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传统社会组织
布依族的传统社会组织,主要有“宗族制”“寨老制”“议榔制”三种,他们源于古代的始祖惯例制度,是古代民主制度的继承和发展。
一、宗族制
布依族宗族是由一寨或数寨的同宗同姓人组成,各地皆然。其血缘联系紧密,内部禁止通婚。每个宗族都有族长(自然领袖)。很显然,这是一种源于氏族社会的组织形式。
族长在宗族成年人中自然产生,一般由辈分较高并有威望者担任;或辈分虽不算高,但属族中经济大户,在社会中有能力、有威望者也可充任其职。族长对内职能是申张家传、家教、家风、家规;弘扬办事公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自立自强、不欺人亦不被人欺、以理服人、热爱公益事业、爱村爱家等优良品格。对违反上述规矩者,族长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罚款,或其他处罚。对外职能主要是人际交往、大事协商、纠纷谈判等。族长行动受族内意见制约,在外代表族内利益,维护族内尊严,体现族内的风格气度。议事形式主要有“家族长全体会议”“家族长代表会议”“各方面协商会议”“当事人与评中人专门会议”,等等。通过民主协商,决议后由族长负责执行。
一年之中,宗族聚会数次。大型的宗族聚会主要有两次:一次是“宗祠祭祖聚会”。明清时布依族有钱有势者建有祖宗祠,作为祭祖和聚会之所。如望谟县王氏宗祠、罗甸县黄氏宗祠、麻江县罗氏宗祠、兴仁县岑氏宗祠、镇宁县王氏宗祠,等等。宗祠平时由专人守护,定期由族长在宗祠内主持祭祀,宣布族规,合族宴会。费用由家族“祭祀田”收入开支。有的还将族规作为“祖训”条款载入《族谱》,让后代子孙世世遵循。一次是“春节送铜鼓会”,布依族宗族都有一面或数面铜鼓,作为本族祖传之宝,春节用鼓敲击为乐,并祭祀铜鼓;至正月十五晚收鼓,再祭一次。然后,集体送铜鼓到族长家保存,置酒宴餐,显示宗族的团结。(音译“雄宁”),意为“送铜鼓”。此外,“清明节祭扫祖坟聚会”,由族长主持召开各家长会议,确定扫祭规模、分工及费用数额。每户出钱若干,届时聚于祖坟前,杀猪置酒祭祖,举行合族宴会,这一活动具有追忆祖先、增强宗族凝聚力的作用。另外,宗族内还有“老人会”“互助会”等,亲邻有事,互助互帮,不计报酬。这种宗族制是自发的,但组织又是严密的。因违犯族规而被革除者,不允许参加本宗族活动,受社会鄙视。
二、议榔制
议榔制,在平塘、惠水等县布依族语称“议榔”;在望谟、册亨等县称“议各习”。“榔”源于原始社会的一种组织形式,类似于部落议事会。“议”即“集中”“聚会”之意。议榔制是一种跨村寨跨血缘的社会组织,小的包括一个或数个毗邻的村寨,大的包括数十个村寨,不分姓氏宗族都可参加。主持议榔的领袖称“榔首”或“榔头”,均为男性,由所有成员选举产生,处理事务时不收取报酬,平时从事农业劳动,遇事才聚在一起商量。因此,他们都有很高的威望,加上这些规约大多是在神的面前颁布,对人们的行为有很强的约束力。其职责是负责领导“议榔”会议,主要讨论寨内有关重大问题,制订并监督实施“榔规”,选举各种执事头领。“榔规”的主要内容是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公共道德纲纪伦常;决定采取保卫集体安全和抵御外辱的具体措施,等等。榔规体现组织内群众的意志和意愿,必须遵守,违者必究,有较强的约束力。在社会动乱年代往往发挥较大作用。在镇宁县扁担山区石头寨与偏坡之间的小山石壁上,至今还保留着类似的条款;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兴义、兴仁、册亨、安龙、贞丰等县市有不少类似榔规的古代碑文,当地群众必须遵守。类似的碑文其他地区亦有不少。在平塘县上莫乡,布依族议榔组织曾在民国年间召开群众大会,宣布榔规,并当场处死偷盗耕牛,屡教不改的罪犯。议榔不仅有教育功能,还有执法功能。
近现代起,有的地区议榔制和寨老制融合,寨老亦即议榔的榔首。对社会的管理和教育很是奏效。在农村发扬优良传统,伸张正气,压服邪气,促进社会安定发展,都离不开有威望的榔首和寨老。
三、寨老制
