的高手。或者是个蹩脚的猎人,却是个优秀的厨子呢。
镇子里也固定下来三个捕猎队,集体捕猎。每次都要三四天时间。
今天早上,有一支猎人队伍回来了,三十多个人,两天时间一共收获了一千多斤鲜肉。比平常单个猎人不知道好了多少。
高盛还是个独行的猎人,但是他不止打猎,他还要收集各个方向的猎物分布情况,哪里有危险,哪里值得一试,哪里千万不要去,都一一标注清楚了。
高盛地图是高盛作为治安官,给大家的福利。但是一定要叫高盛地图才能让高盛高兴。有人叫他地图先生就更好了。
异兽太多了,根本杀也杀不完。
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
只要能高效捕杀异兽,就能得到其他一切,灾变后的简单逻辑。
前提是能守住自己的收获,从税官手里,从检测站手里,还时不时出现的游猎,都对猎人的收获虎视眈眈。
这一点,在雾水镇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
首先,外来的人都被控制在鸟巢底下,原来的甬道,被改造过。所有生意在集中在那个地方。
除了检测站顽强地不搬家,其他商业都搬到了鸟巢下面。
地方更大,空气流动也更好了。
高盛也很喜欢待在鸟巢底下,享受众人叫他地图先生。
这天一早,高盛刚刚来到鸟巢底下,就看到了让杜邦,雾水镇除了高盛之外沈先生的另一只手套。
过冬前,高盛还没有痊愈的时候,沈先生来了任务。高盛以为是给他的,其实是给让杜邦的。
那次探查任务之后,就没有见过让杜邦。
再有三个月不回来,他的家就要被人没收了。
雾水镇房间最多保留六个月。
“让,你去了哪里?怎么又回来了?三个月啊我的老天爷。你看起来还挺精神的。”
猎人围着让杜邦,每个人眼中都透着好奇。
三个月绝不是在野外渡过的,而是在一个温暖丰裕的地方。
“我接了一项委托,然后去了云之塔,在那里工作了一个冬天。今天回来就是收拾东西的,以后我就要搬到橘子镇去了。我在五味杂陈酒楼找了一份工作,兄弟们,以后我会想你们的。”
橘子镇离云之塔城更近,但是从来没听过云之塔城外之人,能在云之塔城里找到工作。大家都好奇地打听起来。
原来这样的机会也不是时时都有。
云之塔城扩张了,原来的人手不够,需要更多人手。
但是去了云之塔工作,就要守那里的规矩,不如当猎人自由,可是比做猎人收入稳定。
那可是云之塔啊。
让杜邦说,最近云之塔城的工作机会挺多的。愿意去的话,可以提前申请,如果合适,里面的人就会出来调查。
比如高盛,如果他愿意去云之塔城工作,那么就有很多工作可以选择。又年轻,又有潜力,是云之塔城中的抢手货。
立刻有一半人就动了心,能去云之塔工作,离住在云之塔城就更近了一步。住在云之塔,是所有幸存人类的希望。目前还没发现比云之塔更安全的地方。
拿雾水镇来说,大部分都是五年搬进来的。
因为五年前,异兽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夏天的时候,突然有大批变异蚂蚱从镇门中进入。见人吃人,见肉吃肉。至少有一半居民丧生。后来才想出来了办法,用火攻,剩下的一半居民才保住了性命。
那个办法就是老秦想出来的。
常住在镇子里的居民,大部分都有过被异兽攻入镇子的经历。
那是一生的痛苦,回忆都不用回忆的痛苦。
但是住进云之塔,或者离云之塔更近一些,离那个五彩护罩更近一些,也能让人心里踏实很多。
让杜邦不像回来收拾行李的,倒像个回来招人的人事经理。他竟然带着一沓申请表,现场发了起来。
高盛脊背发凉。
云之塔的动作之快,动作之狠辣,超出了高盛的预计。
只凭这一招名为招工,实为移民,等于把雾水镇给搬空了。
正如让杜邦所说,他是雾水镇的人,求了人情来的,现在消息还没有扩散开,等周边二十多个镇子都知道的话,竞争就更为激烈了。
早到早享受。
人群簇拥着让杜邦越走越远。
广场上就剩下高盛和架子上大驯鹿的骨架。变异驯鹿两个空荡荡的眼窝,直愣愣盯着高盛。
“你看什么,你个傻鹿!”
高盛不会跟驯鹿较劲,他回家了,关上门,和自己较劲。
三天后,雾水镇净了街了。
皮匠莫里哀,打造武器的佩兰,设计师泊松,还有裁缝加西亚,他们都走了。
比起在雾水镇赚肉干,他们更想享受五彩护罩的保护。他们在雾水镇赚到的金币,拿到云之塔一样能用。
原来一千多人的镇子,就剩下老弱病残,二百来个人。
能算的上猎人的,只有高盛,和一帮半大小子孤儿。
雾水镇的税官都撤走了,检测站也准备搬迁。
雾水镇经过一个冬天的扩展,比之前大了一倍还多,更显冷清。
高盛走在空荡荡的街道上,人都佝偻了一截。
“高盛,放心吧,其他人都走了,我们不是没走么,我们会在这里陪着你的。你说对吗哈缇娜?”
哈缇娜也不说话,最近连红头发约翰都想去云之塔,被她好好收拾了一顿,才老实下来。
“唉,你们不用安慰我了。是我太着急了。老秦说等等,我说时不我待,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结果,雾水镇昙花一现!人去楼空。”
也不怕被别人听到,高盛才跟两个姑娘说了实话。
老秦早就发现了雾水镇是个畸形的小镇。镇民们唯一正当且能糊口的工作就是捕猎,连修理武器都要找检测站。一天就为三餐奔波,没有积累,没有发展。
不说云之塔或者检测站故意拿捏,就说一种情况,比如异兽攻城,让云之塔的补给出不了门,用不了一个星期,雾水镇就要崩溃。住在这样的镇子里,就跟住在刀刃上一样。
老秦早就想改变这样的现实,可是现实太残酷,他为养活两个孤儿把骨髓都差点熬干了。
直到高盛长大了,有本事了。一个人打猎就能养活大半个镇子的时候,老秦才把自己多年来酝酿的想法跟高盛说了。
高盛一听,果然是好事。
不必再等,立刻就干。
借着抵御黑蝙蝠和修通风管道的机会,让镇民们尝到了团结打猎、分工合作的好处。结果,不用人推动,镇子里的人才都出来了。
最多再有半年时间,老秦设想中健康的小镇建制就能形成。
云之塔肯定不愿意这样的情况。
镇民们对他们而言,最重要的作用就是繁殖后代,提供源源不断的神族后裔苗子。千万不能团结起来,形成与云之塔对抗的力量。
所以,新生的雾水镇必须抹杀。
然后没有任何缓和的机会,绝户计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