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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桃花依旧

沧海桑田,物换星移。转眼华胥国覆灭,神农国建立也有三百年了。

三百年,对于只有几十年寿命的人族来说,已是几代人的记忆,可对于拥有千年寿命的神族来说,却不过是从少年成长为青年。

正因为生命太过漫长,所以有些不愿忘记的东西便需要时时复习、不断回忆。

三月初三,白民城。

富贵典雅的忆云楼里座无虚席,十二名身着桃红色舞衣的女子在圆形的舞台上轻歌曼舞。

褰褰袖欲飞,袅袅腰疑折。

台下观众沉浸在当下的欢愉中,醉生梦死,而二楼雅室里的男子却陷入了回忆,无法自拔。

他还记得,千年之前,这白民城还是一片无主的桃林,人迹罕至,却因桃花盛开时绵延数百里的嫣红而引来一位尤爱桃花的女子。

据说,她的人和舞都是这八荒上最美的。

他曾有幸目睹过一回,只是一刹便神魂交付。

可惜,那是一支未跳完的舞蹈,宛如怒绽的桃花在最美的时刻被人生生掰下,只留下生硬的枝丫横在心底,每到桃花绽放时,便隐隐作痛。

所以,即使斯人已逝,他还是每年都会到这片桃林来,看着它由一块无主的桃林变成一个村落,再发展成为一个城邦。

斗转星移,物是人非。可那女子留下的舞蹈却意外地被人们记住、传承,演变成白民城代代相传的习舞之风。

他看舞,亦是看回忆。

于是,他出资修建忆云楼,想把那不愿忘却的记忆永远地留住。

察觉到他的心不在焉,忆云楼楼主萧灵溪轻叹一声,微笑着暂停了报告。

叹息声拉回了男子的思绪,他挑了挑眉,问道:“笑什么?”

虽说萧灵溪与他相识已有五十多年,深知他此刻心中所想,却仍不敢轻易与他玩笑,只是掩嘴娇嗔道:“笑我自己啊,明明是在向大人报告这几个月来的盈利,却让大人的表情像是连本带利亏了多少钱似的。”

闻言,男子的表情柔和了些:“以你赚钱的本事,就连魏嵇都甘败下风,我听与不听又有何区别呢?若是亏了,我就找你家公子要去!”

萧灵溪的笑容越发明媚:“哎呀,大人过奖了!若不是大人和公子慧眼识珠,恐怕以我这种花妖的低贱身份,只能终身为奴为婢,哪能发现自己还有这赚钱经营的本事呢!”

男子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问:“那你另外一样本事发挥地如何了?”

萧灵溪瞟了一眼窗外,屋内虽已布了结界,她却习惯性地压低声音道:“我已将可疑人选全都筛查了一遍,却没有发现任何线索。龙王剑,真的是被外人偷走的吗?”

“你的意思是有内奸?”

萧灵溪笃定地点点头。

龙王剑乃龙族先代族长敖隆的佩剑,随他一生征伐。敖隆曾以此剑助伏羲女娲统一四海八荒,成为伏羲女娲最为重用的妖族之一,却也用此剑斩杀了伏羲大帝,助神农青流建国称帝,跻身神农国第一武神将。

世人想不通,身为卑贱妖族,敖隆深得二帝倚重,女娲还准备将自己唯一的女儿下嫁于他的次子,为何他还要铤而走险,背弃旧主,助纣为虐呢?

所有的答案,或许只有这把他随身的佩剑知道。

青流建国后,敖隆卸甲归田,将剑进献青流,象征着龙族对天帝青流的世代忠诚。天帝青流感其忠心,擢敖隆四子为四海龙王,龙族由妖族晋升为神族。

不久,敖隆过世,天帝青流将剑还给了新任的龙族之长一一东海青龙王敖广。但敖广并不佩剑,而是修建神祠,仍旧将剑作为忠诚的象征供奉其中,仅在祭祖、新族长继位以及族长大婚时加以祭拜。

如今,还有三个月就是青龙王的大婚之日,剑却从守卫森严的神祠中被盗。

事关重大,青龙王不敢声张,只能封锁了消息,让弟弟暗中行动,务必在婚礼前找回龙王剑。

果然麻烦的事就是要交给麻烦的人解决。

三百年前如此,三百年后亦然。

他一一敖家老二、天帝钦封的南海红龙王敖绍,注定是族中最能添麻烦也最爱被麻烦的人。

想到这,敖绍忍不住勾起一抹自嘲的苦笑,问道:“你说什么样的内奸会如此厉害?”

