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胃刚刚适应这里,一个叫梅珑女子出现了,一脸清山绿水的秀气,一看就知道从山村里来的。同时进入我视线的还有一个叫谭星的女孩子,竟然还是和我生长在同一个县的老乡,他乡遇老乡,喜得眼泪打晃晃。十分钟后我们就把祖先都挖出来八了,然后同时入住公司宿舍,床挨着床,头靠着头开启我离家出走的岁月。
梅珑是秀气的,浑身却透着股子的柔媚,有点女性的美,我们三走在一块,别人第一眼看见的,肯定是她。
我倒也秀气,顶多就是个白,并不是梅珑那种美,我们仨一块去坐公交,吧嗒说个不停,讲小时候用煤油灯的事,开公交的司机盯着我说:你家不用点灯吧,你那么白,照得亮。”我们哄笑。
其实我向来有点小高傲,可以跟你近得吸气抢同个氧分子,但内心未必真正把你当朋友或姐妹。但梅珑,听到她脆嘣嘣地告诉我她叫梅珑时,就很亲近了。
谭星长得有点彪,但自我感觉倒超良好,在宿舍里把清醒着的1/2的时间用在照镜子上,时不时冒痤疮的脸成了她扼腕叹息的全部,我有时莫名觉得她长的这几粒痘很好看呀,粉红粉红的,让她那张国字脸凭添几分英气。她总会神经质地突然甩掉镜子,恨恨地质问我和梅珑:“凭什么你们不长痘?凭什么深圳的毒太阳晒不黑你们两张脸?”然后是咬牙切齿地跺脚,梅珑倒也谦逊,总是会立马找个瑕疵,“你看,子希的脸全是晒斑,在两颧骨上,你看你看,我的脸笑得都有皱纹了,看上去比你老五岁。”宿舍里的青春,透着那股青涩的味,也不知谭星到底心里平衡没有,反正在一片嘻哈打闹中,谁的脸也将不再是主角。
恣意横行的青春,在此时,给了我们全部的美。我们不是三个人,倒像是三条水流合成了一股溪,清清澈澈地奔流。晚上十点下班后的草地上,有我们四仰八叉躺着看星星的写意,有我们嚼过的未收拾干净的甘蔗渣,还有我们不知天高地厚混混沌沌的人生理想,那时的清风和着明月,展露了最美的自己给予我们,它映照着我们的内心,润泽光辉,无与言说的奇妙。十几年后的我,还是会经常回忆起那段岁月,感慨唏嘘,我们幸运地从时光女王那偷到了这么一段水晶般莹亮的岁月,是何等有福。
到哪里都有朋友在侧,到哪里都热闹成一堆,这时的我们,有种纯粹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