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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生

2014年07月05日。海岛。16:00。

程墨和肥宅飞也似地逃出了那个小区,两人总算松了口气。肥宅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一脸的心有余悸:“唉你说我怎么就那么聪明呢!这下张九九那里总算可以糊弄过去了。”

程墨倒有点哭笑不得,不得不说虽然肥宅这家伙势利了点,总是以游戏来要挟。但是有他陪着,自己才敢迈出这些以前想都没想过的步子。

两人分手道别,程墨刚回到家掏出手机,恰好看见了黄太一刚刚发来的消息。

“电影怎么样?”问卷调查般的口吻。

“嗯,挺好的呀。”

“克里斯托弗·诺兰算得上是我最喜欢的导演了。他的叙事能力真是一级棒。”

“那是谁?”程墨一脸疑惑。

“这部电影的导演啊,啥呀,你看个电影连导演是谁都不知道吗?”

“啊不好意思嘛,我这不很少看电影,平常也而不关注这方面的内容。”程墨在手机上打到。

“没事啦,那这部电影你有什么印象特别深的地方吗?”黄太一问道。

“安妮海瑟薇真好看!”程墨一边如实回道,一边在心里想:‘就是和张九九比还差点。’

“还有呢?那么一部硬核的科幻电影,敢情你就记住了安妮海瑟薇?”黄太一问的有些戏谑。

“啊,还有安妮海瑟薇说的一句话,什么爱是来自更高维度的产物之类的,原话记不得了。”程墨看见黄太一沉默了会,然后回到:“巧了,我对这句话印象也挺深的,不过你为什么就记住了这句话?”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程墨打了个哈哈,但是他心中甚是明了,这都是因为张九九。

“怎么说呢,爱这个东西有时候就是来的没有什么道理,就好像有人在你心中种下了一颗种子,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就生根发芽了。”

“比如,你对张九九的感情?”黄太一这回倒回复得飞快。

“你在……说什么?”程墨心中一凛,差点手滑把手机都飞了出去。虽然程墨感觉黄太一已经猜到了,不然今天也不会给他安排这么一个机会。但是现在他突然把这件事摊到了聚光灯下,依然让程墨觉得浑身不自在。

“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喜欢张九九?”他一边打字一边暗想自己究竟做了什么很明显的事,以至于才见过一面的黄太一都看出来了。

“爱这种东西,是藏不住的。它是有形的,会在你看向喜欢之人的时候,在聚焦的视线里跳跃流转。”黄太一连说话都自带逼格。

程墨明明觉得自己看向张九九的眼神普通极了,哪有什么光啊,视线里全是小心翼翼的躲闪。

“而且,你不要对我这么戒备。放心,我是有女朋友的人。在这件事上我是完全站在你这一头的。”黄太一看程墨久久没有回复,就又发来一条消息。

“这你又是怎么看出来的?”程墨觉得今天真是失败的一天啊,有一种被陌生人看得精光的感觉:“别说你又是从我的眼神里看出来的。”

“Bingo!你看向别人的眼神里都是满满的毫不在意,唯独我今天给你电影票时你看我的眼神,那是一种杀气,一种接近绝对零度的杀气。”黄太一在这句话后面加了一个留着泪的笑脸。

程墨内心笑了笑,黄太一估计武侠小说看多了,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说自己的眼里充满了杀气,不过他平常也不怎么和别人对视,毕竟他一直低着头对这个世界唯唯诺诺惯了,都没什么直视别人的勇气。

“那你都知道我喜欢张九九了,今天就是特意帮我咯?”程墨觉得这个时候遮掩也没有什么意义,既然知道黄太一并没有和自己争抢的意思,那大大方方告诉他也无妨。而且两人本来就不是一个阶层的人。这个暑假结束说不定两人就再也不会见面。

“是的。”黄太一倒也不谦虚一下。

“确切地说,今天只是个开始。从今往后,我会为你的爱情保驾护航。”他说的一脸正气凛然:“我女朋友正好是张九九的闺蜜,如果你愿意,我可以让她多在张九九面前夸夸你的好。”

程墨有点想笑。“我有什么好啊,我自己怎么不知道?”本来嘛,自己就是个无名小卒,不像黄太一那样在任何舞台上都光芒万丈。甚至他身上就差挂一块“主角”的牌子了。而程墨则像是那个专门为他打光的人,在黑暗里呆的久了,自己都快忘记自己的名字了。

“你真正哪里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姑娘之间怎么说。”黄太一的话语里充满了说教的意味,程墨甚至能想象出他西装革履在讲台上指点江山的样子。

“比如只要我女朋友一直对张九九说你诚实可靠,并且张九九也听信了的话,那你就是一个诚实可靠的人。”

程墨觉得黄太一说的也有些道理。很多时候一个人究竟是怎样的并不是由自己说的算的。只要所有人都认为你是个好人,哪怕你犯下了滔天的罪行,也能在陪审团的裁决下脱罪。这也是为什么有这么多阴奉阳违之人的原因吧。

“可是,你为什么要帮我?”程墨问出了最重要的一个问题。

“你想知道?”黄太一答道。

“当然了,我们完全不熟,你的这份帮助来的太诡异,总让人觉得有什么阴谋。”

“哈哈哈哈我能有什么阴谋?如果这是一场阴谋我必定有利可图,可是你能给我带来什么利益吗?”

