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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狼人”复仇的故事

说起它的身世,是挺奇怪的———它喜欢到城市来,不爱呆在郊外,它不伤害羊群,却专门弄死狗,而且总是单枪匹马地单独干。有些人管它叫“狼人”。谈到它的历史,虽然说的全是些当地人熟悉的事,可是城里的许多居民,的确还不大清楚。大街上的海因剥制商店的老板,就是在大灰狼被最后送进屠宰场,而它的尸体又被搬到剥制商店来加工处理的时候,才头一次听到它的故事。接着,大灰狼又被送到芝加哥世界博览会上去展览,终于在1896年,在那场把慕尔维语文学校烧成灰烬的大火中。一起被烧毁了。

小狼和吉姆的友谊一天天深厚起来

提琴师保罗是个漂亮的、从来不务正业的混血儿。他不喜欢工作,但是爱好打猎。1880年6月里,有一天,他在基尔道南附近布满森林的红河沿岸上,带着枪荡来荡去。他看见岸边的一个地洞里,跑出来一只大灰狼,就怀着碰碰运气的念头,随便开了一枪。说来也真巧,那只狼被他打死了。他叫他的狗跑去搜寻了一下,确实弄清那儿没有别的大狼以后,才爬进地洞去,居然又发现了八只小狼。这真叫他又惊又喜,前后一共九只,每只值十元。一共值多少?这笔钱的确很可观了。他使劲地舞动棍子,加上那只黄狗的帮忙,把那些小狼一下子全打死了。只剩下一只活的。当地有这么一种迷信,说是把一窝动物杀得一只不留,是会给自己带来厄运的。因此,保罗就带着一只大死狼、七只小死狼,还有一只最后没被打死的小狼进城去了。

死狼换来的那些钱,全掉进了酒吧间老板的腰包里。接着,那只活着的小狼,也落到了他的手里。这只小狼是被拴在一根链条上成长起来的。可是它的胸脯和嘴巴,却长得非常壮实和凶狠,全城的猎狗,就没一只比得上它。主人把它拴在院子里,让顾客们观赏玩乐。常常叫它跟狗咬来咬去逗着玩儿。有好几次,小家伙被狗狠狠地咬伤了,差点儿送掉了性命,但它还是恢复过来了。而且,随着时间一月月地过去,能跟它对阵的狗也越来越少了。它当时过的日子,真是要说多苦就有多苦。在它的全部生活中,只有一点点温暖的光芒,那就是它和吉姆———酒吧间老板的儿子的友谊一天天地深厚起来了。

吉姆是个顽皮的小捣蛋鬼,他有他自己的一套想法。他跟小狼接近,是因为它弄死了一条曾经咬过他的狗。而且从那时起,他一直在喂小狼东西吃,同时还非常宠爱它。小狼呢,为了报答他的这种友谊,就让他随便地和自己闹着玩儿,除了他以外,别人是谁也不敢碰它的。

吉姆的爸爸不是个模范的父亲。他常常纵容他的儿子。可是有时候,又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大发脾气,把孩子痛打一顿。后来那个孩子很快就摸到了规律,他父亲打他,并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事,而是因为他惹火了父亲。所以,只要在父亲火气未消的时候躲开一些,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有一天,他在被父亲追赶的时候,窜进了狼窝。他的那位狼朋友,被他冒冒失失地弄醒以后,转身跑到窝门口,露着两排白白的獠牙,好像是在直截了当地对孩子的爸爸说:“看你敢碰他。”

要是霍冈能把这只狼当场击毙了的话,那他一定这么干了,可是开枪对儿子也有同样的危险,所以他就放过了他们。在半小时以后,他也觉得这件事非常可笑了。从这次以后,小吉姆一遇到什么危险,就总是朝狼窝里钻。有时候,别人看见他溜到那只野兽后面,总觉得这孩子耍的是玩命的把戏。

霍冈雇了一个名叫东林的中国人来当“酒保”。这个“酒保”是个老好人,因此保罗总喜欢欺负他、吓唬他。有一天,已经喝得醉醺醺的保罗看见霍冈不在家,店里只有“酒保”一个人在照料,于是就跑来向他赊酒喝。东林照老规矩办事,没有答应他。并且对他解释说:“老是不给钱,这可不好呀。”可是,他的话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倒使保罗摇摇晃晃地跑到柜台后面,想对他进行侮辱。要不是吉姆这时候正好拿着一根长棍子呆在旁边,这个“酒保”就要大吃苦头了。吉姆敏捷地用长棍把保罗绊了一下,弄得他“扑”地摔了一跤。保罗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发誓非要吉姆的命不可。但是,说时迟那时快,小家伙已经溜到后门口,一转眼又跑到狼窝里躲起来了。

