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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六章 惑起万金宗

虽然名字土了点,可倒也名符其实,“万金”两个字,还真不是盖的。

承真住的“客房”,是一间临水而建的小榭,四壁轻纱环绕,可以坐在游廊上用吃剩的点心喂那池塘里的小小红色鱼儿,盛夏,荷花开了大半,有粉红有浅白,每每凭风摇曳,阵阵清新的香风就被送进这清幽致极的小榭。

闻香舍。

名字真好。

有四个丫环、两个嬷嬷侍候承真。住进来的第一天,齐延月便送了一大堆衣物和首饰,承真高兴地接过了,一面小小地脸红一下——她已经披头散发粗衣布服这么多天了,真是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就会变成什么样子,一路上找了个成欢这样的跟班,所以才有这副模样。

泡在热水的承真忍不住微微发出一声舒服的叹息。

这桶洗澡水里面,加了新鲜羊奶,加了五色花瓣,加了玫瑰花露,只一下,整个人便沉浸在这股郁郁甜香里,不愿意醒来。

丫环挑了件轻薄的软丝衣,裹在承真沐浴之后色泽粉红的肌肤上,里面那件嫩绿的裙子若隐若现,再拿一条尺来阔的粉红缎绫束腰,背后轻轻系了个蝴蝶结。头发还没干透,因此只松松地挽了个髻,一支玳瑁簪摇摇欲坠地绾在上面。

不用胭脂,肌肤也透着淡淡的粉色,两颗眼珠像是从水里洗过似的,有雨过天晴般的清亮。

承真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有点不敢相信。

是丑了太久吗?一下恢复原貌,竟然让自己都有点呆。

身后的丫环抿嘴轻笑,“安姑娘,还满意吗?”

“满意满意!”她快乐地说,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喜悦无法掩饰地飞扬,忽然,她站了起来,“那个成欢住在哪里?”

“在问竹居……”

一听到这四个字,她马上跑了出去。

这所院子到底有多大?承真一路问了好几个人才找到那掩映在大片竹林下的一所精舍。房子的墙壁、走廊、地板,柱子……都是用竹子做的,竹器特有的淡淡清香弥漫在空气里。

三四个丫环站在门外,凑在一起压低了声音不知道在说什么好玩的事,脸上一个个带着忍耐不住的笑。

“成欢!”

远远地,承真便大叫他的名字。

“啊!”精舍里传出一声惊呼,接着有人大叫,“别过来别过来!”

那几个丫头也都变了脸色,有一个迎上来,正要开口,却被正在兴头上的承真拉住手,“怎么?他欺负你们了吗?所以你们把他一个人关在房里?”

“不是不是……”

“——我去帮你们教训他!”承真什么也听不进去,二话不说,上前一脚踹开了房门。

房间中央摆着一只大大的浴桶,一行淋漓的水迹一直延伸到床上——好不容易回拒了丫环们帮忙洗澡的成欢被迫跳进帐子里,换好了衣服才敢出来。

他穿一件淡青色的衣服,刚刚洗过澡,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清爽逼人的劲儿。头发还没干透,就那样让它披散着,很难得地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一对眉眼,也异乎寻常地黑亮醒目,年轻的脸庞透着淡淡的光泽……

承真看着看着,忽然脸上一红,大声喝道:“你洗澡干吗不说一声?!”害她就这样跑进来,丢死人了。“难道是我请你进来的吗?”好在成欢见惯她的蛮不讲理,倒也见怪不怪,给自己倒了杯茶,“这么急匆匆地找我,有什么事?”

承真的脸更红了……对啊,她为什么这么急匆匆来找他?

“呃……呃……我们什么时候上路?”呼,终于找出一件事来搪塞。

“上路啊……”他显出一副迟疑的样子,“住在这里好舒服啊!”

“不要忘了你答应送我到扬州的!”承真没好气地提醒他,咕哝道,“一见美女就被勾走了魂,下流,色狼……”

“你也知道我一见美女就会被勾走魂啊?”成欢坏坏地凑近她,“那么,到今天你还没勾到我的魂,是不是应该回房间好好反省一下?”