萧灵溪犹豫了下,道:“属下只是猜测,这个内奸的身份地位必定不会低,不然如何从有重兵把守又有结界保护的神祠中盗走龙王剑的同时还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符合这个条件的人屈指可数!”

“你说的这些人是……”后面的话,敖绍实在不愿,也不想说出。

可对萧灵溪来说,完成任务才是首要,即便不妥,她也依然要说:“四位龙王大人,以及神祠大祭司。而最有可能的便是青一一”

敖绍抬手制止住她下面的话:“我相信大哥的为人,或许敌人就是要我们之间彼此猜忌。若无确实的证据,这话不可乱讲。”

萧灵溪颔首应道:“是。”

敖绍修长的手指有节奏地轻敲桌面,缓缓道:“还有其他推测吗?”

“有。根据我的调查,这件事也有可能和天帝想让您娶高辛氏之女有关。”

“你的意思是有人不想让我娶高辛氏?”

“也不是没这个可能。一来,您和高辛氏之间是有血仇的,就算天帝有意撮合,高辛氏也不会真心接受。二来,您已经如此受天帝器重,再有高辛氏做靠山,那您在龙族内的势力……恐怕也会威胁到很多人。因此,我直觉这次龙王剑丢失,是一个冲您而来的阴谋,所以……”

看着萧灵溪言之凿凿的焦灼模样,敖绍笑着打断了她:“所以,你也不同意我娶高辛氏?”

萧灵溪脱口就要蹦出个“不”字,却在瞥见敖绍唇边笑容时,猛地惊醒,连忙下跪请罪:“请大人恕罪,是灵溪失职了!”

敖绍不言不语,任由萧灵溪跪在地上,冷汗涔涔。

一个谍报官的责任是提供客观准确的谍报,以便主人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一旦这谍报中参杂了私人的情感,那就失去它存在的意义了。

萧灵溪亦明白这点,所以她像要自我惩罚般地跪得笔直,不求请、不求饶。

直到她双膝微颤,衣衫被印出大片的湿意,敖绍才缓缓道:“灵溪,你永远是我最可靠的谍报官,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是,灵溪谨记在心。”虽然经过了刻意的克制,萧灵溪的声音里还是流出一丝失望。但她也知,这是敖绍能给她的最大的温柔了。

以敖绍的容貌才华、身份地位,以及受现任统治者器重的程度,即使出身是曾经地位卑微的妖族,又担着冷酷嗜杀的恶名,仍挡不住各路名媛千金的频频示好与倾心爱慕。与其将来卷入他的红粉堆中,时时担心失了恩宠,不如成为一个对他有用之人,始终保有他身边的一席之地。

思及此,萧灵溪心中好受了些,声音也恢复了原样:“请大人再给灵溪点时间,十日,不,五日内,灵溪一定将此事查明一一”

敖绍摆摆手,两道水龙卷起萧灵溪,将她轻轻送回座位:“不急,就让剑丢一段时间吧。”

萧灵溪诧异于他今日的好心情,惴惴不安地问道:“可青龙王大人的婚礼只剩三个月了,若是误了婚礼,恐怕难以向青龙王大人交代!”

“放心,大哥那里我自有对策。”敖绍抿了口茶,不疾不徐道:“现在我们既不知道盗剑者的手段,更不清楚他的目的,无论怎样努力都是徒劳。若盗剑者只是为了那把剑,既已盗走,就肯定不会让我们再找到,我们再怎么找也是白费功夫。但若他有别的目的,自然就会有下一步的动作。我们与其像无头苍蝇般到处乱窜,打草惊蛇,不如守株待兔,等他自露马脚。现下,就好好享受这白民城一年一度的斗舞盛会吧!”说着,将目光投向楼下的圆形舞台。

