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安德森爵士/著
钱峰/译
我接管刑侦局的时候,在罪犯和罪行研究方面已经不是新手了。除了在司法界和监狱委员会获得的经验,还在情报局工作过,这让我与苏格兰场有着二十年的密切联系。其间,我取得了长官们以及侦查署的主要干部的信任。因此,我是带着独特的优势开始自己的这项工作的。
这样一来,当我发现一名主要的属下总是不待见我,好像把我当成了一个不学无术的人时,我就十分惊讶了。当某个重要案件发生,我用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方式着手调查时,他常常会像许多人在教堂里听讲道那样听着我说话。而当我说完,他就会冷冰冰地说这个罪行是A、B、C,或D干的,从他的常用人物表中举出几个来。他虽然是个热心的警察,却缺乏想象力,我这么说是因为他的人名表总是很简短,而且常常不断地说相同的名字,总是“老卡尔”,或是“沃斯”,或是“腊肠”,或者“虾子”,或者“沉默的乔伊”,或是“红手鲍勃”,等等等等,根据我调查的案子,总会提出这样或那样的名字。
通过我在情报局工作所熟知的方法,很容易测试这个无趣的属下说法的真假,很快发现他大多数时候都是对的。惊天大罪出自顶尖的罪犯之手,而顶尖的罪犯是寥寥无几的。我说的“惊天大罪”,并不是指因十恶不赦在公众中影响深远的,而是指出自技艺高强、足智多谋的罪犯之手的案子。这类案件的问题不在于从几百万的人中找到罪犯,而是在所侦查类型案件已知的几个“专家”名单中把他挑出来。
能够阐释我的意思的案件可以写满一本书了,不过举出很少的几个就足够了。例如,有一天,柴郡的某个乡间住宅发生了一起“梯子盗窃案”,是老手法了。家里人正在吃饭,盗贼通过靠在卧室窗户上的楼梯进入房内,外面的门和一楼窗户都被螺丝刀、电线或绳索固定住了,草坪上还发现拉了电线,以便若被发现用来混淆追捕的视线。郡警察局长来拜访我,因为正如他说的,这类案件超出了地方执法者的能力范围,期望我们能在苏格兰场的疑犯名单中找到罪犯。他给了我两个前一天被看到在房子附近出没的陌生人的大致描述,根据描述,我给他看了三张照片,他立刻认出其中的两张就是所看到的人。逮捕并定了罪后,罪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其中一个是“沉默的乔伊”,另一个是他的特别“伙伴”。
他们刑期服满的时候,也差不多是我退休的时间,这样我们之间公务上的结识也就到此结束了。在我离职的第二年,在报纸上看到一桩类似的案件的报道,认出了我的老朋友。这类流氓是值得监视的,警察注意到他们在朗伯斯免费图书馆碰面,他们特意研究了郡县人名地址录以及参考书。警察跟踪他们到了一家书店,见他们买了一张布里斯托尔的地图,又到其他店买了实施“梯子盗窃”的设备。之后,他们去了布里斯托尔,观察着他们盯上的一间郊区房舍。到了这个阶段,当地侦探们——都市警官当然很容易会把这个案子委托给他们——亮出了自己的身份,抓住了罪犯。这个案子就当作一个小问题以判九个月的监禁结束了。
大部分人在事后肯定会学聪明了,可法律好像连这种事后的聪明都没有学会。如果在他们上次定罪时,问这些人期满后打算做什么,他们肯定会回答,“哎呀,当然是接着干老本行了,还能有什么?”在布里斯托尔他们肯定也会同样坦诚地回答。这回他们公开表达了自己的感激,警官们没有等到“抓个现行,因为他们可等不了再一次漫长的刑期”——这个事实有很滑稽的暗含意思,因为他们都已经70多岁了,若再判个劳役监禁的话,他们肯定会死在里面了,而现在他们回归老本行只是被耽搁了几个月而已。与此同时,他们可以不用开销地生活,若政府仁慈的话还会替他们保管好逮捕时口袋里的钱,在释放时归还,可以让他们买更多的铁撬棍、电线和螺丝钉,这样就不会浪费更多时间,直接投入工作——这就是我们的“罪罚”体制!
