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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水灵丫头(女儿当自强系列之三)(若零)

第1章

人们都说他是没有一丝人气的,浑身不带半点属于人的热度,更不存在什么情感。虽然他所做的事是将别人的性命从阎王手中抢回来,但他本身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俊美无俦的妖异!

是的,他拥有一副无可挑剔的五官,一雕一划皆令人叹为观止,这种完美已经不应该属于人间的了。他还有一副最标准的身材,每一处线条都体现着造物主的智慧;还有最悦耳的男性嗓声,吐出来的每一个音符都会直击入人的内心,再飘荡开来,隐没于空气中。此外,他的肌肤白皙得晶莹剔透,他的眼眸漆黑如夜,他的红唇艳得欲滴血……

最不寻常的是他的双手,这一双如白玉琢成般的手,似乎天生带有某种神秘的魔力,可以将人的血肉随意组合,可以轻易将人命从鬼门关前召回。

总之,上看下看左看右看,他——韩应天根本不像一个凡人,更像是一个误坠凡尘的妖灵!

假使有一天,某个人可以找出证据来证明韩应天根本不是人类,相信也没有多少人会感到惊讶的。

然而事实上呢,至少有三人会坚信,韩应天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男人,而且是一个有点无聊、有点白痴、有点幼稚、还爱扮高深的庸医!

这三人当然非洛阳四公子的其他三人——东方蔚、南宫寒、朱敬祖莫属了。此刻他们正聚在南宫世家,为南宫寒的婚礼庆贺。

当然,为了不吓坏众人,他们稍微改变了一下自己的容貌,这种叫“易容”的小技巧是洛阳四公子其他三人认为韩应天不是一个彻底的废物的依据。

为何东方蔚等三人会那么鄙视韩应天呢?其实他们的理由也是很充足的:

首先,韩应天在某种角度上的确是一个庸医!不骗你,因为他小病治不来,重病才会治。换句话说,韩大神医寻常的药理知识其实是很烂的,原因是他总是去钻研那些重症绝症或怪病。如果你患了感冒伤风这类小病,千万不要去麻烦韩应天!他会将你整个人剖开,细细察看完你的五脏六腑,才能确认你的病源。所以呢,韩大神医是不肯医治轻症的病人,总是要拖到人家性命垂危,再把人家从地狱门前拉回来,以此骗取所谓“神医”的称号。

其次,韩应天在生活上简直是一个废物,只会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根本不会打理自己。即使是叫他收拾一下自己的书桌,也要在两三天后才能看得到结果,因为他要先研究清楚每一样东西的属性,理清它们之间相生相克的关系,再来决定它们的方位和距离……所以东方蔚他们怀疑,韩应天就是因为这样才能每天偷懒不干活,才能养得这么白白净净的。

还有,韩应天不善言语,整天闷葫芦一样;不懂与人交往,只好与小猫小狗为伍;个性孤僻,不讨女孩子喜欢;此外还是个大路痴……

综上所述,大家了解为何病家眼中的救命菩萨、医家眼中的偶像,韩应天韩大神医会被了解他的三位好友视为敝屣了吧?

最后还要郑重声明一句,上述观点纯属东方蔚他们三人的个人看法,所列事例也是以他们的角度去看的。不一定正确哦!至少韩应天本人就坚信是他们三人妒忌他的天赋,才这样拼命诋毁他的。

南宫寒的婚礼上。

“天哪!南宫今天真反常。”朱敬祖喃喃自语,他简直要怀疑那个新郎官到底是不是真身了。

“废话少说,这谁看不出来?”东方蔚觉得这一趟没白来,“不知道新娘子到底是什么样人呢?”他好奇死了!