萧灵溪心中勾起一个无奈的弧度。

以她的性格,凡事都爱速战速决,可敖绍偏偏喜欢等待,喜欢等待时机成熟,喜欢等待对方自投罗网,却忘了就是因为等得太久,才让自己一度错失所爱。

一楼大厅中央的圆形舞台上不知何时来了名红衣女子。她黑发高盘、头戴金冠,额间用金粉描绘了一个跳跃的火焰。白珍珠穿成的珠帘遮住半张俏脸,只露出一双晶亮自信的眸子,带着媚惑众生风采一一扫过台下众人,瞬间便吸引了全场人的目光。

就连阅女无数的敖绍也不由地变了眼神。

见状,萧灵溪解释道:“她就是今年最有可能夺魁的舞者,朱襄柔嘉,二王爷的掌上千金。”

敖绍讥嘲道:“以王女的身份夺魁?”

萧灵溪笑道:“就知道有人会这么想,所以她才珠帘覆面。”

斗舞,是白民城的习俗。

每年三月初三,忆云楼都会举办盛大的斗舞大会,优胜者被称为舞魁,是对舞者来说最大的殊荣,也是最高级别的认可。萧灵溪作为白民城第一舞姬,已蝉联五届舞魁,不知今天是否有舞者可以打破这个记录。

低沉的鼓声缓缓响起,由轻及重,仿佛战士即将出征。肃杀的感觉顿时包围了整间忆云楼,全部人屏气凝神,一动不动地盯着台上的女子。

敖绍有些意外,蹙眉轻问:“她跳的可是《同戈》?”

萧灵溪微微颔首:“正是。”

“这倒有点意思,明明是男子的出征之舞,却由女子来跳,不知会有何等风采。”

萧灵溪见他兴致颇高,不由地多说道:“她跟我学舞也有十多年了,可一直没什么长进。跳舞这事,光凭苦练是不够的,还得有天赋,我一直觉得她就是那种没天赋的人。可是半年前,她却像突然开了心窍般,舞艺大增,不过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便将《同戈》演绎地出神入化,着实令人惊叹。”见敖绍难得面有悦色,她又试探道:“大人若是喜欢,不妨请她前来一见。”

敖绍笑而不答,只直直地看着台上那个曼妙婀娜的身影。

萧灵溪心领神会,不再多语,也将视线投向舞台。

女子挥起金色丝带,舞起鲜红长裙,火焰仿佛有了生命力,伴随着忧伤的埙声和微弱的鼓点把敖绍带回了那个青春少年的时代。

桃花树下,娇艳如花的女孩傲然地看着他:“你若打赢他们,我就只跳给你一个人看!”

年少的他抬起头,阳光在女孩背后形成一个巨大的光圈,仿佛是从太阳中走出来的神女,令万物都拜服于她的脚下。

她是他们最尊贵的女神,也是他少年时遥不可及的憧憬。

为了她,他打败了所有人,可是,却再不能见她一舞。

猛的一声响鼓拉回了敖绍的思绪。

随着鼓声越来越快,红衣女子肆意旋转,珠帘相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

台下众人目不转睛,数数的声音也由小变大。

“七十七,七十八,七十九,八十,八十一……”

《同戈》一舞,最难不过结尾的旋转,需要舞者极扎实的基本功和一丝不乱的呼吸。

传闻萧灵溪就是以一百零八圈的旋转夺得舞魁称号。而今天这名女子已经转到了九十七圈,眼看就要破了肖灵犀的记录,众人的心不觉都提到了嗓子眼,愈加兴奋地跟随着女子数道:“一百零四,一百零五,一百零六,一百零七,一百零——”

“八”字未出口,忆云楼门口突然爆发出一声尖锐的惨叫。台上女子呼吸骤乱,脚下一个踉跄,眼看就要重重摔下舞台。

“危险!”众人尖叫。

只见白光一闪,敖绍已如箭般射出,修长的手臂一捞一抱,将女子牢牢搂在怀中,腾空跃起,再轻轻落下。

英雄救美让女子瞬间飞红了脸,欣然抬首,却在看清敖绍的面容时脸色大变,下意识地想去遮挡自己的脸。

然而,她多虑了。

敖绍已经从回忆回到了现实。他虽然搂着她翩然落地,却始终盯着大门外引起骚乱的罪魁祸首。

随着惨叫声,一名中年男子飞撞进大堂,砸烂了一堆桌椅,一只体大如牛的巨狼紧跟其后,“嗷”的一声狼嚎犹如惊天破雷,震耳欲聋。

巨狼额前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伤口外翻,里面的肉已经腐烂,散发出阵阵恶臭。它的脖子、四肢上都拴着小臂粗的铁链,随着它不断地嚎叫、示威,铁链像章鱼触手般扫过大堂,断木飞舞,尖叫四起。