“沉默的乔伊”通过他的职业有很可观的收入,可他是个无节制的家伙,肆意挥霍着自己挣来的钱,而且从来不缴个人所得税。“老卡尔”则是另一种类型,此人一生从未做过一天正经事。他是个盗贼、金融家,还是培养盗贼的师傅,和臭名昭著的接收被盗赃物的人。可是,虽然他的财富来得不正当,他却知道怎样储藏。在上一次定罪时,我担任他地产的法定“管理人”,很快我发现他拥有大量的宝贵房产。我拒绝处理这些,只接管他的便携式证券。在他被释放时,他以管理不善的名义控告我,要求索赔5000英镑的损失,而且还提交了详细报告作为依据,由此便可估计他这一部分财产的价值了。奥古斯汀·比勒尔先生当时是我此案的首席律师,我要补充的是尽管那个老混蛋把案子上诉到地区法院,也没拿到他要的5000英镑。
这个人在犯罪中活着,也靠犯罪生活。虽然年事已高(1828年出生),而且已经是“财源滚滚”了,可他还是立即“重操旧业”。今年他旅行去处理一些偷来的钞票——是一次在利物浦犯罪时得到的赃款时,在国外被捕,他邪恶的生活也在一所外国监狱里走到了尽头。
我在拒绝处理卡尔的房产时,允许他推荐一个朋友来管理。他选了一个同行,一个跟他一样没心肝的人,警界称之为“腊肠”。几年前,一群房客告诉我,他们的代理商不见了,而租房的支票也归还给了他们。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于是立刻开展调查寻找此人,先在大都市,然后遍及外省,可调查一无所获。不过,我了解到上次在苏格兰场时,那个人强调过“他再也不会在家乡做些什么了”,这是为了回应一个警告和一个请求;警告他若再被抓到就不会再对他仁慈,请求他改邪归正,毕竟已经赚足了钱,可以悠闲奢侈地过一辈子了。循着这个线索,我很快发现这个人已经在对犯罪欲求不满的狂热的诱使下渡过了英吉利海峡,想寻找一个更安全的工作环境,已经在法国监狱里服刑了。
当然,无需指出这类案件的寓意,让社会受困的罪犯们不仅聪明也很强壮。如果定罪后不是可能会受几年的劳役监禁,而是绝对地永远失去自由,这些行家们就会愿意忍受沉闷乏味的正直的生活方式,朗姆布罗索[10]的理论对这些人来说是不适用的。有名的“班森和克尔诈骗案”中的班森,是个英国牧师的儿子,他是个有真才实学的人,言行举止极具人格魅力,而且精通数国语言。在帕蒂夫人一次来访美国时,他假扮成纽约的海关官员,于是在“接待委员会”到达之前登上了客轮。这位歌手当然不认识他,可自然地被他的外貌、风度以及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所吸引,他的角色扮演得非常合意,让她没有理由去怀疑他的身份。当接待委员会到达时,他们以为他是帕蒂夫人的一个朋友,所以,她是靠在他的胳膊上下的船。这一切都是为了实施一个巨大的诈骗,当事情败露后,他自然遭了秧。这个人能够胜任任何职位,可是他却对犯罪生涯能带来的惊险和自在情有独钟。
马克斯·诺尔道博士几年前来拜访我时,并没有被这类事实说服。在他上一次来访时,我便测了测他的“类型”理论。我把两张照片掩盖好,只露出脸部,告诉他一个是知名的公众人物,另一个是个臭名昭著的罪犯,让他辨认出他们各自的“类型”,他逃避了我的挑战。因为实际上,那个罪犯的脸比公众人物看起来更仁善,也同样的“坚强”。他是雷蒙德,别名沃斯——我这个时代犯罪界声明显赫的一个人,另一个是坦波尔大主教。我需要补充的是,举这个例子是为了推翻朗姆布罗索的“类型”理论,而非对那位坎特伯雷的恩主的不敬。
雷蒙德,和班森一样,出身体面,他成年不久就因在纽约犯的一项重罪被判长期监禁,可他逃到了英国。他有着拿破仑式的谋略,最出名的一次密谋行动是一宗大型钻石盗窃案,有关金伯利矿区的描述激起了他的贪婪。他乘船到了南非,拜访了矿区,陪同一只钻石船队去了海岸,在当场对整件事情做了一番调查。若是迪克·特宾[11],肯定招募一伙强盗劫了其中一艘船,可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更光明正大的罪犯们采用的手段就截然不同了——钻石到岸后刚好可以赶上去英国的蒸汽邮船。如果船队因事在路上耽搁了,财宝就得放在邮局,直到下一艘邮轮出发。雷蒙德的计划很快制定好了,他善于混进任何公司,也很轻易拿到了邮政局局长钥匙的蜡印模。他在坐船去英国的前天晚上请来吃饭的一群令人钦羡的朋友当中,就有这个邮政局局长。
几个月后,他使用假名,并巧妙地伪装后回到南非,来到某个河岸的渡船边——这是钻石船队去海岸必经之地。他解开固定渡船的铁链,让船随着河水漂走,于是下一个船队便因耽搁而错过了邮轮。价值90,000英镑的钻石只得暂存在邮局的保险库里。那些钻石最终被雷蒙德运回了英国,他后来扬言把它们卖给了哈顿公园的合法所有人们。