“要不要到新房去探探?”韩应天认真地考虑着。

朱敬祖兴奋地一拍他,“好兄弟真是心有灵犀,我也这么想!走吧,我知道南宫的院子在那边。”“这,这不太好吧?人家的隐私耶!”东方蔚还算有道德心(如果不把他首先迈出的脚算在内的话)。

于是,非常关心好朋友的他们往后院摸去。

半个时辰后,东方蔚忍不住一拳揍向朱敬祖,“白痴!你怎么搞的,找了半天找不到,还敢说你认识路?”

朱敬祖低头闪过他的拳风,颇感委屈:“南宫的院子本来就很偏僻的嘛!就像他的个性一样,老是躲在旁人难以察觉的角落,我能记得大概方位就不错了!总之就在这附近,再找找看。”

“已经找遍了!照理来说新房中应该有喜娘在唱祝贺词,会很热闹才对,怎么这里静悄悄的?”东方蔚还是觉得他找错地方了。

朱敬祖很不爽:“喂,你那是什么眼神?怀疑我啊?我又不是路痴韩应天,怎么会连这个都记错。”虽然他只来过一次,可是凭他超强的记忆力一定不会错的。

韩应天阴森森地一脚踢向他,“你说就说,干吗扯上我?”他的方向感是差了一点,但也不用这么经常拿来说吧。

“不服气?我说的是事实!”

“现在是你找不到路,还敢说我?”

“喂!你们吵什么吵,新房到底在哪里?”

“你何不来问我?”一道寒冷的声音插入争吵中。

咦?正闹得不可开交的三人转头望向背后,“哈,哈,南宫兄,新婚大喜,恭喜恭喜!哈哈!”

南宫寒抱胸冷冷看着他们,“三位找我的新房有何贵干?”这三个混蛋,特地凑来看热闹也就算了,还敢摸到他新房前来吵架。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啦,”朱敬祖打着哈哈,“南宫兄一定很忙,就不必特意过来招呼我们了,我们会自便的,不用劳烦你,哈哈。”南宫的脸色不好哟,跟新娘子吵架了?还是被他们打扰了不高兴?虽然非常的好奇,但现在似乎不是解惑的好时机。

东方蔚和韩应天也萌生退意,来日方长,何必硬去招惹脾气不好的新郎官!“既然我们的祝福已经送到了,也就不多打扰了,我们告辞。”

“何必那么急着走?”南宫寒挡住他们,皮笑肉不笑,“三位贵客难得上门,小弟怎能不好好招待一番?走吧,前厅开席了,三位一定要多喝几杯水酒。”

耶?千杯不醉的南宫寒拼起酒来是很可怕的!三人苦着脸被带往宴席,一边还依依不舍地望着新房。呜,还没看到新娘子呢!

清脆的鸟鸣此时听起来像催命锥,韩应天呻吟一声,艰难地睁开眼,却被暖暖的阳光射得刺痛。半天后再次睁开眼睛,才看清了目前自己所处的环境。

咦?这是哪里?斑驳的青砖瓦房,几样简陋的家具和自己身上所盖的一张旧毡。很明显不是韩家也不是南宫世家。

韩应天抱着欲裂的头坐起来,努力地回想。是了,昨天被南宫押着去拼酒,拼到最后四人都带着七八分醉意了。后来他们三人相携着跌跌撞撞出了南宫世家,并且在半路上分了手,然后……他就在路边睡着了吗?

门此时“咿呀”一声被推开,一道娇小身影走进来,“大叔,你醒了呀?”

大叔?韩应天呆望着眼前这个清秀的小姑娘,她大概十四五岁的模样,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他好像没那么老吧?