“成欢!”这男人简直是上天派来缩短她寿命的!承真咬牙切齿地盯着他,眼睛里简直要喷出火来,“谁说我不是美女?!难道我今天不漂亮吗?!”一穿戴妥当第一个就来找他,他竟然泼她一大瓢冷水!“好好好,你是美女,你是美女!”成欢笑嘻嘻地说,“行了吧?”

“什么行了吧?”承真又气又急,更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恼怒,还有一丝儿欲哭无泪的伤心,“死成欢!”她重重地往椅子上一坐,眼圈儿一红,泪珠儿转眼便要掉下来。

“哎呀……对不住对不住,你的确是美女,今天真的是特别漂亮……”轻薄的丝衣,嫩绿的裙子,粉红的缎带,这个时候的承真就一株在水墨间悄然绽放的粉荷,因为她的存在,一切都失去颜色。

她半恼半嗔地望了他一眼,这一眼望来成欢立马绽开他那不正经的笑脸,嘻嘻笑道:“嘿,这下满意了吧?”

笑容慢慢爬上承真的脸,有点儿羞涩,有点儿骄傲——他眼里那种来不及收去的迷醉和微醺比他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要老实百倍!嘿嘿,虽然他表面泼她凉水,可心底里还是被她迷倒了!

这个想法让那个笑容一点一点扩大,承真的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

成欢忍不住叹息,“可怜的孩子,看来长这么大,还没听过别人说你漂亮吧?”

“哼哼哼,你去打听打听,我安承真可是京城里有名的美人儿!”

“嗯,这多半是因为你爹的原因吧?”

“没有啊!”承真摸摸自己的脸,“大家说我长得更像娘呢!”

“唉,我是说,如果你爹不是安王爷,只怕那美人儿的名号,你就沾不上边了吧?”

“成欢!”她气得头顶冒烟。

“唔,什么事啊?”成欢无辜地眨眨眼,顺便拈起茶几上的盐水花生,剥了一颗送进嘴里。唔,味道不错。

这个死男人,心里面明明认为她漂亮的,为什么嘴上不肯放松呢?她气极了,一脚踢过去——

可惜这次没有再像以前那样如愿,成欢的腿忽然像长了眼睛似的往椅子上一缩,承真不甘心再踢,他再退,就在那两把椅子一方茶几之上,两个人来来回回地转来转去,承真总算看明白了,这小子几个月的猴子没白当,那八卦方位给他踏得出神入化,连她也不是对手!

气死人了!

“好漂亮的姑娘,好俊的身手。”门口忽然出现一个淡白的影子,齐延月婷婷袅袅地走了进来,笑道,“爹说成公子聪明绝顶,悟性无人能及,这下我可不得不信了。只用三个月功夫便把八卦步法踏得这般纯熟的,成公子可算是第一个。”

“嘿嘿嘿……”成欢从椅子上跳下来,站在延月,展颜一笑,“一般一般……哎哟——”他回头怒视承真,“你偷袭!”

他又挨了一踹。

“不敢。”承真阴谋得逞,终于心平气静,她微笑着道,“我只是想看看你这个‘聪明绝顶,悟性无人能及’的成欢成公子能不能随时随地用‘纯熟的’八卦步法躲得过别人一踹。”

“你——”

眼看这两个永远也吵不停的人又要来一场大战,延月连忙道:“到我那里坐坐吧,我准备了冰镇杨梅汤,你看这天热的,正好消消暑……”她的目光落在成欢身上,微笑,“也消消火。”

好歹也要给主人几分薄面,两个人忿忿地对视一眼,一左一右地跟着延月往送春斋来。

不像闻香舍的淡雅,也不像问竹居的清冷,送春斋极为开阔,正中的厅堂上有一条长案,插着时新的鲜花,壁上挂着一幅送春图。三人落座,几个丫环分头捧着三只翡翠托盘,里面一只脆薄透亮的白玉碗儿,小小一只玉勺儿,碗里盛着八分满的酸梅汤,勺子轻轻一搅动,碗里传来清脆的碰撞声。

