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琛结婚了,三个月前在朋友圈官宣结婚证,上个月赶着十一黄金周在A市办了婚礼。
据说是因为双方父母和许多朋友都在A市,所以选择回来办婚礼。当时有许多高中同学都去参加了,接到请帖时我马上就要赶到外地出差,刚好没去,任由请帖在书桌上积了一层灰。
当时我正在为公司一个新项目忙的脚不沾地,将近三个月没日没夜的起加班苦修,不巧地错过了他的婚礼。
其实不拿工作推脱,我就算有时间,也是不会去的。
后来见高中同学群讨论,说是在外景办婚礼,布置的如梦中的伊甸园。果然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就是从小优秀到老的,无论何时都是众人艳羡的对象。
我默默的看着他们讨论,默默的在心里感慨。就这样默默的被群里同学问道:“宋迟喻你这几年不是一直留在A市吗,怎么没见到你人。”
我立马解释是工作原因,又说有空再请大家聚一聚。群里有人调侃说从前看不出我会变成个女强人,我随意回了几句,很快大家就转了话题开始聊起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岁月。
“我记得有一次西西上语文课睡的死沉,老师正在讲台上问有没有人自愿站起来背《将进酒》第一段,他同桌就悄悄在耳边骗他说老师点他起来背书。”
“西西当时噌的一下就站起来,他同桌还好心提醒他说背《将进酒》,结果他饱含感情的开口“噫吁嚱“”
“当时语文老师的目光由赞许变成了愤怒。”
“哈哈哈,我还记得有一次迟喻上晚自习吃零食被逮,值班老师看着那一大桌子问林琛和迟喻是不是没吃晚饭,然后林琛回了句“老师这些都是她的“”
“我至今都忘不了值班老师那一副吃了大惊的表情和瞪的滚圆的眼珠。”
“他最后是不是还调侃说迟喻这么能吃是嫁不出去的。”
我继续默默的看他们聊天,脑海中闪过各种我上高中时的回忆,我真的很感谢那位老师开过光的嘴,我果然到二十八岁都还没嫁出去。
又讲了几件高中时期令人印象深刻的事,群里的回忆杀结束,大家各自又开始聊起日常生活的琐碎,聊自己如今的工作,事业与家庭。感概着岁月变迁,世事无常,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十年。
十年,真的很长。我回想了一下我十年前那一派天真的模样,总以为自己长大后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和自己最喜欢的人在一起。
我那时候以为,大多数平凡人的一生,应该不包括我,我是个多么有主见的人。
后来惨遭社会毒打,经历波折成长之后,我才发现我其实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每天不停的为生计奔波,没有任何事能把我击溃,因为没有时间供我委屈抱怨。
我得活着,我得吃饭。
这大概就是成年人的世界,无趣且麻木。所有的鲜活色彩都留在了天真无忧的少年时代。
我并不打算参加他们如火如荼的讨论,而是群相册里翻了婚礼现场的照片和视频,一个不落的看完后。我沉默了很久,很久。
那一对新人,真的很般配。
阳光,青草地,迎着乐声,一对新人在亲朋好友的恭贺下立下誓言,携手走向白头。
林琛还是像从前上学时一样帅气,笑起来时,眼神清澈温柔。旁边的新娘在一米八身高的他衬托下显得有些娇小,眼波清亮,笑的甜蜜。
而我却有一种微妙的心情,说不出的微妙,这种感觉不是心痛也不是不甘,更像是一种怅然。
其实我很少回忆与他有关的细节,偶尔想起时,更多的是感概那时候的自己。那个满心满眼都是一个人的自己,患得患失,一点点事情就溃不成军的自己,以及,那些一辈子都要在一起之类的傻话。少年人总有着热烈的情感与一腔孤勇,他们的人生还未完全展开,就坚信凭这份热烈与勇气可以走完岁月漫长。
我看着照片中熟悉的笑颜,一时突然生出这许多感慨。可能是晚上人比较感性,而我又恰巧很闲。我关掉手机,打算去阳台吹吹风,捧着一杯白开水,并不高贵冷艳的思考人生。
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如今夜幕已将整座城市包裹在其中,天边群星闪烁。
我想起从前也是这样满是星星的夜晚,那时候我正是十几岁的年纪,和林琛一起并肩走在铺满杏花的小道上。
那条路是我家小区旁的杏花小道,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大家出来聚餐,散了之后林琛说要送我回家。
我们一路上聊了很多有的没的,尽管刚刚在一起两周,但毕竟坐了三年同桌,彼此之间倒不是十分尴尬。
其实那天聊了什么,我不太记得了,毕竟过了十年。只记得路灯昏黄的灯光下林琛过分好看的脸庞。以及那晚星星真的好多好亮,他倾身吻下来的时候,那些星星闪着闪着就落到了我头上。
林琛嗓音低沉,一字一句在我耳边坚定地说:“我们这辈子都不要分开。”十分郑重。
有些人虽然在你生命路过,可也会留下无法抹去的痕迹。比如说林琛于我,虽然放下了不爱了,可我看到星星就会想起他。
有人说其实人在爱情中成长最快,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注之后赢回来的是什么。我想是的,好像就是他走之后,我由一个作天作地的傻白甜一步步走向独立,走向今天的自己。
我带着这些感慨,睡了过去。
梦里有个穿蓝色校服的男孩子,他个子很高,走在我前面,脚步越来越快,我一直追在后面喊他停下等等我。最后他转过身来,停在那里。
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我觉得他在对我笑。
他应该是个笑起来很好看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