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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楼梯走下来的人竟然是那个帅哥司机!此时他的头发像是上了蜡油,梳得整齐而且发亮。身上穿的不是在出租车里的那件阿曼尼,而是换上一套松松的金丝睡袍。这时我才看清他的整个面部,粗看像二十多岁,但实际年龄应该三十岁以上。凭直觉他应该有过非常的经历,脸上隐藏不住掩映其中的沧桑,那是岁月留下的沉淀。
我目瞪口呆地望着他,怎么会是他?
“没想到吧?”帅哥笑吟吟地说,而此刻我只觉得他面目如此可憎,恶心到想吐。
“你想干什么?”我冷冷地看着他,此刻唯有保持冷静。“我与你素不相识,你把我绑在这里干什么?”
帅哥不紧不慢地说:“是呀,你与我素不相识,干嘛急着上我的车?”
“我只是想打一辆的士回家!”我抗议道。
他笑得贼开心贼阴森:“哈哈,本来我今晚心情好不收小鬼,偏偏你要急着送上门。我不收也不行啊!”
“你嘴巴放干净点,谁是小鬼?”
我恨恨道:“有种你放开我!用这种下三烂的手段算什么英雄?”
那个男人摇摇头,“此刻我是不会放开你的!过一段时间不用我出手,你都会求着我绑你!”
“你变态!我死也不会求你!”
“嗯,每一个来报到的小鬼开始都这么说。故事情节都是那么的雷同,没有一点新意,唉。”
我挣扎道:“喂,你把我捆在这里到底想干什么?”
“不用问,时间会告诉你一切。还有,我不叫‘喂',我是有名字的。”他凑到我眼前,几乎贴着我的脸说:“我叫郑少坤,你可以喊我郑少爷。”
我恶心的别过脸,以免被他的口水喷到。我第一次感觉Gucci如此恶心,因为这种香味是从他身上传来的。
“你饿了吧?”郑少坤拍了拍手,一会儿一个穿着女仆式的女人端着餐盘过来。
餐盘里的菜很丰盛,有水果,一块牛排,一杯橙色的饮料应该是果汁,还有一盘煲仔饭,竟然是我最爱吃的里脊排骨,盘子里还有几根绿色的菜叶,是上海青。另外还有个小格子里放的是苹果和梨子。我为自已准备的食物从来没有这样丰盛过。
我不觉吞了一下口水,肚子是真的饿了。但是脸上绝不允许自已流露出一副残嘴样。我倔强的偏过头,恼怒地说:“谁吃你的东西,快放开我,我要回家。”
郑少坤戏谑地说:“回家?回什么家?这儿就是你的家。我跟你说,用不了几天我赶你都赶不走。”
我啐了一口,差点吐到他身上:“放屁,谁稀罕你这儿?”
他毫不生气,仍然用那样令人憎恶的笑容说:“目前为止,你和其她的小鬼没有两样,但你算是比较幸运的。”
我冷笑,被你捆绑在这里还算是幸运?
郑少坤没有理会我,吩咐那个女仆道:“把她手铐打开,给她半身自由。”
手铐打开,我活动了一下筋骨,准备冲上去暴揍他一顿,却差点跌倒。原来脚铐依然拴在柱子上。
他显然也意识到了我的动作倾向,无比轻蔑地说:“我松开你的手铐是为了让你能吃饭,别不识好歹。”说完他拿起餐盘里的苹果,轻轻用手一捏,然后张开,那个没削皮的苹果已变成一摊苹果泥。
我明白他的意思,行家一出生就知有没有。原来这个郑少坤竟然还是个深藏不露的练家子。我顿时气馁,即使叔叔现在活在世上,也达不到这种功力,我与他差远了。
郑少坤他们走了,我活动了一下筋骨。手自由了,可是脚上的镣铐还在。我试图弄了弄,谁知越掰卡得越紧。估计这是那种传说中的收紧铐,听我叔叔说过。我不再做无用功,桌上的饭菜已经凉了,但还是散发出浓浓的诱人的香味。
不管这家伙将来对我会做出什么行动,我得必须保存自已的体力,这是唯一自救的希望。如果连体力也没有,那岂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我说服自已吃下餐盘里的事物,就算有毒,就算是饮鸩止渴,那也比活活饿死强。
吃完后我继续背靠着柱子蹲下来,发现居然可以坐在地上,这比站着要舒服多了。我不是个喜欢大喊大叫的人,而且这时候喊叫惹恼了周少坤可能会讨来几几耳光。遇事不慌是叔叔教给我的生存技能之一,你越慌乱就会越是留给敌人机会。以我的猜测,今晚周少坤是不会再来了。于是我坐在地上,把头盘在膝盖上,打起瞌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