“是冰吗?”成欢是十足的乡下人进城,感慨完了白玉桥,还没来得及感慨这翡翠盘与莹玉碗,便被这盛夏时节出现的冰给镇住了,一脸诧异地问。

“这幢宅子底下,建了个冰窖。”

延月似是随口道来,承真却听得忍不住有丝心惊,即使在京城,能建起冰窖的豪门大户也没有几家呢!不过,有没有冰窖关她安承真什么事呢?要紧的是眼前这碗令人口水大动的酸梅汤!淡淡的酸、淡淡的甜、淡淡的冰凉……呜哇,有冰镇酸梅汤的夏天,就是最美的夏天!

成欢看着她那狼吞虎咽的吃相,忍不住翻了翻白眼,随手把自己手里的递过去,“喏,撑死你!”

正勺了一小勺汤准备往嘴里送的延月怔了怔。

像爹爹告诉她的那样,成欢只不过是个小镇豆腐店的穷伙计,夏天连冰都没见过——这碗酸梅汤对承真来说不过是碗小点心,而对他来说,却是连尝都没尝过的珍馐……他就那样随随便便递给了她,连一丝儿犹豫也没有。虽说到底不是小孩子,一碗吃的再怎样也算不了什么……可是,就是那样随手一送,却叫心细如发的延月轻轻地发出一声叹息。

那是因为他根本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喜欢吃、是否想吃,只是看到坐在一旁的承真吃得那么开心,只是单纯地,想让她更开心……

虽然嘴上不客气,可是,他的目光却透着无限的宠溺……

延月想着自从一认识他们,他们便是吵个不停的样子,嘴角忍不住露出微微的笑意,同时心中浮现一丝酸楚……

爱情,多么感人。它就在那一个眼神的爱怜,就在那一碗随手递过来的汤……这一种细致入微的关爱,是多少女人用一辈子去追寻的?

她的一生,能不能遇见这么一个人?即使她的吃相再难看,他也不会因此看轻她、厌恶她,反而把自己那份让出来?

这样一个人……

她有些惆怅地摇摇头,轻声吩咐丫环:“愣着干什么?再上一碗给成公子。”

喝完了酸梅汤,丫环送上清茶,延月笑着对成欢道:“听爹说,成公子智慧超群,过目不忘,令人敬佩。”

“呵呵呵……”成欢被夸得轻飘飘,他有些难为情地抓抓头,“就算是这样,老大也不该到处说吧?哦对了,老大的伤好得怎么样了?现在在哪里呢?”

“他走了。”延月不无伤感地道。

“走了?!”成欢诧异极了,“他身上带着伤,而且你们父女刚刚见面……”最重要的是他走了,那份“重谢”可怎么办?

延月似乎不太愿意提这个话题,只是笑着道:“爹嘱咐我要好好谢谢你们。”她纤手一挥,“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四五个丫环鱼贯而出,手上都托着一只紫檀木托盘,第一个把托盘送到两人面前,原来是厚厚一叠银票。

“哇!”成欢两眼冒光。

第二个是珠宝,各式各样的珍珠、玛瑙、猫眼绿、红蓝宝石。

“天哪!”成欢快要晕了。

第三个是只雕刻精美的缠丝黄金盒,一打开,里面是铺得整整齐齐的金叶子。

成欢真的要幸福得昏过去了!

第四个是一面小小玉牌,上面刻着两个七绕八弯的小字,成欢不认得,拿起来上上下下、正正反反瞧了瞧:“咦,这是什么?莫非是古董?”

“这是万金宗的金玉符。”延月微笑着解释,“拿着它,只要天下有万金宗分舵,银钱便予取予求。”

“天哪,天哪!我不是在做梦吧?”成欢的心脏几乎承受不住负荷,“真真,真真,快踹我一脚,看看痛不痛?”

“乐昏头了你!”承真白了他一眼,一面自己也忍不住笑开了花。耶,有了这么多钱,她就不用再遵守成欢订下的“一天一两”的狗屁规定啦!

