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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行为艺术家 (2)

我就要成为一个行为艺术家了。我竖起了风衣的领子,走在匆匆赶路的庞大的城市人群中这样想。这时城市里所有的灯都亮了起来,人们像幽灵一样在走动,他们全是欲望的容器,在城市里昼夜不息地活动。而我决心从他们中间脱身而出。我会成为一个艺术家吗?

我在王府饭店背后的中央美术学院的书店里买到一本奇特的书,这是一本黑色封面的书,但是它没有名字,这本24开本的一厘米厚的书,它记录了最近的中国先锋艺术家们所有的艺术活动,简直看得我眼花缭乱,因为那些装置艺术家、观念艺术家、行为艺术家的各种观念奇特的作品都非常有趣,其中最叫我震动的是一个叫谢德庆的华人行为艺术家,他是个台湾人,1974年24岁时泅水非法进入美国,从此他就呆在了美国,开始变成了一个艺术家。1978年到1979年他把自己关在笼子里生活了一年,在这一年之中他不与人交谈、不阅读、不写字、不听收音机也不看电视,就躺在里面。

1980年到1981年,他每小时打卡一次,昼夜不停,持续了一年,每一次打卡同时都拍了照片,而打卡单全部经由律师签名认证。1981年至1982年,他又做了一个惊人的行为艺术,他一年时间全都生活在纽约的大街上,从不进入任何遮蔽物,这包括建筑物、地下通道、洞穴、帐篷、火车、汽车、船舱等等。1983年至1984年,他与艺术家兰达·莫尼塔用一根八尺长的绳子互相捆绑在一起一年的时间,这期间不论任何时间、地点他们俩都在一起,但又不做任何身体上的触碰。1985年至1986年,他不做艺术、不看艺术、不谈艺术,仅仅生活一年,而从1986年12月31日至1988年12月31日,他这期间只做艺术,但不发表。更为叫人惊奇的是,谢德庆从1974年至1988年,他在美14年间无任何合法居留身份。这简直是一个伟大的行为艺术家!一个受虐狂艺术家!

我看到这些报道和有关他的访谈,简直都被他给迷住了,我忽然明白了什么是行为艺术,这是一个有些类似于耶稣的家伙,他一年又一年地做他的行为艺术,以他独特的方式与角度观察人类,并承担人类背负的东西。这使我明白要当一个真正的行为艺术家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我决定帮助四川女孩黄红梅在这座城市中成为她想成为的人,我为此专门画了一个表,列出了我几年来在这座城市中建立的各种人事关系,这些人涉及行政、经济、新闻媒介、餐饮娱乐业的人士,我决定用我的这个已初步建立起来的城市蛛网把这样一个外省女孩变成城市的主人,而有一天她终于会成为我的作品,变成全新的形象向人们走来,到那一天我就会成为一个真正的行为艺术家。明白了这一点我非常振奋,我用大哥大与我的朋友于胖子联系了一下,约他立即来和平宾馆大堂咖啡厅与我见面。这将是我引见给黄红梅的第一个人。

打完电话,我就坐在那里,耐心地搅动没有加糖的咖啡,于胖子是我刚来到这座城市的老朋友了,那时候他还是一个电视剧组里跑龙套的,尽演一些次要角色,原因是他太胖了,但他又丑得很有滋味,很多戏都需要这么一个角色。可就在去年,他找到了一个机会,拜一个退休的某个副部级干部当了干妈,而他干妈的亲家则又是南方一个退休的老将军,刚好想在北京开一家桑拿娱乐城,就让他当了总经理。于是他摇身一变,出有车、食有鱼了。

有一天我曾经去过他那里一次,在他当总经理的“天府”桑拿按摩中心中我经受了一次全套的服务,从洗、泡、蒸、冲,到搓背、修脚、按摩,我享受了全新的服务。一开始我就想到黄红梅因为干过护士,也许她比较适合先从桑拿中心干起。这已成为90年代城市某种层次生活的一个特征了,而一个城市人则必须要了解与享受这些。我正在想着于胖子这人也是时来运转的时候,看见于胖子从饭店门外已经走了进来,背后跟着一个女秘书,他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华仔,我他妈的好久没见你了,你也胖了,脸蛋子上全是肉,哈哈哈哈……”于胖子大笑了起来。小姐又给我们端上来了两杯咖啡,他笑眯眯地看着我:“说吧老兄,你找我有什么事?当年咱们穷的时候天天吃刀削面,那可是老交情,你有什么事我全为你办,没说的!”于胖子十分豪爽地说。

