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爱因斯坦老先生的话是可以经过时间考验的。珍珍将爱因斯坦的话付诸于行动,她学习所有她感兴趣的事情,绘画,唱歌,跳舞,唯独课本。课堂上的东西其实也不难,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珍珍的成绩保持平稳的前三名,活泼爱动的珍珍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唱歌比赛,以一首独唱夺得第三名,珍珍每每回味那乒乓球台上的表演,都觉得自己像只初生牛犊,无所畏惧。只是因为喜欢就报了名,然后每天对着镜子练习,拉着子扬,非得让他听自己鬼嚎,就是要用这样自以为正确的方式去对待严肃的事情。
在珍珍自负又自信的成长过程中,兴趣是最大的动力,爸爸老陈在宝哥和珍珍很小的时候就鼓励兄妹俩多阅读,因为爸爸老陈博览群书,书柜里藏满了已经泛黄的古书,越是艰涩难懂的词,老陈越是有耐心读下去。珍珍小的时候对《儿童画报》开始感兴趣,老陈就订了一整年的期刊,每周拿回来一本,珍珍最开心的事就是等老陈回来后,迫不及待地撕开包装在书外面的纸袋,闻着那淡淡的油墨味,觉得特别满足。后来,宝哥爱踢足球,老陈就订阅《足球》期刊,宝哥的球技不仅在和朋友一起玩耍的过程中逐渐提高,而且还从杂志中获得了更多的信息,老陈又开始不断扩大兄妹俩的阅读范围,珍珍还小,《丁丁历险记》《三毛流浪记》《环游地球八十天》等等绘本连环画成堆的塞进了书柜,而宝哥大了,老陈常在他床头放本简易版的《三国》,《水浒传》这样的名著,让他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珍珍在丰富的视觉感受中学习到了更多学校课本以外没有叙述过的东西,知识在课外书里,电视里,扩展开来。珍珍从丁丁的身上学到了冒险精神。从《杀死一只知更鸟》里学到了真正的勇气。从《上下五千年》里学到了中国五千年文化的沉淀。
珍珍不自觉地会把自己融入到书里的角色中,希望拥有书里角色人物的个性与品质。事实是文字具有独特的魅力,它感染着所有人,让人得到精神上的力量,给予人们抚慰,只要安静地徜徉在字海里,心灵深处永远都是美好的。珍珍喜欢阅读,在阅读的过程中,她领悟最多的就是勇敢和爱。
这勇敢和爱的力量在一次帽子事件中爆发了。珍珍六年级时,班上有很多同学是化建的四川人,其中以龙军为首的川棒子们最爱欺负同学。葛大个儿是珍珍的同座位,有一天她戴着帽子来上学,当时的季节已经接近夏天,珍珍感到很疑惑,就问她:“你怎么了?”葛大个儿难为情地说:“我头上生虱子,我妈非要让我剃光头。”说完本身因为学习不好就自卑的葛大个儿,头埋得更低了,恨不得找个角落藏起来。坐在最后一排的都是学习不好的川棒子们,他们老是欺负她,把她的帽子扯下来,丢来丢去,甚至还扔进了厕所。龙军每天想着不同的方法指挥他的同党们捉弄葛大个儿,葛大个儿每天都很伤心,因为她是后进生,其他同学都对她的遭遇视而不见。葛大个儿已经萌生了退学的念头。珍珍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每回他们要开始欺负葛大个儿时,珍珍就想动手揍那些家伙,子扬会拉住珍珍,他怕珍珍受伤。可是不久珍珍因为是她同桌,不幸也感染了虱子,珍珍妈知道后每天把珍珍按在澡盆里不停地洗头,还用篦子刷头,每到这时珍珍都痛得哇哇叫,后来受不了了,想到葛大个儿,珍珍就对妈妈说:“别洗了!剃光头不就行了!”珍珍妈吓一跳,可是扭不住珍珍的胡闹就给她来了个极短的板寸,相当于光头。珍珍没有戴帽子上学,同样受到班上同学的异样眼光,但是没有人敢来欺负珍珍,也没有人再欺负葛大个儿了。葛大个儿因此对珍珍更加信任。子扬对珍珍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继续屁颠儿儿地跟在后面当着珍珍的小跟班。
龙军不愿意去触碰珍珍的底线,他和珍珍从小在一起玩儿,他明白珍珍的个性,他更不想失去珍珍这样的朋友。所以,在珍珍作出那样的举动后,他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反而越来越喜欢珍珍的个性。可是在毕业季到来的时候,化建公司要到其它地方做工程了,龙军不得不随着父母离开这个城市。临走时,子扬,龙军和珍珍三人又一起去爬了学校旁边的小山坡,站在山顶,他们一起对着天空大喊:“我们以后还要在一起!”
毕业后,珍珍和子扬顺利地进入片区的中学,并且还被分在了一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