延月的脸上始终保持着优雅迷人的笑容,款款地向成欢道:“成公子,延月还有一事相求,这边请。”

“好好好……”仍然沉浸在狂喜里的成欢再爽快不过地答应了,笑眯眯地跟着延月走。

延月向承真抱歉地一笑,“承真妹妹,劳你稍坐一会。”

“没事。”她勉强对着延月扯出一个微笑,望着成欢的目光却忍不住冒出火光,哼,什么东西?这个时候只怕延月叫他去死,他也会说“好好好好……”,臭男人!

她忿忿地一屁股在椅子上坐下。看着那两个人出去的方向,怨怒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来势又凶又猛,她一拍桌子,大声叫道:“我要降火!快上酸梅汤!”

成欢随着延月走出侧门,穿过一重重房间,到了一扇门前,延月忽然回头对他一笑:“抱歉,成公子。前面是我万金重地,祖宗规矩,闲人免进,不得已,我要蒙上你的眼睛。”

“哦。”

成欢乖乖地闭上眼,但觉一阵香气扑面,一方丝巾扎蒙住了他的眼。接着一块柔软的布料放进了他手里,只听得延月的声音道:“得罪了。公子请跟我来吧。”

耳边响起“咯吱”之声,似乎是打开了什么坚固的大门,接着拐了几个弯,走下一条长长的楼梯,似乎来到了地下。

又走了一阵,延月道:“到了。”随即揭下丝巾。

成欢睁了睁眼,又马上闭上,随后再慢慢睁开——仍然不敢相信看到的是真的!

这是宽大的地下室,地上、柜子上、墙上……挂满了、堆满了、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金银珠宝。有三丈高的纯金大佛,脖子上挂着比鸡蛋还要大的红宝石;有珍珠串成的宝塔,靠得近了,才发现每一层里面都有一只荧荧生光的大珠子;一个箱子因为塞得太满而半开,许多各式珠宝项链;一卷卷字画放另一只大箱子里,那箱子乌沉沉的,看不出什么材质……一不留脚踩到东西差点滑到一跤,成欢低头一看,原来是几颗在地上滴溜溜打转的黑色珍珠……

“我、我是在做梦吧?”

成欢嗓子发干,声音颤抖,像任何一个正常人一样,谁见了这些东西不会被吓住?

“成公子,你喜欢哪样?”延月站在珠光宝气里,白衣耀眼,她环顾四周,傲然而立。

“要、要我做什么?”

没有她想象中的欣喜若狂,成欢在一阵震撼之后很快清醒过来,这里随便一样东西,便够他好吃好喝一辈子。天下哪有白捡的馅饼?他的背脊忍不住冒出一层冷汗。

“对成公子来说,其实再简单不过。”第一次看见在这么多财宝面前还能保持冷静的人,延月不由得对眼前这个看似爱财如命的男子生出一丝敬意,“你去帮我和一个人赌一场。”

“赌?”成欢心里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没叫他去杀人,也没让他去皇宫大内偷什么东西,一颗心总算归了位。不过他马上想起,“赌没问题,可是不能保证一定赢哦。而且,赌注……”

“赌注当然是我出。”延月微笑道,“另外还有一个条件,公子要在这里耽搁一段时间。”她的笑容里似乎另有深意,“听说安姑娘急着去扬州,我会另外安排人送她。请公子不必担心。”

这个问题让成欢怔了怔,从来都笑嘻嘻的一张脸忽然变得前所未有的凝重,珠宝围绕中,他的目光竟有些无奈和苍凉,半晌,他长叹一声,“好吧!”

