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学校,对于课堂笔记这件事,查的非常严。每周老师都要收上笔记本检查。但由于每次上课时间太紧,偏偏我又是个强迫症,笔记总是抄不完。在这个时候,当你的旁边坐了个笔速飞快的人时,好处就出现了。
我总在笔记抄不完的时候借走路禹晨的书。他的习惯是把笔记随手记书上。我总嫌弃他太过随便,他却撇撇嘴:“笔记为的不就是更好的理解知识点么,你那样再在本上弄一遍浪费时间,还不如多背背知识点呢。”
我则在旁边非常不care的翻白眼,依旧我行我素。路禹晨拿我没办法,却依然把他的书借给我。
某个中午休息的时候,我急急忙忙的拍他肩膀:“路禹晨路禹晨,地理书借我下!”
他刚打完球回来,满头大汗的。随手从我桌上拿了张纸擦汗,把书包里的书扔给我。
“谢啦!”
我拿起他的书一通抄,偶尔还抬头吐槽一句:“路禹晨,不是我说你,你真该好好练练字,这字你写的是啥啊?”
他转头仔细看:“这个是…季风。”
“OK!下次写清楚点,不然你自己都看不懂!”我边埋头写边说。
“好…”他在一旁答应着。
上课铃在这时候响了,“抄完了吗?”他问。
“没呢没呢,这节英语课,我先抄着,抄完给你。”
“行。”
上英语课干别的真的有风险,我每隔15秒都要抬头看一眼,并拍拍路禹晨:“大哥,帮我遮着点啊!”
某前桌非常无奈的点点头。
半节课过去了,我抄的也差不多了,揉揉眼准备把书在底下递给他。忽然老师喊我:“冉珏,回答下这个问题。”
“啊?”我猛地站起来,把书随手往书包里一塞。
“翻译一下这句话的意思。”
“哦,好。”我抬头戴上眼镜,“ It is a person to write two people's story.一个人写两个人的故事。”
“对,坐下吧。上课认真听讲。”
我讪讪坐下,庆幸自己“劫后余生”。等放学回到家整理书包的时候,才发现路禹晨的地理书被我拿回家了…
这可完了…我随手把书打开看看,扉页有一个“禹晨”字样的章印,旁边清秀的字体写着“初二(1)路禹晨”,估计是他家长写的吧。
我一向是那种拖拖拉拉加健忘的人,容易忘记的事情太多。正赶上没过几天又有期末考试,我就忘记了这件事。地理书一直一直在我手里放着,直到那年寒假我整理卷子的时候,才再次发现我还没把书还给路禹晨…
等到第二学期开学了,我想还,但是又不敢。万分担心他因为这件事疏远我。磨蹭磨蹭着,这本书直到现在还在我手里。
毕业后的那几年,每当我想起他但又没有资格去找他的时候,我总会从书架上拿出那本书。仔仔细细的看一遍,看他一向狂放不羁的笔记和他随手在书上画的图。用手小心翼翼的去摸一下那个字,好像能握到他的手一样。
那本书陪我度过了好多时光,像代替他陪在我身边。
要是他在我旁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