若是我得到了价值90,000英镑的东西,政府就得重新找人看管芬尼亚[12]们和盗贼们了。可雷蒙德却热爱他的工作本身,尽管他的生活已经很奢华气派了,他还是一直坚持工作,组织和支助了许多重案。
我有个朋友在伦敦郊区有个很大的医疗所,他告诉我自己曾经有个很特别的病人。那个人是个富豪,生活很奢侈,却患有癔病。医生时不时地就会被紧急召到他家去,然后发现病人躺在床上,尽管什么毛病也没有。可是那人总是坚持要开一张药方,而且立刻送到配药师那里去。我的朋友上一次被叫去时情况格外的紧急,他进房间很突兀,那人竟从床上一跃而起,举着一把左轮手枪对准了他!我若是跟他解释,这个古怪的病人其实是罪犯中的一个王者,或许可以减轻他的困惑。雷蒙德知道警察们对他的一举一动很关注,如果他担心自己的不法行迹败露了,就会急速赶回家,“佯装生病”。而有药剂师账本的证实,医生的证言也会证明警方怀疑在几英里之外看到他的时候,他都抱病在床。
雷蒙德,他就是偷了那幅著名的庚斯博罗画作的人,这幅画后来被艾格纽先生创下纪录地以10,000英镑买下了。我想说画的主人在这件事上做得非常好,尽管很多人曾不止一次地以非常诱人的条款提出与他交换,只要没有得到警方的认可,他都拒绝了。直到我暗示他可能在与盗贼打交道,他才采取行动要拿回那幅画作。
另一宗犯罪案件的故事可以解释我在这个案子里的举动。之前提到的英吉利海峡盗贼团伙有时不仅仅满足于皮夹和手提包,而会向更大件的下手。若有一包有价证券从伦敦运往巴黎,他们有时会盗走邮轮上的保险箱。我得到风声,说他们正在策划某个晚上这样作案,我通过调查也确定了那天晚上将有一大笔债券托运到巴黎。盗贼们是怎么知道这消息的就是个谜了,他们的组织一定很出色。可苏格兰场也不比他们差,我派警官们去多佛和加来处理此事,那些人在加来一登陆就被抓捕。不过他们当时并没有得手,因为多佛铁路公司的航运总监反复无常,在出海前一个小时下令更换了邮轮。在盗贼们身上找到了一把原先邮轮上保险箱的钥匙,可他们实际登上的船却什么都没有。不过,说也奇怪[13],在航行期间,他们却设法得到了那艘船宝箱钥匙的蜡印模!我们还搜到一个存衣处的票据,是一个旅行皮包,里面有价值2000英镑的票券,正是这伙人前一次作案得到的赃款,其中有名单上的“虾子”、“红手鲍勃”,和一个叫鲍威尔的惯犯。可是刑法的条款处处为罪犯着想,这种情况下是无法控告他们的。然而,我还是通过向法国当局提出紧急请求的方法,成功地把他们在监狱里关了3个月。
说明一下我举这个案例的目的。鲍威尔之前曾给他的“妻子”留了一张空白支票,以防他遇到不测。可他回到英国时,发现她背叛了自己。她取出了他所有的钱,跟另一个男人跑了。这个可怜的老流氓最后却因贫困,死在了南安普敦的大街上。[14]他是雷蒙德盗窃艾格纽先生画作的同谋,他一死,想检举指控也就不可能了。
如果我的目的是为了逗乐读者,可能会将类似这样的故事写满好多页,可我是为了揭露现行罪罚制度的缺误和弊病。若一个流氓因普通的暴力行为,被某一个刑事法庭宣布等待大法令的判决,其中的愚蠢和对神明的亵渎可能会难以察觉。可是若这种“罪罚”体制应用到这里所形容的类型的罪犯,这种愚蠢就显而易见了。对这些人而言,犯罪是“他们生活的主要事务”。他们以此为乐,即便年老也乐此不疲。诱使像雷蒙德或卡尔那样的人冒着被判劳役拘禁的危险的,不是缺乏感——这种感觉已经被遗忘了,甚至也不是对金钱的渴望。真正的冲动是对这项运动的喜爱,因为每个顶尖的罪犯都有着彻底的体育精神。像这种不受良心约束的人,很容易去憧憬犯罪生涯的魅力——憧憬着谋划和实施着像雷蒙德那样的犯罪活动所带来的持久的兴奋。而与这种运动相比,狩猎是野蛮人的活儿,钓鲑鱼和打松鸡则是疯子和傻子干的!
阿斯科特赛马场金杯盗窃案就证明了我说的话。那些小偷们是开汽车来的,据说,他们“有着绅士的外表,衣着一尘不染”,付钱进了大看台。这一类的罪犯名单很短,没人会认为这些人会为了金杯能换到的那点微不足道的数目,而甘愿冒劳役拘禁的危险。有能赚到十倍的数目,还比这安全得多的犯罪选择。这是因为盗贼们把奖杯藏在座位底下,开着车去伦敦时所感受的快乐,甚至是连获胜者赢得奖杯的喜悦都无法比拟的。因为这不是对金钱的欲望,而是对盗窃这项运动的热爱鼓动他们去冒险。我们有数以百计的在校学生,若不是担心潜在的危险,都迫切地想去效仿这种技艺。或许罪满三次从重处罚的规则能解释我对终止这种犯罪的提议,让职业罪犯得到的惩罚,能与大学校队球员得到监禁相当,事情就了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