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知道此人小肚鸡肠,一旦惹上如同牛皮癣,想甩都甩不掉。这个麻烦,她不是很想沾染。
“你没有拿,这是什么?铁证如山,你还想狡辩?”
领头的那个人,将手里所谓的证据摆在明面上,好像大家不能看清一样,向人群晃大半圈,好让人群中一些正义之士出来帮帮忙。
“这是我的,你们还给我!”
被当成小偷的人,想要抢回对方手中的证据,无奈自己一人之力难敌众多侠义之士,始终没有成功。
“你的?你有钱吗?你个穷鬼!”
“这是我找我妈要的钱!”
“谁信你?你家的穷,我们班有目共睹。你妈怎么可能拿得出这些钱来给你?我正好丢了这么多钱,你就正好有这些?我说这钱是你的,不见得有人相信!”
那人牙尖嘴利,瞬间忽悠了不少人帮忙。
也许他们也不是想帮忙,只是想站在制高点,想享受仲裁者的身份,宣判此人有罪。
“就是咯,你们家穷的快揭不开锅了,你妈哪来的钱给你?”
“偷了就偷了,承认不就行了,她也说了不怪你,就希望你道个歉完事。”
“这世界上哪有这么巧的事嘛,她掉了二十块,你手里刚刚好是二十。”
“我没有…我没偷,你们都在瞎说!”
渐渐的,苏玲的同桌处于弱势,没有人想听她嘴里说什么,对认定她是小偷的人们来说,她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狡辩。
看到这种情形,柳叶之忽然想起自己当初被冤枉的困境。
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看得出来,她到底有没有说谎。
苏玲的那位同桌,从表情就看得出来很明显是被冤枉的。除非她有精湛的演技,足够支撑自己完成一场被冤枉的戏码。
但那份被冤枉的不甘,与不被信任的委屈眼神,能演得如此真实,那足以击败任何顶级演员,拿遍天下最有分量的奖项。
“钱给我!”
“我没有偷!”
“我不是小偷!”
和当初的她不一样的是,这个人比她有为自己争辩的勇气。虽然这些辩解不会有实际上的用处,反而会让她陷入更深的指责。
“小偷!”
“这种人干嘛出现在我们学校,烦死了!”
“偷了东西还不承认,太可恨了!”
“她今天偷别人的,明天就会偷到我们头上!”
“道歉!”
“快道歉!”
柳叶之挺讨厌某些“正义之士”的,他们可以为了发泄自己的仇恨,恶毒的谩骂,希望将所有人拉入他们的阵营。
他们伤害他们自认为的邪恶,伤及无辜。
但只要你敢站出来说一句,哪怕一个抗议的眼神,你就会成为他们嘴中的邪恶。
你就是辣鸡,你就该下十八层地狱。
只要你敢有不一样的声音,敢成为他们对立面的人,你就要接受审判。
因为他们是正义的一方,你就是罪恶的代表。
“你说这钱是她偷你的,你有什么实际上的证据为自己证明吗?”
很显然,拥有同样经历的柳叶之,想要站出来,用不一样的声音,为这个世界辩解,为那些来不及证明自己不是罪恶的人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