保罗看见小家伙找到了保护者,就拿起长棍,站在对方够不着的地方,狠狠地打起狼来。这一下,把那只拴在铁链上的灰狼惹火了。但是,它虽然咬住长棍,躲过了许多沉重的打击,可还是吃了不少苦头。这时候,保罗发现吉姆一面嘴里骂着,一面用发抖的手指,瞎摸乱弄地解着铁链,并且已经快要把它解开了。真的,要不是那只狼狠命往前扑,把铁链绷得紧紧的,吉姆早就把它解开了。

保罗一想到要在院子里受这只被他激怒了的灰狼的攻击时,就吓得失去了勇气,浑身直打哆嗦。

他听见吉姆在柔声柔气地对狼说———“忍一会儿,朋友,稍微朝后来一点儿,你马上就要抓住他了。对,就像这样,你真是只好狼。”———够啦,用不着再往下听啦。保罗拔腿逃了出来,还随手关上了所有的门。

就这样,吉姆和那只狼的友谊变得更加深厚了。后来,那只狼越长越壮,并且发展成为一种支配行动的主要力量。

在当时,也就是在1881年冬天,基亚培尔的狼群越来越多,给羊群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弄得当地的牧人怨声载道,大伤脑筋。他们安置过毒药和捕狼机,结果都没有用。后来,在威尼佩格俱乐部里,来了一位高贵的德国人。他公开地说,他带来的那几条狗,可以轻而易举地消除这儿的狼患,大家对他的话挺感兴趣。由于牧人们都很喜欢打猎,因此,建立一队狼狗来协助他们进行工作的建议,就有了很大的引诱力。

德国人马上从他的狗里挑出两只,作为样品给大家看。这是两只出色的丹麦种大狗,一只是白的,另一只是蓝色带黑斑的。它那仅有的一只白眼睛,更使它显出了一副穷凶极恶的相貌。这两只大家伙,每只都将近两百磅重,身上的肌肉,长得像老虎一样结实。德国人说,光用这两条狗来对付一只特号的大狼,就富富有余了,大家马上就相信了他的话。接着,德国人又把狼狗追狼的方法,作了介绍:“你什么事都不用管,只要把狼脚印指给它们看看就成了。即使那是一天以前的脚印,它们也能顺着去追赶敌人。敌人是甩不掉它们的。不管那只狼怎么打迂回,怎么躲藏,它们都会很快地把它找出来。接着,它们就朝那只狼逼上去。只要狼转身逃跑,这只蓝狗就会咬住它的屁股,像这样把它一摔,”说到这里,德国人猛一下往天上扔了一块面包,“接着,在它还没落地之前,这只白狗就咬住它的脑袋,蓝狗咬住它的尾巴,然后像这样把它扯成两片。”

这些话说得挺中听,可是不管怎样,每个人都想把它证实一下。有几个市民提出说,在亚西尼波因附近,正好出现了一只灰狼,于是,他们就马上组织了一次追捕。他们在那儿白白地搜寻了三天,正想收场作罢的时候,有人建议说,霍冈的酒吧间里有只狼拴在那儿,他们可以出钱把它弄来。虽然那只狼不过一岁多,但用来测验这两条狗的本领,也还是可以的。

霍冈知道这件事的重要性以后,马上就把狼的身价抬高了,另外还说,他感到良心上的谴责。可是,当他看到价钱合适的时候,他的这种感情又全消失了。他首先想到的,是把小吉姆打发到他的祖母那儿去,不让他在这儿碍事,接着就把那只狼赶进木箱,钉了起来。他们把箱子装上了一辆大车,带到波尔台基大道旁的旷野上去了。

