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娃娃不安地左右张望了一下,虽然知道那个偷垃圾的小偷不可能在了,可是还是希望知道那个价值9999人民币的洋娃娃到底去哪里了。
路灯亮灿灿地照着娃娃家门外那条小路,余光隐约照到垃圾桶旁边。娃娃沮丧地低下头,还想要思索一下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扔了那洋娃娃。正是这个低头,娃娃隐约看到了垃圾桶旁边的几个黑乎乎的猫咪小脚印。娃娃心中一紧,该不会是猫咪偷的吧?
娃娃顺着那几个脚印走,希望可以找到那娃娃。脚印越远越浅,慢慢看不到。
“不会吧?故意耍我的?”娃娃蹲下身子不安地呢喃自语。想要看清楚地面上还有没有浅浅的脚印,可是找了半天依旧找不到。
可是娃娃也不放弃,她决定翻遍这附近,势要找到那个洋娃娃不可。
所以,一个小时后,娃娃提着一个黑不溜丢、满是裂痕的丑娃娃回家。询问杨爸爸是不是那个古董洋娃娃。天啊,这洋娃娃满是油迹和臭味,身子也已经被撕裂了,这根本就是垃圾嘛!杨爸爸连连摇头。娃娃叹了口气,轻叹一句:“还是不行啊。”
第二天,杨爸爸被於家的保安捉去问话了。说他如果不赔钱的话就会被判无期徒刑。娃娃着实吓了一跳,不就是“偷”了一个物无所值的诅咒洋娃娃么?犯得着判个什么无期徒刑!而且更可恶的是,於家说杨爸爸欠债累累,就算卖身给他们家也恐怕很难还清这个钱。洋娃娃无奈,用“我是清白之身”的理由让杨爸爸给於家说娃娃愿意卖身给他们家……
求了N天后,於家大少良心发现,终于答应了,让律师拿着厚厚的合同过来签约。
那个阵容娃娃到这时还不能忘记……分明就是黑社会寻仇的样子嘛!
更让娃娃气愤的是合同上的不合理条件,据说还是那个於家大少一边口述律师先生一边亲手记录的咧!
重要的几条有:1.杨娃娃必须要亲手制作完99个洋娃娃后契约才正式解除。
2.履行合约期间杨娃娃必须住进於宅。
3.只要於少爷有需要就必须随呼随到。
4.必须严格实行於少爷的每一个命令,不得有抗与有误。
5.每天必须7:00之前回家,否则露宿花园。
6.不得顶撞於少爷,应以尊敬的心态对待於少爷。
7.如有犯错由於少爷亲自处罚,不得反抗。
8.如果发现呈上的洋娃娃出现不是亲手做的按情况加量。
9.合约执行期间杨娃娃是於一咫少爷的傀儡洋娃娃。
就这几条而言,娃娃已经敢确定这个於家大少不是心理变态就是心理不平衡,他是嫉妒娃娃比他过得自在才这个束缚她的自由么?
虽有不满,但就伙食而言,还是可以接受了。为了杨家,娃娃必须要忍辱负重,咬咬牙关就过去了!所以,娃娃也咬咬牙关,边挥动手中的笔边挥洒热泪在合同上签上自己漂亮的大名:杨娃娃!
从此,娃娃的自由就有那个於家大少掌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