男子被逼到楼梯边,抬手,以微弱的土灵攻击巨狼。

巨狼愤怒地抬起利爪,狠狠拍下,直取男子性命。

说时迟那时快,一片金光从男子身旁迸发出来,耀眼如日,登时夺去了巨狼的视线。利爪失了准头,咔擦一声将男子背后的楼梯拍得粉碎。

硝烟弥漫,迷得人睁不开眼。

“老大,老大住手啊!”七八名魁梧大汉冲进忆云楼。巨狼一见,低吼一声,转身冲出大门,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魁梧大汉们立刻兵分两路,一队去追巨狼,一队冲上前,抽刀指向瓦砾中的人影。

尘埃落定,男子身边不知何时多出个紫衣少女。

大汉们呵道:“你是谁?为何要救他?”

紫衣少女拍着衣裳上的灰尘,缓缓抬起头来。

即使是许多年后,敖绍依然可以清晰地回忆起与伶瑶初次相见的场景。

她的笑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她清秀的脸上没有乱世之中特有的警惕与惶恐,像初生的婴儿般,对这世间的一切都抱有极大的热情与好奇。

她一身淡紫色的长裙沾了不少尘土,乌黑的长发在脑后随意挽了个发髻,斜斜插着一支古朴的玉簪。如同黑曜石般清亮的眸子和唇边无忧无虑的微笑好像山间浅溪,缓缓淌过心底,将被红衣女子勾起的焦灼和燥热冲淡、带走。

她的声音清脆如黄鹂,天真又调皮地问道:“你们又是谁?为何要杀他?”

一名大汉怒道:“我们请他去治病,谁知这个卑鄙小人竟下毒害我们老大,幸亏发现及时,否则老大已经被他毒死了!”

另一名大汉补充道:“他已经收了我们一百金珠的诊金,竟然还狮子大开口,还要再给一百金珠!”

围观的人们一阵唏嘘,原本还同情男子的人也纷纷露出了鄙夷的表情。

中年男子涨红了脸,不甘示弱地嚷道:“不、不就是一个低贱的狼妖吗,我身为神族医师,答应去救它就已经是纡尊降贵了,要你们两百金珠已经算便宜了!况且,你们老大已经没救了,我给它下毒,也是想让它早日解脱罢了!有、有什么错!”

一名大汉抽刀欲砍:“神族有什么了不起,神族就可以随意杀人吗?”

为首的大汉拦住他,盯着伶瑶道:“姑娘现在知道自己救的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吧,若姑娘还有些许良知,就快快让开,别再多管闲事。”

伶瑶面露愧色,想了想道:“你们是要救人吗?如果是的话,我倒可以帮你们。”

“你……你会医术?”看着眼前身高仅到自己胸口的少女,为首的大汉怀疑道。

“略懂略懂。”伶瑶努力抬头挺胸,想让自己看起来能多那么一点说服力。

中年男子连忙扯了扯她的袖子,道:“小姑娘,这群妖狼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去就是送死!你可想清楚了,别怪我没提醒你!”

伶瑶微微叹了口气:“我看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我不还是救了你吗?”

中年男子一愣,辩道:“我、我可是神族,我、我的命可比它们这些低贱的妖族金、金贵多了!”

伶瑶拔下发中玉簪闪电般地往男子屁股上一戳,男子“哎哟”一声惨叫,捂着屁股直跳脚。

只听伶瑶说道:“怎么样,很痛吧!神族受了伤会痛,妖族受了伤也会痛,大家都会痛,有什么区别吗?”

她的话让大汉们一愣。三人迅速交换了下眼神,不觉都站直了身子。

为首的大汉极为郑重地一抱拳:“那就劳烦姑娘和我们走一趟了!”

