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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起风了(2)

方年喜欢足球,于是运动白痴唐筱川就开始恶补关于足球的信息,皇马英超,巴萨拜仁,那些从前陌生得记都记不住的各种奇怪的名字像是夏天涨潮时的浪花,铺天盖地地涌进筱川的脑袋里。

就连高三那一年筱川也坚持每天跟方年发信息,她也怕耽误方年的学习,但他总是在筱川发来信息的时候说,“刚好学累了”或是“正好觉得无聊”。

筱川总是偷偷想,方年也许是喜欢自己的。

高考之后就是德国世界杯,筱川每天守在电视前看规则都没完全弄懂的足球比赛,看着那些在球场上奔跑的热血球员,想象着在另一台电视前跟自己看同一场比赛、一样热血的方年,就觉得自己和他的距离无比的近。

然后也会在凌晨两点的时候定闹钟,用能把人吓出心脏病的铃声把自己叫醒,就为了打电话叫醒方年看凌晨的比赛。

呐,你真的改变了我很多,懒到假期可以一觉睡到下午的唐筱川,竟然可以放弃最宝贵的睡眠来陪你看比赛。

每次挂了电话,她都会这样想。

总结起来,筱川好像真的为方年做了很多她从未做过的事,比如在方年因为踢球而肌腱受损、静养在家的时候帮他记笔记;比如在方年回到学校但依然行动不便的时候挤到食堂水泄不通的人群里帮他买午饭;比如在方年去大学参加自主招生面试时绞尽脑汁帮他出谋划策。

只是一次暗恋,但筱川把它当成真正的初恋一样,竭尽全力,鞠躬尽瘁。

再后来嘛。

方年成了梁笑的男朋友。

这其中并没有多么艰辛的过程,只是方年说觉得梁笑很可爱,蛮喜欢她。然后在筱川抱着试探的心态说可以帮他牵牵线的时候,方年也没有过多的思量,直接略带欢喜地答应了。

从那时起她对方年就大彻大悟了,即使她付出许多,即使她心里苦涩,方年“觉得可爱,蛮喜欢”的永远都不是她,退一万步讲,就算她百般阻挠方年和梁笑,就算她费尽心思追到方年,最终在这场爱情里劳心劳力的也只是她一个人。

这样的爱情,对彼此来说分量不同,意义不同,得到也不会长久,这并不是她想要的。

爱情,不可求。

她不知道方年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梁笑的,也不知道三年来都没怎么跟梁笑说过话的他,最后是怎样追到梁笑的。她什么都没说,她知道自己在两人的发展过程里不过是一壶烧开的水,完成了把面泡软催发香味的任务,这之后就再无他用,而自己所有的改变和努力,不过是速食面里的蔬菜包,因为不值钱而被缩水风干,浇在他们的爱情里,充当美味的背景。

持续了三年的暗恋戛然而止,只剩下偶尔被回想起的琐碎细节,至于哭泣和伤心,无须摆到台面上。

更何况只是遗失一杯三块五的速食面而已,有什么好哭泣和伤心的。

Chapter 7

“哎,你很喜欢弹钢琴吗?”她问陈向。

直到被他领走,筱川才知道2号男生的名字叫陈向。她也没想到,陈向在上场之后所选择的心动女生就是13号,唐筱川。

“喜欢,我猜你也喜欢。”陈向对着她微笑,卸了妆的筱川果然不出他所料,看起来很平凡,却有种单纯的可爱。

“跟这儿秀智商呢?你可别乱猜啊。”筱川迎着他的目光翻了个白眼。

“我有根据的啊,我上场以后你差不多全程都心不在焉满脸忧郁,少女情怀总是诗,只有在问我会不会弹钢琴和看到第三个片子里我弹钢琴的时候才最专注。”

原来你一直都在看着我嘛,筱川看了他一眼,没有搭腔。

“我猜跟你自己的故事有关。”陈向补充道。

筱川沉默了一会儿,负气一般地说:“你想怎样?延续录影棚里的暧昧气氛跟我谈一场速食面一样的恋爱?就凭一个节目,就凭一个外表,就凭那么十几分钟的关注,就凭那么三言两语的了解,没过几天就牵手拥抱接吻,廉价又迅速地直奔目标,是吗?”