延月的笑容更深了,“那么,公子挑一样东西吧。”

“那个。”

他指着一颗被镶在墙上的珠子。

一进来时,他就注意到了,这里面没有燃火把,却清晰得纤毫毕现。一屋子的宝气与珠光,都在淡淡的柔和光芒笼罩之下。

这分外柔和的光,便是那颗珠子发出来的。

“这是夜明珠。”延月伸出纤细的手抚上那颗珠子,光芒似乎能透过她的肌肤似的,淡淡的荧光仍然照射出来,她发出一声轻微的赞叹,“公子真是好眼力。”

清雅宜人的问竹居,厨房建在书房后面。成欢和承真从大厨房那儿要了新鲜的菜蔬,准备自己烧一顿。

“你要保证我吃了不会吐哦!”五月正午的太阳下,承真的脸上冒出一层细汗,看着自己这样辛苦抱来的辣椒、茄子、扁豆,还有鱼,生怕被身边这个男人给糟蹋了。

“放心!只要你别把舌头吞下去就好了!”

两人到了问竹居的小厨房,从井里提了水上来洗菜,在炎热的天气里把手放进清凉的井水里,那种舒服叫承真夸张地叹了口气。

“呃,你会不会洗菜?”成欢看着这个玩水玩得特别开心的小丫头,觉得很有必要确认一下。

“会!当然会!洗菜这么简单的事能难倒我吗?”承真很不高兴自己的能力受到怀疑,她手脚麻利地把抱过来的菜统统倒进木盆里,用手在里面搅了两下,低头想了一想,然后抬头满屋子看了一遍,把墙根下的搓衣板拿了来,在成欢的眼珠子掉下来之前,拿起一只碧绿的辣椒放在搓衣板上一搓——

“天哪!”

成欢惨叫一声,连忙从她手底下把那只揉得不成辣椒样的辣椒抢了出来,“你是洗菜还是洗衣服啊?”

“有区别吗?”承真眨着一双无辜的眼睛,很自然地问。

“呵呵,没区别,没区别。”成欢颤颤地把她从木盆旁边拉起来,自己坐下去,一面道,“只是,要是手辣得疼,可别怪我啊!”

承真低下头去看自己洁白细腻的双手,“手会疼吗?”然而话音刚落,她就“哎哟哎哟”连声叫了起来,“咦!咦!我的手,我的手怎么辣乎乎的!”

“唉。”成欢认命地叹了口气,从井里拎了一桶水,放到她面前,“喏,把手浸到里面去。”

“哦哦哦!”她乖乖地照做。

成欢洗完了辣椒,正准备洗茄子的当儿,忽然发现她一直蹲在原地——暴晒在太阳底下,真是笨蛋。他站起来,一手拎着桶,一手拎着她,挑了块竹荫地放下。

“喂,喂,你把我衣服弄湿了!”承真一面叫唤,一面嘴角忍不住慢慢翘起,呵呵,这家伙,其实还蛮会怜香惜玉的嘛。

随即,她又发现他一样好处:手指特别长。

清澈的水里,他清洗着一颗深紫色的茄子,先把蒂拧掉,然后在水里打个滚,那双修长的手在它浑身上下一抹,就好了!

再是鱼。先剖开肚子,掏出内脏,然后再刮鳞片……虽然弄得地上一片血晕,可是,斑驳的阳光透过竹林照在他身上,垂下的一缕头发挡住他的侧脸,隐约看得见他高挺的鼻子、长长的睫毛……唔,凭良心说,这小子长得其实还是蛮不错的……

他好像说了句什么,走神的她好像看见他的嘴唇动了动,可是声音却没有进入她的大脑,她问:“什么?”

“我问你吃不吃鱼泡——要的话我就给你留着,不要的话我就扔了!”

“哦哦,随便随便,我不怎么吃。”

“嗯。”他换了一盆水,把这些洗过的菜做最后一遍清理,然后端进厨房。

“呃呃呃,等等我啊!”她跟着他去,火辣辣的手马上提醒一下她对那桶水的需要,连忙把那桶水也带上,一路摇摇晃晃地拎着走过去,水泼到裙子上、鞋子上。

成欢回头看到这一幕,伸手把桶接了过去,随后看到她已经变成深绿色的裙子,以及她一步一步留下的湿脚印。

“鞋子湿了吧?坐下。”