伶瑶点点头。

几人正欲离开,舞台上的红衣女子一声“站住”,数名便衣护卫从人群中冒出,将几人团团围住。

刀剑出鞘,对峙而立,剑拔弩张的气氛顿时让全场噤若寒蝉。

众人已猜出这红衣女子的身份,可伶瑶却不知是真傻还是装傻地打趣道:“这位小姐也想请我去救人吗?”

“救人?我看还是先救你自己吧!”说罢,红衣女子一把夺下护卫的剑便向她刺去。

伶瑶本能地后退一步,为首的狼妖大汉猛一挥刀,挡开她的攻势,吼道:“干什么?”

“干什么?”红衣女子冷笑道:“你们毁了我的舞,让我当众出丑,就算以死谢罪也难消我心头之恨!”

妖狼大汉怒道:“那你想怎样?”

红衣女子毫不示弱:“我要你们生不如死一一”

话音未落,便衣护卫已持剑逼来。

伶瑶连忙打圆场,笑嘻嘻地说道:“小姐息怒,小姐息怒!我听闻舞由心生,刚才见小姐舞姿超然卓绝,既有女子之柔媚,又有男子之大气,想来小姐决不是心胸狭窄,锱铢必较之人。这几位误闯忆云楼,惊扰了小姐,实在是罪该万死!可念在他们也是救人心切,不如做做好事,放他们一马吧!”

红衣女子冷冷一哼:“你以为给本小姐带几顶高帽,本小姐就会放过你们?我偏就是那心胸狭窄,锱铢必较之人,除了他们,我连你也要抓!”

伶瑶顿了顿,突然加深了笑意说道:“小姐这样凶悍,岂不要吓跑了这位英勇救你的英俊公子啰!”

围观百姓“唰”地将目光集中到敖绍身上。

萧灵溪心中一惊,连忙去看敖绍。

只见他依旧一副似笑非笑的悠哉样,似乎并无不悦,萧灵溪不由地松了口气,暗暗睨了伶瑶一眼。

敖绍讨厌很多事,其中最讨厌的一件事便是拿他开玩笑。

再看那红衣女子,杀气腾腾的模样似乎也被戳到了痛处。

看来这小丫头自以为是的玩笑一下子把两个人都得罪了。

红衣女子怒吼道:“来人,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贱人拿下!”

便衣护卫依令上前一步,妖狼大汉们也毫不退让,挺身将伶瑶护在其间。

红衣女子顿时火冒三丈,正要下令进攻,耳边传来敖绍淡淡的警告:“再闹下去,恐怕会失了你身为王女的身份,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红衣女子猛然一颤,瞪了半晌,不甘道:“放了他们。”

众人哗然,没想到红衣女子竟会轻易罢休,纷纷猜测起这个能左右王女决定的俊美公子的身份。

伶瑶愉悦地向他行了个礼:“多谢公子。”

敖绍漫不经心地弯了弯嘴角:“不必。姑娘此去必定凶多吉少,不妨告知芳名,倘若有个三长两短,我也好烧几柱香,以慰姑娘英勇救人之举。”

伶瑶的笑脸立刻垮了下来,狠狠瞪了他一眼,道:“我叫再不见。”

说完,头也不回地催促着妖狼大汉们速速离开。

敖绍怔了怔,转头看向萧灵溪,无奈一笑。

萧灵溪早已被这丫头胆大妄为的行径吓得一身冷汗,如今见敖绍竟然笑了,冷汗登时变成了冷气,从皮肤渗进骨髓,冰凉地刺痛着。

“大、大人,要不我派人跟去,看看她身上为何有龙王剑的灵气?”

敖绍摆摆手:“不,我亲自去。”

萧灵溪不由地提高了声线:“怎可以?”

敖绍微笑道:“盗剑者既然已经发出了邀请,我若不亲自前往,岂不辜负了他一番美意,你留下善后便是。”

萧灵溪知道,一旦敖绍决定的事,就不会容他人置喙,只能行礼称诺道:“是,还请大人小心。”

这场突如其来的闹剧随着伶瑶的离开划上了句号。人们熙攘离去,一个漆黑的身影也隐在人群中悄然离去。没有人再记得台上红衣女子精彩的表演,就连敖绍也一直意味深长地盯着伶瑶离去的方向,始终没有再看红衣女子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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