我凝视着他,他变化真大,越来越胖,但气色相当不错,拿着的是一台模拟式加厚电池的大哥大,还戴着一双金灿灿的黄金手链。他看上去过得不错,我想。“帮我一个忙,”我看了一眼他的女秘书,她长得也非常性感,在秋天里仍穿着那种开胸很低的套裙,露出了一道美丽的乳沟,“我有一个朋友……是个女孩,她刚从四川来,她需要找个工作,到你那里当个按摩小姐怎么样?”我看着他。

他看了我一会儿突然笑了:“华仔,你小子也四处钓起女孩来了?怎么,打完炮了甩不掉打算发给我?好吧,我接收,这个没问题,这个非常好办,人呢?”他问我。

“待会儿我就给你领过来,我与她约好在东单那家冰淇淋店门口见面。”我看了看表,“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回来。”

远远地我就看见她站在冰淇淋店的门口,她居然穿了一条火红的裙子,十分扎眼地站在那里,若无其事而又有些焦急万分,看见我从大街对面穿过来她非常高兴,她的笑容还是一朵朴素的花。我大步绕开那些汽车与行人向她走去。“我还以为你在骗我。”她幽怨地说。“等急了吧?我已约好了一个朋友,你可以很快就去上班了。跟我走吧。”

我们一起朝街的北面走去,她还真的打了一点口红,但这遮不住她浑身散发出的清纯的美,“吃晚饭了吗?”我问她。

“吃了,吃的是面条,我自己做的。”

“你住的地方有煤气吗?”

“不,有蜂窝煤的炉子,我还住不起有暖气和管道煤气的房子。”

“冬天快到了,到时候我给你找个有暖气和煤气的地方吧。”

“不,”她摇了摇头,“我自己想办法,谢谢你。”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那目光中含有着一种异乎寻常的自尊,我被震动了。到了和平宾馆,在于胖子对面坐下来,于胖子端详了她半天,黄红梅被看得不好意思了起来,于胖子迅速与我交换了个眼神,那意思是我的眼光不错。我把于胖子介绍给她,“你说过你想到夜总会干个领班,不过先去干一段时间,干好了你就能升领班了,对不对于胖子?”我对他说。

“当然,当然。既然是华仔介绍的,我就会好好照顾的。你可以今天就去我们那里看一看,可以今天就适应环境嘛。”他打量了半天黄红梅的穿着打扮,立即转身对他的秘书吩咐道,“今天你领着黄小姐把咱们中心熟悉一下,另外给她买两套工作服,再安排好宿舍。你是从四川来的吧?”于胖子冲我眨了一下眼睛,又问了黄红梅一句,黄红梅点了点头。“四川是个好地方,那里漂亮姑娘太多了。咱们走吧?”整个介绍的过程黄红梅没怎么说话,她有点儿局促不安,我想这一定是于胖子那庞大的身体给她造成了压抑感,走到门口的时候于胖子悄悄把嘴凑到我耳边说:“这妞长得挺亮,你真的打炮都打腻了?”我有点儿生气,我压低了声音说:“我从没动过她一个指头。你必须要好好对待她,他妈的,你可别叫我生气。”“好好,好。”他奸笑着。他叫侍者挥了一下手,一辆丰田出租车开了过来,“嗨,黄红梅,你就跟他去吧,你放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有什么事就立即给我打电话。”

我冲她真诚地笑了笑,向她扬了扬手中的手机。她迟疑了一下,好像欲言又止,但她还是在看了我一眼之后,跟着于胖子钻进了汽车,他们在车中朝我摆了摆手,就迅速离开了。我忽然有一种失落感,因为这里又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最不愿意面对的孤独立即又像影子一样贴了过来。我看着汽车消失,决定去吃一顿新疆拉面和烤羊腰子。城市里的黑夜像大幕一样从地底下慢慢地升起来了,在这样的夜晚,我可以闻到夜空中飘散的欲望的气息,它和灰尘一起被每一个在黑夜中游走的人的鼻孔所呼吸。