他半蹲着,握住她的脚,一只粉亮粉亮的软缎绣花鞋从绿色的裙摆下探出来。那么自然地、没有半丝犹豫和杂念地,他替她脱下了那只湿了的鞋,白而秀气的脚露了出来,承真连忙把它缩进裙子里,脸上,已经烧得通红。

“你就在一边坐着吧。看我大显身手!”他倒是心无妨碍,转身去洗菜,然后点火,倒油,“哧”的一声脆响,菜已下锅,香气弥漫开来。

承真在一旁,脸红红地看着他。

真是奇怪呵,今天的成欢,看起来特别不一样。他没有说一句“刺激”她的话,反而对她呵护得细心极了!要是以前,哪怕是昨天,他一定会骂她什么用也没有,拎一桶水都会把自己弄得湿淋淋的……可是今天,他非但没有说一句重话,还帮她脱鞋子……

他长长的有力的手,握住她的足踝……说不出来的激荡,像是有几万只蚂蚁在那一瞬间同时从脚踝爬进她的心里……酥酥的、麻麻的、痒痒的……她的脸又忍不住红了。

连背影都显得这么挺拔好看……

真是太奇怪了!

以前她怎么就没发现呢?

“开饭啦!”

他手脚利落地把几盘菜放进托盘,回头看了看脸上通红的承真,“怎么?很辣呀?脸都红了!”

“呃,是啊是啊!”承真忙不迭地接下他送来的借口。

于是,成欢一手托着菜,一手拎着桶,来到厅上。

碗筷一摆好,问题就来了。

承真辣得发疼的,是右手。

她可怜兮兮地用左手拿着筷子去挑菜,挑来挑去,挑了半天,要么在半路上落在桌面,要么根本就夹不起来,总之没有一块能老老实实到她嘴里。忽然,一双手拿走了她的筷子,夹了一块洁白如玉的鱼肉,送到她嘴边,“尝尝我烧的鱼!”

她又没出息地红了脸,斯斯文文地吃了那块鱼肉,惊与喜,羞与甜,在一个刹那间击中了心脏。

“还想吃什么?”他的声音温柔得让承真简直要溺死在里面,一双黑亮的眼眸看着她,那里面,有她说不清楚、也从未看过的东西,像一张蜘蛛网,一丝一丝地,从他的眼里伸出来,笼罩她、束缚她,她被捆得紧紧的,不能脱身,也不想脱身。

“随、随便!”呜……她结巴了。怎么会这样呢?她恨自己太不争气太丢人了!

时光飞似的流过了,她还没有吃够,肚子却已经饱了。

唔,她希望她的手可以一直痛到明天、后天……最好一直痛下去,永远也不好。

她的那双筷子被放下了,他自己那双却没再拎起来,她诧异地问:“你怎么不吃啊?”

他摇摇头,“我不饿。”

“怎么可能啊?早上你也不过吃了一碗粥而已!”真的不对头耶!这个人怎么连是饿是饱都不知道了?她伸手摸摸他的额头,咦,没发烧吗?为什么这么不正常?啊!她的眼睛一下子睁大来,“齐延月那会儿到底把你带到哪里去了?!”一定是中了邪啦!

“我没事。”他温和地笑了,那样温和,不,是温柔,这个时候的成欢像一潭春水般柔软,“我送你到闻香舍吧,好好睡个午觉。”

“不行!一定是有什么事情!你告诉我嘛!”她又施展那百试不爽的撒娇大法。

果然,成欢叹了口气,“你先去睡个午觉,下午我去找你。好不好?”

“下午告诉我哦!”她叮咛,“记得哦!”

“嗯。”他答应得郑重,而且,有些许的悲伤。不过,这些很快就被藏在了一副笑脸之下,他拎起桶,“走吧。”

把她送到宁静淡雅,花香浅送的闻香舍,成欢慢慢地踱出来。闻香舍的丫环们看见这个脸上总挂着愉快笑容的年轻人在通往小榭的木桥上坐了下来。正午的阳光,晒得院子里到处泛着白光,整座万金别院安静极了,即使有差使的下人也不愿在这样一个酷热的正午走进那片盛烈的阳光里去,只有知了还在树上叫个不停……他一个人坐在长长的木桥上,一坐就是一个时辰。

水面上,粉红浅白的荷花随风扶摇,那么美丽。他终于站了起来,走进闻香舍。

那儿,有个女孩子刚刚睡完午觉,丫头捧来清凉的井水给她洗脸。

他自顾自在椅子上坐下,给自己斟了杯茶。

“欢欢!”