寨老制是一寨范围内超血缘的社会组织。寨老是一寨的自然领袖,由群众公认推举而成。一个村寨的寨老,少则二三人,多则五六人,视村寨大小、人选多少而定。一般担任寨老者是那些有一定威信、办事公道、深明大义、见识广博和作风正派的男性长者。布摩常常是当然的人选,也有由族长升格为寨老者。寨老的职责,对内主要是主持和办理本寨日常事务,如节日安排、公益活动、寨神祭祀、处理寨内纠纷,等等;对外代表本寨利益,作为本村全权代表参加讨论和解决寨与寨之间的问题。
寨老的地位崇高,以至历史上曾被视为行政长官,进而被神化了。新中国成立前,镇宁县六马区有些布依族寨子,还保留着农历六月六在土地庙前敬祭“活寨老”的习俗,即让寨老穿长衫挂彩,坐在土地庙前,村人向其烧香磕头,以示尊重。在黔西南的兴仁、兴义等县市,布依族村寨几乎都立有一种四柱四角的凉亭式“官厅”。相传部落战争年代,部落首领曾用作军事了望亭和议事亭,后来发展为“主神”。每年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由寨老主持祭祀“官厅”。祭祀完毕,寨老走进厅中,分左右对席,焚香化纸,率众恭拜神主,然后议事。总结当年生产生活大事,商议来年事务。意见统一,列出条款,当众公布,并对青少年作一次严肃的社会道德教育,到场人员必须恭首听训,违者受罚。兴仁县大山区波秧村,至今还保持着大年初一必须演武的纪念仪式。寨中男性老幼到“官厅”拜年时,要携带刀、矛、枪、鞭等古代武器。在演武场地进行演武,由寨老派头人指挥。其他村寨的男性青壮年,亦有不同形式的武术表演。在“官厅”集体用餐,所剩熟食和其他全部倾倒于“官厅”旁边的“仓”中。人们只能分到一块刀头肉,带回家祭祀家神,所用碗筷、杯盘、砧板都置于“官厅”中,待来年再用。
祭寨神庙会也是寨老制职能之一。民国年间这一风俗还较盛行,一般每年祭祀三到四次,通常在农历正月初三、“三月三”“六月六”和“七月十五”。每次祭祀用牛、猪、公鸡等畜禽,由寨老主持行祭、布摩念诵经文,祈祷风调雨顺,粮食丰收。寨人同餐共宴。这对团结人心,强化村规寨矩,增强内聚力有较大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寨神庙会逐渐消失,但寨老制度仍存在。近年来,有些地区请寨老参与制定乡规民约,执行起来很有效果,说明寨老是布依族不可忽视的传统力量。
第二节家庭礼仪
一、以孝为先,尊老爱幼
(一)尊敬老人
布依族的古歌、传说、故事及谚语中,都强调孝道思想,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民间有“天上雷公大,天下父母大”“饮酒先敬父,吃肉先敬兄”“山大长杂草,人大养父母”等谚语。日常生活中有很多具体而且细致的行为规范。从行为到言语,从出生到离开人间均有细则。子女、晚辈若有不敬长者的言语行为,就要受到社会的谴责。即使家境贫穷,也要尽心赡养老人,不得怠慢。在食宿行动方面: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与姐妹之间,必须隔室睡觉;公公不准进儿媳的房间,丈夫不准上妻子的抬楼(指妻子在“月子”期间),形成“公公不进媳妇房、男人不上女人楼”的规矩;妇女梳妆只能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准到堂屋,更不准到门外;坐月子不准串寨(指非亲属);客人或者长辈坐着的房间,不准小辈和妇女从头上的抬楼过。任何人要出门,必须跟家人打招呼,家人远出归来要迎接。
与老年人或长辈同行,必须让他们走在前面;同行时有十岁以下的小孩,也要让其走在前面,若同时跟老年人或长辈及小孩同行,那么,老年人和长辈走在前,小孩走在中间,青年或壮年殿后。路上见老年人或长辈挑、抬东西,若是顺路必须为他们挑、抬一段路程,甚至送到家。路上碰见对面来的老年人或长辈,必须站在路的外侧让道。家里的事情小辈应该主动去做。晚上入睡前先敬让长辈盥洗,早晨起来,长辈又让小辈先漱洗。故有“洗脚敬老,洗脸敬小”的说法。
生活上,吃饭时要叫老人,与老年人或长辈同桌吃饭,必须让他们坐上席,青年人或晚辈只能坐左右席,故民间流传有“上坐龙,下坐象,两边坐的捶草棒”的民谣。“龙”和“象”是对老年人或长辈的比喻,“捶草棒”比喻憨或笨,是年轻人或晚辈者的自谦。席间,晚辈要主动为长辈盛饭、拈菜,给他们递烟、递茶或盛饭时,也必须双手接递;鸡头、鸡肝、鸡心一定要敬给老人吃。若有小孩同席,鸡腿就让给小孩吃。饭前要洗手,吃饭时要等全家人坐齐;好菜肴先由长辈动筷子。