小姑娘把手中的食物和水放在小桌上,“大叔,你昨夜昏在我们家门前,幸好我家阿黄发现了你,不然你在外面睡上一晚定会着凉的。”

她说着把一只八角碗端到他面前,“来,这是姜茶,喝了它吧,可以醒酒的。”

韩应天皱眉看着那碗乌漆抹黑的东西,虽然他很口渴,但……

“不要客气,喝呀!”小姑娘甜笑着把碗往他推了推。

韩应天迟疑一下,终于接过,一气喝完。幸好味道不像看起来的那样恐怖,而且喝完后似乎真的舒服一点了。“谢谢你。”开口道谢时才发觉自己的嗓子哑得可以。

“不客气,大叔,以后别喝那么多酒,很伤身的。而且‘借酒消愁愁更愁’,酒醒后也会很难受。酗酒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大叔只要振作起来就一定能够想出办法来的。”小姑娘温言劝慰他,眼中闪着真切的关心。

“谢谢你,我知道了。”他韩应天竟然被一个小姑娘劝解。

小姑娘羞涩地笑了:“对了,你饿了吧?我煮了粥,趁热喝。”

韩应天接过那碗青菜粥,试探着舀了一点入口,居然十分可口,于是几大口喝干净。

小姑娘接过粥碗,“厨房还有呢,我再给你舀一碗。”

韩应天看着她飞快地离去,他眼花了吧,刚才他似乎在她眼中看到了满满的……同情?以前从未有人把这种目光放在他的身上呢。

小姑娘又飞快地跑回来了,端着一个更大的碗,递给他,“来,喝吧。”看他迟疑地接过,遂以微笑鼓励他。

韩应天只好再喝了下去,好饱!

“还要不要?我可以再煮。”

“不,不,我很饱了。”韩应天连忙摇头,这小姑娘好心得太过头了,“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家里的大人呢?”

“我叫钟灵儿,家里就我和一个弟弟,没别的人了。”她有些黯淡。

“哦,这样呀。”不善与人交谈,韩应天只好沉默,心里觉得这小姑娘也未免太大胆了,只有两个小孩儿在家也敢收留一个大男人。

钟灵儿见他沉默,以为他累了,“大叔你再睡一觉吧,睡醒后你的酒就全醒了。”

韩应天也真的还在头昏,于是顺从地让她扶着躺下。然后看着她细心地帮自己盖好被子,关窗掩去有些刺眼的阳光,再收拾碗筷,轻手轻脚地走出房间。嗯,细心的小姑娘!他微微一笑,闭眼坠入梦乡。

再睁开眼时头真的不再痛了,韩应天掀被下床,伸了个懒腰,走出房门。仰望天色,已近中午了呢。

他回身打量自己所处的小院,简陋的两间并排着的房间,右侧是一个放杂物的棚子,左侧的矮屋上冒着炊烟,应该是厨房了。

韩应天走近厨房,却听到里头传出对话声。

“姐姐,我也要吃鸡蛋。”一个稚嫩的男音。

“小敏乖,姐姐下次买给你吃。”钟灵儿的声音。

“我不,姐姐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下次再等到什么时候?姐姐,我要吃嘛!”

“小敏不要这样,你看那个大叔多么可怜,面黄肌瘦的,又借酒消愁,还无家可归地睡在大街上,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不幸的事情。小敏听话,这次把鸡蛋让给大叔补补身子,下次姐姐再买给你。”

韩应天眉头紧缩,面黄肌瘦的大叔?指他吗?他什么时候沦落到跑来跟一个小男孩抢鸡蛋吃了?

低头看看自己,韩应天恍然,原来他昨日易容去参加南宫的婚礼,扮相正好是一个落泊消瘦的中年大叔,难怪被人误会。

正想着,钟灵儿端着餐盘走出厨房,“大叔,你醒了吗?正好吃午饭了,来,坐这里。”她引他到院中的小桌凳上坐下。“小敏,给大叔拿双筷子。”

一个瘦弱的小男孩应声跑出来,将一双木筷递给韩应天。

韩应天看着桌上菜:一碗白饭和一碟青菜,还有一个小碗,盛着两个荷包蛋。韩应天摇头暗叹,钟灵儿那小姑娘可真是好心肠。他把鸡蛋移到小敏面前:“小敏,你吃吧。”