换了身淡黄丝衣的承真显得更加娇俏可人,她的心情好极了,比那万里无云的碧蓝天还要高远,有种从未有过的快乐,让她几乎想要飞起来。她在另一张椅子坐下,微笑着问:“好了,你可以告诉我啦!”

“大小姐带我去了她的藏宝库。”成欢低声道。

“哇,那不是要把你乐晕了?!”

“所以……”他的声音更低了,头也低下去,只顾喝茶,“我不能送你去扬州了。”

“你说什么?!”承真震惊,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

“大小姐会派人送你的。”他迅速说完这句话,把杯子一搁,起身——

“站住!”承真又气又怒,大脑简直无法正常思考,这就是他要告诉她的话吗?这就是他突然变得温柔起来的原因吗?因为是最后一次在一起吃饭,所以他才会那个样子吗?一串连问题,就像一个个炸雷,终于把承真从中午甜蜜的梦里轰醒,她急切地、慌乱地喊:“别忘了,你曾经答应做我跟班的!”

他怎么可以半路就丢下她?他怎么可以丢下她?!怎么可以在上午对她那么好之后,突然说要丢下她?!他答应过她,要送她去扬州,还要送她回京城……他答应过的,答应过的!

“那是冲在那二十万两银子的分上嘛!”成欢背对着她,懒洋洋地,全不似上午的温柔,“可现在,你看,大小姐能给我的,可不止这个数哦!”

“所以你就留下来当她的跟班?!”承真的泪急流下来,不可遏止的愤怒和失望像潮水般淹没了她,随手抓起手边的茶杯,连水带杯砸中他的背,“你这个死要钱的混蛋!”

“反正都是当跟班嘛!跟谁不是跟呢?”成欢任由那滚烫的茶水泼到自己身上,努力控制自己不要转身,不要去看那张一定已经泪光淋漓的脸……哦,她只当他是一个已经习惯熟悉的跟班,他的离开对于她来说就像失去一件心爱的玩具……他继续无谓地耸了耸肩,“我喜欢钱,你又不是今天才知道。喏,我算是和你告过别了。祝你一路顺风呵!”

说完,他抬脚便走,由始至终,都没有回过头来看她一眼!

“成欢——”承真凄厉的声音传来,她扶着一根柱子,剧烈地喘息,身体里面像是燃起了一把火,快要把她烧干,她的嗓子干裂,声音嘶哑,“我不会原谅你!你这个背信弃义的混蛋!卑鄙无耻的小人!”

盛烈阳光下,走在水榭小桥上的成欢回过头来,一笑。

那双清冽的眉目,那身浅浅的青衣,那头永远也梳不顺的乱发……阳光照在他脸上,荷花在风中摇曳生姿,那个笑容,如此灿烂,又如此荒凉。

走吧,真真,走吧,我的小郡主……去找那个你喜欢了两年的男人……他一定会喜欢你的。你是这样纯真,这样美丽,这样可爱……没有人会不喜欢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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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讲述了一个刚出校门的学生在社会救助站当社工的片段经历。作品通过有代表性的十天的所见所闻,展现了救助站的工作的真实场景和社工这一职业的日常生活,作品里大量关于现实当中社会底层人的描写,让读者看到了一个充满悲伤、遗憾和无奈的世界。作者以自己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所经历的初涉救助站的职场新鲜经验,在反映现实之际,也在传达一个朴实的人生道理:不要人云亦云,只有真正去看过感受过的人,方能有所体会,做到问心无愧。什么是救助站,什么是社工,为什么街上的乞丐是不要救助的,为什么从收容遣送到救助并不是完美的,从这部作品中,读者可以一窥看到中国底层的部分真实,既有同情,也要愤恨,既有天堂,也有地狱。阿小商,大学前是个想成为愤青却没有那个能力的喜欢学习并把数学作为一生梦想的穷学生,大学时是个因为服从由理科变成文科在大学对知识不感兴趣追求能力的伪愤青,大学后是个只做自己想做的事什么都只积极的想要写作赚外快买钻戒求婚的小青年!
  • 百发百中攻心术