轮到陈向沉默,然后他抬手把一样东西塞进了她手里。

筱川摊开手掌,是一颗包裹着金色锡纸的巧克力球。

她心里咯噔一下。

“我不想要速食面,我想要费列罗。我觉得你能懂。”陈向把手插进牛仔裤的口袋里,对她灿烂一笑。

在很久很久以前,和梁笑讨论了速食面爱情观以后,筱川这样说过。

“爱情应该像费列罗巧克力球,第一眼看到它就情不自禁的喜欢,但也会有些望而却步,因为躺在包装精美的大盒子里的它有些许昂贵,些许不真实。你有些怕,怕买下它后觉得它不如自己所想,怕它实际上不值得你心动,怕会有巨大的无从遁逃的失落感。但几经踌躇,最终还是会买下它,因为对它的无限渴望和憧憬,以及在渴望和憧憬中所产生的无法割舍。爱情的味道也应如这颗巧克力,在剥开锡纸前你无法想象它的甜美和细腻,你迫不及待地咬住它,发现里面有细碎的果仁,它们可能会硌到你的舌头,但却增添了咀嚼的韵味,然后你会品尝到最深层的浓稠而馥郁的巧克力酱心,果仁和酱心就像爱情中的分歧和惊喜,缺一不可。”

她的描述曾经让梁笑目瞪口呆,并被评价为小女生做梦一样太不现实。

“你这是广告植入还是想为费列罗代言啊?”梁笑是这样问的。

可是她现在不在乎这个一度让她耿耿于怀的评价了,因为她终于找到了有同样领悟的人。

唐筱川剥开锡纸,小小地咬了一口巧克力球。

她终于感到了一些满足的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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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之涵

“片段中有些散落有些深刻的错,还不懂这一秒钟怎么举动,怎么好好地和谁牵手。”

武汉的秋天只有天蓝得很应季,而不管是气温还是树木,都分明还是夏天模样。

我盯着头顶一小片云发呆,像是被费力揪扯出的一块棉花团,头重脚轻的。

突然棉花团被一个脑袋取代——剪得短短的头发,有点毛刺,让人很想摸一下。小麦肤色,眼睛不大,倒是鼻子很挺,脸颊上有点肉肉的。

男生被盯得发毛,从表情看来,如果在动漫里,他的脑袋上一定会暴出一个红色的十字:“看毛啊看,拿着你的果汁!”

我接过他手里的形状奇怪的杯子,表面有一层薄薄的水珠。“这杯子长得好像外星来的。”男生在我身边坐下,举起杯子无语地打量着,“和实验室那冷凝管有一拼,我们现在去哪儿?差不多逛遍了吧。”

放在三个月之前,我一定会对我现在的行径嗤之以鼻,“十一”长假从T城不远万里飞到武汉,不住青旅不压马路,一点也不文艺。珞珈山、东湖水,钟灵毓秀人杰地灵不放在眼里也就罢了——可眼前这个男生是我阔别三年的初恋。一咬牙一跺脚不管不顾地飞过来,原来只是来用脚下这一堆logo各异的纸袋证明“女人天生都是购物狂”的箴言。

“去吃东西吧,这几天光谷那边有台湾美食节。”我起身拍拍裙子上的土,对男生一脸“大姐你吃正饭会死啊,我不想吃小吃,完全吃不饱好吗”的抗议报以谄媚的笑容。男生翻着白眼把自己的果汁递给我,一只手有点困难地拎起地上所有的纸袋,另一只手撑开太阳伞,“走吧。”语气无可奈何。

我的笑容瞬间由谄媚换成得逞,举着两杯果汁和他并肩走着,习惯性地把伞柄扶歪一点,让伞尖对着太阳。

街道两边的人不是在排队就是在等号,熙熙攘攘,逆着人流走得太慢,都算不上擦肩而过。挽着胳膊的闺蜜,牵着手的情侣,无一例外打着伞在阴凉里笑着,或是有着柔和的表情。无论哪种人都比当初的我们看上去温和太多。

