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的这个时候,我把她弄丢了。
原因挺可笑,也挺荒谬,因为太过平凡。
一开始,感觉她无处不在:小卖部的草莓棒棒糖,电影院里的大杯可乐,你爱我我爱你的草莓摇摇奶昔。都能使我陷入回忆的长河。
包括我自己的名字。
她叫欣欣,我也叫欣欣。
后来渐渐想开了,不过每年草莓下市的时候,总会去买上几斤。要问原因的话,大概是习惯。
时间一晃而过,身边的人来来回回换了很多,但还是会想起那个爱吃草莓的欣欣。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白月光了。
再到后来的高考前期的暑假,为了解决自己个位数的物理,报了一个补习班。
很巧的事,我的同桌也叫xinxin,是馨馨。
我逐渐开始黏着她,整日馨馨姐姐馨馨姐姐的叫。
然后,我们在一起了。
馨馨很像欣欣,爱吃草莓和一切有关草莓的食物。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样慢慢过去,平淡且平庸。
直到她搬了家,搬到了一个离这孙悟空都要翻两个跟头的北京。
我们断了联系。
她混入了十四亿的人群。
我开始拼了命的学习,想考去北京的高校,想在十四亿人中再找回我的未来。
我妈说:孩子长大了,知道学习了。
其实我知道,我是在找我的以后。
后来的我如愿以偿,考去了北京,专业是她喜欢的物理。
大学四年过去的很快,可是我没找到她。
我依旧会在草莓下市的时候买上几斤,献给我那段所谓的青春。
但也仅是如此。
但老天最终开了眼,让我有机会再次找到她。
我会永远铭记那一天。
我站在早市的草莓摊前挑着新鲜的草莓。
她的声音传过了嘈嘈嚷嚷。
“欣欣!”她叫我。
我回头一看,她站在晨曦下,手上拎着一大袋草莓,冲我扬起她未变过的笑容。
那一刻我就知道了,早晨的太阳升起了。
那现在呢?
现在?
现在她正在躺在我的怀里喝着你爱我我爱你的草莓摇摇奶昔,看着《蜡笔小新》
我觉得,世上最美好的瞬间大抵就是现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