那两条狗一闻到狼味儿,就急着要去厮打,连勒都勒不住。可是几个壮实的汉子拉住了它们的皮带。大车又拖了一英里路以后,人们才费劲地把那只狼倒了出来。开始的时候,它显得有点害怕和懊丧。它想躲起来不让人看见,而且一点没有咬人的意思。后来,它看到人们放了它,并且朝它嘘哩嘘哩狂喊猛叫的时候,就悄悄地放开脚步,朝南边地势不平的地方跑去。这时候,那两条狗也被放了出来,它们凶狠地狂吠着,连蹿带蹦地上前追赶小狼去了。人们在一边大声喝彩着,骑着马跟在它们后头。最初的时候,看起来那只狼显然是没救了。两条狗跑得比它快得多,那条白狗跑起来和狼狗一样快。

德国人望见它飞快地穿过草原,眼看跟狼的距离越来越近,心里兴奋得不得了。好多人都打赌说狗会胜利,敢说狼赢的却一个也没有,只有人肯在两只狗中间赌输赢。因为,尽管小狼已经加快了脚步,可是不到一英里路,那条白狗已经紧跟在它的屁股后头,眼看就要追上它了。

德国人大声喊了起来:“这会儿注意瞧吧,那只狼就要给摔上天啦。”

一刹那间,狗和狼咬在一起了。接着它们都朝后退了退,谁也没有被摔上天去。可是那条白狗却翻滚倒地,肩膀上出现了一道深得怕人的伤口———即使没被咬死,也没法参加战斗了。十秒钟以后,那条蓝狗张着大嘴上来了。这一个回合进行得跟上次一样迅速,几乎也是同样的神妙。狼跟狗好像只是互相碰了碰。那条蓝狗就被摔到一边,它的脑袋唰地摆动了一下,有一阵子几乎都看不见了。身上的斑点模糊了起来,看到的只是一个直淌血的侧面。它在人们的怂恿下,又作了一次进攻,然而得到的只是另一道伤口,于是它接受教训,跑到一边去了。

这时候,狗主人又牵来四条大狗。正当这些狗被松了开来,并且由一群拿着木棍和套索的人,跑上来协助把狼干掉的时候,一个小男孩骑着马,从草原上跑了过来。他跳下马背,挤进人群,扑过去抱住了狼的脖子。他管它叫“我的乖狼”、“我亲爱的好狼”———那只狼舔了舔他的脸儿,摇了摇尾巴———接着,这个男孩就掉转头来,流着眼泪,对这伙人大骂起来!他把他们一个个地全骂遍了,就连自己的爸爸也没放过。

如果一个成年人也用这样恶劣的下流话骂人,就可能要受到制裁了。但现在是从一个小娃娃的嘴里说了出来,倒弄得这些猎人不知如何是好,但他们终于还是采取了最巧妙的措施。他们哈哈大笑了起来———笑的并不是他们自己,那样做不是好办法———他们笑的是那个德国人,因为他的那些好狗,全叫一只还没长大的小狼打败了。

吉姆把他肮脏的沾满眼泪的小手,伸进他那只装满小玩意的口袋,从石弹子、口香糖、烟草、火柴、手枪子弹和另外一些不适当的玩意儿里头,摸出一根细长的麻绳,在狼脖子上一拴。然后,一面还有点抽抽噎噎的,一面跳上马背,带着狼动身回家了,临走前还对那位德国先生,来了一句最后的恐吓和咒骂:“只要有谁给两分钱,我就能叫小狼来咬你,你这个混蛋。”

吉姆死后,那只狼一二直没离开那条街道。它追杀狗,却从未伤害一个孩子。

那年的冬天刚开始,吉姆就发热病倒了。那只狼因为不见了小朋友,在院子里可怜地嗥叫着。后来,由于吉姆的请求,它才被带进病房里来。于是,这条大野狗———其实狼也不过是一条大野狗———就忠实地守在它朋友的病床旁边了。

开始的时候,吉姆的病好像很轻。因此,当病情突然恶化的时候,大家都不免吃了一惊。到圣诞节的前三天,吉姆死了。最最为他伤心的是他的“乖狼”。圣诞节晚上,这只狼跟着送殡的人上圣波尼费斯的墓地去,在教堂敲起丧钟的时候,它也应和着钟声,凄惨地哀叫起来。不久它又回到酒吧间后面的屋子里,但是看见主人又想用铁链把它拴起来时,就跳过一道木栅栏,逃得无影无踪了。