这倒是真的,黄太一一个精英班的佼佼者,身边还有好看的女朋友,以后肯定是平步青云顺风顺水。而程墨只是一个可能连重点都考不上的人。两个人实在是云泥之别。

而且程墨现在也没什么可以失去的,他本来就不曾拥有过什么,如果黄太一真的有什么阴谋,也断然不会选上他这种人。

“那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办?”程墨问到。

“同学,姑娘嘛,都是要靠追的。你不把自己的心思说出来,总不能让人家姑娘来猜吧。当然最好的结局,就是我喜欢你,你也刚好喜欢我。这样两人一拍即合,皆大欢喜。

最坏的情况,无非也就是被拒绝而已。但是你想,如果你说了你的心思,至少还有百分之五十成功的机会。当然,在你身上可能小一点,就算百分之二十好了。可是如果你什么都不说,那可真是一丝希望都没有了啊!”

“所以?”程墨在九宫格键盘上飞快地打道。

“所以你要尽可能多得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但不要太刻意。你今天不是知道了她家住哪吗?你可以在上下学的时候装作不经意的出现在她身边,她一般会7:15出门,这么算起来你7:00从家里出发差不多刚好能赶上。”

“等下你为什么觉得我知道她家住哪?你跟踪我??还有为什么连她几点出门你都知道?你是不是以前打过她主意?”程墨好像福尔摩斯附身一般,一下子就抓住了要点。

“不不不这你可误会我了,我怎么会跟踪你呢?只不过张九九刚和我女朋友说在家门口碰到你和曹子建了,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你们干嘛去。还有我知道她几点出门是因为她经常和我女朋友一起上学啊,我已经让女朋友明天借故不能和她同行了,she’s all yours!”黄太一在这句话后面加上了三个笑脸。

关掉和黄太一的对话框,程墨却陷入了无尽的自我拉扯。就在几天之前,他还从没考虑过谈恋爱的事,这一切都是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他甚至觉得自己都没有准备好应对表白之后的事。

如果张九九答应了,那么两人就算是男女朋友了吧,从此他的世界就不再是一个人了,可是已经习惯独来独往的他真的能适应这种生活吗?如果没答应,他又该如何体面地全身而退,是笑着说这只是个玩笑嘛,还是该含着泪说出对不起打扰了?他觉得可能永远用不上黄太一的建议了吧,表白什么的真是太麻烦了啊。因为你永远无法预料表白后会发生些什么。

但是生活嘛,总是在你不经意的时候为你安排好了一切。第二天早上程墨刚起床才6点半多一点,母亲却找上门来,看见程墨昨晚没有倒房间里的垃圾,便不由分说把垃圾劈头盖脸向程墨砸来。

程墨的样子多多少少有些好笑,头上挂着昨晚的香蕉皮,脸上有几滴黑色的墨水,就像马戏团里过气的小丑。

“连倒个垃圾都不会,你说你还会什么!你这个白痴,你怎么不去死,我不屑有你这种儿子,我当初怀胎10月怎么就生下你这么个脑子进了水的,你现在有多远就给我滚多远,永远都不要回来。”

程墨什么都没有说,这一幕他太熟悉了,虽然母亲每次发火的原因不尽相同,有时候是因为没有倒垃圾,有时候是因为在发呆,有时候……有时候都不需要什么理由。但是她每回骂程墨的台词都大同小异,到了后来程墨甚至都能猜出她下一句会说些什么。

程墨怀疑母亲在骂自己的时候就是一个机器人,不然怎么可能每回都像念稿一样倒背如流。以前程墨都会在这种时候默立原地,一言不发,做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母亲最多甩他几巴掌,拽着他头发转几圈就好了,但是今天程墨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你不是让我有多远滚多远吗,好啊,那我就滚给你看。

母亲也没想到以前一脸温顺的程墨今天会摔门而去,但她可能觉得这只是小孩子暂时赌气而已,最多就是去外面转一圈,很快就会回来。所以兀自不解气地在程墨身后喊道:“你的衣服还是我买的呢,你不是要滚吗,有本事你把我给你买的东西都还我啊……有本事你就永远别回来!”

