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凡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到衣柜里翻了自己那仅存的几件衣服。自从妈妈生病以后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买衣服了。平时上班穿工装,下班了也没有应酬,很少出门,衣服倒也省了。丁凡低头找了半天总算找到一件比较满意的薄毛衣,米色的毛衣搭自己那件藏蓝色的大衣,应该能撑起场面。虽然这次不是什么重要的聚会,但是总不能太过随意,丁凡想告诉宁初,自己现在过得很好。煤球摇着尾巴走进丁凡的卧室,看着丁凡在挑衣服。煤球两只前爪扒着丁凡的床沿,直立站着,看着丁凡在哪里试衣服,“丁凡,你试衣服做什么?”
“过两天,我有一个聚会。”
“很重要吗?”
“嗯。”
“有女生?”
“嗯。”
“女朋友?”
“嗯。——不是,是江芸芸,宁初和他女朋友艾琪。”
“想复合?”
“嗯——不是,我没想。”
“天涯何处无芳草,唉!”
“拜托,才不是我想和她复合,是她想和我复合好不好。”
“那你为什么挑衣服,随便穿不就好?”
“哦。话是这样。可是还是要讲究一些吧。”丁凡脱下身上的米色毛衣。衣服稍稍有点缩水,有点紧。不过只穿一顿饭而已,丁凡觉得可以接受。
“丁凡,我也要去。”
“我去,大哥,你是一条狗好吗!”
“搞什么啦,狗就不能出去吃饭了吗?我不管,我要去。”
“不是,问题是我怎么带你去?我一个大男人带一只狗去聚会?而且,好像有些地方是禁止带宠物的。”
“”我……“”煤球我我半天想不出什么理由,煤球跑回客厅,对直健说:“直健,丁凡说过几天要带我们出去吃饭。”
“好。”直健是一贯的惜字如金,只顾低着头玩手机。最近直健迷上了手机游戏。
煤球又跑过来,“直健说要和你一起去聚会。”
丁凡瞬间被打败,抱着煤球哭笑不得。同在一个屋子,煤球和直健的对话自己怎么可能听不到呢。你们要不要这么幼稚啊。丁凡走到客厅,对上直健的眼睛。
直健坚定地说:“好。”
丁凡彻底屈服了。这一个月以来。直健不是一个话多的人,但是却和煤球一样,骨子里都是一个吃货。自己由主人变成了他们的私人厨师,每天都变着样儿给他们做好吃的。想一想直健也不容易,这段时间就没见他出过门。丁凡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自己竟然没有注意到这些,也从来也没有带他们出去逛一逛,玩一玩。
丁凡点点头:“好。”就当是对直健的补偿吧。
丁凡回到房间给宁初打电话:“宁初,我去参加聚会,但是说好这次是我请客。而且,我会带我的女朋友和我的朋友一起去。”
电话那一端的宁初满口答应:“好的好的,只要你去什么都可以。谢谢你救兄弟与水火之中。你也知道我被爱艾琪逼的实在没有办法了。大概只有这样,她们才能死心吧。”
约定好了时间,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平凡似乎很享受这种感觉。回到客厅丁凡看了看直健的模样:一头长长的脏辫,黑色的衣服,黑色的披风。嗯?丁凡实在搞不明白,自己家里这么暖和,早就有了暖气。直健为什么不肯下自己的披风呢。哦。丁凡一拍脑袋,大概直健没有换洗衣服吧。他们神仙,会什么除尘咒洁衣术之类的法术,衣服干净是干净,就是来来去去都是那一套衣服,也不知换换样式。
其实丁凡不知道,神仙的每一件衣服都是仙衣法袍,不仅仅是遮身蔽体,更是防御法器。每一种属性的衣服都加持不同属性,就如同大型手游里的角色皮肤一样。
丁凡按照自己的好意,询问直健:“直健,你们神仙对改变衣貌形态有什么要求吗?”
直健摇摇头:“没有。”
“那你介意改变一下自己现在的样子,像我们凡人一样吗?”
直健接着摇头,“不介意。”
“那,要不,我带你出去买一些我们凡人的装束,做做头发,变成和我们凡人差不多可好?”
“好。”直接答应的干净利落。
丁凡抬起手,已经7点钟了,算了改天他们出去好了。现在,只好赶紧做完饭吧,晚上的打坐冥想也不能耽误。
12月27号,丁凡休了假,一大早就起来做早餐,然后带着直健和煤球直奔商场。华太购物中心是一个热闹的商场。一到三楼是服装卖场,四楼家电,五楼游乐场,电影院和餐饮,每一层都有自己的经营特色。临近元旦,商场里面装饰的精美绝伦,商家的优惠活动也是福利多多,来逛街购物的人很多。
丁凡抱着煤球,后面跟着直健。一开始丁凡并没有注意,直到乘扶梯上了三楼才发现,无论遇到多么拥挤的人流,丁凡面前总是有一条路畅通无阻。人们只要看到丁凡等人,都会自觉的让出一条道路。就算直健已经换上自己的一套运动服,俊朗的面孔和清冷的气质还是犹如明星一样抢眼,让人放脚步,忍不住多看上几眼。
丁凡撸撸煤球的毛,呵呵,到底是神仙,出个门都这么大的明星效应,是不是该考虑以后让直健戴墨镜出门。。丁凡带着直健挑衣服,直健没什么挑剔,很快选了一套黑白相间的休闲男装,里面搭配一件黑色半高领毛衣,还有一套灰色运动服,两双鞋子,一共花了丁凡小两千。丁凡看着收银员划卡的手真想跑过去按住不动。
煤球在地上不安分的挠了挠丁凡的腿,哼了一声。丁凡顺着煤球的眼神看过去,原来旁边模特身上套着一见米色的休闲夹克,下面搭配一条同色系的休闲裤,看起来干净利落,穿起来应该十分好看。丁凡摇摇头:衣服很不错,可是自己不能买。今天花了不少钱,等一下还要去超市补充食材,还要好几百。自己又不是要出门约会,没有必要买新衣服。等过年再说吧。
煤球咬着丁凡的裤脚,呜呜呜呜。丁凡直接无视,每走一步脚下都拖着一个狗型拖布。大概后来煤球的嘴巴太累了,松开了嘴巴,被丁凡牵着牵绳拖着走。不过没走几步,丁凡实在不忍心,只好抱着这傻狗走。
走到二楼女装区时,主打模特套着一件白色长裙,搭配一个黑色的手拿包,看起来既简洁有贵气。煤球趴在丁凡耳边嘤嘤言语:“这个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