同年冬天的后一段时期,有一天,老猎手雷诺,带着他的美丽的混血种女儿妮涅特,来到河边的一所小木屋里住了下来。对于吉姆的事情他一点也不知道,但他却很清楚地在圣波尼费斯和迦利堡之间的沿河两岸上,发现了狼的足迹。他挺感兴趣,但又有点怀疑地听哈得逊湾公司的人告诉他说,这个地区里新近有只大灰狼跑来住下了,甚至在夜晚还溜到城里去,特别喜欢在圣波尼费斯教堂附近的那片森林里打转儿。

那年的圣诞节夜里,像去年吉姆死的时候一样,教堂里的钟声又当当地响了起来。这时候,树林里发出了一阵孤独而悲哀的嗥叫,使雷诺相信了人们对他所讲的故事。他很熟悉狼的叫声,能从叫声中分辨出是呼救还是求爱,是孤独的哀号还是挑战的吼叫。而他现在听到的是孤独的哀号。

老猎人走到河边,学着狼的声音回答了一声。接着就看见一条黑影儿,离开了远处的森林,从冰上跑过河来,走到猎人身边。猎人一动不动地坐在一根树桩上。它走到猎人跟前,在旁边兜了个圈子,用鼻子闻了闻,眼睛一下子闪闪地亮了起来,像狗在冒火时那样地叫了一声,接着就缩了回去,在茫茫的夜色里消失了。

就这样,雷诺知道了,不久,许多城里的人也都知道了,在他们的大街上住着一只大灰狼,“比过去霍冈酒吧间里拴着的那只要大三倍。”狗见了它全都怕得要命,只要有机会,它总要弄死它们。有人说,已经有不止一只混血狗,在出去寻欢作乐的时候被它吃掉了。不过这种说法是真是假,却从来没有证实过。那天我在树林里看到的,就是这只威尼佩格狼。起先我以为当时的形势对它非常不利,很想过去帮帮它的忙。可是后来的事实改变了我的想法。我不知道那次战斗是怎样结束的,但我确确实实地听说,后来别人看见它许多次,而那些狗,却有好几只从此就没露过面。

在狼当中,像它这样奇特的生活,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它放着树林和原野上的自由日子不过,却宁愿挑选天天冒险的城市生活———每星期都会遇到几次被人逮住的危险,每天都充满着惊险的活动,甚至常常要在十字路口寻找暂时藏身的地方。它憎恨人,更瞧不起那些狗。它每天都在战斗着,只要发现少数的、或是单身的狗的时候,不是穷追猛赶,就是要它们的命。它专找醉汉的麻烦,看见带枪的人就避开,而且还熟悉了捕狼机———对毒药也挺内行———它很会对付这些玩意儿。因为它一次又一次地通过了这些危险物,或是用一种轻蔑的眼光来对待它们。

它还熟悉威尼佩格的每一条街道。在灰蒙蒙的黎明时光,它总是随意地跑来跑去。它那矫捷的身影儿,威尼佩格的警察们全都看见过。只要闻到一点点可以说明老“狼人”来临了的气息,威尼佩格的任何一只狗,都会吓得浑身发抖。战斗是它惟一的道路,整个世界全是它的敌人。但是,回顾它那骇人听闻的、半神话式的生活史,有一点却是令人非常快慰的———“狼人”从来没有伤害过一个孩子。

保罗的尸体被吃光了,谁干的。

妮涅特跟她的印第安母亲一样,是个在沙漠里长大的漂亮姑娘。可是,她的那双灰眼睛,又有点像她的诺曼第父亲。她这时才十六岁,是个年轻的美人儿。以她所具备的条件来说,完全可以跟一个全区最富有、最可靠的青年人结婚的。可是她却用一种女性的执拗脾气,爱上了那个从来不务正业的保罗。这家伙长得挺漂亮,舞也跳得非常好,还是个出色的提琴手,人们举行宴会什么的总少不了他。但他是个好吃懒做的酒鬼,甚至有人悄悄地说,他已经在加拿大南部娶过一个老婆了。当他在追求妮涅特的时候,雷诺婉转地撵走了他,可是结果并没有发生作用。妮涅特样样都能听她父亲的,就是对这一点不肯服从。她不愿意放弃这个情人。就在她父亲赶走保罗的那天,她答应上河对岸的树林里跟他约会。这件事安排起来很容易,她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从冰上过河到教堂去,要比从桥上绕过去近得多。当她穿过积雪的树林到约会地点去的时候,她发现有条大灰狗跟在自己后面。看上去这条狗的样子还很和善,所以女孩子(实际上她的确还个孩子)一点也不觉得害怕。可是当她走到保罗等她的地方时,那条大灰狗突然哼哼着奔到前面去了。等在那儿的保罗一瞧,就知道是只大狼,吓得立刻溜掉了。后来他解释说,他是跑去拿枪的。他准是把放枪的地方搞忘了,因为他竟爬到离得最近的一棵树上去找枪。在他跑掉的同时,妮涅特也从冰河上奔回家去,向保罗的朋友们告急去了。她的那位勇敢的情人,在树上没找到什么武器,就折了根树枝,把小刀子往上一绑,做成了一支矛,并且成功地运用这个武器,在“狼人”的脑袋上制造了一道大伤口。那只野兽可怕地嗥叫了一声,就退到保罗无法够着的地方守候着。它的企图非常明显,保罗不下来,它是决不肯走的。可是,当一大群救援保罗的人赶到时,它又改变了主意,转身跑开了。

