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就喜欢上的人,真的是再怎么努力也很难忘记。
温梓书喜欢上安悦的时候,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
毕竟那真的是他第一次见到她,她甚至可能都没看到他,他后来就喜欢上了。
只是清楚的记得,第一次在生日宴上见到安悦时,她是一个人在大厅的角落里安静的,专心的吃着甜点,短短的头发,一张充满稚气的小脸,模样很漂亮。
吃东西的时候,嘴巴鼓鼓的,特别可爱。
但是就是这在旁人眼中很简单平凡的一幕,却在那时的温梓书脑海里留下的很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后来再也没能忘掉。
自此之后,温梓书内心挣扎了很久,不明白自己对她究竟是不想承认的喜欢,还是单纯的只是被她那与众不同的气质所吸引。
但是处于年少的羞涩以及年岁的差距,他没有勇气抓住机遇,向自己喜欢的女孩迈出第一步。
他只是将自己年少的喜欢,偷偷埋藏在心底,谁都没有告诉,一直以一个暗恋者的身份存在。
后来,温梓书也曾不断的告诫自己,他可能就是年少轻狂,一时冲动而已,并非是那种若有似无的喜欢。
大学期间,他也曾试着去喜欢别人,尝试着去找一个值得自己喜欢的女孩,但是他发现自己想要找的,都是按照安悦的模样作为择偶标准的。
而且他试了许多次,都以失败告终。
更准确的来说,是他的心根本就做不到,接纳不了别人,更没打算喜欢别人。
大学室友们在毕业前都找到了对象,见父母的见父母,结婚的结婚的结婚,有的甚至大学期间就当上的爸爸。
他们常常开玩笑说,温梓书可能是想找男朋友,并不是想找女朋友。
对于室友们的调侃,温梓书并不恼,因为他自己可以证明他肯定不是喜欢男孩子的,他心里有个喜欢的女孩儿,只是不愿意告诉别人而已。
温梓书觉得,他更多的可能是年龄差的自卑,因为他比安悦要大几岁,他不敢告诉别人,自己喜欢的女孩高中还未毕业,而自己都读大学了。
说到底还是太年轻,他怕别人笑话他,说他不正经,更怕别人会把安悦说得很难听。
因为安悦在他的心里是神圣一样的存在,是纯洁可爱的,他决不容许别人用任何语言玷污她。
所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等,他等她长大,也等自己成熟,然后再勇敢主动的去迈出那一步,弥补当年留下的遗憾。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上天终于给他又安排了一次机会,再次见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
刚好,那时她已经长大,他也变得成熟。
他终于有了勇气面对自己多年的喜欢,丝毫不再羞涩的遮遮掩掩,勇敢的迈出了告白的第一步。
长达近五年的暗恋终于有了结果,得到了回应,值得他兴奋的是,他喜欢的女孩原来也喜欢他。
每当温梓书想到安悦在江边跟他打电话说:梓书哥,我想好了,我也刚好喜欢你,所以我们……在一起吧,他还是会感动的热泪盈眶,内心还是会克制不住的热血沸腾。
所以当他们真正在一起后,温梓书便对自己说过,这个女孩将来他一定要用生命去疼爱,给她足够的安全感和许多事情的仪式感。
温梓书从不觉得自己特别会讨女孩子欢心,他只是出于本能,把所有想为她做的事情做到了而已。
他幻想过他们将来会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将来会有自己的小家,过简单而平凡的生活,他喝茶,她浇花;他做饭,她看书;他逗猫,她追剧……
他们会过得很幸福,将来也会属于他们的孩子,男孩也好,女孩更好。
可是安悦不幸出了事故,丢了性命。
一切美好的幻想,都随着爱的人离世而破灭,拥有的都如阳光下光亮璀璨的冰雪般,转瞬即逝……
到头来,还是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爱而未得……
……
嫂子为哥哥生了一个儿子,温梓书第一次去看哥哥的孩子的时候,他就告诉了温梓墨,将来他不会再找其他的女人,更不会选择结婚,因为他心里早就除了安悦,再也装不下其他人了。
若是强求,那也是对别人青春的耽误和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忠,他爱不起。
对于弟弟的话,温梓墨没有任何反对,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说了一句:“一切有哥在!”
有哥哥的支持,温梓书很安心,因为从小到大,哥哥都是他最信任的人。
……
温梓书在南城南虹街开了一家花店,为了实现当初对安悦许下的诺言,将来要开一家属于他们的花店,他做到了。
爱的人不在了,只要爱还在,花店就要继续开。
温梓书的花店就叫“南城四月”谐音“南城思悦”。
花店里,永远只卖桔梗花和白色茉莉,其他的不卖,因为这些花都是安悦喜欢的。
温梓书坐在轮椅上,看着店前的玻璃橱窗内的两套新婚礼服,一套男士西装,一件婚纱。
礼服就是按照哥哥转交的安悦设计的图稿,温梓书找公司里的人将礼服做了出来,西装图稿完好没问题,但是婚纱图稿只画了一半,温梓书便自己动手将它设计了一番,在婚纱的背后加了一对翅膀,象征着天使。
安悦是他永远的天使。
店里走来了一位小客人,是个看起来约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小小的,长得很可爱,她每个周末都会来温梓书的花店买花,而且每次都是买两支桔梗花,温梓书已经认得她了。
小姑娘拿着花,走到温梓书的面前,将花递给他包装,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睁着一双大眼睛,对着温梓书开口道:“哥哥,我一直想知道,为什么你的花店只卖两种花呀?”
这个问题她真的疑惑了很久,终于敢问出了口。
小姑娘声音听起来软软的,很好听。
温梓书手上包花的动作一愣,抬头看着小姑娘,对着她温柔的笑了笑说:“因为这两种花都是哥哥喜欢的姑娘,生前最喜欢的……”
小姑娘买完花走了之后,温梓书低头将脖子里的白色小月牙形玉掏了出来,紧紧地握在手里,和玉串在一起的是他为安悦定制的一枚DR钻戒,他将他们串在一起,戴在自己的脖子上。
“我的小姑娘,快回来吧,我在等你呢,”温梓书看着门外人来人往的街道,低声喃喃道。
随后他又低下了头,苦涩的轻笑了声,哦,他忘了,他的小姑娘,在那场意外中被永远留在了南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