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恃美行凶——祝妃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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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世家中皆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惹谁也不能惹祝家少主。因为,那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祝家是名门世家,前朝遗留下来的名家,其风骨犹存,家中之人皆是温润如玉,自带仙气。
却出了祝妃鸾这么一个祸害,无恶不作,见谁怼谁。身上未曾有过半分风骨,只带了桀骜不羁的嚣张气焰,让那些公子哥全都为首是瞻,她是世家中的败类,不学无术,平庸至极却又仗着身份,欺压无辜之人。
可以说,整个上流圈子的正经姑娘,都对祝妃鸾持鄙夷之色。唯有那么天天夜店酒吧四处跑的姑娘,才会与祝妃鸾交好。
不过这些其实对于祝妃鸾来说,并没有多大影响,毕竟我行我素之人,何必在乎他人的眼光。
……
五光十色,喧嚣热闹的酒吧。
祝妃鸾缓缓灌下一瓶伏特加,酒液随着她的动作缓缓滴落在衣服上,将黑色衬衣打湿了几分,她却没有任何在乎,只是看着这喧嚣的酒吧,嘴角勾起邪肆的笑容,带着几分嘲讽。
眼中水润光泽,光华潋滟,却没有半分沉醉之色,仿佛这烈酒惨了假,就像白开水一般无滋无味。
眉梢微红,浓浓的妆容掩盖住她原本的青葱之色,只让人觉得她是个常驻酒吧的风尘熟女。
至于她的真实年龄,呵,来往酒吧的人怎么会在乎呢。
“鸾姐。”背后传来清冽的呼喊声,可看人,确是吊儿郎当,一副情场浪子的模样。
他是祝妃鸾的小弟之一,世家败类吴株城。
祝妃鸾轻轻摇晃着手中的伏特加,一饮而尽,烈酒入喉,酣畅淋漓。
吴株城笑着向酒保拿了一杯朗姆酒,略有些沉醉的说道:“酒的魅力,莫过于在热闹的吧台中,享受着美色,品味着这烈味。”
祝妃鸾微耸了肩,不可置否的是,他说的没错,他们都是些低俗之人,伪装什么高雅。
真正高雅的人,是从不会来这种地方的。
将一杯子酒喝尽,吴株城的脸上已经带了几分酡红,隐隐有微醺之色。
祝妃鸾无奈地摇摇头,微抬了下巴,示意酒保拿些醒酒药。
这是他们私人开的酒吧,专是寻欢作乐所用,唯有会员才可进入,
酒保自然懂得这位二少若是喝醉了,家里那个弟控怕是要抓狂,很上道地拿了杯水,配合着醒酒药给人灌下去了。
祝妃鸾看着趴倒在吧台上,一副死鱼模样的吴株城就觉得好笑,也多亏这是他们私人的酒吧,来往都是有身份的人,也不会干出什么龌龊勾当,不然这小可怜当真要被人捡了回去,不然就他那绝佳的小受脸,还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觊觎呢。
无奈地满上一杯子伏特加,就那样闭眼喝了起来。她喜欢烈酒入喉的火烧之感,那是最可以释放自我的味道。
喝了一杯酒之后,祝妃鸾低头,缓缓将酒杯放下,漫不经心地扔给酒保一些小费,便拎着这只醉倒的死鱼,进了包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