保罗发现,对妮涅特解释,要比对其他任何人容易得多。他仍然是她最最敬爱的人,可是他跟她父亲的关系,却糟透了。于是两人就私下决定,等他这次为公司赶雪橇上亚历山大堡回来以后,马上设法私奔。公司的代理商对他自己训练好的狗非常满意———这是三条长着毛茸茸的鬈尾巴的爱斯基摩狗。它们都跟牛一样,又大又壮实,可是脾气却像海盗似的,既凶恶又爱胡闹。保罗就是要赶着这伙家伙,从迦利堡到亚历山大堡,为公司运送一些重要的包裹。驾驶雪橇需要心肠硬、手段辣才行,保罗在这方面是个老行家。在一天早晨,他喝了几杯必需的威士忌以后,就高高兴兴地顺着河面出发了。他打算去一个星期,这样就能弄到二十块钱带回来,有了这笔费用,私奔的计划就可以实现了。他们在冰河上一直往前跑去。那些大狗拉着雪橇,跑是跑得很快,不过心里挺不高兴,因为保罗总是把鞭子抽得噼啪直响,一面还吆喝着;“哎嗨,哎嗨,快跑呀!”他们飞快地跑过河岸上雷诺的小屋。保罗一面挥舞着鞭子,紧紧地跟在雪橇后头往前直奔,一面朝站在家门口的妮涅特挥了挥手。没多大工夫,雪橇、那些怒气冲冲的大狗,还有那位醉醺醺的赶车的人。就在拐弯的地方飞快地不见了———从此以后,保罗就再也没有露过面。

当天晚上,那些爱斯基摩狗,一只只地单独跑回迦利堡来了。它们身上溅满了冻结的血迹,还带着好几处严重的伤口。可是,说来也真奇怪,它们一点也没有肚子饿的表现。

人们顺着那些大狗回来的路线跑去,不久就发现了那几个包裹原封未动地在冰上躺着。雪橇的碎块,散落在河流上游一英里多路的地方,离开包裹不远,是保罗的衣服碎片。

事情很清楚,那些狗弄死了赶车的人,并且把他吃掉了。

公司的代理商对这次事件非常气愤。这件事可能使他失去他的那些狗。他不肯相信人们的报告,决定亲自动身去调查事实的真相。他选中雷诺跟他一同去。两人走到离出事地点三英里路的地方时,雷诺发现了一串很大的脚印,从河东岸连接到河西岸,就在雪橇的后面。他跟着脚印,在东岸上往回走了一英里多路,发现脚印主人的步法和那些狗的步法完全一样。狗跑它也跑,狗走它也走。能找到这样的线索使雷诺非常高兴。因此,人还没回到公司代理商那儿,他已经开始嘀咕起来了:“是只大狼———一直在死盯着雪橇走。”

随后,他们又跟着脚印跑到河的西岸。在越过基尔道南森林两英里路的地方,那只狼放慢步子,走到雪橇经过的路线上。又往前跟了几里路,然后才回到森林里去了。

“保罗在这儿扔过什么东西,也许就是包裹,那只狼跑过来闻了闻,于是就追———因为它发现了,赶车的就是那个扎伤过它脑袋的、满身酒味的保罗。”