    百发百中攻心术

    所谓攻心,就是利用心理战术来不战而胜。攻心的目的是驾驭人的思想,从思想上使其畏惧,甚至使其诚服,而非利用职权或是武力使其屈服。攻心的关键是根据不同对手的心理对症下药,从而达到你所想要的效果。攻心成功否,效果如何,只看你会下哪种“药”,下“药”的量有多少,“药”性有多大。
  • 大繁荣

    大繁荣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就业与增长理论全球权威学者;数十年磨一剑,中英文同步出版;经济如何增长?经济繁荣又来自何处?繁荣的源泉在今天为什么受到威胁?在本书中,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德蒙?费尔普斯根据毕生的思考对此提出了革命性的观点。为什么经济繁荣能于19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60年代在某些国家爆发?它不但生产了规模空前的物质财富,还带来了人们的兴盛生活——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有意义的职业、自我实现和个人成长。
  • 穿越时空之替身情人

    穿越时空之替身情人

    一个跨越千年的故事一段执着了两世的爱情一段延续了几千年的苦恋一部关于前世与今生、情与仇、爱与怨的爱情故事她是仙魔女的转世她是统一天下的天后她也是战争的根源她是红颜,但她真的是祸水吗?她两世为替身,但是她真的是替身吗?红颜祸水乱天下,那她是乱天下还是平天下?
  • 皇后,别想逃

    皇后,别想逃

    每个周末都会更文哈,几章就不知道了,不过偶会尽量更多点的,随便写写,文采不好,呵呵。头痛也能穿越,这神马世道啊!神马?还是婴儿穿?好吧,这我都忍啦,but为毛她还素公主?听说公主都是和亲的命呐,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哎~既来之,则安之吧。15年已过,没想到她这个公主还真是个和亲的命那,可那可和亲的皇帝听说是杀人不眨眼的主哇。我惹不起,还躲不起么,我逃婚,哈哈。“小妖精,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还有不吃的道理么,放心,我会温柔的,哈哈。”我躲不起,我还不能逆天么?看她一个小女子,怎么在古代牛逼逆天!(写的不好表骂我,多给我留言指出不足,我会改进滴。)
  • 一朵红杏勾魂来

    一朵红杏勾魂来

    遇上她,是他一生的劫难,不是他摆脱不了,是他舍不得摆脱
  • 长春洞天

    长春洞天

    世间一切的罪恶,都是心灵之火产生的灼烧。在看不见的阴影处,已经在蠢蠢欲动。天道的抉择,似乎没有抉择。人类的生死存亡,是重启,还是清洗…一切都从李文清得到这个洞天开始。众生蝼蚁中一个普普通通的他,能否撬得动这一场变革。这是使命,还是抗争,他自己也无从说起。
  • 异界在我手

    异界在我手

    王成峰的手机被雷劈了!然后他发现自己掌控了一个异常美丽的无人星球。珍禽怪兽、奇花异果,无尽矿藏、惊人宝藏……全都任他予取予求!更有绝世高手的记忆和遗迹中的武学秘籍,让他成为一名绝顶高手!他,王成峰!就像那漆黑夜空中的萤火虫,注定要成为一个不平凡的男人!
  • 兽灵印

    兽灵印

    远古之时,人族崛起。征战四方,降服万族。故天赐人族驱使万族之能力,另赐予一方宝印镇压人族气运,曰‘兽灵印’。这方世界的真面目又是什么。启灵,封灵,御灵三族争斗不断,主角修天级功法,引煞气锻体,一步一步站在了这方世界的顶端,探寻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