《秒速五厘米》里说,人一生会遇到2920万人,两个人相爱的概率是0.000049。所以你不爱我,我不怪你。

我咬着吸管用余光瞄着身边的你,表情竟和那里面温柔又从不回头的少年那么相似。

梁思璟,这么多年了,你还是一如既往的不会撑太阳伞。

“那寂寞有些许不同,我挑着留下没说,那生活还过分激动,没什么,我已经以为能够把握。”

最后密集恐惧症的我果然还是放弃了从楼上看好像蚂蚁洞一样的所谓美食节,乖乖和梁思璟去吃饭。火锅蒸腾出的香味让胃有紧缩的饥饿感,看不大清楚对面的他的脸。

“我们基础外语居然还听写单词,不过关还要去办公室单独默写。我简直惊呆了。”梁思璟拉着一张吐槽不能的苦瓜脸。我拿过起子打开啤酒给他倒上,溢出的泡沫把杯底的暗红色桌布濡湿,“你这上的是高中,哪里是大学,活该高中玩那么欢脱。”

实际上在我认识梁思璟的整整六年里,这是第二次和他喝酒。第一次是半年多前的寒假聚会上,没怎么喝过酒的我喝了一箱百威,最后醉得站都站不起来,瘫坐在地上搂着他的脖子嚎啕大哭。

不管是再怎么难过都没有哭成那样过,哪怕是至亲在本应出院的那天大出血离我而去,哪怕是两年前他和我分手。那三天来一直放空呈死人状态的我在喝醉之后毫无保留地爆发了。意外的是,与之前的三天相比,我同样是意识不清,抱着他的时候却感觉格外安心。在我生命中来了又走的那些人,只有梁思璟能让我安心地醉倒不顾形象地哭过后安心地睡去。

这些年异地求学辗转不能眠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和梁思璟形影不离的那三年。当时是初中一年级,从军训开始和他同桌,每天叮零咣啷地打闹。那时班里同学最常见的情景就是我被这嘴损的家伙气得满脸通红,举起厚厚的一摞书砸到他头上。当时我11岁,梁思璟12岁,他比144厘米的我还要矮小半个头。

初一时候的班主任治学理念很古板,也很偏执。终于在一次我课间追着梁思璟满教室打的时候勃然大怒:“陈霁!梁思璟!你们两个马上给我换座位,不许再坐同桌!”

当时我愣在原地,局促地揉着手里作为“凶器”的课本。前面停住逃亡脚步的梁思璟听到这话的第一反应是表情复杂地回头望向我。

在尴尬的安静和全班的目光里默默换好座位。我被安排到最安静的女生身边,梁思璟被安排到一个戴着厚“瓶底”每天下课都整张脸埋在书本里的男生身边。上午的最后一节课超乎寻常的难熬,再也没有人抢我的漫画,或是用钢笔戳我的白色校服,或是在我工整的笔记上乱涂乱画,我却坐如针毡。余光里斜后方的梁思璟坐在一具木乃伊身边倒也安分得很,书本都没有翻开,一直托着下巴看着窗外。

到放学的时候我磨磨蹭蹭地收拾东西,拿着小本子把要带的东西数了一遍又一遍,两个肩膀突然都被狠狠地拍了一下:“哎!”

受到惊吓的我眼泪汪汪地回头,看见梁思璟一脸有人欠债的表情,没等我发作,他便问道:“一起回家吧。”

我家在Z城最西边,他家在Z城最东边,完全不是一条路线。唯一能够同行的是一条不到一公里的向南走的路。

第一次一起回家,我们把平素疯狂飙起的山地车骑得很慢,没有以往的嬉笑打闹,中间隔着两米的距离。到分岔路口的时候他伸手狠狠拍了一下我的脑袋,“放心吧,我才不会被那个厚‘瓶底’同化。”

他笔直地站在我的视线里,像一颗终于抽条的乔木。我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梁思璟已经高出我半头来。

要现在的我回想我走过的这十七年,最混乱的是高中那三年,最清澈最快乐的是初中的前两年。每天和梁思璟一起回家之余,还多了一群以我们两个为中心发展起的小伙伴,每个周末都黏在一起,打球、压马路、爬山,或者去河边打水漂,互相损来损去、大呼小叫。