小敏盯着鸡蛋,咽下一大口口水,但还是很坚决地摇头:“我不吃,大叔,这是给你吃的。”姐姐说得对,这位大叔真的很可怜。

“小敏,”韩应天哭笑不得,“大叔不是没钱的穷光蛋,不缺吃穿的,你不用这么可怜我。”他伸手入怀想掏几个钱出来证明自己真的不需要吃鸡蛋补身子,却掏了半天掏不出什么东西,才想起自己好像忘记带钱在身上了。

“大叔,”小敏同情地望着他,“小敏不想吃鸡蛋,你吃了它吧。下次姐姐回来还会买鸡蛋的,到时候小敏就有吃了。”

“回来?你姐姐要去哪里?”

“去做事呀!阿婶说姐姐到一个很大很大的房子里去做事,赚钱回家。”

“做事?你姐姐几岁了?”依他猜大概十四岁左右。

“姐姐……”小敏扳起手指头,“……十七岁!小敏是八岁,比姐姐小九岁!”

不是吧,那钟灵儿怎么看也不像是可以出嫁的大姑娘。“那……你姐姐出门了,谁照顾你?”

“阿婶!”小敏指向隔壁的房子,“我住在阿婶家,姐姐每个月给钱给阿婶。”

这对姐弟蛮可怜的,连他这个没什么同情心的人也不禁心生怜爱,“你们爹娘呢?”

“死了,姐姐说娘一生下我就死了,娘死后,爹爹整天喝酒,后来也死了。大叔,以后不可以喝那么多酒哟。姐姐说少喝酒才会身体好,才可以活得很久很久。”小敏很认真地告诫他。

韩应天苦笑,现在轮到八岁小男孩来跟他说教了。“大叔以后不喝那么多了。来,这里有两个蛋,小敏吃一个好不好?”

小敏犹豫了一下,努力抗拒着诱惑,最后还是摇头:“不,大叔你吃,姐姐说给大叔吃的。”

这对小姐弟的善良令韩应天汗颜,他不由得翻出自己快要发霉的良心来晒晒太阳,下决心要好好帮助一下这对姐弟。遂向小敏问清了这里的详细所在,提醒自己回家后要给他们送一些银两过来。

钟灵儿忙完了厨房里的活,走出来时正看见弟弟叽里呱啦跟韩应天说话,她上前笑道:“小敏,不要打扰大叔吃饭。大叔你饱了没?我再给你添一些饭。”

“不用,我很饱了。”这小姑娘真的把他当成三餐不继的流浪汉了。韩应天放下饭碗,看着钟灵儿清澈关切的眼瞳,不禁卸下了所有的心防。好久没有遇见这种纯净善良的人了,就像小动物一样的无邪。

而韩应天对可爱的小猫小狗一类动物最没免疫力!他微笑着注视着钟灵儿忙来忙去收拾着屋子,她动作轻灵利索,像蝶儿似的飞过之处立刻变得干净整洁。韩应天想起自己总是乱七八糟的书案,不禁叹为观止;低下头却发现小敏也看着姐姐,眼中含泪。

“小敏你怎么了?”韩应天伸手托起他的小脸,不会是因为没吃到鸡蛋而哭了吧?

“姐姐要走了。”小敏的眼泪滴了下来,他用手背一抹,“姐姐要回去做事了,今天就要走,小敏又会好久好久看不到姐姐了。”

“是吗?你姐姐在哪里做事?”

“嗯?”小敏搔头,“忘记了。”

“噢,不要紧。”明天让管家来一趟好了,他会把这件事办好的。

韩应天再跟小敏聊了一会儿,见天色不早,也就向钟灵儿姐弟告辞了,反正很快又会见面的。

迷路三十多次之后,终于找回了韩府,韩应天照例由后墙翻入自己居住的院落。

这个院子占地颇广,除起居室外,尚有书房、药房和炼药及试药之处。他经常闭门钻研医术,十天半月不出门,除了一个老仆人每天来为他打扫一次及有个婢女三餐送饮食外,院中再无其他仆从。

