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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长着翅膀的心

我出生的时候,计划生育抓得正紧,政府提倡少生优生最好不生。对超生的人实施“抓,打,罚”三位一体疗法。许多幼小的生命啼声未止便被父母仍进了尿罐。我也不例外,可惜我天生水性好,泡了半天也没断气。无奈之下,父亲只好以十块钱的价格把我卖给了一对不会生育的夫妇。

在农村呆过的人大概都知道,若是母鸡不会下蛋,就需要在它的窝里放一个圆圆的类似鸡蛋的石头。俗成“引蛋”,这样母鸡就会发现自己除了和公鸡调情之外还有下蛋的功能,然后义无返顾的下出蛋来。没想到这办法放在人身上同样管用,那对不会生育的夫妇把我抱回家不久,就弄出了自己的孩子。

然后我就成了多余的。他们打算把我退还给父亲,可是父亲卖出我的时候没有开发票,我又无灾无病不属于三包范围。于是矛盾产生了,他们争吵着,唾沫星子喷了我一脸。可怜我那时太小,如果那时我会走路,我一定悄悄的走掉,我最不喜欢给人找麻烦了。后来,那对夫妇硬是把我扔在我家门前老槐树下废弃的磨盘上理直气壮的走了。母亲心慈,顶着父亲的骂声把我抱回了家。然后父亲被迫交了一千多块钱的罚款。再然后跟所有的农村孩子一样,我玩着泥巴拖着鼻涕磕磕绊绊越长越大。

与农村小孩子不同的是,我特敏感。屁大点事也会被我引发出无限感慨。识字以后,我爱看小人书,就像现在的小孩子痴迷漫画一样。那时为了看书的时候不被人打搅,我常常揣上手电筒和小人书溜到东厢房的衣柜里。有一次我不小心在衣柜里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是深夜。我以为爸爸妈妈一定在外面疯了似的找我,可是出去一看,人家早钻被窝里打起呼噜了。这事情让我伤感的许久。小人书是借邻居王二的,那是个雕刻艺术家,他喜欢雕刻小人书上的人物,小时候我很钦佩他。不过这篇文章给他没多大关系。

我是在离家百里之外的一所私立学校读的初中。那学校真叫烂吖!我们八个男生挤在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寝室里,早上放个屁到晚上还没散尽,大有余臭绕床三日不绝之趋势。食堂也很小,打饭要排队,一不小心就会溅上一身汤饭。教室和厕所倒称得上宽敞明亮,可教室里一天到晚都闹哄哄的,厕所之地又不宜久留,所以喜欢独处的我只有翻墙到校外的小树林里散步。也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临班的李小白和同班的栀子。当时他们俩鬼鬼祟祟的躲在一棵巨大的松树后面聊天。

李小白:做我女朋友吧!我会给你幸福的。我们一起去仗剑走天涯。

栀子:我们才刚认识哦!

李小白:没关系的,感情可以慢慢培养,过程可以省略。

栀子:你带我来这里不是谈诗歌的哦?

……

我懒得当灯泡,转身欲走,却被眼尖的李小白发现,居然还叫出了我的名字。我相当惊讶,因为刚开学不久,同班的人尚且不熟,隔壁班的他又是如何晓得我的名号的?因为刚才听到栀子提到诗歌,我就答应李小白坐下来聊聊。其实我当时对诗歌的认识仅限于几个唐朝的诗人,所以当李小白神侃卧轨的海子和疯掉的食指的时候,我只能哼哼哈哈的敷衍过去。侃完诗歌侃教育,第一次接触我就领略到了李小白同志的三寸不烂之舌。但我想他多半只是说给栀子听的。

栀子坐在我后面一排靠窗的位子,那里光线好,噪音小,很适合看小说。相比之下我的位置简直是腹背受敌,同学口中连绵不绝的单词和公式像一种咒语,搞得我心烦气燥,几欲抽人。我渐渐觉得李小白那天在小树林里说的话也不无道理:等待我们的是长达三年的加工,然后合格的送到高中再加工,不合格的就被淘汰到社会上。就像我们小时候玩的玻璃球,出厂前要被不断的打磨,直到棱角尽失。你看看那些好学生,就像一个模子做出来的,身如虾米,眼如死鱼。