又往前走了一英里路,那只狼跟在雪橇后面,在冰上飞跑起来。这时候,人的脚印没有了,因为赶车的人已经跳上雪橇,用鞭子催赶那些狗去了。于是,车上装的东西就这样散落了下来。瞧那些狗在鞭子的催赶下跑得多快。喏,保罗的小刀就在这儿的雪地上。这准是他用来扎狼的时候丢掉的。还有这儿———好家伙!狼的脚印也不见啦,可是雪橇还在飞快地往前滑着。这时候,那只狼跳到了雪橇上。那些狗被它这么一吓唬,四条腿挪得更慌了,可是在它们背后的雪橇上,那只狼已经雪了恨,报了仇。不一会儿,事情就过去了,狼和人都滚下了雪橇。狼脚印又在东岸通向树林的道路上出现了。雪橇呢,又歪歪斜斜地朝西滑了半英里路,就在一根树干上撞得粉碎。

雪上的痕迹告诉雷诺,那些套着车具的狗互相打了起来,并且自己弄断了束缚物,然后顺着河道,从不同的道路往家跑去。它们在专横的赶车者的尸体那儿聚了聚,把他一顿吃了个精光。

这么一来,对那些狗来说,的确非常糟糕,但它们还是洗清了杀人犯的罪名。没问题,这是那只狼干的。在惊吓的心情安定下来以后,雷诺轻松地叹了口气说:“是‘狼人’干的。它把我的女儿从保罗那儿救了回来。它待孩子们总是挺好的。”

大规模的追捕开始了

由于发生了这次事故,他们在小吉姆葬后的第二个圣诞节,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追捕。当地所有的狗好像全被集中起来了。那三只爱斯基摩狗也在里头———那位公司代理商对它们非常重视———此外还有些丹麦种大狗、猎狗,一群草狗和一些叫不出名堂的狗。他们花了整整一早晨工夫,把圣波尼费斯东边的树林全搜遍了,也没找到那只狼。可是接着有人打电话来通知说,他们在城西的亚西尼波因树林附近,发现了那只狼的踪迹。于是,一个钟头以后,人们已经在闹哄哄地追捕威尼佩格狼了。

一群狗,一群穿着各色衣服的骑马的人,再加上一群徒步的大人和孩子,浩浩荡荡地往前追赶着。“狼人”对那些狗一点也不怕,可是它明白,这些带枪的人是非常危险的。它窜进了黑糊糊的亚西尼波因树林。但是,那些骑马的人从空地上绕过去,从前边把它赶了回来。它又顺着科罗迪河谷逃去,躲开了那些飕飕穿飞的子弹。接着,它跳过了一道铁丝网,弄得那些骑马的人一时没法赶上去。不过它还得沿着河谷奔逃,因为这样可以躲避枪弹的射击。这时候,那些狗已经追上来了。它所要求的,也许正是要单独地和这些狗呆在一起———它跟这些狗的比数,是四十对一,或是五十对一———即使这样,它还是可以占据优势。现在,那些狗已经团团把它围了起来,可是没有一只敢冲上前去。后来,有只瘦长的猎狗自以为腿快,打旁边跑了上去,被“狼人”侧面咬了一口,把它咬伤了,倒下地来。因为有一群狗隔着,那些骑马的人只好远远地围站在那儿。同时,由于追逐的方向是对着城市,所以跑来参加战斗的人和狗,也越聚越多了。

那只狼掉头朝屠宰公司跑去,那儿是它常去的地方,因为房屋和狗都离得非常近,所以人们都停止了射击。这时候,追击的人已经近得快要把它包围起来,叫它没法再逃了。它想找个比较安全的地方,作为最后的据点。它看见一条上面有座木桥的水沟,就纵身往里一跳,然后掉转头来,不让敌人接近。人们拿棍棒来捣毁了那座木桥,它只好又跳了出来。它心里明白,事到如今,肯定是没有生路了,但它还是准备着,希望再做一次有意义的战斗。于是,这位可怕的专门杀狗的刽子手,这位圣波尼费斯树林的令人失魂落魄的吼叫者———这只令人惊叹的威尼佩格狼,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所有的敌人面前,生平第一次地站住了脚步。