当时的我们大概就是大人们眼里的熊孩子吧。翻墙偷不知道哪家的番茄,还青红夹杂的时候就被我们一网打尽。成功翻出来还要猫着腰逃走,买瓶矿泉水冲一冲便被争抢一空,再接二连三被酸得龇牙咧嘴。

沿着国道骑车到距离市区十几公里外的一个县城玩。其实没什么好玩的,好玩的是在路上互相推搡,想方设法把对方弄进道路两边刚刚收割捆好的麦垛。当然,我成功被梁思璟用各种稀奇古怪的方式弄进麦垛好几次,所以一路都是我追着他狂飙。

现在想来真是不怕死得出奇,多少年过去都被家长们当作反面教材不停教育。

Z城的天气和小孩子的脾气一样,不是阳光明媚就是大雨倾盆,这其中不存在任何阴天的过渡,所以在Z城的所有回忆要么耀眼得灼伤了日后混沌的眼眸,要么痛快得让日渐唯唯诺诺的心感到心悸。

即使是小伙伴,也难免会因为一些不经意或刻意的举动有了罅隙。初中时的喜欢要怎么比喻才能贴切,无非是多看了谁一眼就变得酸涩膨胀的心事,这种最开始就好像嵌进生活里一样的存在和陪伴显得理所当然。用刘震云的话说当初的我就是“拧巴”,回想起来没有一天不在赌气。梁思璟就是我年少时初尝的一杯酒,酸涩又放不得。

初三那年秋天,父母带我到T城一个新开发的城区,指着眼前那所学校说,“这就是你要考的高中。”

当时的我一下就懵了。T城和Z城之间相隔500多公里,跨越了两个省,这就是说我不能和他们上同一所高中了。

“下学期就要过来读书,准备这边的中考。陈霁,要努力啊。”

连告别的时间,都这么短。

从T城回到Z城的我一夜之间变得沉默了。离别二字是每个少不经事的小孩最初的心事。等到梁思璟终于从和我父母关系很好的家长口中得知我要转学的时候,已经是十一月。

冬天来了。

“而我不再觉得失去是舍不得,有时候只愿意听你唱完一首歌。”

“为什么不告诉他?”

其实他们都或多或少地知道我快要走了,前来求证时被我叮嘱“不要和梁思璟说”的时候都会迷惑地蹙着眉这样问道。

不告诉他又能怎样,你想一夜之间人间蒸发?年少的我们可以算得上是彼此折磨,从一开始的追逐打闹早已上升到心理战——当然也可能是我庸人自扰。他让我好多个夜晚感觉心脏紧缩难以入眠。因为太年少,那种感觉只能表达为“难受”。和大家在一起的时候都是满场撒花儿的角色,一旦单独相处或者有另外的异性存在,便明枪暗箭一起来了。无辜的小伙伴看得莫名其妙,又恍然大悟。

即使是这样,我仍然认为他给我的都是满满的阳光。

所以不想让离别这种伤感的词和他扯上什么关系。

可他终于还是知道了。所有态度都瞬间变得柔软。那么笨拙,却还是试图把我定义为生活中仅有的、独特的存在。

“喂,情人节也算个节吧。你想要什么?”

又是一次回家的路上,冬天里天黑得很早。晚饭的时间,街口都是各家各户饭菜的香气。梁思璟装作若无其事地问了这样一句,又迅速把头转到另一边去死死盯着溜墙根的野猫。我惊讶地瞪大眼睛看着他不知道是被冻红还是怎样的耳朵,感觉胸腔里好像有什么跃跃欲试地要蹦出来。

“唔,只要是你送的,我不挑啊。”

事实证明少女情怀冲头的我还是太高估这个被小伙伴亲昵地称呼为脑残的家伙的情商。

“你见过谁家送钟的啊!我就是去外地念个书而已,你至不至于这么恶毒想和我永别啊?!”

满大街都是捧着玫瑰花的情侣和卖花的小孩,还有不知道为什么变得很暖色调很流畅的空气,像巧克力广告里的丝绸一样严丝合缝地贴着所有空隙柔和地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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