我们班主任是个认钱不认人的家伙,迟到早退旷课考试不及格上课不认真听讲都要罚款。所以每个月提前预付了一百块钱之后,我就可以在所有时间随心所欲的看小说,下午最后一节劳动课也不会有人过问我的去向。其实大多数时候我是被栀子拉去当电灯泡。她好像不喜欢李小白,但也不讨厌和他在一起,毕竟这学校有趣的人实在太少了。李小白好歹也算是一鬼才。他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我曾拜读过他的文章,里面经常出现这样的句子:我疼得千山鸟飞绝。饿得手可摘星辰。

我觉得这除了能证明他记得不少诗歌之外,再嚼不出别的味道了。可是他的语文老师却称赞他想像力丰富,有李太白之遗风。还有这样的句子:我郁闷的看着同样郁闷的你感到更加郁闷。我津津有味的看着你津津有味的啃着鸡腿感到更加津津有味。

据说李小白还写诗,但我看过他了文章之后就断绝了看他诗歌的念头。栀子的诗我倒是看过一些,隐隐约约记得一些支离破碎的句子:我停在某个空白处,等待那些陌生的字迹。所有的生活方式和感觉,我都体验到了,只是缺少实践。他在流言飞语中走过,他乐于选择自己的道路,寻找我们最终渴望的,我和你会在那里相遇。

栀子为我们逃课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艺术是懒散人的事业,我们都是为艺术而生的孩子。所以我们是为了艺术而逃课,我们很伟大!那时我们这里还没有网吧,除了在小树林里闲聊,到佛光广场喂鸽子之外,我们不是在学校,就是在暗地病孩子书吧,不是在暗地病孩子书吧,就是在去暗地病孩子书吧的路上。随便挑一本书,要一杯廉价的奶茶,把身子完全陷进柔软的沙发里,一呆就是一个下午。书吧的老板兼服务员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骨感美女。脸上总是挂着一抹忧伤。她喜欢郑智化的歌,店里常常缭绕着那首“中产阶级”

我的包袱很重我的肩膀很痛/我扛着面子流浪在人群之中/我的眼光很高我的力量很小/我在没有人看见的时候偷偷跌倒/我的床铺很大我却从没睡好/我害怕过了一夜就被世界遗忘/我的欲望很多我的薪水很少/我在台北的马路上迷失了我的脚/没有人在乎我这些烦恼/每个人只在乎他的荷包/我常常喝着可乐我吃着汉堡/只是心中的空虚饥渴无法填饱/是不是就这样平凡到老/我的日子一直是不坏不好/是不是学会了放弃思考/这样的我才能够活得很好/头壳坏掉才能够活得很好

李小白写小说的时候也喜欢听这种音乐,说真的我很怕李小白写东西,每次他写完一个小说后都会激动的拉起我的手,说:“兄弟,我就要出名了!我这个小说绝对是十年来中国最好的文学作品。你说我投给哪家出版社好?”我从不追问他那些稿子后来的归宿,估计都被他烧掉了。他喜欢烧东西,用他的话说就是他喜欢那种灰飞烟灭的感觉。

初一的下半学期,我花了点钱买到了栀子旁边的座位,没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意思。只图清静。我一直对异性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我觉得,能在一起快快乐乐的就好了,没必要非要强调谁是谁的谁。谁只属于谁。人最终都是只属于自己的。

有一天李小白突然消失了,半个月后收到他从拉萨寄来的信:村上春树说十五岁的时候最好来一次离家出走,安妮宝贝也在苦口婆心的劝我们流浪。于是我整理好行囊,踏上火车不告而别,一路西上。幻想着能遇到崔建口中的花房姑娘。可是饿了两天肚子,一件新鲜有趣的事情也没碰上,到处都是一样的高大的楼房,到处都是一样麻木的脸庞。火车站里随处可见流离失所的人们,他们脸上满满的写着四个字:世态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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