值得一提的是,花溪镇山布依族就餐饮酒吃菜也有规矩。斟酒要先敬老人,饮酒也要先敬老人。吃菜则由老人先指点“请用菜”,桌上的每一盘菜都由大家动筷一轮后,小辈才能吃。饮酒不能讲“干”,只能讲“明”,意思是风调雨顺,尽饮尽有,天“干”则没酒喝。
在言谈上,布依族的晚辈对长辈,年幼者对年长者的称呼,一般都要用敬语尊称,自己则要用谦称。对长辈或年老的客人,都要带“老”字,如“您老人家”或“您老”之类,对家长、亲戚,要按辈分及彼此关系称呼,不能直呼名字;对同辈年长者也要称“哥哥”“姐姐”“表哥”“表姐”等,不能直呼其名。在老人、长辈或客人的面前,不能讲大话、粗话、吐痰、跷腿或伸手动脚,随便嬉闹,无论是坐还是站,都要规规矩矩,要“坐要有坐相,站要有站相”。给对方递东西时必须用双手;若是一只手,那么空余的那只手必须捋起送物这只手的袖口,以示歉意。老人、长辈和客人在家中坐下以后,不能从他们面前走过,只能从背后绕行,以示尊敬和礼貌。如不得已要从面前经过时,必先说句“对不起,我得从您面前过了”的客气话,待对方答应了才能过去。布依族的住房一般都是一层竹楼或木板楼,因此,凡是老人、长辈或客人坐在楼下,年轻人特别是儿媳妇不能上楼去取东西,实在非取不可,则要请他们暂时避让一下,方可上楼,以示尊重。父母在世,儿孙们不得留胡须,否则被认为不“孝”。
若有人不孝敬祖父母和父母,会受到左邻右舍的谴责,一般在分家时都要划出养老田、养老地,老人与谁居住(指儿子),就由谁负责安埋,养老田和养老地就归谁所有,安埋老人的费用不分摊给其他兄弟。老人年过半百,就要事先准备好寿木、寿衣以备百年之用。兄弟多的人家,要分担或轮流赡养父母及祖父母,且要服侍周到,以报养育之恩。父母打骂子女,子女再大也不能还手还口,否则被视为“大逆不道”。父母在世时,由父母处理家庭重大事务;父母去世后,有长兄长嫂承担,分家时也分一份“长哥田”,以示酬劳。
(二)爱护小辈
爱护孩子仅次于孝敬父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活上照顾
布依族家庭,从孩子出生、成长到能够独立生活,无处不体现出父母的关爱,平时在生活上充分体现出父母对孩子的体贴。每年新年到来时,无论家境有多困难,都要给孩子制备一套新衣,让他们穿得干干净净的过年。在宴席上,好吃的东西,如扣肉、鸡腿等通常要专门留给孩子吃。在一些地区,每年传统节日“六月六”那天,父母都要给未成年的孩子置办新衣,杀一只小鸡炖好,让他们带到野外一边玩耍一边吃。春节期间,布依族都有打糍粑过节的习俗。普通的糍粑有碗口那么大,但每家每户都要打几个特大号的糍粑,留到开春打第一声响雷时再吃。吃之前,先将糍粑拿到小孩的头顶绕几圈,边绕边小声念叨,大意是老天保佑孩子,做错了什么别责怪他;雷公保佑孩子,在新的一年里顺顺利利,一切平安。孩子外出到吃饭的时间未回,父母都要到村里去找,等他们回来后一起吃,若错过了吃饭的时间,父母要挑好吃的留给他们。父母外出赴宴或吃酒席,每一道菜都要挑出一块放在一边,用玉米壳包好带回来给孩子吃,俗称“杂包”。孩子外出回来感觉不舒服,父母往往认为是孩子在外把魂丢了,母亲要拿小碗盛饭盛水,点上三炷香,拿一根两头带铁环的挑水扁担或某种会发出响声的东西,站在院门口“叫魂”,或“立筷子”看看孩子在外冲撞了哪位故去的亲人,然后请医生或巫师来医治或驱邪。
总之,在布依族家庭中,日常生活中无时无刻不体现出父母对孩子的体贴和关爱。
2.重视对子女礼仪教育
布依族民间谚语说:“子女愚笨样样全无,子女聪明什么都有”,“树木不钻不空,人不教不通”,灌输知识,使其明达事理比什么都重要。长期以来,布依族非常重视家庭教育,母亲偏重教育女儿,父亲偏重教育儿子,特别是教育儿子对女青年说话要客气,要互相尊重,不准讲不文明的话。对后代的教育可分为故事教、婚教、丧教等。
故事教,即通过一些尊老爱幼、尊兄爱弟的故事来教育孩子,如《神仙岩治恶人》《狗犁田的故事》《张李与张笑》都是讲孩子孝敬父母、哥哥照顾弟弟的好处以及苛刻父母、虐待兄弟的恶果。民间常说:“父母去世后,由哥嫂抚养弟、妹成长,长兄为父,长嫂为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