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在渴望优秀的同时,又对优秀有着极大的怀恨。
譬如残剑,天下第一刺客,人人想成为他;人人又欲得而诛之。
想成为他,是因为天下第一;欲除掉他,也是因为天下第一。
江湖人最重名誉,每一个行走江湖的,都有着成为武林至尊的梦!成为武林至尊最简单直接的方式——除掉现有的第一!走江湖的多如牛毛,当每一个人都心存此念的时候,残剑终于坠了崖!只剩下残剑一把,名副其实的——残,剑。
残剑消失之后,三十年来,武林暗潮涌起,依旧如昔,但总是缺少振臂一呼而响者云集的英雄,甚至,凭一个眼神震慑群雄的绝世高手。
孟子说古之圣贤,五百年一兴,说的是文坛。武坛英豪的崛起似乎更快一些,因为,凡一个功夫,到了绝顶聪明之人那里,潜心修炼数十载,必能笑傲江湖难逢敌手;倘或到了天赋异禀之人那里,十年便可功成,无人能出其右!
狼孩儿,是天赋异禀中的绝顶聪明者。
师父发现他的时候,他正趴在一头母狼的身边,享受春季的阳光。
“什么是父母?”狼孩儿问师父,
“生你养你的人!”
“养我的是匹狼,谁生的我?”
“狼孩儿,”师父抚摸着他的头说,“非有迫不得已的理由,谁也不会抛弃自己的骨肉。”
狼孩儿,无父无母,了无牵挂,童年与狼共舞,弱肉强食,为生存不择手段,天生冷血,更会伺机等待,其耐性,远异于常人。
剑法飘逸,刀法淳厚;剑法长于取上,刀法则精于打下。
狼孩儿七岁之前,四肢走路,刀法的根基,从一出生就有了。刀,身短,取人性命须近身,近身的方式以下潜为上。若从上,对手有刺来封。所以,师父说“你天生是学刀的!”
只三年,尽得所学。师父又出示自己只参破了十之一二的《回风舞雪》刀谱。
狼孩儿在山上挖了一洞,师父每日给他送食。
越十年,他的刀急如闪电,阳光下飞舞起来,古朴的刀,居然也能耀出刺眼的光。光芒所到之处,萧瑟如秋,然后就是长别离,与世间的诀别。
目睹过这光芒而依然存活于世的,只有一位:夏三十三。
自那一天之后,狼孩儿不再做生意,只做一样事:寻夏三十三!
狼孩儿清楚,作为一名杀手,只有两个结局:死,活。
你死,我活;你活,我死。
有一方活着,另一方就必须要死。但,夏三十三没死,自己也还活着。
狼孩儿宁愿死在夏三十三一对铁掌之下。活下去,他只有去杀了夏三十三,否则,他觉得活着,就是耻辱。
一个绝顶杀手,失了手,苟活于世,无疑是一个天大的笑话。狼孩儿想过自己杀死自己,但他觉得窝囊。
所以,他选择去寻找夏三十三。
找到欢喜王的时候,他得知夏三十三已经不在了。
又二年。
孤寂的山上传来一把刀:颜色黑黄,刀身上有三个圆孔。
楝三公子看到,这把刀正被一个一个小二用来砍柴。
“小二,给我看你的刀!”楝三公子说,
“这个,”小二有些为难“太脏了,怕脏了客官您的手!”
“不怕!”
“好!给您!”
楝三公子给了小二一锭金子,拿走了那把刀。
那把刀,原本属于狼孩儿。
第二天,他当着所有一众江湖豪杰的面,让铁匠把这刀熔化成水,打成一个精致的小夜壶。
“他呢?”
“死了!”
“怎么死的?死在何处?”
楝三公子指了指西面的山说:“只剩一堆白骨!”
狼孩儿一日寻不到夏三十三,其自责与羞愧就多一分,只半年光景,把自己活活气出内伤,终于从半山腰摔下去,才一年多,就成了白骨一堆。
夏三十三当日虽然得以侥幸逃脱,但狼孩儿那一刀,给他留下了永久的伤痛。
半年前,因为旧伤复发,夏三十三也一命呜呼,永远作别了叶大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