谁能看透它的心思?它为什么对那个危险之地留恋不舍。

经过三年漫长的战斗岁月,它终于在他们面前单独地站住了脚步。它面对着四十只狗,狗的后面还有好些带枪的人———但是,它在他们面前的那副样子,就像我那天在树林里所看到的同样坚定。它跟那次一样地撇着嘴———结实的肚皮微微起伏着,可是它那黄绿色的眼睛里,却闪烁着沉着镇定的光芒。那群狗逼了上去,但带头的并不是那几只森林里的爱斯基摩大狗———它们显然已经受够了教训———而是一只城里的叭儿狗。一场混战接着展开了。有一会儿,那群狗的狂吠声变成了低沉的哼哼声,一张张血红的嚎叫着的嘴巴闪现了一下,袭击就暂时撤退了。那只狼又叉着腿单独地站在那儿,它真是个可怕而又了不起的老强盗。那些狗前后进攻了三次,但都失败了。其中最勇敢的几只狗,全躺在狼身边爬不起来了。头一个倒下的是那只叭儿狗。其余的狗这会儿也学乖了,它们全退得远远地,不再那么自信了。但是,在狼的宽大的胸脯上,却一点也看不出怯懦的痕迹。后来它等得不耐烦了,就往前迈了几步。可是,不幸得很!这样正好给那些带枪的人找到了渴望已久的机会。三支枪同时响了起来,于是,“狼人”终于倒在雪地上,结束了它的一生。

它走的是自己选择的生活道路。在它短短的一生中,充满了惊心动魄的事件。它原可以平安无事地活上许多年,但它却紧张而惊险地活了三年。它选择了自己的道路,一条新的道路,行程不长,然而陡峻难行。它按照自己的意愿,一口气喝干了它的酒杯,并且又砸碎了它———但它却留下了永远不朽的名声。

谁能看透威尼佩格狼的心思?谁能告诉我们,什么是它的动力的源泉?它后来为什么还对那个充满无限苦难的地方留恋不舍?这绝不是因为它不熟悉别的地方。要知道,大地无界限,吃食到处有,而且,至少远至赛尔基尔克,就有人看见过它。它也不是为了报仇才留在这儿的。世界上没有一种动物,会牺牲它的全部生活来达到报复的目的的,因为动物也是爱好平静生活的啊!

威尼佩格狼不存在了。它的遗体也在语文学校的火灾中烧毁了。但是直到今天,圣波尼费斯教堂的职工还肯定地说,每当圣诞夜的钟声响起的时候,在一百步以外的长满树木的墓地里,在人们埋葬它的小吉姆———这是世界上惟一用爱来对待它的人———的地方,总能听到一阵奇怪而悲哀的狼叫声。

点评

“这只威尼佩格狼留恋这世界上惟一爱它的人———小吉姆。这儿葬着他的小主人。它宁愿死,也要留在主人的身边!”一只恩怨分明的狼,对朋友极端地爱,对仇人永远地恨。

在人类的印象中,狼是很执著的,态度很单纯,对成功坚定不移地向往。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因为它才使得狼得以千辛万苦地生存下来。此外,狼也是很忠诚的,对于对自己有过恩惠的动物很有感情,可以以命来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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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意外,他无意之中用自己的血救出了沉睡万年的她,沉睡苏醒,一场交易,赢的是他还是她,爱情的游戏,谁先动心,谁先用情,谁就输了。那我与你的游戏,现在开始,不知道,你有没有准备接受这一切。为什么在我愿意放下我们之间的阻碍的时候,你却放手了?我们之间,难道就这样吗,好,既然这是你的选择,我尊重你,我们之间再也不会有任何关系。
  • 正非正,邪非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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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部地球初接触灵气的故事,一切的起源都会从这里开始,没有过去没有远古而缔造远古洪荒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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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位面商人??呵呵,小心我剥离你的商人身份,要知道位面商人就是我创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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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界神究竟存不存在,如果真的存在,为何人类又会遭到恶魔的侵蚀?我叫林丹,一个平凡的高中生,在白天时我和普通人一样在学校上课,等到了晚上我有一个特殊身份,驱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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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以为,重谱初恋斗智斗勇博尊严;到头来,不过愚人自愚一场蠢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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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芙蓉玉,剔骨萧,千古传奇两相缠。她是月中仙子,高贵典雅,她也那浴血红莲,神秘莫测。宫墙之内,庭院深深,他与她的旷世情缘,于苍茫人世中沉浮。从一个小小秀女到一国皇后,他与她是夫妻,是恩怨……国仇家恨,几度爱憎聚散,相思琴后,多少血泪纠缠……是相离,还是相守?烽烟夕阳后,只愿,明月清辉,一世长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