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是个懒惰的作者,还好我还没出名,也还好我之前的败作没有流露出去,这样真的很难为情。
而这次,也是我第一篇正式的创作。其实对于创作而言,没什么灵感可言,更多是有所获,有所感悟。就好像这次我去写你,不可用灵感,只是陈述一个事情。某个十月见你,我看你眼里有光,眨着一副好奇,一股子的纯真就如同摆在你桌子上的牛奶,淡淡的白,也是淡淡的清香。不得不说我可能还是个贪婪的人吧,谋权者。我渴望获得,又肆意而为,明明知道你心里有我,我却不敢伸手,可笑,真的罪大恶极。我把你送给了别人。当你要我坐到你旁边那个座位的时候,我忍耐。当你告诉我你更喜欢我的时候我退却,而在不瑕时,坐在一起吃着午饭,我只能靠着嘴角那一丝丝波动掩饰我内心的冲动,我并非是不与你谈我,不与你付我。我只是惆怅,为什么我不能早早遇见你,不能在我二十三岁的生涯里第一个触碰你。我是不是已经过去了可以去勇敢追求恋爱的能力。我自知不如,自知不明,我自知我理亏。我不过是个欣赏者,被那七八年的爱啊,狠啊,不敢谈情,那些是是非非,分分合合,我真的不敢再迈一步去探究,不是说我不配,而是我应了一声,大概是我不配吧。那个十月过后,便是严冬,天却不冷,因为你还一直在那等我。可是我还在赶地铁的路上,被不冷的原本以为是雪的雨大湿了衣角。我还是要一个人扛下心理的小小不甘。人的思维可能不过是自以为是的伪逻辑吧。越是认为自己正确的时候,往往越容易犯错。我常常如此,不仅仅是在每一次恋情当中。我也许是一个渣男,但是我确实渣男里最懦弱的那种,不敢欺骗别人的感情,更不敢欺骗自己的感情。抬头一看,原来又到了下午五点半,这个时候是不是又要下班了,我一个人还得从五楼的楼梯走回宿舍。电梯的人很多,等的人很多。我只好走没人阻挡的楼梯,讨得清闲,也许把手踹进兜里,对我本身来讲才是更好的一件事。