外头将他传说得太过离谱,所有人皆视他为妖异,根本不敢亲近他。连家中的侍从也尽量避开他这个有些邪气的公子。

其实他也习惯了孤独,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因为自己的俊美和医学天赋而少有人敢与他攀交。何况母亲早死,父亲在皇宫中当御医,再无其他兄弟姐妹。若不是东方他们三人,他可能真的会成为不识人间烟火的怪物。

韩应天推门进入卧房,为迎面而来的异味皱皱眉。他拿起椅背上挂着的外衣,果然,那股刺鼻的药味是从这里传出的,这件衣服是他炼药时穿过吧。他随手把衣服塞入床底,试图让异味淡一点。

跨过地板上的一堆杂物,韩应天走至镜前,撕下脸上的伪装,再从柜中翻出一套较为干净的衣服换去身上的脏衣。这几个动作又使房中再添了几分凌乱。

然后他进入隔壁间,用自竹管中引来的清泉洗净脸面和手脚上的染料。因为炼药的需要,所以他这个院内有完善的引水机关和伙房。

洗完后,韩应天舒一口气,觉得清爽多了,可是……他望着湿透的衣裳,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刚换上的衣物又弄脏了。再翻箱倒柜找出另一套换上后,韩应天突然想起自己本来正打算要洗澡的……

唉,现在大家明白何谓生活白痴了吧?

这正是俊若天人、艳若妖异、高不可攀的韩应天韩大神医的真面目,难怪洛阳四公子中除他自己之外皆对他鄙视到极点!

再一翻折腾,韩应天终于把自己打理好了。至于房间里的混乱嘛,唉,还是不要太苛求自己了,于是韩应天决定今晚先去睡书房。

问题解决了,韩应天又恢复成英俊无比的怪异神医,一头扎进药房,摆弄他那些药草。

天色渐黑,韩应天摸摸肚子,起身往饭厅走去,拉了拉厅门边的细绳,绳上系着铃铛随之响起。下人们听到铃声便会立即给他送来食物。

不一会儿,一个女婢提着餐盒过来,利索地将食物摆上桌,然后行礼正要退下。

“你等等,”边等饭吃还边看医书的韩应天叫住她,想让她去唤管家过来吩咐钟家姐弟的事,“你去唤……”一抬头却呆住了,“……钟灵儿?!”

可不是,这个给他送饭的丫头正是钟灵儿!怎么回事?他好像还没吩咐管事这件事吧?难道……

“你在韩家做事?”

“是,是的,公子。”钟灵儿怯怯地应答。

老实说,她被吓得不轻,这位公子可不是常人,姐妹们个个对他又敬又畏的,没人敢亲近他。连送饭这种事也没丫头愿意做,她是无奈迫于管家的压力才硬着头皮每天战战兢兢地送食物过来的。幸好公子一向不太爱理人,送了半年多的饭也没跟她说过一句话,可是今天竟一口叫出她的名字。要发生什么事情了吗?钟灵儿颤抖着,想起姐妹们之间流传着的故事:公子会替人开膛破肚、公子房内有无数的死尸内脏、公子会摄魂、公子能与阎王通话……她越想越心惊,呜……她还有弟弟要照顾呀……

“钟灵儿?”一声轻柔的呼唤却让她心跳差点停止,韩应天不解地看着她死白的脸色,“你在发抖?是冷吗?”天气不算凉吧?