离开了家的程墨却突然变得轻松了起来。他从家里出来得急,只顺手拿了桌上的手机,还有原本就在口袋里的几枚硬币。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只能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骑行,最后还是鬼使神差地来到了张九九家楼下。

他抬起头遥遥望着她居住的地方。程墨觉得心里空空,空空如也啊。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吗?其实像自己这样的人,多一个少一个也没有任何关系吧。假如自己真的不存在于这个世上了,时间不会为你默哀0.01秒,太阳也不会为你远走0.1米。

明天地球依然转地欢快,就连父母,他们怕是也不会为自己流一滴泪吧。毕竟自己对他们来说,也无非是个多余的负担罢了。真好呢。母亲这下该开心了吧,终于不用再看见自己了。也不用每天再生气了。

至于张九九,不知道在多年之后,她会不会依旧记得,在高三的那个暑假,曾经有个喜欢她的男孩子突然就消失在了这个世上。哦不对,她还不知道自己喜欢她吧。毕竟现在的自己,在她的生命里,只是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罢了。

程墨掏出手机,看了看空荡荡的联系人列表,想了想。还是给父母留了段文字。

“也许当你们看见看见这些字的时候,我已经走了,不要紧张,我只是去随便转转。我觉得自己很乱很乱,有些事真的想不清楚。古时儒家说:格物致知。有些事,还是去格一下比较好。当我想通的时候,也许我会回来。遗憾的是,我也不知道需要多久,也许很快,也许……也许永远。不要担心,这不是离家出走,只是一次愉快的旅行。一点也不怪你们。这似乎才是我的归宿。冥冥之中似乎自有一种召唤。

还记得以前10几岁时我特别爱哭对吧。经常没什么事也能哭出来。你们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是在无数次反复回想。有一天,我会不辞而别,就这样什么也不带。而在离开的时候,我也会留这样的一封信。已经记不清写了什么。当时的我写了撕撕了写。每次写到一半都会泪满衫襟。我知道我怕了。我怕离开你们,我怕离开你们之后也许我会更加孤苦无依。哪怕我一直没有归属感。哪怕我一直都很孤独。也许平时可以伪装的很好。有时竟连自己也能勉强骗过。当然,我也时常为离开你们后,你们的垂垂老矣而动容。我觉得我不能走。

而现在,就像突然之间打开了天窗,一切都豁然明朗。我觉得无所谓,真的无所谓。我听龙应台说: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所以今天,你们也不用来找我。妈,虽然我现在还无法理解一个人被叫做“爸妈”时内心是否会有一丝荣光。也许十几二十几年后我会懂。但我实在是太失败对吧。

你说让我去死,你说不屑于有我这种儿子。那也好,至少我不在,你也不会伤心。或许你也可以养一条叫“程墨”的狗……也许……也许程墨会很乖的。无论如何都会比我乖对吧。就这样吧。”

程墨也不明白为什么眼前的手机屏幕突然就湿了,他想努力地把它擦干,但是越擦越湿,越擦越湿,他发现自己已经看不清眼前的景物了,整个世界在他的眼里糊成了一团。

程墨找到了定时发送的位置,犹豫了良久,还是设好了时间,那时候自己应该已经在生死的边缘徘徊了吧。他想了想,又给肥宅发了条定时消息:“兄弟我走了,别太为我难过,和你做朋友很开心。在有你的时光里,我才有勇气迈出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第一步。我一直在尝试挣脱出固有的自己,就像孙悟空想逃出那座五指山,但直到今天我才发现,不管我怎么逃,只要我还在这个人间,就挣脱不了生活施加在我身上的诅咒。”

程墨想起了和曹子建一起做的那些事,咧开嘴笑了笑:“如果有来生,我还想和你做朋友。”而最后一条定时消息是发给黄太一的:“果然我和张九九还是有缘无份啊,本来这回我真的真的想给自己一个机会的,但是我发现自己的心已经死了太久了,无论浇多少爱都再也唤不醒它了啊!”