当我决心帮助黄红梅去实现她自己的想法的时候,我又有些游移不定,因为我总是忘不了黄红梅脸上那种纯真无邪的笑容,以及她看你时那种清澈的目光,那种东西是在我这座城市已经遗失了的,这使我内心隐隐之中有一种疼痛。是什么样的东西触动了我的内心?我弄不明白。但这座城市有它固定的法则,如同一个轮盘的转动,也会有它自己的节律。我明白这一点,只有这一点是不可改变的。如果你想进入这座城市,在这座城市适应下来,能够生存得比别人好,你就要听从城市的法则。可这种法则有些什么特点与内容,也一直是我所思考的。总之城市更像是一个舞台,很多人都汇聚到这里来,带来了他们要扮演的角色,一些人成功了,另一些人则从此消失。就连观众也是流动的,并不是每一天的观念席上都坐着固定的人群,城市就是一个流动的宴会,人们来来去去,面孔常新,永无休止。

因此当我每一天早晨从梦中醒来,我就像个溺水者那样心脏狂跳不已,而新的一天又在我的脚下展开,我必须装束齐整、打扮一新地进入新一天的生活。我立即起床,像个机器人似的按照程序生活,洗脸、刷牙、刮胡子。我正在对着镜子刮脸,突然我的手机响了,谁这么早会给我打电话?我打开了它。

“喂?是谁。”

“……是我。”一个女孩呜咽的声音,我立即听出来是黄红梅的声音,我记起来我有一个星期没有见到她了,于胖子怎样对待她的?我有点儿担心:“怎么了?慢慢讲,你好像哭了?别哭。”

“……我不想在那里干了……”

“为什么?不是挺好的吗?我听于胖子说一个月可以收入五千元,比我都不差,你怎么……”“我不想在那里干了……因为,因为很多男人都太讨厌。于经理叫我干按摩员,我每天得工作到凌晨三四点,我总是打瞌睡,而且,那些男人总有其他的要求,我接受不了,我不干了,我要离开这里……”

“听着,你听我说,”我有些焦急,但我仍旧非常有耐心地说,“你不过是刚刚开始,你还没有适应环境呢。等你适应了,一切就会好起来。那些男人当然讨厌,但每一个男人都有讨厌的一面。你是一个不错的聪明女孩,我想你一定会有办法对付他们的。”我加重语气说,“你连怎么对付男人都学不会,你在城市中就站不住脚了。其实你只需稍微动一下脑子就行,你把他们全都当做发情的公羊,你一个也别怕,很快你就会学会驯服那些公羊的本领了。你要相信你自己好吗?你有这个能力,我相信你。”我在电话里循循善诱,我听见电话那头的呜咽声渐渐停了下来,她不哭了。“我想见你,”她说,“我有点儿想家了,我想回家。”

“我也想回家!我比你更想家,”我在电话中吼了起来,“可我们必须在这里生活,这里才是真正的家。你必须学会适应环境,”我气急败坏了起来,“你这个人到底是怎么搞的嘛,给人当保姆就与女主人闹翻,而在夜总会干却又不懂如何对付男人,你必须呆在那里。我们要学会利用自己的优势与特点去生存,明白吗?而且我并不想见你,我要等你适应了环境再见你。半个月以后吧,好吗?你要相信你自己,对不对?”

她在电话中沉默了一会儿,“好吧。”她说。

“于胖子对你好不好?”我问她。

“他对我不错,只是我自己……”

“这就好。我挂电话了……”

“好吧。”她说。然后我挂断了电话,继续刮脸,穿衣,拿包,走出了房门。

半个月以后我与她又通了一次电话,我听到她平静而又喜气洋洋的声音,看来她已经习惯了在那里工作。我也非常高兴,我决定约她见一面,就在我住的地方。我在一幢漂亮的公寓楼下等她,远远地我看见她朝我走了过来,走到我的跟前我几乎都有点儿认不出她来了,因为她明显变漂亮了,我是说那种城市化的漂亮,那是一种塑料花似的美,艳丽、醒目,又带着一丝虚假,她穿着一条黑色的裙子,还挎着一个非常好看的坤包,她看见了我,就飞奔了过来,像一只小鹿那么轻快。我也有点儿激动,因为她将经由我一手塑造,被我一步步地推向了这座城市的前台。

“你还好吗?”我笑着看着她,她头发剪短了,眼睛因而就显得更大了,“还不错,至少我已经学会如何对付那些男人,像你说的那样。”她冲我眨了一下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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