“不、不冷,公、公子叫小婢有何事?”硬着头皮问完,钟灵儿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老天保佑,千万不要叫她来开膛破肚。

“是有点事。”他没料到钟灵儿就是在他家干活儿,怎么以前竟没有注意到她,不过这样正好,省事得多。想到此,他不由露出一抹摄人魂魄的微笑。

公子在笑!向来没有凡人表情的公子竟然在笑!钟灵儿被那抹“恶魔的微笑”吓得心魂俱散,更加确定自己凶多吉少了。

“钟灵儿,你父母早丧,家境又不佳,一个人照顾年幼弟弟很不容易呀。难得你还存有善良之心,乐于助人。”

公子什么都知道!他果然不是凡人!钟灵儿不敢动弹,垂头聆听。

“这样吧,本公子明天叫管家给你家送去一百两银子,让小敏生活得好一点。你看如何?”也算报答他们收留自己一晚。

钟灵儿呆住,果然!公子要买她的命!公子想用一百两银子换她的性命!她害怕地看着韩应天妖魅的脸庞,仿佛看见了血淋淋的自己骨肉散碎的模样,惊得想转身逃出去!可……可是,一百两耶!有了这笔钱,小敏就可以过得很宽裕,还可以上私塾读书,将来可以出人头地。一百两银子,是她从来不敢梦想拥有的巨额财富。

韩应天很疑惑她为何脸色变幻不定,“钟灵儿,你有没有听见我说的话?”

钟灵儿一咬牙:“好!公子,我答应你。”她的表情犹如壮士断腕般壮烈,只是眼泪也忍不住夺眶而出,小敏,姐姐不能照顾你了……

耶?什么答应?答应什么?她的反应好奇怪,是高兴过头了吗?韩应天摇摇头,算了,她高兴就好。

一桩心事了结,韩应天端起饭碗开始吃饭,却见她仍是站着不动。她是不是想帮他做些事情?“嗯,钟灵儿,你去帮我收拾一下房间好吗?”

收拾一下?是让她自己准备好吗?

“是的,公子。”钟灵儿一步步迈向内堂,眼泪也一滴滴如雨下,她好怕呀……

韩应天诧异地听着她边哭边走进去,干吗?噢,明白了,原来这就是喜极而泣呀!这钟灵儿真是可爱,又容易满足,一百两银子也感动成这个样子

泪流满面的钟灵儿走至房门前,昂首擦去泪痕,不让自己再哭。不能后悔了,至少她为弟弟的将来作了打算!

她一鼓作气推开门,坚定地踏进去,却——

“哇!”惊叫一声跳回来,这……这是公子的房间?房内橱柜全部大开、各种衣裳胡乱扔了一地、东倒西歪的家具、难闻的气味……她试着想象如妖精般飘逸俊美的公子住在这里的情景,甩了甩头,不可能,她走错房间了!

但是当她巡视完其他房间后,才知道这间原来是最像样的!

惊异之下忘了自己的处境,爱好清洁的本性使她挽起袖子。先将所有的脏衣服收走,把家具摆正,然后把房内的垃圾全部扫出去,暂时堆在院子里。再把已经根本不能睡人的床铺换了套新的寝具,打开窗让房内的气味消散。

忙完后退了一步打量成果,不满意地摇头。家具和地板上的污垢恐怕要花一整天才能擦干净,不过在此之前得先将天花板和窗台扫干净。抹布可能不顶用了,还是找个刷子来刷,窗台上的灰尘可能得动用小铲子。她盘算着转身,不料正撞上站在她身后的韩应天,捂着鼻子后退一步,看清是他,脑中轰然一响,想起即将送命,却不明白自己怎么还只想着如何清洁房间?

韩应天呆呆地看着霎时干净得不可思议的房间,简直快用崇拜的眼神看钟灵儿了,不懂她如何能将那么多杂物马上变不见,哪像他那个老仆人老眼昏花,只会拿把竹帚扫来扫去清走一些散碎的垃圾。

他兴奋地擒住她道:“灵儿,你做得太好了!这样好了,明日我叫管家再给你家送一百两银子,以后你就每天来帮我清理房间。嗯,要不你也在这里住下好了,这样比较方便。”难得有个丫环看得顺眼,留下来也好。

咦?钟灵儿愣住,再给一百两?还有,每天来清理房间?他暂时不剖她了吗?看着他欣喜的笑容,她无法言语,恍若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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