做完这一切的程墨紧紧地攥着手机,他在思考要不要最后再给张九九发条消息道个别。时间一路滴滴答答地向前跑着,但是程墨的心却在不停地左右摇摆。但最终程墨还是把手机扔到了草丛里。算了,就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吧。如果张九九也喜欢自己,那还没来得及在一起自己就已经离开,她也会感到难过的吧。果然还是见不得她难过呢。若是张九九对自己毫无感觉,无论自己怎么样她都不会有丝毫波澜吧,特意给她发消息也只是单纯增加她心理负担而已。

既然已经做好了决定,程墨反而轻松了不少。离开的方法自是有千万种,程墨想给自己找个诗意的结尾。正好程墨住在海岛上,以前每年暑假父母都会带程墨去海边避暑,甚至有几回还是和曹子建他们家一起组团去的。只不过去海边开车都要40分钟,如果自己骑车去,指不定还要多久。但是转念一想,这本来不就是一件很有仪式感的事情嘛!一个人,一辆车,一直骑到路的尽头,在这个天涯海角来终结一切。

从正午到傍晚,程墨没有喝一滴水,也没有进一粒米。他依靠着每年来过一次的方向感,执拗地往他心中的终点骑着。身边不时有车呼啸而过,扬起的风沙糊的他难以呼吸,有些路段还没有自行车道,他只能在汽车道上一路胆战心惊地前进着。但是终于,他还是看见了那片海。恰逢落日在地平线隐入了半个脸,剩余的半轮红旭给海面染上的如血的鲜红。

程墨知道在海边有着一片无人看管的海滩,小时候他还偷偷地从裂开的铁丝网中钻进去过。他把自行车停在了离这片海滩最近的小卖部前,虽说是小卖部,但实际上就是几户渔民搭起来的棚子。他用身上仅剩的零钱买了瓶啤酒。铁丝网上裂缝的位置丝毫没有改变。只是以前他来的时候还能毫不费力地钻过去,今年他就要躬身穿过了。

程墨顺利来到了海滩上。这片海滩和其他沙滩不一样,全是一望无际的黑色鹅卵石,绵延几百米,一如程墨名字里的墨字。五行里黑为水,程墨觉得这个结局,对自己而言,再合适不过。

一瓶啤酒很快就喝完了。程墨看着落日一点点沉入海面,就好像有人拿橡皮擦把夕阳从地平线上一点点擦掉。程墨从小就喜欢在海边看落日,只是今天这一切看起来总有一种别样的感觉。黑夜,黑水,黑石。程墨脱下衣服放在鹅卵石上,方方正正的折叠好,是,你买给我的东西,我不会带走。

他光着身子一步步走进大海,一如初生的婴儿一步步走回母亲的羊水。海水比想象的还要冷一些,好在海浪不大,轻抚着他视死如归的决心。没走几步他就踩不到底了,只能手脚并用地迎着海浪向海平面游去。就游到精疲力竭为止吧。不知怎的,他又想起了小时候听过几百遍的精卫填海的故事,不知道自己归去后又会化作什么呢。会不会也像精卫那样继承了前世的执念啊。

一个海浪拍过来,程墨一不注意就呛了几口海水,真是苦啊。心里一慌就扑腾了几下,结果毫不意外地喝进了更多的海水。好像,有点游累了呢。可惜并没有游出多远,不会到时候被海浪冲回去吧,这样明天要是被别人发现自己玉体横陈在石滩边就不太好了。可是无所谓了,听天由命吧。

这样想着,程墨划水的频率不知不觉就慢了下来,感觉手脚越来越使不上劲,眼皮也越来越重。黑暗中,他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托着自己往岸边划去。难道这就是前往另一个世界的感觉吗。我是不是,真的快要,死了啊。

程墨再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还是在石滩边,身边不远处就是自己叠好的衣服。果然还是被海浪冲回来了啊,如果不是满嘴的涩味和满身的水珠,程墨甚至怀疑自己刚刚只是在海边睡着了。此时入夜已经挺久了,现在本来就是海滩的淡季,再加上夜已经深了,这里就更像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宽广天地。

可是这时候却有汽车的灯光刺破了黑暗,灯光直咧咧地朝程墨压了过来,末了转了个弯,沿着山路一眨眼又消失在夜色中。但这道光却好似撕破了萦绕在程墨心头的黑暗,让程墨的精神为之一振。原来,死亡也是件这么痛苦的事啊。程墨再也忍不住,海水的腥味从五脏六腑直冲喉咙,他忍不住吐了起来。

大家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虽然程墨还没看见自己的福在哪里,但他突然又不想死了。他想到了自己的外公外婆和爷爷奶奶。虽然爸妈一直对他冷眼相待,但是两对老人从小都对他宝贝有加。当父母忙的时候也是老人们教会了他琴棋书画。如果自己就这么走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老人们该有多难过啊。

而且自己还是不甘心啊,毕竟还是没有从张九九那得到一个回答啊,万一她也对自己有感觉呢?在知道爱情究竟是什么东西以前就走了该有多可惜啊。程墨心中似乎有千头万绪,但临到嘴边,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程墨只能对着大海放声长啸,好似要把胸中的浊气一股脑儿都倾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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